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42
deomax 發表於 2012-5-27 00:16
總歸一句話...
台灣法律...現在保護的是 "活人"...
受害者們...基本上..."不算人"~~因為躺在地下掛點了...(也就不受人權保護了...是唄???)

所以...那些人權團體們...老是在那邊高喊著要廢除死刑...
TMD...如果那天他們自己也來親身經歷一下被害人死前的經歷(一半的恐懼)...
看他們...會不會再來喊要廢除死刑!!!~~(前題沒死...嘿)...

對那些禽獸...還講什麼"人道"!!


swordmax 發表於 2012-5-27 00:23
化學去勢...稍嫌輕了一點最好是直接沒收做案工具啦
沒收後再鞭刑...
這樣看誰敢試試看
chien620618 發表於 2012-5-27 00:32
媽的叫性侵犯去死~被性侵的事一輩子的傷害阿~
yogo83301 發表於 2012-5-27 00:47
就永遠不能假釋,,或是去勢也好啦,,,,,,,,,,,,,,,,,,,,,真是氣死人,,都被關的人還不知道改正,,放了這樣的人,,誰能放心啊
breathedeep868 發表於 2012-5-27 03:09
本帖最後由 breathedeep868 於 2012-5-27 03:12 編輯
HFS12345 發表於 2012-5-26 06:24
那麼多誤判?

你認為栽贓能一而再.在而三嗎?


我是不贊成 給 性犯罪者 有3次機會的

類似刑責的多寡的議題, 之前也大多數被討論 被辯論過....(例如死刑的廢除與否)......

現在 關於 性犯罪 引起大家討論的原因

是因為性犯罪者再犯罪率實在太高了 幾乎近3成.........

而所謂去勢, 是指化學去勢(並非你說的切切切)


讓性犯罪者改過自新, 為何不讓他們因畏懼刑責, 而抑制他們的行為產生

再犯率高的原因, 不就是看到目前的處罰不會怕嗎??
出來後如果再作案, 只會越來越小心, 就算再次被抓也還有所謂的第2次機會....

假設前提 目前性侵真的是死刑, 那真正去犯罪的人, 是不是 已經接受被抓到就是死, 前提下去犯案
這種人要給他改過自新機會嗎??? 凡事有風險, 有必要為這些人買保險嗎??
將心比心, 那些受害者, 社會上你我關心的人, 如果發生這種事, 真的生不如死, 心理&身理傷害比直接殺一個人嚴重多了.
如果給機會才是藐視人權, 犯罪者當他已經知道罪罰後當他去犯罪時, 就是自動放棄他的人權了


誤判行為真的是很多,台灣恐龍法官都不知道為什麼可以當上法官....

相信大多人 討論這個議題 也是重點在於 如何讓處罰 能更有效的嚇阻與降低 性犯罪的產生


而性犯罪的人 大多都是有一個"癮"在那了, 就類似 吸毒 吸煙

只要有第一次 後面大多都會無法自我克制而再次行為

而如何有效去讓這些人變成沒有"癮"的發生前想法與產生後動作 這才是關鍵點.....
(有想法但是因刑責而 嚇止&消除 犯罪行為想法&有想法也實施犯罪, 如何讓這些人不再犯罪)  

搜證行為過程是否全善 (栽贓)
   "走過必留下痕跡"
法官判決的結果是否公平正義 (誤判)  
   "如何避免誤判跟主觀意識太強的法官(日劇電車男最後的那位法官)產生"

等等前提因素下去而影響刑責的多寡
舉一個例子:
蓋高樓前因怕建材 施工問題 ,不檢討完善 建材是否充足合格 施工是否確實定位,
去建立或改變高樓, 只會搖搖欲墜,  
這似乎邏輯上不通........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這應該才是正道

挖東牆補西牆的動作,沒辦法解決問題的產生

而不是因為怕過程出現漏洞, 繼而提前去影響判決的多寡的建立

也許現今社會上不公平的事物, 真的是例子舉不完
也許現在表像是一個文明社會
底下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
問題產生 到頭來 還是要解決的

大家看事物的著眼點不同, 可是大多數人都認為3次的確是不合理的,
如果因為怕被栽贓 誤判, 何不從其他方法解決呢??


tassder777 發表於 2012-5-27 03:15
兩個一起來吧  最好性侵 殺人那些全部都先鞭刑在抓去關
HFS12345 發表於 2012-5-27 07:45
本帖最後由 HFS12345 於 2012-5-27 08:11 編輯
breathedeep868 發表於 2012-5-27 03:09
我是不贊成 給 性犯罪者 有3次機會的

類似刑責的多寡的議題, 之前也大多數被討論 被辯論過....(例如死刑 ...


