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疑偵探] 古城疑案三 作者:獨眼河馬(連載中)

 
Babcorn 2017-4-9 10:52:06 發表於 科幻靈異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350 106604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7 14:30
第一章 陳隊長接受重任

    具體的情況是這樣的:十一月七號的早晨,鄰居327——4號的魏大媽發現陶家不對勁,六號的夜裡,睡夢中的魏大媽被一種奇怪的聲音驚醒——是東西掉在地板上的聲音,她喊醒了老伴,打開電燈,想穿衣服到門外看看,這時候,門廳裡面傳來幾聲貓叫。

    魏大媽以為是貓碰倒了什麼東西,就關燈睡覺了,之後,確實沒有什麼動靜,夫妻倆就沒當一回事情;每天早晨,魏大媽是五點半鐘起床(天冷的時候,稍微再遲一點,但最遲不會超過六點。

    這是魏大媽多年形成的習慣,到時候就醒了,睜開眼睛在床上再躺一兩分鐘就起床了,魏大媽的二女兒是醫生,她叮囑父母,早晨醒來的時候,不要馬上就起床,要過一兩分鐘以後再起床),魏大媽起床以後,魏大爺也隨之穿衣起床,在吃早飯之前,他要在院子裡面打一會太極拳,吃過早飯以後,他要到公園去遛鳥。

    老兩口走出房門的時候,對門陶為良家還沒有起床,細心的魏大媽覺得不對勁,平時,在陳家大院,陶家的房門開的最早,陶為良的老婆寧志秀五點鐘左右就起床了,她在城北一家醫院工作,路上要轉兩次公交車才能趕到醫院,路上要用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所以,寧志秀六點半左右就要離開家,這樣,才能確保在七點五十分之前趕到醫院,醫院八點鐘準時上班,之前,要有十分鐘的準備工作。

    寧志秀還有兩個女兒要上學,孩子七點半鐘之前就要趕到學校上早自習;所以,寧志秀必須在五點鐘左右起床做早飯。

    即使是在星期天,寧志秀也是在五點鐘左右起床。

    (第十七部《72.11.7升州路陶氏滅門案》,這是一個歷史遺案,隨著刑偵隊伍的充實與擴大,馮局長和歐陽平開始關注幾個被塵封多年的歷史遺案。1972年11越7號凌晨,一向在五點左右起床的寧志秀家的房門始終關著,這引起了鄰居魏大媽夫妻倆的注意,他們喊來了鄰居,先叫門,沒有回應,撥開門栓,結果發現陶為良和老婆寧志秀慘死在房間裡。警方介入此案,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仍然沒有結果。陳傑的二隊接手此案,借助於新的刑偵手段和技術,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和艱苦卓絕的努力,最後拿下了這個曾經轟動全國的案子。)

    在荊南公安局刑偵隊的檔案室裡面躺著四個歷史遺案,它們分別是《72.11.7升州路陶氏滅門案》、《73.7.14明孝陵無頭案》、《73.3.28箍桶巷枯井沉屍案》和《74.9.23桃花塢縱火案》雖然這四個歷史遺案一直被塵封在檔案室裡面,但馮局長一直耿耿於懷,這四個歷史遺案是歐陽平調到市公安局刑偵隊之前發生的案子。當年,這四個案子的影響非常大,市刑偵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省公安廳還派人下來協助破案,但一直沒有結果,當然,這和當時的社會環境有比較大的關係,過來人都知道,文革期間——特別是文革結束之前那段時間,社會動盪、混亂,人心浮動浮躁,很多工作不同程度地受到影響,刑偵工作自然也不能倖免。馮局長主持工作以後,只要一歇下來,只要一想起這幾個案子,馮局長便覺芒刺在背、骨鯁在喉。他跟歐陽平談過這四個案子,歐陽平也看過這幾個案子的卷宗,他還把四個案子的有關資料複印了一份放在家裡,只要一有空閒,歐陽平就拿出來翻一翻。馮局長之所以採納歐陽平的建議,把簡眾山和達方圓調到荊南公安局刑偵隊來,之所以設立刑偵一隊和二隊就是出於這方面的考慮。

