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36
ikmikm17 發表於 2012-5-26 12:33
我比較認同直接死刑ㄟ= =  留著也是個渣~~
keitawang 發表於 2012-5-26 14:09
化學去勢就對了啦!!!! 就是用化學去勢!
kist98390 發表於 2012-5-26 14:16
鞭行好~~這些強姦犯都是垃圾~~
dukerwin 發表於 2012-5-26 14:32
不管是化學去勢或是真的宮了…效果都有限
性侵的累犯是心理問題
畢竟能插進陰道的不是只有陰莖
還記得許榮洲案的謝姓女童吧(或是查江國慶案比較快)


至於說直接死刑的…說說而已吧?
這是不是鼓厲犯人犯完案後,順便把被害人處理掉?

早先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所以肉票要活著回來的機會很低
(歹徒:我幹麻留活口讓他指認我?)
改為相對死刑後,撕票的案件大幅降低了

===========

其實我認為最大的問題不是刑度的問題
而是社會大眾給「被害人」帶來後續的心理創傷
曾經還看過有白目向被害人說…

「妳好堅強喔!如果是我遇到可能就不想活了!」



這不是暗示被害人應該羞愧得去死嗎?
如果社會大眾能把這類案件當作被打一頓、被潑糞…
就沒有後續這一堆奇怪的問題了
畢竟性侵案的再犯率和其它刑案相比…其實並不高

對了~
新加坡有鞭刑,但是


新加坡的性犯罪率(28.3件/十萬人)
是台灣兩倍(14.2人/十萬人)、
日本的三倍(9.8人/十萬人)!!

yenborshoung 發表於 2012-5-26 15:17
性侵至少要鞭刑N下,若是有殺人或性侵累犯 那就鞭刑之後化學去勢 然後無期徒刑(誰叫現在沒死刑..)
畢竟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之後  在監獄會有人好好的照顧這種人 嘿嘿!
alex8985 發表於 2012-5-26 15:27
贊成用鞭刑打到去勢
讓這些人渣有深刻的體悟
BOOK5189 發表於 2012-5-26 16:40
第一次鞭刑...
第二次去勢....

joe70g 發表於 2012-5-26 18:05
噓~~~大家小聲點!!不然人權團體又會出來叫囉~~各人認為不該放出來,想當年住在我家附近的一個性侵累犯只要他一放出來就又性侵女生!請問被他性侵的人有多無辜?多少委屈!他一共前前後後進出監獄15次幸好他已死在獄中不然等他出來不知道又還會有多少女性受害!!
162198 發表於 2012-5-26 18:53
鞭刑加化學去勢 在不得假釋+1啦

這還是人嗎!?

憑什麼談人權

受害的就活該嗎
angela7033 發表於 2012-5-26 19:16
本帖最後由 angela7033 於 2012-5-26 19:19 編輯

人權團體你看看你們認同保護下的犯罪者,各個罪大惡極

這些犯罪者跟受害者,受害家屬情何以堪,好好孩子養大了就被這些罪犯弄死了

你們這些人道團體看到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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