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請大家集合抗議!翠屏國中包庇累犯,學生縱火燒狗,父母說:孩子不懂事…請看9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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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依萍 2008-4-22 14:59:1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9 23528
幸運7號 發表於 2008-4-27 18:40
現在學生是怎樣啦~~
很囂張是不是~~
可憐的一隻小狗~
被弄成這樣子~~
肇事者最好是失手燒死自己算了~~SHIT
小依萍 發表於 2008-4-29 00:35
搶先報╱潑油焚狗只記過 愛狗人士到校陳情
2008年 04月 28日 14:39/蘋果搶先報
高市翠屏國中二名學生日前放火燒狗,引起愛狗人士公憤,今早來自各地的300名群眾著黑衣到校陳情,人人手持被燒狗兒照片,其中不少是從北部下來,還有2名外籍人士,最小是1名小二女學生,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春金流淚念聲明,希望校方要重視生命教育,對學生加強輔導。

翠屏國中校長羅振宏拿出學生親筆所寫悔過書,向大家不斷說抱歉、對不起,也希望社會給學生改過機會。抗議者沒有其他抗議行動,隨即搭車前往市府陳情,希市府依法處理虐狗事件,並將生命教育納入課程。高市建設局長劉馨正表示一定會開罰、教育局代局長郭金池則承諾會加強校學生命教育,民眾隨後在市府就地解散。

這場活動,已經過去了
但是今天新聞太多焦點,8名潛水客找到了,新教育部長 新聞局長名單公佈,連胡會...
把這場抗議的版面都蓋過去了...= =

貼幾張圖








[ 本帖最後由 小依萍 於 2008-4-29 01:05 編輯 ]
神隱少男 發表於 2008-4-29 04:13
這樣感覺沒什麼意義= =
他這樣真的會改嗎?
他改了又如何= =
最近在看犯罪學= =
一個人會犯罪大多是由社會 環境所造成的!
社會  環境都不改變了= =
那還有什麼意義!
doke 發表於 2008-4-29 04:50
很開心能有這樣的社會正義出現
不過也請大家理性抗爭
縱使當事者出現
請勿淪為跟當事者一樣無知~~~
jjj16889 發表於 2008-4-29 06:25
白木死國中生
這種行為也做得出來
我覺得要判刑
50萬不夠
gn00678465 發表於 2008-4-29 07:57
這2個還能算是人嗎
我覺得應該殺雞儆猴 用講的不聽
直接送去吃免錢飯 他的校長 父母也該連帶處置
但是在台灣 這是不可能的 每個大官都在擔心自己的荷包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嘛 埃 真可悲
sunny631 發表於 2008-4-29 08:02
這些孩子的行為是錯誤的,的確該予以糾正,不過這種方式不好,學校裡還有很多孩子,大家到學校集合抗議,會影響其他小孩的受教權,我認為不應該這麼做,畢竟其他小孩是無辜的
kuendian 發表於 2008-4-29 10:21
好了...事情也算一個段落.要去抗議的也去抗議了.要陳情的也陳情了.也有拍下照片紀錄了
這個風波就靜待法律上的判決吧!!

首先.無論法律的判決是輕是重.除非是認定無罪.連個罰金.志工服務都沒有(個人認為應該會判決在罰金20萬/人.志工服務6個月/人)再去做抗議吧..

這次的事件喚起了不少愛心人士的響應!!這是值得高興的..
不過我也想在起提起幾個觀點..
1.抗議的地點不應該在學校.這嚴重影響了其它學生的受教權..
2.抗議的對象.不應該只有學校.應該是要對於他們的家庭.個人認為家庭.學校比例為7:3
這邊我也想替學校的部份說些話.學校單位應該要算半個受害者.同時也是半個加害者!!
受害是因為學生的行為.加害是因為學校為了坦護校譽而發表了一些半事實的聲明(個人認為這樣子會讓學生認為這件事沒什麼)

總之.開版的大大你也辛苦了.你的目的應該算達成了一半了!!
其它的靜觀其變吧!!
gto20588 發表於 2008-4-29 10:57
埃~~~~教育失敗阿 小時燒狗長大不是跑去燒房子歐
fifa2099 發表於 2008-4-29 10:59
做錯事在說對不起有用嗎?
傷害已造成
學校與家長卻要別人 因小孩年紀還小而原諒他們?

現在小孩都太早熟了
資訊又發達
現在小孩懂的東西
都比當初我們小時後懂得太多

現在犯錯了 還要人 因小而原諒?
不太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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