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憤怒?我們看到妳的言論才真的憤怒!

 
普羅米修斯 2010-5-1 10:31:1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9 21200
kinggmax 發表於 2010-5-1 15:10
本人強烈支持曾勇夫部長啦!!!!!!   人家部長是依法行事!! 等那麼久終於等到一個有魄力的部長了!!!!!
haur 發表於 2010-5-1 15:10
像那些沒被判死刑的
有些出獄後 還不是一樣犯罪,這樣有用嗎?
那受害的家屬怎辦,等犯人出獄後 還 要每天提心吊膽的
深怕 家人又被傷害,這樣的案子例不是都有嗎
被判死刑或被關進去時,悔意都會有,只是 這些悔意 是否全都是真的
還是一時為了減輕刑責而出現的呢???
只故到犯罪人的人權,那受害家屬的呢
小白癡 發表於 2010-5-1 15:16
廢死聯盟目前口誅筆伐,有點浪費時間精力,
不如早早關心幼小兒童,教導他們如何守法,
絕不犯法,那就不會被判刑,
沒有人被判刑,
死刑犯便不會出現,
即然沒有死刑犯,便不會有廢除死刑的爭議了,
黑色之光 發表於 2010-5-1 15:21
~~四名死刑犯經課程與宗教教化下,都已悔悟改過~~

林小妹不知道怎麼量化、評估的可以公布一下嗎,如果真有道理我可能會支持妳一下。
cowboy 發表於 2010-5-1 15:22
10# axa

既然悔改了 他們一定很願意伏法

如果不願意 那麼怎麼能相信他們真心悔改 既然不是 真心悔改 那死一死有何不對

如果是真心悔改 你們這些無聊之人又何必阻礙別人 以己之身洗滌自身罪惡

結論 腦殘之人不能與之說仁(大)道
skyline1128 發表於 2010-5-1 15:42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什麼東西!憑什麼要廢死刑,就因為他的家人沒有人被殺害嗎?
所以說的比放屁還簡單嗎??是真腦殘還是假腦殘,對民意背道而馳還不知道嗎?
小弟我接觸滿多樣的人!吸毒者,地方地痞,開酒店的,做三七仔的,他們還不到罪該萬死,但是這些死刑犯呢?
是拿別人的性命來開玩笑,受害者家屬的痛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活著的人比死去的人還痛苦
monis6669 發表於 2010-5-1 15:58
套一句常用的台詞:『道歉?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嘛?』
悔過就能把罪抵消嗎?
犯『罪』的懲罰在法條上寫得清清楚楚,
既然犯了死罪,就該判死刑,
何況是那些天人共怒,神人共憤的人渣?
懺悔?那也要等那些死刑犯服法之後,交由上帝或佛陀法決定。
人間的行為就要用人間的法。
kbdog 發表於 2010-5-1 16:10
不是最愛弄公投?
什麼都要公投一下~這也要~那也要
那廢不廢死刑 也來公投吧!
要符合社會大眾民意嘛~哈哈哈
ckclub 發表於 2010-5-1 16:14
樓主引用聯合報的內容,其實同版還有寫到有兩位死刑犯(其中一位就是張俊宏)在臨死前特別謝謝法醫,也說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
而這四位死刑犯,除了張以外,其餘三人皆拒絕授權給廢死聯盟及放棄非常上訴,可見他們也準備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但是,看到報導提到張原本一心求死,後來為了不讓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真的覺得廢死聯盟真的夠陰險,故意用動之以情的方式來誘導張授權給他們,實在可惡。
本來,我對廢死聯盟沒有什麼負面印象,認為只是理念不同,對他們也抱持中性。
看到那篇內容後,真的覺得這種連奧步都用上的組織,心態真的可議。
或許,廢死對他們只是做做業績,卻對社會整體影響甚大。
我們應該糾出聯盟內的成員組織(既然是聯盟,想必是由很多組織所組成,而這類型組織多半是由宗教法人及財團法人加入),然後請反對廢死的人拒絕捐款給這些組織,沒了金援他們就很難經營下去。

還有那位axa
照你那麼說,那麼多已經廢死的國家,那些充滿愛的國家,社會應該和平安定,我看也不需要監獄,警察也不需要配槍囉!畢竟,那種社會照你所說應該是安定和平,罪犯都被感化。事實真的如此嗎?你可以舉出代表國家嗎?

不小心犯下大錯?
問題是這些人都不是你所謂的"不小心"啊!
如果是不小心的話,法官會以過失殺人或義憤殺人之類的名義,從輕量刑。
可是....事實好像不是如此。
那這些故意的殺人犯,照你看法絕對不能原諒他們,因為他們是故意的,不值得被原諒。


最後,也奉勸各位版友,不要那麼激動,也不要去詛咒人家,立場不同想法不同,就真的希望對方發生什麼意外嗎?支持死刑存在支持亂世用重典,目的不也是希望這個社會不要再發生這樣不幸的事,也希望這個社會有朝一日可以昇華到不用死刑不用重典的境界,可是卻有人抱持著加害者的心態,這說不過去吧!
sososing 發表於 2010-5-1 16:40
請問你,如何確認死刑犯真有悔意?有悔意是不是要贖罪?那麼贖罪的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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