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佐憲的臉書PO文整理...人都死了還吃喝嫖賭 很威嘛~

   
Tallulah 發表於 2013-7-12 11:40:2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7 265814
fookmi2 發表於 2013-7-13 13:14
rossikao 發表於 2013-7-13 12:27
[你也說重點是帶手機就該被虐死??]

公平性問題,長官全都有偷帶...(那些長官為何不用關悔過禁閉.)

凌虐問提:7/1日監視器畫面有1小時不見,屍體有明顯瘀青..(那些長官為何不用被凌虐)

幹一支手機就殺一個人,那現在請憲兵隊拿槍去把542旅圍起來,搜到有人帶手機或違禁品就槍決.
這樣公平又仁慈.....一顆子彈被殺,比明明必死還要被虐五天才死仁慈多了.

反正你的觀點就是一開始不帶就好了,帶了就活該被虐死.....那為了仁慈一點就大家公平,帶了違禁品也不用送禁閉虐死,直接槍決...比陳x人范x憲以關禁閉的名意虐殺人,公平快速仁慈.
chengchi 發表於 2013-7-13 13:23
這則消息看一次就想吐他一次口水,趕快判死刑槍決啦
sky770425 發表於 2013-7-13 15:23
有當過兵的對軍中有這種長官應該都不意外
義務役混也就算了(當作是被逼的)
志願役也混成這樣 有沒有職業道德阿
還要人民納稅給國家養這種垃圾
doomfojan 發表於 2013-7-13 16:36
這種爛咖
只被調職
這種處分
能平息眾怒嗎?
ddcar 發表於 2013-7-13 16:40
我想這著新聞 其實跟原案沒有什麼關係
范中士 如果是在其外善宿或休假其間
吃喝玩樂
只要合乎 軍中規定 其實都無不可
畢竟 洪在269關
范在542 不知道該員的狀況是很正常的
這樣的比較沒有意義阿
大家還是回到案件的主體
jinshon 發表於 2013-7-13 17:42
不用說那麼多了
直接判死刑就對了
如果那軍法官沒這麼做
可以說他們是同掛的
一起去死吧...
那些軍官...這是米蟲中的敗類...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3 18:56
eliminister 發表於 2013-7-13 11:31
抓包!  外宿還可以打卡,代表智慧型手機八成是從營區拿出來的,
所以他也有帶智慧型手機入營囉! 可以比照關 ...


就時間順序來講!
6/28范把洪抓去關緊閉
6/30范跑去天龍會館烤肉
7/4洪衰竭而死
7/7某女生把天龍會館烤肉的照片分享出來

今天你抓包的!是7/4日以前的事情!沒錯!他有錯!該罰~這沒人會想幫他說話
但我今天在討論的是7/7日的照片!

因為這篇文章的標題就是"人都死了吃喝嫖賭"
我認為照證據來看!
不能證明他7/4號之後還有跑去吃喝嫖賭.

人還活著放假出去敗壞軍風

人死掉之後還跑出去吃喝嫖賭

這完全是兩碼子事.
如果你說我退伍5年很菜,那請問像你這樣資深的社會人士!
分辨不出有何差別嗎?
本帖最後由 XiaoChunDan 於 2013-7-13 19:03 編輯

forever430 發表於 2013-7-13 20:40
國軍本來就是這樣不是嗎?
官階大壓死小兵~
那官階怎麼來的?有什麼內幕?沒人知道....
eliminister 發表於 2013-7-13 22:34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3 18:56
就時間順序來講!
6/28范把洪抓去關緊閉
6/30范跑去天龍會館烤肉


誰在跟你討論他吃和玩樂的照片?
我是針對你一直在為這家伙護航回的文,
藉由他打卡的時間,點出他一樣帶智慧型手機入營而已....
莫名其妙~ 本帖最後由 eliminister 於 2013-7-13 22:39 編輯

XiaoChunDan 發表於 2013-7-13 23:27
eliminister 發表於 2013-7-13 22:34
誰在跟你討論他吃和玩樂的照片?
我是針對你一直在為這家伙護航回的文,
藉由他打卡的時間,點出他一樣帶智 ...


我發文的部分多半都是回應我一開始發文的內容"7/7日照片"的問題.
你扣了我那麼多分,應該都是有仔細看過文章才扣的吧?

我整個討論重點都只有針對
7/4日人死之後
7/7日的照片應該是6/30拍的~
所以不能說"人都死了還吃喝嫖賭"
這件事而已.

請問,討論發文標題是否是"事實"就算是護航嗎?
還是不管發文標題的事實.直接一起開罵,譴責范士官"人都死了還吃喝嫖賭"才是正確的?

我是反對"不合事實"的論點.而不是為犯錯的人護航.
這部分以你的社會歷練應該能分辨出來吧?
能否平心靜氣把之前的發文看一下.
有錯的地方告知我好嗎?

另外你在271樓說"抓包..."等發文
我在287樓也只是解釋我一開始就是討論6/30烤肉以及7/4日人過世.還有7/7日分享照片問題.
如果你在289樓說"誰在跟你討論他吃喝玩樂的照片"

那我只能說,這篇有關臉書的發文,一開始就是討論他吃喝玩樂的照片!
而我的回應也只針對吃喝玩樂的照片做回應.並且解釋這個標題下注可能並非事實.
這樣~你說我護航,然後又扣我一堆分數.
是何苦呢?

最後,你說我護航.
那我可以請教你.你的扣分和回應
是要為"7/7號人都死了范士官還出營吃喝嫖賭"的這個觀念護航嗎?
如果你也認為這個標題或許下錯了.
那我想我們觀念就一致了. 本帖最後由 XiaoChunDan 於 2013-7-13 23:5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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