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7 31181
aids0047 發表於 2010-5-2 23:30
機會已經出現在那些犯人要做案的那一刻
沒有好好想一想保持理性.替被害者想一想如果是我被害會如何
當已經造成無辜的人受害再來要受害家屬原諒.悔改
就算有心.也沒有必要了.必要之惡是對付致惡之人
正義與邪惡是並存的.不是寬恕就是愛.原諒就是愛
寬恕一個惡人會讓10.20個人擔心哪天是被害者
除掉一個惡人可以讓10.20個人放心明天是安全的
.
.
.
你還在認為犯法的人士真心有在悔改的嗎??看看在犯的比例多高
你還再認為殺人犯用可怕手法殺死被害人時.是一時的迷失嗎??看看蓄意犯案的比例有多少
你還在認為我們可以體諒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嗎??幹!不是切身之事.絕對不會有切身之痛..
sony0426 發表於 2010-5-2 23:31
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等哪天你的家人.親朋好友.小孩.
被那些沒有人性的人.姦殺.全家被殺.無緣無故被殺.
再跳出來說.我可以原諒他.
再出來說支持廢除死刑吧.
陳雁秋 發表於 2010-5-2 23:31
真是看不下去了!<axa>人是有生存權,自由權....
那是對善良百姓而言,對判死刑的人沒資格談什麼!什麼權
你應該去當傳教士!
殺人跟過失殺人是差很大的~~
BACONIA 發表於 2010-5-2 23:33
你已經發很多這樣的文了
大家問的也都差不多
你是受害者家屬嗎?

如果不是
那就別來假慈悲
拿他人的傷痛來假裝自己的高尚
這是無恥至極的假道學
topgod666 發表於 2010-5-2 23:37
死刑犯犯下的很多都是無心的過錯.......
那這樣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仗劍江湖路了?什麼叫無心的過錯?可否請大大明示?
請問開版大大,你也有至親之人吧?!如果有一天他被人殺害了,然後還像垃圾一樣把他曝屍荒野
或是丟到荒山野外讓野狗啃食,甚至將他分屍,連安葬都是殘破不勘,你還能很冷靜嗎?
廢除死刑?那這些人要怎麼處理?給他機會?他在犯要誰"負責"?機會?他為什麼不給被害人機會?
只會說廢除死刑誰能保証後續的是呢?大大怎麼不是跟被害者家屬說原諒那些殺了他們至親的人?

有沒有人去同情被害者家屬?你們同情聲援殺人者,那被害者呢?你們認為被害者是應該被殺?還是說被害者
只是兇手無心殺害所以無所謂?別的國家法律怎樣不關我們的事,這是台灣!!!
我們有自己的法律,在法律被廢止之前,一切依法行政,廢除死刑?麻煩配套促施先提出來!!!
講我也很會講.....
阿泡 發表於 2010-5-2 23:38
照開版的說法
台灣法律應該全部廢除
因為
不僅死刑犯犯下的很多都是無心的過錯,
其他偷竊 搶劫吸毒也都是無心之過
也應該給他們機會改過?
所以全部都無罪
很多死刑犯前科累累 蓄意犯罪
何來無心犯錯
舉幾個例子
食人魔 陳金火
殺人後還把被害人的肉吃了
這是無心的過錯?
呂文昇、殺鵝的吳慶陸
共謀搶劫50萬元,當天綑綁、凌虐黃庭逼問財物藏放位置未果,竟以刀插胸口、喉骨的手法,殺害夫婦倆,搜刮1萬2千元後逃逸;吳嫌雖被判死刑,審理過程卻毫無悔意,黃庭家屬昨天透過警方說:「像這種泯滅人性的凶手,為何還要留在世上?」
這是無心的過錯?
林金德因不滿女友江美雪想分手,91年7月11日到她弟弟江順萬位於基隆市喜市社區住處縱火,燒死江順萬9歲女兒江柔柔及7歲女兒江憶雯及同學林秉璇3個女童。
這是無心的過錯?
請你舉例 哪個死刑犯
是無心之過?

