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請大家集合抗議!翠屏國中包庇累犯,學生縱火燒狗,父母說:孩子不懂事…請看9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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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依萍 2008-4-22 14:59:1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9 23613
小依萍 發表於 2008-4-25 09:07
原帖由 heish0816 於 2008-4-25 08:57 發表
我想發文那位版大的意思是: 人都關心不完了, 還關心狗?

個人覺得虐狗是完全不對, 但是小依萍大和其他的愛狗人士給我的感覺像是要這兩個國中生抵命, 這件事才能算了解. 個人覺得太過矯枉過正了.

倘若那兩個可誤 ...

關於您的指教,您知道嗎?
一開始就是那兩個國中生自己把個人資料公佈在部落格的
包含本名 住址 電話 相片
(甚至連虐狗影片也是他們自己錄下,然後上傳到無名)
後來被鄉民轉走,這是要怪誰呢??

他們自己不公佈出來
誰會知道??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修正)
第 315-1 條(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一,整件事是因虐狗案而起,不是無故

第二,愛狗人士未曾竊聽未曾窺視未曾竊錄

第三,他們的個人資料,是他們自己要弄成完全公開


最後,我從來沒說要這個國中生抵命,我也不贊同以牙還牙
但我絕對不接受...事後推諉不敢負責任的態度!




原帖由 0905ep 於 2008-4-25 09:03 發表
小依萍

你是鬧夠了沒

3不5時就回復自己的文章

那麼多沒午餐吃的學生和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就沒看你發表這麼多篇文章

會去參加的人就是會去

其他80%在你這篇留言的人根本就不會去參加
也只是PO文發洩而 ...

我呼籲活動,你不喜歡點進來,可以不必進來看
還好不要特定把我的名字用成綠色
我不喜歡某個政黨,連帶不喜歡那個顏色

人會自己發聲,關懷貧窮家庭的新聞從沒少過
事後也通常都會有善心人士予以幫助

動物會自行發聲嗎?
虐待動物的案件從沒少過,但鮮少有完善的事後處理
大半是不了了之

會不會參加,這不是我能決定
就算一堆人參加,我也得不到任何好處
就算沒半人參加,我也不會因此而損失

我今天一再關注這件事,一再把本事件的最新消息轉貼上來
我是為了我自己的利益嗎?
憑什麼要被你指名道姓說我鬧夠了沒?

還有我哪裡有偏激言論?麻煩你指出來給我看
我不是早在92樓就說不贊同以牙還牙嗎?

我又不是接連樓層自推回覆,有違反版規嗎?
你不想看,你可以不要看


我發表批評政治文也發了一堆,又不是反虐狗案才出來的....
還被人這樣批...什麼意思??

[ 本帖最後由 小依萍 於 2008-4-25 09:29 編輯 ]
kis78547 發表於 2008-4-25 09:24
原帖由 0905ep 於 2008-4-25 09:03 發表
小依萍

你是鬧夠了沒

3不5時就回復自己的文章

那麼多沒午餐吃的學生和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就沒看你發表這麼多篇文章

會去參加的人就是會去

其他80%在你這篇留言的人根本就不會去參加
也只是PO文發洩而 ...


開這主題本來就回應的呀,不然她要像某個叫恨天的傢伙一樣開了版就來個射後不理嗎??再來那些沒午飯吃跟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是有遭到無故虐殺嗎??如果有我相信一定會有一堆網友把那個加害人罵到死,至於我.....沒錯我是那80%罵人洩濆之人我沒辦法去,但是重點不是在我們罵他們的行為吧,重點是那個燒狗的混蛋的行為吧,你不覺得那個混蛋的行為很過分嗎 ,那是一條生命也就這樣被虐死你不覺得痛心嗎??你不害怕嗎??如果沒有社會給他們壓力讓他們認錯,誰知道他們會不會變本加厲,嫌狗被燒時不會喊痛不會叫救命,去抓一個小孩來燒??什麼叫鬧夠了沒??什麼叫愛狗的偏激人士??中國文化中的仁愛寬恕之道難道我們台灣人沒有嗎??我們指責他們有什麼不對,你這個反對我們指責的人才有問題,你該不會就是那個燒狗的姓張的國中生吧(是這裡嗎克蘭大??我已經改了喔,不過還是很氣),不然你這麼生氣幹麼

[ 本帖最後由 kis78547 於 2008-4-25 10:08 編輯 ]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8-4-25 09:32
原帖由 0905ep 於 2008-4-25 09:03 發表
小依萍

你是鬧夠了沒

3不5時就回復自己的文章

那麼多沒午餐吃的學生和無家可歸的流浪漢
就沒看你發表這麼多篇文章

會去參加的人就是會去

其他80%在你這篇留言的人根本就不會去參加
也只是PO文發洩而已

愛狗人士就是有你這種偏激之人~~~~
才會每逢吃狗肉話題就會有一堆沒意義的激論文章出現


=.=這個我就得要幫小伊萍說一下畫了
那麼多個流浪漢的問題老早就受政府關心。
然而這次的虐待火燒狗事件,哪跟你的流浪漢問題有關???
八竿子打不著邊的還扯一堆,頂多都是社會性質有牽扯到罷了。
她關心這次狗的事件,也就代表她一定要去關心流浪漢嗎?

