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你怎樣!」TOYOTA員工惡意逼車 法規觀念缺失比腦殘更可怕

   
Maeve 發表於 2013-6-3 17:2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7 161596
emood 發表於 2013-6-4 00:39
請把影片更前面的po出來
影片一開始,沒看到彎轉出來外線道...
有.打的贏就上法院....沒有.就認了

後面講都多的...請把影片更前面的po出來吧<---這才是重點
ac122544 發表於 2013-6-4 00:41
奇怪...

為什麼文章開頭就說機車從迴轉車道切過來...

可是我怎麼在影片裡只看到他一開始就在內側車道

並沒有看到從迴轉車道切過來的片段?


兩個都是馬路寶...


個人認為機車真的不該行駛在內側車道(與車搶道...人包鐵根鐵包人對撞...)......但外側車道也他媽超危險(不只有行人還有一堆違規停車的還會有汽車逼車)......應該弄個機車專用道(但又不是所有道路都能用...悶)


雖然兩段式迴轉真的很麻煩....但至少比直接左轉彎安全多了....
zxccc51 發表於 2013-6-4 00:46
DYLANTU 發表於 2013-6-3 19:17
我看到的卻是機車一直都騎在內側怎會沒違規...
不管是三線變二線還是二線變三線都是違規......
也不是有機 ...

一開始 機車就超速了  又內側與汽車搶道
要是我是汽車駕駛人  我也會不爽

只是把人攬下是不好的示範就是~!!!
kobay2015 發表於 2013-6-4 00:46
版主實在太厲害了,現在我只需要說頭又大的逼車真白木
看到很多回文的人真令人汗顏 中文課都還給老師了 老師為他們感到悲哀
jcak0707 發表於 2013-6-4 00:46
車子逼車不管啥就是他輸最多,不過搬法律條文有啥用,說真的要是我就算內線開放我也不敢騎,一定慢慢往旁邊一點,被撞死也才賠一點點,尤其亂開車的一大堆,其實腦殘的是人包鐵的去拼鐵包人的吧........法律會保護人?還是法律佔理人包鐵撞死鐵包人?還是最近鋼鐵人看太多,背背法律條文後會變身成無敵鋼鐵人嗎...
無限延伸 發表於 2013-6-4 00:54
說真的就台灣習慣來說
內線車道多是汽車在行駛的
機車在沒有必要的時候
也不該去爭內線車道討撞阿
me2851933 發表於 2013-6-4 00:55
想不到這麼快就出現詳細的分析報導呀
真是有效率
貓魂 發表於 2013-6-4 00:59
DYLANTU 發表於 2013-6-3 19:17
我看到的卻是機車一直都騎在內側怎會沒違規...
不管是三線變二線還是二線變三線都是違規......
也不是有機 ...

如果你覺得違規
那就說出是哪一條違規阿
樓主都已經說了那條法規不適用
還是你都使用自己訂製的法規?

自以為懂交通規則
但是理解確是完全錯誤
基本上你才是馬路三寶
a9856123 發表於 2013-6-4 01:02
kcc0147 發表於 2013-6-4 00:30
樓上正解,

請各位先仔細看看影片,

其實我不是很懂耶
那條路騎了那麼多次也沒看過禁行機車
還是說沒有禁行機車的內車道
機車騎了也違規就是了?
到底哪根筋覺得機車不能騎在內車道捏?

私心覺得是違了開車族的規   呵呵
fitch 發表於 2013-6-4 01:02


看完原文的分析,再從影片反覆觀察,發現路段上有點奇怪
於是google還原出實際路況,果然發現了問題點

辛亥路三段在芬蘭路交會的十字路口,實際上是有角度上的彎曲,而非直線
圈圈中就是影片中險些擦撞的地點,
這就造成了,

以「白色汽車駕駛」的角度來看,他看到的是
我行駛在外二道上直行,左前方內車道有一輛深色車減速打燈要匯入左側車道
深色車後方有一輛小黃,於是超車切換到我白車前方
這時我的白車已準備過路口,進入下一段馬路(路段彎折,微微左調)
而機車為了閃避深色車,從左側內車道往右線外二道靠,差點撞上我

以「機車駕駛」的角度而言,他的感覺是
我騎在內車道上,穩穩跟在小黃後面
前面的深色車要往左匯入左側車道而減速,所以小黃先行超車切到外二道
我的機車騎到深色車後方時,為了閃過深色車,往內車道的右側靠
白色汽車卻在這時壓近我的機車,差點撞上我

