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

就是鬼 2010-5-18 23:02:36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8 15798
戀痕 發表於 2010-5-19 21:40
"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這句話才是被害者真正的心聲呀
廢死刑的也不過那幾個
自為是大善人~結果咧?
DniccocksX 發表於 2010-5-19 21:47
看了這篇文章有很多的感慨
不知那些主張廢死的人他們的論點在哪裡
沒錯,如果司法是這樣不公不義~那麼就宣判被告無罪~但我會親手殺了他...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回到以前的社會~這個國家也不需要法律了....
欠債還錢~欠命還命~天經地義~有什麼不對呢
tzuxiang 發表於 2010-5-19 22:23
在這裡看了不少關於廢死的文章,實在快看不下去了
如果惡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人可以不用抵命
那受害者算什麼?受害者家屬算什麼?奉公守法的人又算什麼?
easybug 發表於 2010-5-19 22:27
廢除死刑好像只會造成更無紀律的社會!
那麼生活會更動盪不安吧!!
ixymannn 發表於 2010-5-19 22:40
本帖最後由 ixymannn 於 2010-5-19 22:46 編輯

因為成功廢除死刑後,那些律師得到的利益更大,每個罪大惡極的人都會找他們當辯護律師,
想當然爾,口袋就飽飽,又可以碩造他們自以為大愛的假象,一舉兩得,真恐怖!
而且現在律師越來越多,社會太安定的話,叫他們吃鱉嗎?當然要弄一個廢除死刑議題來弄亂司法,
廢除死刑通過,剛好他們的飯碗變成黃金的,沒過的話也給司法壓力,刑罰也減少,犯罪人也會因為刑罰很輕而常犯罪
,常犯罪律師的飯碗也算鐵的了。
真是精英團阿!!
a00353 發表於 2010-5-19 22:41
但是如果這個犯人沒有寫這些信
那他是否還可以安然度過?!...迷思
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本來就是!
lsk 發表於 2010-5-19 23:11
35# 等糖吃的小孩


"過失"這兩個字是重點吧~~
如果是"蓄意"的話,就算是"謀殺"了
那刑罰或者是罪孽當然是不同的
todd1023 發表於 2010-5-19 23:33
看完以後發現廢除死刑的人已經模糊焦點
而且提出偽證
要做廢除死刑的事情應該把輔導犯人和開導犯人的使犯人有悔意開始
不應該扭曲事實最後說為了人權
感覺只是在玩弄司法
更令人厭惡
fantasyx 發表於 2010-5-19 23:52
沒有註明來源的文章,
只能算網路遙言
leif31294 發表於 2010-5-20 00:00
同意!!
我認為絕對不能廢除死刑@@
政客們沒有接手被害者的經歷
就對死刑此事紙上談兵
他們應該多多去接觸那些被害者
就一定可以感同身受
如果是我即將被死刑.......
我也一定會假裝懺悔的留下"鱷魚的眼淚"
這樣的心態相信大家都會有的
況且.......
如果真的廢除死刑的話......
那犯人們不就會認為他們可以為所欲為
就算再犯也不致死...............
廢除死刑一事應該更盛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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