為甚麼會罵的這麼兇,至少如果在國內發生這種事件,
她有甚麼不可去罵這些個小王八蛋?
最重要的今天是不尊重生命的一個殘忍做法,
而且是道德規範的最壞示範。
這就讓我想到那些個笨蛋Circus的做法,
也有白目國中生自己耍白,把別人的腳踏車從河邊丟下去。
請問一下,難道這些個錯誤的找樂子方法不能讓大家幹譙嗎?
以前在國中,我已經以為抽菸已經是最嚴重的行為了。
結果並非也。
上課玩BB CALL,理化老師打哈啦,完全不講課。校外人士跑來打校內學生...層出不窮的問題樣樣來。
卻都不能跟這次的事件比。
請問一下,如果今天不是一隻小狗,而是一個三月的小嬰兒被這群學生給活活燒死,你又是甚麼看法呢?

我說真的,沒辦法參加,但至少在精神上我支持。
你又是甚麼樣的看法,事不關己?還是???
難道以後大家在大馬路看誰不爽就直接賞他一桶汽油跟一根火柴?
樓上的也請你改一下你的用詞,就算他再怎麼過份,他還是版友,也是依照板規要互相尊重。(有違規行為)

[ 本帖最後由 克蘭提斯 於 2008-4-25 09:35 編輯 ]
eddie0958 發表於 2008-4-25 11:02
新聞稿(三)             97.4.24
     發生在本校深夜之虐狗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群情激憤及嚴加指責,在此謹致十二萬分歉意。平日學校會利用各種集會對兩千多位學生進行珍愛生命,疼惜動物之教導及課堂教學。惟這兩位學生放學後在缺乏父母關愛與陪伴下,受不良朋友影響,做出令人無法忍受之惡
劣行為,學校深感痛心與不捨,也願盡更大心力來協助輔導這兩位學生,使能改過遷善,早日彌補所犯之過錯。
此一事件乃學校多日後發現該受傷的狗,主動聯繫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請教處理之道,並電請消防隊送動物醫院治療,待察覺受傷的狗是遭人虐待,而其中竟有兩位是本校學生,而且又是導師長期關注之低功能單親家庭學生,師長們內心之震驚與傷痛,絕不亞於熱愛動物人士之心情。
     這兩位學生誠心盼望學校及社會大眾能原諒他們的無知與嚴重過錯,學校也請求家長能多費心陪伴他們,全力挽回孩子失去的童真與向善心,誠摯懇求大家給予孩子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學校也願意在各界指導協助下,投注更多關懷與教導。目前在違法部份,已交由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依法處理。違反校規方面,已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記兩大過議處。並列入認輔計畫,安排認輔老師進行諮商輔導,透過親師生合作,請學生家長主動配合輔導管教及負起應盡之責任。希能以此為鑑,戮力營造溫馨有愛之優質校園。




以上是校方昨天發的新聞稿,感覺上就是把責任推給二個學生是單親家庭,說什麼改過遷善,早日彌補所犯之過錯的屁話。
掯....還有說小白是事發後由學校發現送醫的,媽的怎麼跟之前記者說的不太一樣,想大事化無,在它的文稿就看得非常清楚,
得獎的事績寫了一大堆在校網上,這次的機會教育,怎麼就不見你大喇喇的放上去....
白目學校官員,講二句就要大眾算了,忘記,看來需要教育的不只是那几個學生
還有這些不長眼的狗官....
小玥 發表於 2008-4-25 11:19

回復 165# 的帖子

更神奇的是...
家長被說成那樣...
竟然都毫無反應~
真的是厲害!!!!!
寂靜旋律 發表於 2008-4-25 12:25

回復 165# 的帖子

這新聞稿昨天半夜就已經放在學校網站上哩,
而且還有人以校長室的名義發了篇0428大家集合抗議的文,
結果早上看就都被刪除了,
噗~~難不成有網友黑進去發的嗎~~
小馬鴿 發表於 2008-4-25 12:32
多小六啦.還不懂事.

今天換你家小孩火燒家裡.
你看你還會不會說不懂事
rovkon 發表於 2008-4-25 13:27
這種垃圾至少要讓他們知道自己錯了吧
連一條生命都不會珍惜真的是枉為當人了
tspeter 發表於 2008-4-25 14:53
先聲明個人對這兩個學生的行為也是非常不齒的

但有一點無法理解的是為何抗議的對象是學校而不是家長
對於台灣教育的走向個人一直覺得有點奇怪的是
好像學校除了要教知識之外,也要教品性
我的意思不是說不教,而是說台灣的怪象在於品性不好的責任全在學校
常常可以看到當有學生犯了一些問題,就說學校到底怎麼教的
請問家長是要幹什麼的?
可以請試想一個問題...
如果一個家庭的父母兩個人都沒辦法教好自己幾個小孩的話...
為什麼一個要面對全班3/40多個學生的老師就有要有能力教好呢?

早期個人也常會跟自己的老婆起爭執(因為她是小學老師)
我都會對她說為什麼大部份的老師都不能花更多的時間關心有問題的學生
她總是回答...那另外那一群大多數的學生怎麼辦...他們也是有享有受教權的權力...
現在的我也比較能體會那種感覺
當老師的並不想放棄任何一個學生...
可是很多時候還是得考量別的學生...而老師只是一個人,實在無法分身管到那麼多...
加上現在很多做父母的真的很讓當老師的頭痛
不是太疼小孩...就是不關心小孩...

個人相信還有其他的方式來引起社會大眾對此事件的重視
如果到學校去抗議...請問另外幾百個學生的受教權受到侵害...誰要負責?
wang1029 發表於 2008-4-26 16:48
有人要去嗎??
因我會去,即使我只有一人,不知路怎麼走(我住高縣)

但我會去

[ 本帖最後由 wang1029 於 2008-4-26 16: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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