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axa 於 2010-5-3 01:53 編輯
版主是對的
但所謂"不小心"是指什麼 版主了解刑事法律中所指的"故意""過失"嗎
不過看樣子是不懂了
憲法的"生存權""自由權"又是指什麼呢
如果要版主解釋 那也很難吧
這樣吧
版主可以解釋一下
如果一個人"不小心"的殺 ...
快樂的一隻豬 發表於 2010-5-3 01:49 ![](http://ck101.co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因為他危害到被害者的人權,所以才要給他機會讓他悔改,進而回饋社會
而不是用死刑來解決事情,應該是要讓死刑犯有悔改的機會,有學習愛的機會
今天談的是死刑犯,就是指加害者...就是傷人者
ㄧ般言論當然有自由,但是若是涉及傷害呢??
甲用言論幹譙三字經.乙也用言論幹譙三字經.丙也雷同,請問他們能用這言論對付其他人嗎?
還是人權無限上綱?? ...
黑市 發表於 2010-5-3 01:51 ![](http://ck101.com/images/common/back.gif)
傷害了,要告訴他錯在哪裡,讓他知道後 再讓他學會以己待人,這樣就不會再繼續犯罪,而社會也能更安定繁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