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33
endoutx 發表於 2012-5-30 18:59
先鞭刑再把雞雞割掉
化學閹割太仁慈了
lobanten 發表於 2012-5-31 15:42
還超過三次哩!一次就閹了還三次!
這個選項少一個!直接閹割!!不用甚麼化學去勢這麼麻煩!
一刀下去乾淨俐落不拖泥帶水!
kikisogo 發表於 2012-5-31 20:31
我看就往生殖器上抽下去吧  順便去勢
就是有些腦殘的人員  才會弄出那些法律來
口口聲聲都說要體諒加害人的改過之心
結果都是看下一位受害者
ming74624 發表於 2012-6-1 00:58
反正這年代已經沒有什麼人性的考量了   直接加重下去吧
bbc30000 發表於 2012-6-1 10:05
我認為不只是性侵犯不得假釋
只要犯相同罪兩次就都不可以假釋了
第一次是法律以及人道上相信人會悔過所以給予假釋
第二次就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行負完全責任
就算悔過了也是要服完全部的刑期
而化學去勢當然就是針對性侵犯而立的處罰
一樣也只能容許第一次--再犯就去勢
而鞭邢不是萬靈丹--雖然有很好的嚇阻作用
但是也不用搞的好像什麼事情都要來鞭一下
希望鞭刑要效法新加坡的做法
vip0522 發表於 2012-6-1 19:35
頭切掉就好,那個頭都行.
jjl770221 發表於 2012-6-1 19:48






掉!!!!!!!!!!!!!!!!!!!!!!!!
keitawang 發表於 2012-6-1 23:14
一定是用化學去勢比較好!
螢光筆 發表於 2012-6-1 23:30
應該對累犯處以化學去勢
杜絕日後再犯否則永遠阻止不了
blitzkrieg295 發表於 2012-6-2 12:28
我認為執行化學去勢比較有幫助

對於性侵累犯也不要再任意假釋

以免造成社會大眾的不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Darrena

LV:4 遊俠

追蹤
  • 112

    主題

  • 115

    回文

  • 1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