這句話最好笑
"我們應該更努力,要把所有死刑犯給救下來,因為人命可貴,所以才要尊重人命,不能讓他們被槍斃才對"
人命可貴,所以才要尊重人命
就是那些死刑犯不懂尊重生命
把別人的生命任意踐踏
你卻要我們去維護那些不懂懂尊重生命的犯罪者人權
席德 發表於 2010-5-2 23:38
廢死阿.....
如果廢死真的會提升治安的話,當然可以阿.
可是,這是不可能的.
人性本善?
那要法律幹麻.
88leander 發表於 2010-5-2 23:41
本帖最後由 88leander 於 2010-5-2 23:42 編輯

看到網路上許多網友都失去理智被某些人操作,認為廢除死刑才是最好的方法,這是錯的,死刑不能讓治安變好,死刑是一種讓全民都變成殺人兇手的慘忍工具,民眾支持死刑,才會去執行死刑

而死刑只會讓仇恨不斷延生,因為沒人願意去關懷那些不小心犯錯的受刑人,導致他們被社會排擠而不小心或無知犯下大錯
請解釋一下 連續殺人的 殺媽媽的 殺小孩的 ..為甚麼會不小心或無知的殺死至親???

人性本善,但是因為沒人教他們愛人的觀念與道理才讓她們誤入歧途而不小心殺了人或者因為情緒過當而失去理智犯下大錯
請解釋一下 為了領保險金殺人的是屬於 不小心還是情緒過當??

最好的方法是要教導他們知道愛人的道理,這樣才能將罪惡給銷去,否則當你支持死刑的話,你的手上就是沾上了殺人之血,你就會背下殺人的罪
所以為了讓 死刑犯知道愛人的道理 就該有人被殺? 被害者家屬就活該?

死刑犯犯下的很多都是無心的過錯,為何不給他們機會改過?人非聖賢,誰能無過,請將心比心,死刑犯並不是願意成為死刑犯的
我同意 死刑犯當然不願意成為死刑犯 能不死最好不是嗎?

而且法律明顯在違法憲法,卻沒有人願意睜開眼睛,法律用死刑剝奪人民的生存權,法律用監獄剝奪人民的自由權,這根本就是明顯違憲,不是憲法是最高致上的,為何法律還公開的違反憲法,抓人去關,抓人槍斃
嗯...大大 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偷東西被關..違反 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所以偷東西不該被關...所以 肇事逃逸..不叫肇事逃逸 叫.人身自由..消防隊不救火..是保障消防隊員的人身安全?  

最好的做法應該是讓他們學到愛人的道理,這樣才知道犯罪是會害到人,因為愛人就不會去害人的

現在大多國家都是支持廢除死刑的,因為他們知道死刑根本是不需要存在的,台灣人權要更進步的話,就要跟進才對

所以請支持廢除死刑,因為死刑根本不需要存在的,死刑只會讓社會更不安,死刑只會讓人民手沾上殺人的血,死刑只會讓仇恨變多
請解釋一下 死刑只會讓仇恨變多 多多少 數據 ???  順便請教一下大大 有沒有實例是死刑犯家屬 去找執行槍決的人員 或是被害者家屬 再殺一次的??

而這次法務部私下執行死刑,為何要草率快速執行,為何不公開讓大眾知道,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有問題
所以這次執行死刑的是小偷不是死刑犯 ? 又執行死刑需要昭告天下的法條 大大提供一下好嗎?

看看今天的新聞----廢死聯盟補件 2死囚緩槍決
我們應該更努力,要把所有死刑犯給救下來,因為人命可貴,所以才要尊重人命,不能讓他們被槍斃才對

而這篇新聞---歐盟譴責台灣處決人犯 籲廢除死刑
為何要譴責就是因為台灣現在在倒退車,人權越來越退後,我們必須能虛心聽他們的建議,以人權立國才是最好的


何不食肉糜???
壞壞的貓 發表於 2010-5-2 23:41
本帖最後由 壞壞的貓 於 2010-5-3 00:16 編輯

廢除死刑才是正確的話

等你親人跟被害的人依樣的時候

你在來講廢除死刑吧

現今的台灣社會還是需要死刑

這樣才能遏止犯罪

等你親人有一天時候再來講廢除死刑

我廢話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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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doTmo 發表於 2010-5-2 23:43
開版大是故意的吧?!
講來講去除了愛和人權和歐盟....到底還有什麼??
聽完了開版這種贊成廢死的人說法,
在下深深覺得死刑還是有必要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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