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遊行(於9/30舉行)同性戀可以結婚?將帶領台灣人倫沉淪!9月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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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兔 2006-8-31 21:56:2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2 7154
玄武 發表於 2006-9-5 21:50
同性戀問題...

要看同性戀本人及他的另一半...

贊成阿~但是 是以心理上追求愛情的渴望之角度下去贊成...


反對呢??我堅決反對同性跟同性發生所謂的性行為~

有愛情固然是可取的~但是在肉體上發生關係(做愛&接吻)...

或者捐血 捐器官等等

這我堅決否定且拒絕...

因為誰能擔保這樣下去會不會出現一些不該出現的病變??

接吻~要是帶有病菌~ 正好口腔又有傷口~ 那不就中標??

捐贈器官也是如此...
柑仔人 發表於 2006-9-5 22:20
原帖由 gaag1023 於 2006-9-5 01:50 PM 發表
同性戀問題...

要看同性戀本人及他的另一半...

贊成阿~但是 是以心理上追求愛情的渴望之角度下去贊成...


反對呢??我堅決反對同性跟同性發生所謂的性行為~

有愛情固然是可取的~但是在肉體上發生關係 ...



其實普通人得愛滋的數量比同性戀來的多

如果照這種觀點的話那每個人都不能捐了

愛滋只不過是對同性戀的偏見罷了....

同性戀愛滋的最原始來源還是來自普通人的性行為

再經過輸血傳染給同性戀

所以真正該譴責的是吸毒的   不是同性戀
HAHADO 發表於 2006-9-5 22:40
我比較想問的是..
開版的大大...你到底是不是同性戀XD
beyonder 發表於 2006-9-6 01:00
原帖由 周海威 於 2006-9-4 11:53 PM 發表
有什麼資格批評同性戀?
你了解同性戀嗎?
不了解就發表這種言倫,你不會不好意思啊!
什麼叫做會越來越亂?
有這種思想、誤解才會越來越亂!
搞清楚再上來寫東西好嗎?
看了很不滿說!



這位大大說的沒錯
有些人的發言在我看來活像是已經把同性戀研究到爐火純青的地步~
這樣的話...請這些人先去幹掉蔡康永啊...
在這邊大放厥詞什麼...:tongue:
橘小苡 發表於 2006-9-6 01:05
雖然我不太贊成同性戀,
畢竟怪怪的....

 可是版大說違反常理......這的確是違反常理
 一男一女配對這本來就是最原始的自然法則
 
 但是同性戀的喜歡不也跟異性戀的喜歡一樣嗎?
 既然彼此都喜歡彼此,
 為什麼還要區別異性戀跟同性戀的差異呢?

 說句難廳的話,你管別人的性向是如何?你管好自己就好啦
 就算你看不順眼又能怎樣?
 他的性向已經造成了,
 突然一個男同性戀叫他喜歡女生他做的來嗎?
 
edmondkao 發表於 2006-9-6 01:20
我個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天生的。
你沒有辦法去改變的。
不過。。。
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挑戰我們的道德風俗。
你們喜歡同性戀。就自已去搞就好了呀。
幹嘛還要立法,讓法律為同性戀背書。
AliAdoTmo 發表於 2006-9-6 04:00
原帖由 edmondkao 於 2006-9-6 01:20 AM 發表
我個人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天生的。
你沒有辦法去改變的。
不過。。。
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挑戰我們的道德風俗。
你們喜歡同性戀。就自已去搞就好了呀。
幹嘛還要立法,讓法律為同性戀背書。


不是挑戰道德風俗,
而是正視所謂的固有道德風俗,
的確有不足之處,
所以需要立法保護...

想想兩個人相愛了一輩子,
卻無法像真正的伴侶一樣名正言順為對方送終,
或者想要讓對方繼承遺產達到照顧的心願...

立法的目的本來就應該保障弱勢,
而不是固守所謂的"道德風俗".
mclh0715 發表於 2006-9-6 05:54

我雖然不認同

但是還是要包容吧,畢竟她們也試人

也有自己想做的事,同性戀並不是疾病

不應該以異樣眼光看待,雖然有點難,但還是必須努力吧!!
黑市 發表於 2006-9-6 07:45
本人對同性戀的結婚是與以尊重的
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只要沒有妨礙他人這都屬於是一種個人自身的權益與自由

有人說這是違反自然常態...
動物也常有斷袖之癖的問題,那何者為自然常態??
國家地理頻道有看的大致會了解,這也是自然生存的演進也是自然常態的一種

在"人"的道德觀念裡這是種違反常倫的事情
在"動物"的感覺裡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更沒有違反常態的問題

重點在於往往同性戀會在公共場合裡做出一些不好的舉動
例如在某些隱密的公園中或是荒廢的建物裡留下一堆保險套與衛生紙
甚至毒品針頭....
這才是問題的所在,而不是同性戀就是錯
錯是錯在部分同性戀會有上述的問題出現不夠自愛
讓人同性戀有不正常的聯想...
我覺得對同性戀者要與以尊重才是~:smile:
玄武 發表於 2006-9-6 08:38
原帖由 柑仔人 於 2006-9-5 22:20 發表



其實普通人得愛滋的數量比同性戀來的多

如果照這種觀點的話那每個人都不能捐了

愛滋只不過是對同性戀的偏見罷了....

同性戀愛滋的最原始來源還是來自普通人的性行為

再經過輸血傳染給同性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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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如同大大所說的~ 那我可能真的不知道~

那就共同來譴責 吸毒跟性伴侶常常換人的傢伙吧: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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