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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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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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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78268
bluewest
發表於 2012-6-8 21:08
要索報酬也不看人家有沒有急需
再說報酬這件事也要看對方肯不肯給吧
這樣死皮賴臉跟人要報酬...很怪
如果哪天你檢到手機跟對方要報酬
對方是不是要把手機折成三段分你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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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42195
發表於 2012-6-8 21:19
丟臉公務員
書都讀到哪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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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II
發表於 2012-6-8 21:20
馬總統只顧著拍美國馬屁
才沒時間宣布三讀通過民法第805條及第805條之1條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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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53106
發表於 2012-6-8 21:21
只能說,這個女公務員很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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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NEO
發表於 2012-6-8 21:22
看到上面有一張照片是許多人在討論
有一位網友TORT這位先生/小姐
他說公務員待遇不好你是在講甚麼X話阿
就算他待遇真不好有必要這樣嗎?
對方的情形比他更不好,而且這筆錢是為了要讓他媽媽過好點的生活
如果對方是他他心理會如和阿,你這種人沒資格在網上討論事情
都沒想過就在那亂說話,你生病了阿你要不要去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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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C8OKOBE
發表於 2012-6-8 21:26
依法辦事,這分明就是躜法律漏洞
法律只能找一個相對平衡點
做人也是
要大家都喜歡 是幾乎不可能的
要別人不評論自己 也很難
既然法條都定了 不違法就好
只是法條不是應得 而是不超過
在解釋上 在自己心態上 有必要那麼一定要剛好嗎?
應該先問問自己內心吧
現在是別人的救命錢你卻愧對良心還跟人家球3成10萬的3成是3萬
實在太超過了現在法律應該把前降低最好1成以下
不然要按照撿到的經額高低,比率跟著改變
不然有失正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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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lee68633
發表於 2012-6-8 21:37
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會幹種事讓人一點也不吃驚,在上的貪污,在下層的吃民眾的錢,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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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da007
發表於 2012-6-8 21:38
唉
爛法律
什麼鬼事情都會發生
唉唉唉
沒有3成
誰撿到錢還會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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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澀的蘋果
發表於 2012-6-8 21:42
差不多一樣的事情以前也有一件.新聞也有報導出來
一個婦人賺錢要養家糊口.卻在領錢回家當天掉了
被一個大學生(好像是吧!有點忘了...)撿到.也是堅持要3%的報酬
到最後是要到了3%的報酬.她卻說錢不是她要的.她是要捐給慈善機構
但...卻沒人敢收....因為那是人家的命救錢.....
拾金不昧是一種美德.但為了那要報酬而去拾金不昧
根本是
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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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客V11
發表於 2012-6-8 21:48
這種公務員還可以繼續任職嗎??
納稅人辛苦繳的稅養這種公務員?
不想想看失主也在繳稅養你,你才有薪水可拿吔...
竟然敢要求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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