    我們都知道,劉大羽和陳傑已經能獨立辦案,馮局長和歐陽平早就想好,把四個歷史遺案交給陳傑的二隊去重新偵辦,之所以把達方圓調來,並讓他給陳傑做副手,也是出於這種考慮。筆者在前面已經交代過了。達方圓長期從事刑偵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刑偵經驗,他的加入,二隊的刑偵力量更強大了。平時的案子交給劉大羽的一隊處理,陳傑的二隊專門解決四個歷史遺案,歷史遺案沒有限期破案的壓力,二隊的同志們可以從容應對,能拿下來很好,萬一拿不下來,那就再次塵封,平時,兩個隊獨立辦案,遇到特殊的情況,互相策應。需要的時候,二隊要配合一隊協同作戰,平時,二隊的同志們獨立行動。歐陽平和郭老兩隊兼顧,全面掌控兩個隊的工作。

    在劉大羽的一隊接手「9.16」案的時候,陳傑的一隊就開始了「72.11.7」升州路陶氏滅門案的偵破工作。在介入此案之前,馮局長和歐陽平把二隊的同志們召集在一起開了一個會,郭老也參加了這個會議。

    在這個會上,馮局長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意見:第一,既然是歷史遺案,難度一定很大,同志們要知難而上,要有敢打硬戰的精神,第二,偵破歷史遺案,意義重大,既然是歷史遺案就說明我們的工作有歷史欠賬,說明我們刑偵工作者沒有盡到責任,只要有案子,我們就要查,我們就要盡我們最大的努力;第三,要有信心,現在,刑偵手段和刑偵技術和過去相比已經不能同日而語,過去解決不了的問題,現在已經有瞭解決的手段和方法,最關鍵的是我們自己在多年刑偵實踐中總結的經驗,這些因素為我們拿下案子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第四,輕裝上陣,不要有任何精神上的負擔和壓力,我們是懷著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對正義的忠誠和對人民高度負責任的精神來面對這些歷史遺案的;第五,不管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局黨委都會全力支持同志們,一定會做好後勤保障和輔助性的工作。

    會上,歐陽平也表了態:第一,四個案子,能拿下來一個就是勝利,即使拿不下來,只要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就問心無愧。無怨無悔了,先重點突破一個案子,閒暇時間,多琢磨和研究另外三個案子的資料,之後,上手就快了,這幾個案子時過境遷,只靠原始的檔案資料恐怕是不夠的,有些地方肯定要重新調查,重新調查的難度更大。但難度越大就越具有挑戰性,這正是考驗我們的地方;第二,他和郭老會把主要精力放在二隊。郭老這麼大年紀,還和大家在一起並肩作戰,這是為什麼?是他對刑偵工作的熱愛,是他對窮凶極惡的犯罪分子的刻骨仇恨,挑戰法律就是挑戰我們刑偵工作者。打擊犯罪,將凶手繩之以法,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職責和使命。

    郭老也說了幾句話:大家要好好閱讀卷宗裡面所有的資料,有些地方,特別是一些細節,大家還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只要大家把工作做到位了,就一定會有比較好的結果。

    最後,陳傑將四個卷宗的複印件發給一個人,工作將從閱讀複印資料開始,歐陽平已經研究了比較長的時間。為了早一天介入這四個歷史遺案,歐陽平做了比較長時間的準備。

    第一步是熟悉案情和與案情相關的資料。

    《72.11.7升州路陶氏滅門案》的文字資料有七份——一共有17頁,影像資料——即照片二十一張,談話記錄有九份——一共有51頁。

    七份相關資料分別是:

    報案記錄,現場勘查記錄,屍檢報告四份,死者社會關係簡介(主要是一張陶為良的社會關係圖)。

    我們先來看看案情。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七日早晨,家住張園路白下街327號陳家大院327——3號的陶為良一家四口被人用匕首殺死在家中。

