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85
ych1234 發表於 2012-6-9 02:29
拾金不昧

我也曾經掉過錢,
謝謝當初撿到錢的人,全歸還給我,
我才能替家裡繳貸款,

錢的數字大小對每個人的重要性都不同,
我只能說將心比心,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不來。
cutenavy 發表於 2012-6-9 02:51
這種人真的還能當公務人員喔?
好在將來法律也改好了
余小邦 發表於 2012-6-9 03:03
超級不要臉的
人家都已經生活不好過了
再加上這筆錢是為了生病的母親要請人來照顧的救命錢
還大言不殘的說是依民法規定
真是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超級想寫信到桃園縣政府去罵
這就是現在的"公務員"
garry0922 發表於 2012-6-9 03:19
還虧自己唸到這麼高的學歷
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
她都不怕半夜做噩夢喔
如果換成掉錢的是她
對方也這麼做看她會怎麼樣
將心比心麻
psiisaea 發表於 2012-6-9 03:27
救命錢還要拿3成阿 真是世界變了..........
qwe_0802 發表於 2012-6-9 03:29
是否給酬金

因該是物主本身的自由

強制要求要酬金真的...很丟臉
風映天命 發表於 2012-6-9 05:36
唉.各位大大們.現在的台灣.不比以前的台灣了.以前的台灣人還不敢那麼[吃相難看].現在的人是.[我是依法行使我的權力]..來粉飾自己的行為.教育只重[成績]不重[道德].所以那些有考過高考的公務員才會那麼的沒道德.今天如果被別人撿走或許就沒了.怨不得別人.自己有疏忽..但今天已經知道被檢走錢的是自己的鄰居.而且人家這錢是借的.要用來請人照顧年邁母親的.就不需要硬要3成的費用了.今天別人也沒得罪你..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點道理也不懂.真是覺得公務員的心態.好像我[高考]考過就高人一等.其他人都是賤民.最後還在施壓要婦人.登感謝感言.在下覺得.人怎能無恥到這種地步.被發現事情鬧大.才改口說不要錢了.那如果沒鬧大..不就還是要硬拿錢..台灣阿~~到最後可能最後要起義反抗了. 在下不是要搞族群或階級分裂.而是他公務員的表現 實在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欺軟怕硬.以上這段話是小弟自己的淺見.小弟不敢說自己有多聰明或多有錢.只是也了解.[事不做絕]的道理.謝謝各位大大們看到這篇回文.請多抒發自己的意見
ming74624 發表於 2012-6-9 05:47
霸王硬上鉤 跟搶錢沒兩樣
小野猴 發表於 2012-6-9 05:57
台灣的公民與道德~~~~沒了!
nca123 發表於 2012-6-9 06:00
關於二樓的言論
真的很不想口出惡言
但如果你家被火燒光,你家人,小孩,父母送急診
又不幸的證明文件被燒光
又不小心被你借到一筆錢
又不小心遺失被人使用留置權長達六天
又不小心醫院要你交錢
保證你想搶銀行路人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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