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電爆楊泰順 網友叫好:楊沒做功課就上節目 丟臉死了!

   
totoyounews 發表於 2014-3-31 10:50: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7 162800
fang0808 發表於 2014-3-31 19:17
fight10080 發表於 2014-3-31 18:29
TPA事實上已經超過時效不是嗎?  美國已經廢止TPA不是嗎?  俗稱美國政府經貿協商快速管道的「貿易促進授權法 ...

黃教授說的是 要談貿易協定要有法源依據,比如美國有TPA ,
那麼台灣跟對岸談服貿的法源依據在哪裡?

最重要的是,開口就說利大於弊,評估報告又在哪裡?
那怕是造假也要弄一份出來吧!
連表面工夫都懶得做了,
wallace0314 發表於 2014-3-31 19:21
中供呃走狗被批暴,讓人稱讚!
mu5427 發表於 2014-3-31 19:28
黃國昌讚,多講一點來聽。
counsel92 發表於 2014-3-31 19:44
實力差太多
又不做功課
當然就這樣囉
acer200706 發表於 2014-3-31 19:58
TPA美國在2002年就修法通過了, 台灣呢? 沒有.

服貿去年就跟大陸, 台灣還要建立TPA後才審, 這是要叫時光倒流喔! 邏輯不通.
qqaz93 發表於 2014-3-31 20:16
回家慢慢查查清楚想清楚

別再出來讓人打臉
malerfuk 發表於 2014-3-31 20:20
qqaz93 發表於 2014-3-31 20:16
回家慢慢查查清楚想清楚

別再出來讓人打臉

講得再精闢,說得再簡白
就是有人聽不懂
真想問問他們為什麼要放棄治療

噢 我忘記有些人從現在腐敗政府手上獲取龐大利益
他們不想要我們死老百姓懂
joec2.fetkg 發表於 2014-3-31 20:23
補充一下:單就以美髮美容工會就沒有提出影響評估報告
這樣的行政院及陸委會----是否太過隨便
這樣的法案絕不是藍綠的惡鬥而是台灣步向真正法治國家的重要時刻

fight10080 發表於 2014-3-31 20:28
fang0808 發表於 2014-3-31 19:17
黃教授說的是 要談貿易協定要有法源依據,比如美國有TPA ,
那麼台灣跟對岸談服貿的法源依據在哪裡?

首先,我只是提供大家一個資訊就是TPA現在根本不存在。沒有要幫誰護航的意思,也從頭到尾沒說過利大於弊。

第二,美國現在TPA失效,也變成毫無法源根據,那美國如何跟其他國家談FTA呢?  其實不用擔心,國會依據憲法授予代議制度下的参眾  議員權力便可以在國會中為人民與國家把關。美國也是認為TPA模式有疑慮才不願意延伸它的適用期限,因為一旦採用TPA的模式,國會是無法真對個別條目去審議的,就如同懶人包審議般綑在一起只有全過與退回的表決選項。 有明確法律當依據是更好,但是也不用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便宣稱這都是"違法的"。我們可以走像影片中黃老師說的韓國方式,訂定明確的法規再重新談判。

最後,黃老師的論述十分精彩,當然TPA也不過是瑕不掩瑜。只是丹心愈來愈多人將TPA掛在嘴邊卻沒有人真的之到TPA是什麼罷了,被罵罵或許有更多人願意罵我而去了解TPA也不錯。

PS.根據Hart Research Associates、Chesapeake Beach諮詢公司在2014年1月14-18日期間針對816名美國註冊選民所做的調查,高達62%的受訪者反對針對TPP談判給予歐巴馬俗稱「快速通關授權」的「促進貿易授權(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TPA)」。調查顯示,43%受訪者表達強烈反對立場、僅有12%表示強烈支持。簽定貿易協議是美國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若總統取得TPA,國會僅能就整體協議(29章節、1千頁)進行接受與否的表決、無法修改協議中任何內容。

2013年11月,201位民主黨眾議員聯名寫信給歐巴馬、明確拒絕給予他TPA。在美國人眼中TPA似乎是惡法。僅供參考


全文網址: http://www.moneydj.com/KMDJ/News ... c5581#ixzz2xXhmr6tw
MoneyDJ 財經知識庫
s121108 發表於 2014-3-31 20:38
所以還是很多人不懂的學生的訴求

就看到新聞說反服貿反服貿 就以為是學生要求把服貿退掉不讓台灣進步

這也不能怪你們 因為你們的時間寶貴 無法去求證到底什麼是真實

只能從霉體上看到錯誤的資訊  (特別是巨獸)

拜託 當你要說一件事情請先求證再開口  事後菸這種事情實在不是民主國家的行為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願意贊助學生?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可以號召50萬人上街頭?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為什麼有能力買下報紙頭版?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台清交成政還不回去上課爽爽過就好?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政府依舊不肯"積極"解決?

如果學生只是胡鬧  為什麼水母腦一直不肯直接在新聞報導解釋服貿的好處?

在此就我對霉體所說的"暴民"資訊得知 "暴民"主要是要先立法再審查

退回服貿不是不想讓兩岸有交流  而是需要先有監督機制  才可以保障人民的權利

不要等真的變成香港的情況再來後悔說  阿~當初決定做錯了要抓誰誰誰去關啦~ 結果誰誰誰早就拿著綠卡走人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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