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士萱應該抓去關一下,代表台灣法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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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wenyu0402 2008-1-27 18:27:5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0 9868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8-2-6 11:53
有幾個小小的疑問:

1.楊士萱是誰???

2.他很鹹濕嗎???

3.跟陳冠希比???

演藝圈真的越來越精采了
tyh9898 發表於 2008-2-6 12:06
我也覺得 他因該要被捉去關 不能犯錯了 出來哭一哭就可以沒事了 而且他也不是第一時間認錯的 他還推給別人


:emo 041:
joseph0177 發表於 2008-2-6 12:10
監獄不關不會抓去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關喔
看看這種人到底是抱著什麼心態去打官司
被研究不知道有沒有錢拿??
free3715 發表於 2008-2-7 02:07
人長得又不醜,幹嘛做這種事呢?我支持要處罰!又想否認事實,又想藉病博同情!要不是他掉了皮夾!打死我看她都不會認吧!
accpop 發表於 2008-2-9 23:43
非常無言,外國人犯法不是也要接受當地法律的規範嗎?那麼外國人都來台灣洗錢.搞非法走私....
被矮化的太嚴重了
甜肉包 發表於 2008-2-10 11:57
現在很多人明明做錯事情
第一時間卻不認錯
還硬ㄠ有的沒的
你當下承認犯錯這樣會可恥嗎?
一再的強辯只是為自己找理由
最後沒辦法掩飾過錯才出來道歉
根本就是小孬孬
:emo 005:

話說台灣法律對性侵害根本沒保障
對於犯人應該給予嚴厲處罰
若只是關個幾年呆牢房
幾年後出來又累犯
這樣不是惡性循環嗎?
女性們在台灣真的要小心點是好
:emo 041:
soul0015 發表於 2008-2-10 12:10
長的人模人樣的....怎麼會做出這種事呢???
果真是知人之面不知心......
里歐哈特 發表於 2008-2-10 13:53
機會是自己給的 當初幹的時候怎麼不會想呢
出事了才在那邊哭說 疾病當藉口
當初皮包被撿到的人 還在那邊極力否認
怎麼賴不掉的時候就求爺爺告奶奶的
shionwhong 發表於 2008-2-10 15:33
藝人真的是不要臉
每次做錯事都喜歡找理由
尤其是推說壓力大
壓力大不會滾阿
幹麻還呆在演藝圈阿
卡通 發表於 2008-2-10 21:59
楊士萱=淫魔
不應留在人世間
倒不是死罪一條
但公眾人物犯了這事兒
就應該軍法審判---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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