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孤支被禁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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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台灣小王子 2007-9-6 23:32:18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6 21712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9-8 11:21
原帖由 dumbmotor 於 2007-9-8 03:53 發表
"留"言   留在這裡當動詞   

而"流"言   通常是指沒有根據而廣為傳播的話    一般是整個成語用的   像是   流言蜚語

這樣懂了嗎??    不懂也沒關係的


唉唷

教起國文來了

說真的,最近我常為了蝦咪系動詞.名詞.語助詞.主詞.副詞挖割的煩腦中

又不好意思問人哩

以後偷偷pm問你蝦米詞你可不要到處亂跟人家講喔

==========

阿這個 定孤支也算是動詞囉,告人又算什麼詞呢?也算是動詞嗎?
冰之光 發表於 2007-9-8 11:24
那位版主在自己的版發了這篇文章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3D1
意圖為何阿??
北台灣小王子 發表於 2007-9-8 11:35
原帖由 米滋亞浪 於 2007-9-8 11:11 發表
你這老頭少裝啦

他要寄存證信函..............別傻了

除非他把他再定大屌他之前的回文先給刪掉或改掉 (看~趕快給他複製起來)

隨便他啦!事出必有因,就算他編輯後的帖一樣是辱罵一樣是誹謗,還不是都一樣

又不是誰先告誰就是被害人,誰先寄存證信函誰就是占有利位置

況且他還編輯過帖呢,
真要告訴,那編輯前給定大看的內文就隨定大發揮囉

9:11分到9:26分  嘿!嘿!嘿!

要告,那就大家把褲子脫下來一起挨板子吧 (不要到時挨板子時又昏倒來請假)


原來有編輯過
土司這番話敲醒了我
莫非原本帖子的內容.......
唉  一切盡在不言中阿
leons103 發表於 2007-9-8 11:51
大家在大聲公里討論某版主的作為合適之時~~~請記得以事論事
如果涉及人身攻擊討論對方心理健全與否~~~則不理智了
這樣會帶給三位大聲公板主困擾,
畢竟高層內鬥不是我們所能幫的上的, 版主杜爛區我們也進不去
我們只能予以史大,Q妹,還有那失蹤的小紫紫   鼓勵支持

畢竟~~~前車之鑑已經有普大跟那半死的狗國,先犧牲於內鬥了
大家請記得言語的尺度歐
axu 發表於 2007-9-8 11:52

回復 #92 冰之光 的帖子

喔 有意思了

原來是生活智慧王的版主 還真是充滿智慧阿

沒有定老大 小弟還沒去過那一區哩
蒙其‧D‧魯夫 發表於 2007-9-8 12:00

回復 #72 axu 的帖子

前面這麼多精采的實況轉播帖已經大略描述案發過程
還有熱心大大提供案發現場的連結
這種小孩打架
打不贏就拿老北的家法出來修理人的案件有何難懂

對了
該不會嗆聲又打人的小孩
在事後又跑回老爸老媽面前惡人先告狀
axu 發表於 2007-9-8 12:07

回復 #96 蒙其‧D‧魯夫 的帖子

呵呵呵 那就搬張板凳看戲

唉 希望趕快落幕囉

定老大如果還魂 就不要到處亂亂跑 脾氣也能改改
ak47 發表於 2007-9-8 12:11
原帖由 冰之光 於 2007-9-8 03:24 發表
那位版主在自己的版發了這篇文章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3D1
意圖為何阿??


如果照此帖這樣說,

我看警察會接網路案件,

接到手軟吧!

不知道警察收到信函,

是會先放在一邊,

還是馬上處理咧!?
dumbmotor 發表於 2007-9-8 12:13

回復 #97 axu 的帖子

A大不愧是A大    話中有話    真是有夠冷靜的!!!!  

也是   魯夫   你也才剛註冊   乖乖的看戲就好   脾氣可不要像定老大那樣衝

就算所有人都支持他    還是無力回天啊    就像阿扁說的    謀哩系昧安怎!!!!

在自己版區發警世文    還置高亮頂    真是見外    怎麼不發來這大家討論討論勒???
leons103 發表於 2007-9-8 12:19

回復 #99 dumbmotor 的帖子

因為習慣在茶室悠閒喝茶的人,習慣日常寒喧客套話,  
就算心裡很''幹",也要虛偽的問候~
這種的   通常很少跑到異言堂喝咖啡
不過當他請你去喝茶時~~~你就要小心杯中有沒有''有毒物''了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7-9-8 12: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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