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 現階段買賣房屋 絕大多數是透過仲介
對於仲介服務費動輒數萬 數十萬 是否真有那個價值
仲介不可否認的是他的專業 包括自身擁有的龐大客群
另外的是房屋買賣的廣告成本 物件曝光 是最最基本的開銷
撇開數字上的計算不談
每個屋主在自身房屋出售時 是否擁有足夠的時間足以處理房屋出售事宜
包括客群對於房屋的各式疑問解答 包括不同客群不同的時間點要求看屋的要求
再者是屋主在出售房屋時 是否已經充分的曝光物件 讓人們了解有此物件出售
藉此連結所謂的買方 那所謂的買方可能是親戚 可能是鄰居 也可能是素昧平生的客群
本身擁有的客群和著潛在的龐大客群 是否每位都是所謂的誠意買方 仰或是走走看看?
假設屋主在曝光物件做的功課的確落實 客群的蒐集擁有也不比仲介差
房屋出售期間 對於各式事宜擁有足夠的時間回應 接待 那或許可以省略了仲介
人心百百 對於陌生的客群 屋主是否充分了解眼前人的心態和動機
能在24小時配合客群看屋也罷 能帶著素昧平生的生人看屋 可不是每個屋主有辦法接受
又假設剛好有了看了房子中眼的客戶 出的價格也如屋主所意
從簽約 用印 完稅 到交屋 稅率問題 所需準備的功課和手續流程 是否都已經充分的了解
那在買賣過程中 對於屋況 是否屋主已充分了解 那是否買方也充分了解屋況
包含 海砂 輻射 凶宅 漏水 電磁波含量 捷運穿透 與各式買賣房屋之爭議
買方找了仲介 前者在於本身擁有的專業 和屋主自行出售成交所沒有的另種保障
服務看的不是所謂仲介服務費的多寡 我們無須繞著所謂的 買方2%賣方4%在數字上爭議
還有一點 願打願唉 可不是這樣嗎?
每位屋主委託仲介出售房屋 難道不清楚了解 所謂的4%存在?合約上也有
每位買方透過仲介購買房屋 難道不清楚了解 所謂的2%存在? 同上
從以前到現在 各位有聽過仲介脅迫屋主賣房 或是脅迫買方買房?
這是一切無論在買賣雙方事前都清楚了解的 仲介不過是介於中間者協調
是不是每位買方出價都能達到賣方所意 是否賣方的開價 買方是否能接受?
之中許許多多問題 不是所能想像的簡單 案件的成交 短輒數天 數月
長輒數年都有 對於是否4%2%來得有所謂的價值
對於客戶 我們的重點很簡單 幫客戶找到滿意的房子 幫客戶達到心中滿意的價格
無論如何 在買賣雙方都沒有一個所謂的平衡點出現 怎能促使成交
在買賣雙方都能認同條件 才有成交的促成
以上無論所做的事情份量多寡 撇開所謂的專業 簡單來說就是仲介的工作
還有一點就是無論各行各業 有各自的生存模式與價值
若是不被人們所認同 自然會被淘汰 單純發問賜教無訪
倒是無權批評仲介演爛戲
我是仲介 無心引起筆戰的意思 請各位大大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