是阿!

你也知道被強姦的人是很可憐的

那如果.有人被陷害栽贓.導致它去勢以後無法生育(等同殘廢)

那我問你.

這個被陷害的人

第一次就被去勢就不可憐了?



因為你之前的論點是支持第一次就去勢.

我是支持鞭刑....和3次累犯才進行去勢

所以我才用這些話來回覆你



我之前就說了..隨便一個人有錢.

都能隨便栽贓.讓一個窮人得到永生的遺憾

這是很簡單的.
(題外話:我不清楚你本身是男是女.有沒有兩方面換位思考過)



我就舉例過.王建民.那個拍照...你沒看到照片嗎?

(我想你看到的新聞.你心理想到的........"只是知道王建民包二奶"吧)

我就想到很多.
1.那個照片拋出的時機.剛好馬英九美國牛轉移新聞焦點
2.順便教訓王建民.之前跟TVBS對罵過..而且之前王建民就跟阿扁太親近
3.可以貶低台灣的國格...王建民之前稱號是台灣之光的
4.我想七成..還有後續....我猜還有做愛的照片..
5.所以這件新聞的後續.下次台灣還有什麼美國牛.SARS  .之類的事...還能拋出重覆使用
6..一舉四得的好處..某個政黨只要花點錢就能做了...

那麼明顯的栽贓.大家不會看不出來吧.有什麼目的? 王建民有被女方勒索嗎?女方就是表明無所謂了!那動機是什麼?

(記住.國民黨的額外支出.只要核心人物通過就行.不用公開的.他們體制是獨裁的)
(但是民進黨想做這種事情是不行的.他們的所有支出必須公開.所以選舉你就看得出來.他們無法做任何小動作)

.

我不清楚你怎麼看新聞的

看新聞.請多個角度想一下.多面反位思考...再想這樣報導.有什麼動機

什麼人受害.有什麼人得利..做這樣的事情.很合理嗎?

這才是看新聞的正確方法...

不然現在的新聞....

報導都是帶入記者的情緒話語 (誰會知道哪個新聞台收了什麼利益)

(我曾經一天看三份報紙.頻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同樣的事情報導出來觀感卻不同.) 不好笑嗎?

(看完民視新聞台.空檔轉去TVBS.結果發現同樣的事情.居然對於"某方觀感重要的部分畫面"還刪除剪接的.)這好笑嗎?




我最後跟你說一個舉例:

如果現在法律改成第一次就去勢的話

假設.一個強姦犯...他心理衝動強姦了一個女人(並不是被栽贓).

他作案後..想到被起訴的話.會被去勢....

結果這個女人.

很有可能被先姦後殺.然後想辦法處理掉屍體.讓它變成無頭公案

並不是抓不到.而是很可能會增加多起這類事件.會讓警察更加困難..有可能整個社會會導致更多惡劣的後果

所以說來也有點可悲.....這變成保護誰?




我想你可能不清楚..

有些男人.他寧願被判死刑.也不願意性無能的

不然美國歐美那些國家.強姦犯去勢不就更好?

他們是很先進的民主國家怎麼不早做了?

它們比台灣還重視人權的

你想過這些原因嗎?



ta312cs207 發表於 2012-5-27 08:06
沒用的 反正所謂的人權團體只要一出來叫幾句 那些什麼較嚴厲的制裁制度是不可能成型的 因為被親屬被性侵的又不是那些人權團體 過度的人權制度=偽善  人權應該是適用於人身上  而不是已經被精蟲衝腦的畜牲身上  (對不起我汙辱到畜牲了) 現在的台灣司法制度好像無法讓做壞事的人感到害怕 難道要老百姓回到原始方法動用私刑 自己討回公道 以暴制暴   
九翼天使 發表於 2012-5-27 08:09
除了不給假釋以外也應該處理當
那些人被關出來之後的事呀
像化學去勢等
不然每次出來就讓許多家庭破碎
讓許多婦女受傷,
不用太讓那些人想,對那些人講人權笑死人了
就是那些沒事幹的學者想的
如果要對那些人講人權
就先讓講人權的那些人的家人先被壞人弄了再說
azu951 發表於 2012-5-27 11:09
性侵!

把你的尻打到開花
把你的槍彈到爛掉

雖然吾是男性,但吾一點都不會覺得醬子 殘忍!

什麼叫殘忍?

等哪天被害者是你們的子女時,您們就會知道什麼叫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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