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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萱應該抓去關一下,代表台灣法律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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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萱應該抓去關一下,代表台灣法律健全
chuwenyu0402
2008-1-27 18:27:5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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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
ming1006
發表於 2008-1-28 20:23
這種行為本來就是不對~~也觸犯法律~~說難聽點~~他是公眾人物就算加重
處份我也不覺得過分~~不能因為有服藥來當藉口!!不對就是不對~~也該接受
法律制裁!!就算有悔意也該接受應有的罰責...絕不能寬待!!:emo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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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mo
發表於 2008-1-28 20:42
還想拿藥物來掩飾自己的罪狀
如果最後沒抓去關
那往後每個人都拿藥物來掩飾罪狀就好了阿
那台灣還需要法律嗎:emo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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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ain
發表於 2008-1-28 20:45
當戲子還真好
藉口一堆
還可以免費上電視宣傳
之前吸毒賭博嫖妓一堆
不都是這樣假惺惺
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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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和尚
發表於 2008-1-28 20:46
應該抓去關起來吧~不是再電視上哭一哭~然後說自己有病~會做出這樣的事情當然都是有病阿~要不然會做出這種畜牲的事情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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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78000
發表於 2008-1-28 23:32
最"不速鬼"的藝人
楊士萱出面說他猥褻女學生是因為跟母親吵架,又因為有憂鬱症才會再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犯案的,那請問他為什麼要拖這麼多人才出來認罪,又為什麼前幾天否認呢,那請問一下,既然他已經意識不清了,還有辦法強力掀開女學生的裙子拍照呢,這連精神科醫生也說不合理
結論就是:出了事情就怪罪老媽,怪罪憂鬱症,這種人是最"不速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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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804312
發表於 2008-1-28 23:35
那種死娘砲 最好去關吧 以為自己很有人氣嗎?
要不是看到新聞有他 我連他是蝦米小都不知道勒
看他名字以為是個t 跑去騷擾女學生勒 真是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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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ris
發表於 2008-1-28 23:41
開記者會還拿出看醫生所開的藥
犯案當天與醫生開的藥單是不同日
一看就知道..藥是事後去開來證明脫罪用!
然後一大推人牽扯進來...臭俗辣.敢做不敢擔
如果再有人去支持原諒他~~
那就等他再去脫妳們的褲子...給大家看好不好~:emo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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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ch
發表於 2008-1-28 23:44
最近許多藝人就是如此,出了事情就為自己找藉口.....像很多藝人吸大麻等等:emo 043:
比如說壓力大啦,和男朋友或女朋友分手啦,和家人不合啦等等:emo 020:
最討厭這樣,我們平民老百姓也有這些阿,也沒有說我們就要去吸毒什麼的...
最討厭的是事後還上談話節目大肆聊此事或是什麼鄭重道歉等等.........像作秀一樣
既然如此何必當初呢:emo 038:
不好意思,個人觀感不吐不快:emo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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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a003
發表於 2008-1-29 00:30
唉~~~~就一句壓力過大想帶過!
說實在台灣隨便一堆人壓力都比你大咧!
念書不曉得念到那去了~~~~
"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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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展
發表於 2008-1-29 00:43
我看到他開記者會一邊哭一邊認錯就真的很生氣
明明就身為公眾人物行為還這麼不檢點
還要推說是有精神疾病作祟
看了就想罵髒話....
真是男人們的恥辱
這種人希望他被關到監獄裡頭
可以被那些兄弟好好揍一頓
順便捅一捅好讓他記取教訓才行
根本就要槍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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