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83# skattaks
OK, 我知道你關心的是法律問題, 問題是... 這關我屁事? 我的票是我自己往票匭裏丟下去的, 在蓋章以前我希望我選的人能讓我認同, 有錯嗎? 如果你選一個總統是只要 "不違法" 的總統就好, 那是你的標準。不是我的。
或者, 依照你的邏輯,
我們是個以法治國的國家
整件事情到底有沒有違法
不要用道德倫理去評判個人
唔, 在你的看法中, 身為台灣人, 對於道德倫理有要求是一個奢望?
至於國民黨的作為, 瞎子都知道這是選舉操作, 有什麼好值得浪費我的時間去評論的? 再說了, 法律修改不溯及既往, 反正案子已經送進特偵組, 如果蔡小英真有事, 不修法也有事。如果沒事, 那事後再修法也是碰不到她一根毛。如果真想修法, 反而打草驚蛇, 這邏輯要瞭解不困難吧?
我本來還想再多寫一些的, 不過有網友勸我脾氣小一點, 也對, 我就不多說了, 拿我在 Part 1 一開始的話做結尾吧...
在看本文之前, 我先聲明, 如果你/妳已經決定要投馬英九或蔡英文了, 那這一篇你可以不要看了, 不需要浪費時間...
如果你/妳想就這整件事做理性/平和的探討, 非常歡迎, 但如果是情緒性的發言, 那也可以免了。我的時間不是用來解決你/妳情緒上的垃圾用的。
最後, 如果妳對生技/製藥沒有一些基本的瞭解, 那... 至少請你/妳仔細讀完全文再發表意見...
如果你連這都看不懂, 那你的問題不是邏輯, 而是文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