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2485
louis8598 發表於 2012-12-9 23:01
這不就是標準的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站著說話不腰疼
醒醒吧...廢死聯盟
不要最後被恩將仇報
ai2000 發表於 2012-12-9 23:08
本帖最後由 ai2000 於 2012-12-9 23:14 編輯

人不是聖人所以會犯錯.但犯了錯卻沒有任何教訓.他永遠不知他哪裡錯了.試問這樣對嗎------'執行長?
你說殺人犯可以補可以救.那被害人可以補可以救嗎.殺人還有機會重生.那被殺的人又有機會重生嗎------執行長?
bowet 發表於 2012-12-9 23:09
不懂~廢死聯盟憑什麼要被害家屬放下~憑什麼要幫這些該死的人渣打官司~浪費社會資源,造成更多壞人無所忌憚~
只為了他們的假人道主義
蝕神 發表於 2012-12-9 23:15
這兇手擺明的就是台灣的司法是不會判他死刑的.若他再被放出來時是否還是會有人不知何時會再被他遇上受害呢?
sallow 發表於 2012-12-9 23:16
是否原諒犯人那是上帝的事
而我們的責任是把犯人送至上帝身邊

從網路上聽過的一句話
我覺得很有道理
end52x 發表於 2012-12-9 23:27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
kzlbap812312 發表於 2012-12-9 23:30
反廢死+1...

割喉案有補救機會?  妳神通廣大? 能讓死掉的小朋友復活的意思?
p67548 發表於 2012-12-9 23:32
可笑的台灣人不是?
政治亂亂搞就算了~~
" 廢死聯盟 "....這是什麼東西?
講 "人權 "...漬漬!!
那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的 納稅錢 用在犯人的身上呢?
又有多少受刑者是假釋後再犯的?
造成更多的人 喪失人權?

殺一人是殺
殺兩人也是殺
事前誰都知道 " 不可為之 "
何來事後的改過?悔改?
又何需給其機會
機會是自己給自己的
死刑是他們唯一的代價

憑什麼我們要給他機會?
那誰給死者機會?
犯人給過嗎?
沒有
那就請接受這唯一的代價

webber5621 發表於 2012-12-9 23:39
法律的缺陷 那是法律定罪的過程要改變
證據等搜尋更完善 科技需要更新
死刑是一種刑罰 兩件是不衝突
一直拿江國慶出來救援 事實上 就是因為江國慶我更支持死刑
就是要把讓江國慶冤死的狗官也抓出來一命還一命!
jjyyss1234 發表於 2012-12-9 23:48
不管怎樣~我都認為這些慘絕人寰的社會事件沒發生在這些廢死聯盟成員的親朋好友身上,所以才會那麼支持廢除死刑。

我非常認同那段紅色粗體字:....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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