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真的該原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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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0949 2007-10-14 22:40:55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29 93148
精靈 發表於 2008-3-31 11:28
試問反方的
假設今天被強暴的是您的女兒
你會選擇原諒!?
你會給他一條改過自新的道路!?
我相信您一定會感同身受的!
不是說強姦了 才跟家屬說對不起 慾望來無法控制
哇勒~這樣的話 哪個女生還敢出門啊!?
精靈 發表於 2008-3-31 11:32
原帖由 yagon 於 2008-2-16 03:59 發表
恩,版大的意思是...只要犯錯就抓去槍斃吧,我映像中 假釋=再犯錯就沒機會了
我是覺得該給人一個機會,版大說 試問如果受害的是你女友你可以這樣說嘛,
那請問,如果你是強暴犯而且很有心要改過,你會這樣說嗎(雖然 ...


開車撞人那是無心之過
你強姦總不會說 我是不小心放進去的吧!
慾望來了 每個男人都是禽獸((包括小弟也是
diodoris 發表於 2008-3-31 11:49
他要求原量 先把鳥切了 然後斷右手
再去讓被那個死畜生汙辱的女性去決定要不要原諒他
他影響到的 不光是一時
是一生的陰影...甚至他的家人 他以後的老公小孩
還有 我也贊成樓上的
去坐牢期間 一天被統個幾次 也不錯阿XD
這叫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morita607 發表於 2008-3-31 11:54

當然不可原諒

任何犯罪都要講求人權的話
那這樣,一般人的人權在哪裡?
強暴犯更是這樣
他們的一時衝動作卻害的很多女孩子一輩子的陰影都在
而且累犯機率太高太高了
為什麼要原諒?一原諒得到的卻是再犯率
有親人發生這個事情,要怎麼去原諒?
侵害別人的身體這種人如果跟他說人權
那人權的定義也太低賤了
人權是身為人所需要的權利
如果你自己不尊重自己是個人
為什麼還要拿人權來說嘴?
這跟追求自由的那種人權完全不一樣
所以我不原諒強暴犯
trsherica 發表於 2008-3-31 12:14
算了吧,他造成的傷害可能是一個女人一被子都無法安心入睡
談原諒?說原諒的人你們也未免太輕鬆了吧
萬一那人強暴的是你的家人你們還會不會用事不關己的態度談原諒?
政府最好強制立個法,就是公開鞭刑
有多少強暴犯出獄後到最後又故態復萌?留這種人下來簡直就是放任他們傷害咱們女性
jacobchang 發表於 2008-3-31 12:41
雖說應該給犯過錯的人一次機會,但大部份強暴犯都是精神方面有徧差,這個恐怕不是給一次兩次機會就會變好的,更何況受害者家屬的心情誰來體諒!!
kiho2004 發表於 2008-4-1 07:47
其實,我是表達中立觀點。我認為所謂強暴犯,若是強暴後殺人,或是強暴他人並且毆打造成被害人身體上面的傷害,那必須要判重刑,並不能原諒。但是反觀現在的女性,看看街上的女學生的裙子,看看西門町的辣妹,看看逛百貨公司的女性,女學生的過膝長裙,偏偏要改到大腿,甚至更上面,西門町、百貨公司的女生、女性,迷你裙、短褲、低胸裝、低腰褲...等等,這像話嗎?記住!!男性是感官的動物,很容易被視覺跟聽覺挑起性慾望,請問這些女人呀!你們懂得保護自己嗎?還是說,你們就是故意要讓男人看到,故意要挑起男人性慾望?這不是自找的嗎?
saufa 發表於 2008-4-2 11:53
那些人都該死…
造成了多少人的心理陰霾呀…
不該讓他們出來…
直接判死刑比較快!
別浪費錢供他們吃…
jpc01 發表於 2008-4-2 12:08
真的很困難....
而且說真的...原量他的理由是什麼
沒有理由..原諒真的是蠻困難的 
sky6884 發表於 2008-4-2 12:17
強姦犯,該殺之
但殺了又太更宜他了
要關一輩子且不得假釋,特社
讓他知道什麼一輩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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