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20
絕塵氏 發表於 2012-6-7 02:59
台灣有太多需要改進提升的地方
(因為這幾年一直在原地踏步)
比如:台灣的爛馬路啊、最近的酒後開車啦、十年如一日的爛薪水啦…

他國先進國家的改革制度,都是可以仿佼的對象
台灣國家的沒創意都可以去學一學別人的。(總比自己沒實力又不求進步的好吧)

看看大陸的copy能力吧…
從軍機到商品,都有一定的成績呢。

(多派幾個人去日本學一學修馬路,不會哦~~)
heimei0223 發表於 2012-6-7 22:45
面對這種畜生不如的東西....
是不配當人....
就是要用強硬手段
讓犯法者知道了解當他正侵害他人時
怎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hellking 發表於 2012-6-8 12:37
其實我是比較建議死刑
重典才會使人畏懼
對於保障人身安全的法律應該要較為嚴重
像是殺人 搶劫 販毒 飆車 酒駕肇事等
不然怎能稱的上法治社會勒
steven666g 發表於 2012-6-8 14:57
這是我難得支持民進黨的看法

鞭刑的威嚇力大多了!

人就是賤,不管不行!
Lajahel 發表於 2012-6-10 13:32
台灣的司法"輪顏"和"輪前"團體都TMD靠夭!!!!!!!!!!!!!
還考量啥人道???還TMD等性侵犯犯案三次才嚴懲??????
一個個"觸生瑙帶"!!!!!
若是一再縱容這些社會426...小心報應會到自己身上!
adamkang 發表於 2012-6-17 16:15
今天要是姦殺了立委或總統高官的女兒,相信就是死刑了
很不幸被害人都是小老百姓, 所死活都沒人管
只能說貧民百姓哀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8-27 15:00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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