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77
fjfjeiei 發表於 2012-6-9 00:24
撿到就想要
這跟撿到不還有什麼差別
penguinbecool 發表於 2012-6-9 00:27
對我自已
能要求撿到錢
要送警局
不要留資料
不求回報
不求名聲

對別人撿到我的錢
希望能還我
會謝謝他
報酬的話....
應該是拜託他不要拿太多
好好跟他說
請高抬貴手
如果還是態度很差的硬要拿
還是要給他
也不會事後找記者來報導
讓社會去公幹他
因為錢不見了
能回來七成
還是要謝謝啦= =
alan810516 發表於 2012-6-9 00:29
emerlai 發表於 2012-6-8 10:51
這次就要幫公務員講話
他只是行使法律權利
是不是救命錢  並不重要

推推!!

實施應該享有的法律權益有錯嗎?
找立委對上級長官道德勸說?  代表?
索取三成他的考績就死定?
撿到沒私吞就不錯了!!   好歹別人也是走正當管道索取好不好?
nash0310 發表於 2012-6-9 00:30
markliu7240 發表於 2012-6-8 13:32
那這位板大 你就最好不要有一天  有前不見了  被別人撿走 然後跟你要一成的錢
撿到錢  要拿到警察局 這是 ...

贊同大大的言論
剛看到這位板大的發言 我好搖頭喔!
抱歉 這格國家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但我不認同您的想法
是不是就命錢 不重要
那 是怎樣才重要

其實不曉得 大家有沒有發現
這幾年引發爭議的索取謝金
幾乎都是少年輩(不是說每位青年都這樣啦)
好像 較為老一輩的教育下的觀念 拾金不昧 本就理所當然
現在 都變了 當然也因為法律素養提升 知道保護自己權益
只是 人同己心 如果都是這樣要求 這樣的概念教育下
哪一天 妳也不小心弄丟東西時呢? 不曉得你會不會很幹 當初為何有這樣的規定
只能說 社會真的病了
esyokenmei 發表於 2012-6-9 00:33
這種人也讓她考上,天道不公、老天無眼。
我們的社會真的有病。
這女的人肉吧,她要感謝廣告更好,省得我們麻煩。
nash0310 發表於 2012-6-9 00:35
klinetia 發表於 2012-6-8 18:09
可是大家不想想
他如果全部吞掉
那個人不就一毛都沒有

板大 如果那個丟錢的人 是您呢
將心比心吧
good1976 發表於 2012-6-9 00:41
又來這個問題 下次撿到不要交給警察 自己"暗嵌"起來 沒人知道就沒事
交給警察 索取3成反而會被當壞人公幹 到底是誰病了....
別再淪為無良記者與政客的工具了
chengkaihuang 發表於 2012-6-9 00:47
吃屎吧~~
公務員當久了~~腦袋都裝水泥了嗎~~
依法辦理~~最好甚麼事情都依法辦理啦~~
馬的~~想到我納稅居然是養這種人~~
心理就很幹
yungshengfu 發表於 2012-6-9 00:49
上面很多網友 都有錯誤的觀念喔!!

撿到 但是暗幹起來  是犯了侵占罪的喔!!

之前有人撿到皮包  但是暗幹

後來調監視錄影器  那個男的被告侵占罪喔!!!



不過我覺得很奇怪的是  人之有別於禽獸動物  就在於人類有其所謂的道德良知 倫理規範

當你突破那個界線  你跟禽獸有什麼兩樣

犯錯就是鞭打  表現好就給食物

為什麼好好的人不當 要當禽獸呢??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把小孩辛辛苦苦 送去一些所謂的明星大學  實驗中學

卻沒想到身教的重要.........

真不知道該講什麼.

最好以後來個立法! 看到有人快死了,去救快死的人 可以跟對方強制索取3成醫療費用

不然可以不要救!

上面一堆網友都是這個意思嗎?
飛舞 發表於 2012-6-9 00:59
撿到錢交還給失主是美德
若報著要索酬的想法,乾脆連歸還都不要歸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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