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命案上萬網友連署「速執行死刑」 林欣怡:有補救機會

   
Dominic1234 發表於 2012-12-7 20:14:16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93083
pjack 發表於 2012-12-10 06:53
OMG! that guy need to kill 100 times! i really hate those abuse the law.
Agree! kill the killer!
wilson90104 發表於 2012-12-10 06:58
或許廢死聯盟的人~~應該找一個他們最愛的人~~被別人殺ㄌ~~
然後再由廢死聯盟的人~~也出來贊成她不應該被判死刑~~
我想這樣他們才會有真正的感受~~最愛的人突然不見了~~
我們還要去圓量殺他的那個人~~我想~~我做不到!!
所以有那種想吃免錢飯的人~~或許該找廢死聯盟的家人來殺殺看!!
因為廢死聯盟的人可以同意他們殺了他們最愛的家人後~~
他們會像法律請求不要判他死刑!!
如果他們真的做的到了!!請再來跟我說......謝謝!!
sunny631 發表於 2012-12-10 08:21
廢死盟這種說法存在相當嚴重的漏洞,因為司法制度不健全,怕冤案發生,就主張要廢除死刑,這就像一句成語所說"因噎廢食",當然人為的審判很有可能發生失誤,但很多案件都是存在既明顯又真實的事實,不可能會發生誤判的情況,那這些情況又要怎麼說呢?這根本就與廢死盟的講法矛盾,本案就是實例,難道人權是絕對的!?真是"天賦人權"嗎?這種中古世紀的想法根本不適合用在今天的時代,廢死盟只是一昧堅持己見,到底有沒有尊重人權?尤其是受害者的人權
zzjordam 發表於 2012-12-10 09:11
還是直行醫嚇死刑八
法律不夠嚴苛的話沒有人會怕耶
113600 發表於 2012-12-10 09:20
誰去把這姓林的神經病掛掉啊!!!
jinfu 發表於 2012-12-10 09:25
廢死聯盟一直強調人權
但是我覺得他們錯了 而且錯得離譜
講人權是好事 但是是要保障大多數行為正當 安分守己人們的人權
不是在保障那些作奸犯科 危害他人生命財產的惡人人權
我要說的是 林欣怡 你錯了 真的錯了
你不是上帝 佛祖 阿拉 你無權替這些極惡之人請命 除非...
你能渡化 感化他們 但是  你做不到 因為你不是神
我覺得布袋戲中 佛劍分說的開場白最能表達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boo8833 發表於 2012-12-10 09:26
不就事論事只會讓事情越滾越糟.

反對死刑是一回事, 蓄意殺人就因為不會被判死刑又是一回事.

在說出"補救機會 " 的時候 先想清楚能不能做到~

是要幫人生一個小孩還是要讓死掉的小孩復活.

理想是要破除冤獄 但是擺明不是冤獄的時候 是不是該閉上嘴巴
kevin1982 發表於 2012-12-10 09:43
廢死刑....我看台灣會更亂!!

姦淫擄掠都不會死....關一關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

關久一點,說不一定還有假釋 ,出來又可以繼續再犯案

這樣的亂象已經顯現在台灣社會中....老馬...還不快點採取行動

你是唸法律的 , 不是念政治學 ,台灣的法律該修了!!
sesan0709 發表於 2012-12-10 09:44
殺人償命~~應該要反廢死刑~~會犯案的~以後還是會犯案~~就像強姦犯~~出來後還不是再犯~~
knenoioi 發表於 2012-12-10 09:45
廢死聯盟根本就是虛偽的正義
人類流傳的千萬年的死刑是為了來嚇阻犯罪
而竟然有一群人希望不要有死刑?!
那以後怎麼嚇阻犯罪?
殺人不用判死 那就會有人開始殺人
這是一定會發生的
這世界有很多愛
但不應該用在這種十惡不赦的罪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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