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28
A-JON 發表於 2012-5-28 15:45
就一堆老百姓在叫叫是不會有多大改變的.現在台灣的主政者根本不在乎這點小事...
而在野者只是喊喊而已.不會有作為的.所有的事務官與政務官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就是現在的台灣.這樣的台灣會有希望嗎...不是我唱衰.事實就是如此.自己保重....
a1232560 發表於 2012-5-28 16:27
去勢吧
這種人
沒必要手下留情
不然只是汙辱了自己
chijl 發表於 2012-5-28 16:30
講那麼多, 不如等立法委員女兒老婆都被性侵
隔天就通過執行
apple123123 發表於 2012-5-28 18:06
問問受害者~誰願意原諒那些施暴者???
犯錯的人~在犯罪那一秒鐘~就把靈魂賣給撒旦了
憑什麼還有人權??
HFS12345 發表於 2012-5-28 18:37
本帖最後由 HFS12345 於 2012-5-28 18:40 編輯

其實有一招.....
這招絕對合乎人道.而且受害者也不會有太監的心理扭曲.也不太會增加社會亂源.
更符合大眾的人性.比什麼去勢..效果更好

好吧.為了拯救世人
我說出來
只要性侵者.第一次犯...就在他面頰上刻字(我是強姦犯)...累犯就後面註明"累犯"
看清楚.是面頰.不是額頭.(額頭平常還能用帽子擋住呢)

為了嫌疑犯的人權.我們可以把它刻漂亮點.
用正楷體吧(別學周星馳刻那個精忠報國.還刻錯字打X)

刻上去之後.不但要服刑期.其實刑期也可以減少
出獄後.每一年.必須回公關單位檢查一次
規定20年後...才能允許整容

看看.我說的刑罰.....我對強姦犯是不是很人道阿?
這個應該很有效果
但是.我很懷疑.
這種刑罰.可能比去勢.鞭刑更難通過
0986464515 發表於 2012-5-28 18:40
為什麼他們能一而再在而三的犯案呢?難道法律已經對他們沒用了嗎?
還是處罰不夠狠不能讓他們從而記住而不在犯呢?
我很想知道法官執法定義是什麼?明知道這個人放出去有害社會為什麼還是放了
[是收了錢還是賣人情](((sorry太個人化了,個人認為而己))),恐龍法官變多了嗎?
gris 發表於 2012-5-28 22:43
性侵犯假釋, 好像會先透過專家醫生的評估
評估沒問題後,才會假釋
不過 看過新聞報導 好像在犯的機率還是很高呢
還真是很無奈
坐牢刑罰好像一點都沒有讓犯人有警惕的意義
出來馬上又再犯
或許真的需要一種讓人心生警惕的刑罰
才會讓人不敢再犯吧
zx123123g 發表於 2012-5-28 23:11
鞭刑加化學去勢
那些犯人自己管理不了
政府應該要管理他們
性侵犯真的太可惡
法律本就該保護應保護的人而不是護著人渣的
jd421697 發表於 2012-5-28 23:32
我覺得這種人最好丟到監獄裡面賣屁股

讓那些大佬排隊輪流使用啦...
哈士奇戰士 發表於 2012-5-29 00:40
太"監"了!!!!一定要去勢~~我還覺得綁成大字型,然後給被害者踢到爛掉耶<不麻醉!!>
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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