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7 30359
song520 發表於 2010-5-3 00:19
哈 看到這裡我笑了 版大 你就只會說"愛"嗎?
就像你說的死刑犯 只要感化他們 他們就會來幫助社會 這點 ...
看到那點 真的有梗 我笑到肚子痛死了 有愛? 要是真的有愛
死刑犯們行兇時 會有愛? 阿對拉 真的有愛
我就"愛" 拿刀砍你 我就"愛"凌遲你 我就"愛"強x你  反正我"愛"怎樣就怎樣
我強烈的懷疑開版大 說不定也是我x的刑x犯喔.......  因為你很多愛
呵呵 千萬別回覆一些 對我們的問題 沒營養的答案阿
對了 建議開大跟一些人權團體 你們也沒有看到之前新聞
某一個地方 猴子猖獗 把當地居民搞到很悽慘 但是也不能怎樣 因為那些愛護動物聯盟
會整天在那裡錄影蒐證 只要看到有民眾 對猴子怎樣的 馬上告發檢舉 當地民眾
每天被猴子 騷擾 以目前法律來說 真的不能對猴子怎樣 但是猴子她就是會對你怎樣
那人權在哪? 妳怎不去那邊幫助當地居民說 我要人權 把猴子清光或是趕走阿
我想 你去那邊高喊人權 比來這裡又用多了 黑~你千萬別人要感化猴子
讓猴子們心中也有愛 才不會去騷擾當地人阿
因為法律規定 猴子是保育類動物 但是目前台灣法律沒有規定 不能執行死刑阿
以上 讓想要反駁我的話 就針對我說的"重點" 反駁
別模糊焦點
黑市 發表於 2010-5-3 00:22
廢死聯盟...該不會是殺手聯盟的分支吧?
不然怎會這麼挺犯罪者...=.=?
tiffany1315 發表於 2010-5-3 00:23
如果"人"是可以學乖的動物 我可以支持
但是偏偏不是  
新聞都有在報  強姦犯出獄後 帶了電子腳鐐 還是有犯案
死刑犯出獄後 如果再犯案的話 該怎麼辦

您的寬容大量 我很佩服
但是您的想法讓我覺得 太虛幻了
阿泡 發表於 2010-5-3 00:23
以這次執行的死刑犯張文蔚為例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4日電)49歲的男子張文蔚,於民國94年間綁架並殺害當時年僅17歲台中縣沙鹿國中學生。最高法院今天判決,處張文蔚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書指出,具有擄人勒贖、恐嚇等前科的張文蔚,假釋出獄後,因網路遊戲結識當時就讀台中縣沙鹿國中的被害人,並於民國94年7月間將被害人約出,但被害人因徹夜未歸不敢回家,因而在張文蔚座車中過夜。
判決書指出,張文蔚因積欠債務,因而打電話向被害人家屬勒索新台幣100萬元贖金,並以香菸與安眠藥控制被害人行動。後因被害人清醒,吵鬧要回家,張文蔚憤而以車上的電話線將被害人勒斃並棄屍,遭員警循線逮捕。
最高法院判決張文蔚死刑,合議庭認為,張文蔚在假釋期間,不思悔改,還擄走殺害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家屬身心長期受創。張文蔚犯罪手法極為殘忍,人性良知已泯,沒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應與社會長久隔離,因而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981224

注意喔 他是假釋期間 代表社會已經給他機會
結果假釋期間還犯案
還要給他機會 若是他沒死 以後關個10幾年 出來一樣是犯案
還是有無辜的人受害
豆奶 發表於 2010-5-3 00:26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司法正義   不由分說
法務部幹得好!!
阿泡 發表於 2010-5-3 00:29
再來洪晨耀為例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0日電)法務部今晚槍決4 名死刑犯,其中洪晨耀於民國95年6 月間因財務糾紛,竟槍殺3人。落網時說,「我就是不爽才殺人」;出庭時,甚至還嗆不願把命賠給被害人,被法官認為惡性重大。

洪晨耀與被害人呂清一於88年至92年間,因合夥投資發生財務糾紛,他於95年6月間帶著2把手槍與手銬、腳鐐到新竹縣峨眉鄉被害人家中找對方談判。

雙方因一言不合,發生扭打。洪晨耀拿出槍要射殺呂清一的兒子呂建忠,但遭呂清一攔阻,洪因而先開槍朝呂清一腹部開槍。

洪隨後拉下鐵門防止呂建忠等人逃離,呂建忠躲在出面勸阻的鄰居陳尚三背後,哀求洪先將父親送醫,洪竟朝呂建忠、陳尚三各開3槍,將2人擊斃,呂清一被送醫後不治。

洪晨耀逃亡14個月後,96年8 月被警方逮捕時,還冷笑說,「我就是不爽才殺人」、「就算下地獄,還是跟呂清一沒完沒了…」,甚至在新竹地方法院出庭時,還對死者充滿恨意,揚言「我不願把命賠給他們,更不賠一毛錢」。

最高法院於98年4月9日判洪死刑定讞,認為他手段殘忍、心態兇狠,為國法天理難容,並影響社會治安,所為泯滅人性,罪無可逭。990430  

他是不爽才殺人
這些只是最近例子
有太多人犯罪是兇狠殘暴
要說服我 用愛能感化他們
我死都不相信
skylin24 發表於 2010-5-3 00:36
我怎麼感覺樓主只挑幾個來回答呢?
像15樓的大大說的很好阿!!
怎麼沒看到大大回答呢?
難道這些死刑犯在對被害人動手之前都是懷著感恩的心動手的嗎?
為什麼動手之前就不能多想想
制止自己把仇恨先終止掉呢?
將心比心也要比的合理吧!!
法律是說要尊重人權~~可是沒說加害人就可以對被害人沒人權..
鎮魂輓歌 發表於 2010-5-3 00:38
歐盟呼籲廢除死刑,哪又如何,基本上在歐美觀念裡,只有上帝有資格宣判一個人的生死,況且美國已經有許多本來廢除死刑的州這幾年又陸續恢復死刑,為什麼???
因為他們發現死刑廢除後,治安明顯變差,重大刑案不斷出現,這也難怪反正殺人又不會判死刑,拿把槍衝進學校殺一個回本,殺兩個有賺,這些無辜被殺害的人就活該倒楣,因為不想仇恨延續,所以就要以德報怨非得要原諒犯罪者,哼,連孔子都說了以德報怨,哪何以報德,殺人償命本就天經地義。
idf1471 發表於 2010-5-3 00:44
生命當然是最重要的

這就要宣傳教育愛

讓世人都有愛的話,就不會有犯罪,就不會有戰爭了
axa 發表於 2010-5-2 22:10

如果是上充滿愛.....大家都不用為了生活而忙碌
只要有愛就可以吃飽+喝足+玩爽
讓世人都有愛的話,就不會有犯罪,就不會有戰爭了-------> 很天真+很自我迷幻的想法
chan121 發表於 2010-5-3 00:46
大大,如果有一天您的老婆被人姦殺,你自已想像一下,您會原諒這個姦殺你老婆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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