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憤怒?我們看到妳的言論才真的憤怒!

 
普羅米修斯 2010-5-1 10:31:1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9 21193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10-5-1 13:22
我們的社會可以容納不能受教化的(先天性)精神病患,卻不能容納一位可以有希望導正的死刑犯,
levisjean 發表於 2010-5-1 12:18


你拿精神病患來比擬恰恰反應出你的心境與無知…
何謂無自主行為能力希望你先去了解再來討論,
精神病患並非是他自己選擇去當精神病患的,
死刑犯卻是他自己選擇去當死刑犯的。

另外是你們主張廢死的才不能「容納」死刑犯吧!
我們支持死刑的都接受這個世界可以有死刑犯的存在哦…
不管那是審判中的死刑犯、還是槍決後的死刑犯,

有希望導正?你怎不去問問那些受害者有沒有希望導正呢?
隨便結束別人生命的罪犯,有什麼資格要求重活一次?
hachime 發表於 2010-5-1 13:44
本來就要原諒,想要悔改應該要其機會,讓他們改過才對
而不是用死刑來報復讓全民的手沾上殺人的血

要用愛來感化,讓他們學會愛人,世界才會和平

唯有廢除死刑才能讓社會更安定更和平



人天生就有慈悲心,應該要去關 ...
axa 發表於 2010-5-1 03:33


假道學!!!
有那個閒功夫去支持廢除死刑
不如把精力跟金錢拿去關心被害人!!

廢死刑聯盟的人應該組成 " 來害我聯盟"
想搶的就去搶他家
想殺人的殺廢死聯盟的
想強姦的去找廢死聯盟的

反正會被廢死聯盟的原諒!!!!
我們這種普通人沒辦法原諒
廢死聯盟的聖人們, 伸出你的援手,幫幫那些禽獸吧
不要只會打嘴砲
因為

被害的人不是你!!!!!!!!!!!!!!!!!!!!!!!!!!!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10-5-1 13:52
本帖最後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10-5-1 14:05 編輯
關於這位小妹妹.....
這裡看起來更清楚: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5571256.shtml.
WLIFE 發表於 2010-5-1 11:26


小弟原文裡「林欣怡」三個字點下去就有照片了,
可能是因為小弟沒有「複眼」,所以不覺得黃蜂大提供的照片有「更清楚」耶…
    
看在個資法還未上路也不知道會不會上路的前題下,先偷跑一下好了
直接貼出來,讓想犯罪的人看「更清楚」些:


呼籲立法院儘速立法:
只要受害者生前長期穿著「反死刑」T恤,不管是被先姦後殺還是被先殺後姦,
為了尊重受害者本身生前志願,行兇的罪犯一律無罪開釋!
strong67006 發表於 2010-5-1 14:01
浪費時間論戰...口水講乾還是維持現狀...何必呢

與其關心一堆廢物的生死..廢死聯盟多關心中輟生比較實在吧

趁他們的人格尚未完全扭曲...輔導他們走回正途..避免走進監獄..甚至被槍斃的下場

少點嘴炮..多作一點對社會有實際貢獻的事情..台灣會更美好
we2861635 發表於 2010-5-1 14:24
愚昧的說要用愛規範是不對的,如果用愛可以橫走世界,就不會有武器的產生。 法律 必須要有強權來規範,
既然犯罪殺人,就應該服從法律行動。用愛來感化 其實是笑話。真的用愛來感化= =那我們的歷史就不會有所謂的戰爭,各國也不會比拼軍備。

當然 我不反對 有愛 這種情感,不過看看這些人的犯罪 強姦殺人 強盜殺人 如果這些發生在自己身上

那 所謂的愛, 是笑話嗎?
x5201414 發表於 2010-5-1 14:45
廢除死刑 用愛感化犯罪者  真好笑
好阿
本人期待你們廢除死刑成功
到時候
我在路上看到喜歡的女人就姦  看到不爽的人就殺  
反正守法的人就是笨 殺人強姦不又不用被判死刑
頂多關一關 吃個免錢飯  還有一些蠢人納稅養
更好的事  還有廢死團體的人來關愛你
所以我被捕後再來悔改  看時候請你們來用愛感化我捏
千萬不要讓我被判死刑  因為我是真心悔改的

我最想說的事  廢死團體的人  
你們有體會過 受害者  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嗎
你這樣做  對他們公平嗎


應該要用在那些受害者
甚至是守法人的身上吧
sabeisme 發表於 2010-5-1 14:52
不太會說話...
但我覺得....
很多事都有兩面.....
人也有兩面.....

我的心軟告訴我....   人中有回頭看開的時候  廢吧....
我的理智和原則告訴我~    今天有膽犯案 就要有覺悟.....


出來混的~  遲早要還~   曾經犯的~  就不要怨對....

白髮人送黑髮人,怕~?替自己想?替父母想?

那犯案前有沒有替別人想,又有哪些人替被害人想,

迂腐,也要有個限度......

謝謝
ixymannn 發表於 2010-5-1 14:55
本帖最後由 ixymannn 於 2010-5-1 15:01 編輯

5# axa


回五樓的,你敢為那些死刑犯背書嗎?再犯的話你願意跟他們接受一樣的刑責嗎?
不敢的話就閉嘴。打著大愛行著別人家小孩死不完心態的狗屎人士
看了就討厭。
他們再犯的話就表示支持他們的人也有罪,而且主謀比幫兇罪還大,沒有你的支持怎麼會讓犯罪者有減刑的空間,
那再犯不就因為你的支持而害了下一個受害者?
所以有必要讓林欣怡那些狗屁廢死聯盟他們行連坐法?
相信此法一出,狗屁廢死聯盟馬上解散,因為通通被抓去關了^^
cathylin21 發表於 2010-5-1 14:59
對於死刑... 廢死聯盟的人... 認為是"廉價的正義"!!
但,對於社會大眾及受害者家屬來說... 只要是"正義"...才不管是不是廉價?!

所以... 哪天要是廢死聯盟的人... 要是出了什麼事... 大家都可以要求他們同情、原諒加害者!!
kinggmax 發表於 2010-5-1 15:05
[quote]

本來就要原諒,想要悔改應該要其機會,讓他們改過才對
而不是用死刑來報復讓全民的手沾上殺人的血

要用愛來感化,讓他們學會愛人,世界才會和平

唯有廢除死刑才能讓社會更安定更和平

被行刑的這四個人渣.有像你所說的悔改嗎??? 被捉到還嗆警察:如果重頭來過,還是會在殺一次.
你在睜著眼睛說瞎話,他們有悔改!???   如果廢除死刑了,你們這些人權團體,要不要拿你們的薪水來養他們
養他們到死,不要拿我們這些支持死刑人民的薪水啦!  做的到再來講啦,做不到就不要再那邊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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