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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鬼神無雙 於 2006-9-2 02:01 AM 發表 您這個問題就好像是 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 你不是同性戀 怎麼會有資格評論他們的愛是錯的呢?
檢舉
原帖由 鬼神無雙 於 2006-9-1 06:05 PM 發表 很抱歉 我這些話都是順著你的論點來的 你從頭到尾反對同性戀的原因 就只有"性" 根本找不到其他更有力的論點 同性戀合法不可能? 好吧,哪天如果合法了 請你就住到國外去吧
原帖由 虎兔 於 2006-9-2 02:06 AM 發表 這話我就不能夠在論下去啦~! 只有當事人知道 又或者當事人根本就不知道
原帖由 fadowac 於 2006-9-2 02:15 AM 發表 你算了吧!! 你的論點不也談到性? 更何況也責難異性戀!! 別傻了,想合法,問問立法院諸公吧?? 下輩子投胎當個正常人吧!!
原帖由 鬼神無雙 於 2006-9-1 06:18 PM 發表 請你重頭到尾看一遍我的論點 我談到性的部分 都是跟在你們後面說的 而且我不像某人 只把性當作唯一論點.... 還有 我不是同性戀者 我已經結婚 我有兩個小孩 請不要小鼻子小眼睛的一味認定 支持同性戀 ...
原帖由 fadowac 於 2006-9-2 02:46 AM 發表 嗯??? 你不是同性戀者?? 為什麼這麼支持同性戀患者??因為他們是弱勢族群?? 我公司也有個娘娘腔,我們稱呼他公公!! 他還沾沾自喜勒,還嗆聲說自己是男人也有生殖能力,也結婚生兩個小孩.. 你. ...
原帖由 虎兔 於 2006-9-1 05:04 PM 發表 錯在於同性本來就不應該發生性行為 同性之愛不能從友誼轉變為性愛 互相愛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夠變質
原帖由 虎兔 於 2006-9-1 06:03 PM 發表 我說過 現在大部分人認同的價值觀都有可能是錯誤的 尤其是6,7,8年級生對性的觀念根本就是亂七八糟 所以我並沒有說過大部分人認同的就是正確的 以上是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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