問題就在這裡,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圈圈中的範圍也就是糾紛的路段

先不考量機車所騎的車道是否合理,從上面示意圖可以看出
外二道的汽車,因為路段上的彎折,在要接入下一路口時,必須往左側靠攏
而因為汽車的駕駛通常在路段的注意上看得比較遠,所以未過紅綠燈就開始微微調整方向向左

但機車駕駛一般注意的路段是較短,限於眼前十數公尺
所以當機車還在內車道上直行時,由於要閃過前方深色車會往右靠
導致機車和汽車的距離在兩方的無意識下越來越近,險些釀成車禍

這是因為,兩方在行車路線上就是圖中的圓圈處,而兩處路線是重疊的
當兩方都未注意另一邊的行車動態時,結果很可能就是產生擦撞

如此而言,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其實問題是在於路段非直線,造成兩方在未多加留意時會有安全距離不足的危險

可以從幾方面來討論

1. 要是沒有減速的深色車的話
機車不會向右靠,那白色汽車即使調整角度前行也沒有讓兩車過於逼近的虞慮
錯就錯在深色車不應在這時減速待轉...好吧,輕鬆一下調節氣氛的

2.白色汽車多留意路況的話
白色汽車應能看到左前減速待匯入左側的深色車,小黃已經因此先切到他前方了
小黃後方的機車是白色汽車應該考慮留意的車輛,不能只直視前方要微微左靠的路段
因為機車在閃車時的轉彎更有突然性而容易被忽略
今天如果機車的位置換成汽車,相信白色汽車主反而會多留心而不會提早調整向左

3.機車多留意路況的話
在小黃閃避前車而切線時,機車應該就知道前方有車待轉,要準備閃避
這時機車就應該留意右後方車輛的動態,
因為他是騎在內車道上,要往右閃,只有右後方會有來車
當然不排除白色汽車可能已經進入後照鏡盲點而沒看到

4.機車騎的車道問題
從影片可以看出,他是直行而非原文所說的迴轉車輛
所以我不了解機車騎在內車道上的必要性在哪
對於常走同一路線的人而言,路段的彎折想必是每天看在眼裡的事實,只是平常有沒有去留意
既然如此,圖中的圓圈地帶對騎在內車道上的機車來說,簡直是死亡地帶
明知如此而仍騎在那地段,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何苦來哉?
如果機車騎在外車道,即便內側2線的車道會有靠左偏移的問題,其實也威脅不到機車的動線
那今天也就沒有這樣的糾紛了

5.汽車「逼車」問題
先從事實上說,把車停在馬路中間並攔車,這樣作不管是不是路權有理,都是很不好的行為
就像網友說的,這已造成交通危害上的疑慮
從感情上說,汽車看到一台機車在內車道上行駛,又差點撞到自己,的確很難不指責罵個幾句
但就像上面分析,如果在經過圓圈中的危險地帶時多注意(又剛好有待轉的車)
不爽歸不爽,按喇叭嗶幾聲提醒機車注意來車並減速即可
貿然停車在路中間,即使先伸手示意,若因此對後方來車造成車禍,責任還是在你身上
如此,不管逼車是有意或無意的行為,在責任認定上,汽車必將擔負大部份責任

6.最後,亂入一個「如果電話亭」
如果,今天發生糾紛的路口,不是綠燈,而是紅燈
那汽車在車道行駛上,將不會先行調整而不會壓到內車道上
於是,機車停在機車專用等候區,汽車停在外二車道上
那就不會有路線重疊的問題了....天下太平!!

如果我是機車騎士,即使不得已騎上內車道,也會盡量早點往外車道上移動
如果我是汽車駕駛,明知機車會亂鑽,前面有機車就更該早點留意


結論:
綜合考量來說,這是路段上的彎折產生的隱患
即使它只是一個小小角度的彎折,小到一般行車時根本不會在意
但當衝突發生時,才會被人注意到這一小小彎折導致的大禍

對於本文,要留意的是「本位問題
影片是從機車角度來看的,觀眾自然會代入機車騎士的立場
但不可因而不去考量汽車的角度

就實際情形而言
機車騎士的確是直行而和白色汽車逼近
而從白色汽車行駛感覺來說,他也是直行而和機車逼近
(注意:小角度彎折的微調在行駛中是容易被忽略的)
然而,因路線上彎折的問題,導致如圖中所示,在路線上產生重疊,於是有了糾紛

所以,這件事其實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而是誰有去更多加留意路況

提醒大家

行車上路,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前後兼顧,禮讓慢行
留出更多行車空間,留得更多的反應時間,也是留給自己平安的回家路~

本帖最後由 fitch 於 2013-6-4 02:0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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