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捐1500萬特別費為凸顯現行制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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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1242 2006-11-18 14:30:0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6 6531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6-11-18 23:20
原帖由 dj1242 於 2006-11-18 23:06 發表


呵呵那是紅的呀

好吧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力可是你不可以攻擊我吧

(馬英九)錢入他的帳戶~他還報稅喔~這樣子是不是說錢是他的呢?

你在想想吧  我沒有硬凹 

這來1500萬 如果是特支費 是要還 ...
廢話...馬英九是市長...特支費本來就是可以直接匯入帳戶的...這你還在硬凹什麼啊

再來...法律有規定這個帳戶裡面原本不能存放自己的金錢嗎?沒有吧.........
現在有了特支費加進來...難道就可以因此不要報稅.........你是想害人家逃漏稅喔....:sleep:
小小文子 發表於 2006-11-18 23:26
基本上這些錢應該是國家的吧
沒有錯的話是民眾的納稅錢呀
既然沒有用完應該繳回國庫才對
為了馬自已宣示的清白就把大家的血汗錢捐出去
然後做自已的公德
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吧
雨蝶 發表於 2006-11-18 23:29
原帖由 leons103 於 2006-11-18 23:16 發表

那個  麻煩你先弄清楚這兩種費用的處理性質不同之處   與制度機制相異問題  再來比較兩人

依照慣例處理? 與入私帳問題 ?   從這兩點仔細比較
其中詳細比較我懶得說了    前幾天已經比較的很明顯了   懶得 ...


哀~我只能說一句話國之將亡必有妖孽,馬為妖扁作孽皆該死,你這樣雙重標準說給誰聽阿!!!

無知小民可笑可笑..........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8 23:33
原帖由 雨蝶 於 2006-11-18 23:29 發表
哀~我只能說一句話國之將亡必有妖孽,馬為妖扁作孽皆該死,你這樣雙重標準說給誰聽阿!!!
無知小民可笑可笑..........

同樣可笑    懶啪雞腿同樣是肉   
卻有人認為兩種滋東西的味一模一樣   
還用同樣料理法        天才一個  佩服佩服:tongue:
雨蝶 發表於 2006-11-18 23:33
原帖由 小溫子 於 2006-11-18 23:26 發表
基本上這些錢應該是國家的吧
沒有錯的話是民眾的納稅錢呀
既然沒有用完應該繳回國庫才對
為了馬自已宣示的清白就把大家的血汗錢捐出去
然後做自已的公德
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吧


沒錯這句話就有夠公道,這些錢就是國家的管你是買珠寶送"致中"還是入私人帳戶當"馬糧"這樣的行為就是不對,
既然不對就不該有雙重標準。
柑仔人 發表於 2006-11-18 23:34
原帖由 dj1242 於 2006-11-18 23:06 發表


呵呵那是紅的呀

好吧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力可是你不可以攻擊我吧

(馬英九)錢入他的帳戶~他還報稅喔~這樣子是不是說錢是他的呢?

你在想想吧  我沒有硬凹 

這來1500萬 如果是特支費 是要還 ...


這筆錢到底有沒有規定要入哪個帳戶?

而且一個人應該可以開好幾個帳戶吧?

就算開了一個專門的帳戶那又是誰開?

市長開嗎?  如果是市長開的話那這筆錢不就還是算他的

難道另外放一個帳戶就不能領錢了嗎?

還有這1千5百萬就是要給市長用的

為什麼還要還1千5百萬給國庫?

這些問題你能解釋嗎?
dahial 發表於 2006-11-18 23:34
哇~好多綠營的朋友都趁著馬英九事件又出現了耶~~

自從陳總統硬拗扯謊被抓包後,各位綠營的大大想必鬱卒了一陣子吧~

沒關係~難得有機會可以打馬..所謂打蛇隨棍上~你們可要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喔~

離題囉~

馬英九有沒有犯法我是沒什麼在關心,不過覺得他有罪的人,你們有幾個選擇~

第一,第待法官的判決

第二,號召綠杉軍來反馬

再不然最壞最壞的打算,就是2008年別投給他囉~

就是這麼簡單!
雨蝶 發表於 2006-11-18 23:51
原來有人同時含過懶趴跟雞腿喔???:sleep: 我笑了哎唷~政治就是茶餘飯後閒聊嗎幹麻為了這樣去含懶趴呢?:tongue:

有人說要給馬使用的特支費沒規定不能放私人金錢喔,所以他就能放入私人金錢囉!!!!

嗯嗯~我了解了,念政治系念了三年你的理論我第一次聽到我想我會把這理論拿去系上當作每日一笑的,希望一連串發言沒有出現所謂的筆戰XD

版大不要罰我我只是發表我的觀點而已。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9 00:03
原帖由 雨蝶 於 2006-11-18 23:51 發表
原來有人同時含過懶趴跟雞腿喔???:sleep: 我笑了哎唷~政治就是茶餘飯後閒聊嗎幹麻為了這樣去含懶趴呢?:tongue: 有人說要給馬使用的特支費沒規定不能放私人金錢喔,所以他就能放入私人金錢囉!!!!
嗯嗯~ ...

念政治系念了三年    原來---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就是你對這檔事的深入心得阿?

有一塊錢貪 一百萬貪都下台     原來政治系是敎人這等天真理論
果然政治的不會去看法律條文規定   這也不能怪你  
幸虧俺修的是會計系:tongue: 賺錢過生活是用腦   不是用嘴
原來有人料理的東西, 之前還先含過耶,真有勇氣!!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6-11-19 00:30 編輯 ]
chrysanthemum 發表於 2006-11-19 00:26
原帖由 dj1242 於 2006-11-18 15:06 發表


呵呵那是紅的呀

好吧大家都有說話的權力可是你不可以攻擊我吧

(馬英九)錢入他的帳戶~他還報稅喔~這樣子是不是說錢是他的呢?

你在想想吧  我沒有硬凹 

這來1500萬 如果是特支費 是要還 ...



你不要說謊好不好,根本就不需要報稅

為什麼要栽贓說有報稅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06/17/64vu.html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張盛和也表示,無論特支費或業務費,都沒有所得稅的問題,除特支費免稅外,如果是業務費,由於是機關才有業務費,所以也沒有所得稅的問題,至於有無遭變相挪用,則需待司法機關認定。


特支費匯入私帳是事實

但這是法律規定,而申報財產

是不是可以因為特支費匯入私帳

而可以不申報?

你要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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