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依法辦事!女公務員撿到「救命錢」索酬3成否則不還

   
Dagsoso 發表於 2012-6-8 10:06: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2 78288
bnlp 發表於 2012-6-9 08:28
如果她不硬討三成報酬,也許還可以拿到幾千塊紅包
幫他說話的也許同是公僕 =_=
ckj99twya 發表於 2012-6-9 08:49
對自己有利的...依法行政

那這麼多貪污.黑錢.濫用公權力的
那也是依法嗎......

明明就是選擇性執法
okdhueyal 發表於 2012-6-9 08:55
這公務員真是超級無恥的
平時就已身攬平常人沒有的補助、優惠了
竟然還跟對方要求三成謝金
唉....真是道德淪喪
比小學生還不如呀
QQ2403 發表於 2012-6-9 09:07
拜託哦…這是急用錢耶…又不是閒錢,這根本就是敲詐麻,
讀什麼書啊,還是法律系的高知識份子…
真是一點愛心也沒有!可恥…
titan1939 發表於 2012-6-9 09:18
原本是好意的法令...
卻給這些有心人利用了
adali0317 發表於 2012-6-9 09:20
哀~這社會變了
太現實了
別人的救命錢你也要拿報酬
你撿到拾金不昧是好事
但索取報酬你也看一下對象吧
人家都用來要救命用的錢
就行行善
不就一舉兩得
真是無言
adick 發表於 2012-6-9 09:34
可悲的台灣品德

知道人家那是用來救命的

硬是要要分報酬

還是個公務員

怎麼不直接永遠撤了他公務員資格

讓他過需要跟別人借錢的生活

根本爛人
jackyketw 發表於 2012-6-9 09:45
現在的人腦袋是長蟲,還是讀到癡呆。一堆人更是可悲的鄉民,如果這種不小心遺失錢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又遇到這種公務員硬要索取報酬,你會爽嗎?不要只會空口說白話,嘴像吃了大便那麼臭。
gy2922257 發表於 2012-6-9 09:45
如果那位公務員不要做得如此 誰願意做如此的訴求呢?
Catacumbas 發表於 2012-6-9 09:52
女公務員的確是有行使這項法律的權力,但是要不要行使是個問題,知道對方家境清寒,還硬要收三成有點說不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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