    具體的情況是這樣的:十一月七號的早晨,鄰居327——4號的魏大媽發現陶家不對勁,六號的夜裡,睡夢中的魏大媽被一種奇怪的聲音驚醒——是東西掉在地板上的聲音,她喊醒了老伴,打開電燈,想穿衣服到門外看看,這時候,門廳裡面傳來幾聲貓叫。魏大媽以為是貓碰倒了什麼東西,就關燈睡覺了,之後,確實沒有什麼動靜,夫妻倆就沒當一回事情;每天早晨,魏大媽是五點半鐘起床(天冷的時候,稍微再遲一點,但最遲不會超過六點。這是魏大媽多年形成的習慣,到時候就醒了,睜開眼睛在床上再躺一兩分鐘就起床了,魏大媽的二女兒是醫生,她叮囑父母,早晨醒來的時候,不要馬上就起床,要過一兩分鐘以後再起床),魏大媽起床以後,魏大爺也隨之穿衣起床,在吃早飯之前,他要在院子裡面打一會太極拳,吃過早飯以後,他要到公園去遛鳥。老兩口走出房門的時候,對門陶為良家還沒有起床,細心的魏大媽覺得不對勁,平時,在陳家大院,陶家的房門開的最早,陶為良的老婆寧志秀五點鐘左右就起床了,她在城北一家醫院工作,路上要轉兩次公交車才能趕到醫院,路上要用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所以,寧志秀六點半左右就要離開家,這樣,才能確保在七點五十分之前趕到醫院,醫院八點鐘準時上班,之前,要有十分鐘的準備工作。寧志秀還有兩個女兒要上學,孩子七點半鐘之前就要趕到學校上早自習;所以,寧志秀必須在五點鐘左右起床做早飯。即使是在星期天,寧志秀也是在五點鐘左右起床。

    魏大媽無心做早飯,她開始擔心起來;魏大爺也無心打太極拳。老夫妻倆走到陶家的房門前,將耳朵貼在門上聽了聽,房間裡面一點聲音都沒有,魏大爺想敲門,被魏大媽攔住了,大清早的,敲門吵醒人家,這——肯定不合適。

    於是兩個人又走到窗戶跟前,想打開窗戶朝屋子裡面瞅瞅,可窗戶是插上的。

    老兩口又猜測,陶家人是不是早就起床出去有事去了。魏大媽說不對,陶家的房門上沒有鎖,房門是從裡面插上的,陶家人分明在屋子裡面睡覺呢。魏大媽還注意到了陶為良的自行車——陶為良的鸚鵡牌自行車就放在門廳裡面。

    魏大媽越發覺得不對箍子,她敲響了327——2號袁發展家的房門,袁發展在荊南一所院校當助教,算是一個有見識的人,院子裡面的人和街坊鄰居遇到什麼事情,一般都會找他。

    袁發展立馬穿衣起床,他也覺得不對勁。

    鄰居327——1號的祝大鵬也被魏大媽的敲門聲叫醒。祝大鵬在農貿市場做水產生意,昨天晚上,他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喝多了,今天早晨就多睡了一會,往常這時候,他已經和老婆在農貿市場忙著買魚了。

    袁發展夫妻倆和祝大鵬隨魏大媽來到後院。

    此時,已經是六點半鐘左右。魏大媽夫妻兩越發覺得不對勁。

    袁發展在房門上敲了三下:「篤——篤——篤。」

    房間裡面沒有一點反應。

    袁發展又在門上敲了三下,這次比上一次重一些:「篤——篤——篤。」

    房間裡面還是沒有聲音。

    魏大爺從家裡拿來一把水果刀。

    袁發展接過水果刀,插進門縫,將門栓慢慢撥開,然後輕輕推開門。

    在推開門的同時,袁發展和祝大鵬聞到了一股濃烈的血腥味。

    六點半鐘,天還沒有完全大亮,屋子裡面的光線非常昏暗。

    魏大媽拉了一下門後的開關,電燈亮了。

    陶家的房子分內外兩間,裡間的房門上掛著一個珠子穿成的門簾,上面還有一個樓閣,樓梯在外間靠近窗戶的地方。袁發展和祝大鵬同時看到,在珠簾裡面的地板上躺著一個人,在此人身體的旁邊,有一片發亮的液體——發亮的液體有點像一攤血。

    袁發展躡手躡腳走到珠簾跟前,掀起珠簾,這才確定躺在地板的人是陶為良,他側躺在地板上,蜷曲著身體,肚子旁邊有一大攤血,陶為良左手耷拉在胸前,右手緊貼腹部,手指蜷曲著,手裡面有一把匕首,匕首的頭部插在肚子上。

    陶為良的身上穿著一套淺灰色棉毛衣褲,光著雙腳。

    袁發展打開內屋電燈,這才看見,床沿上趴著一個人,右手和頭髮垂到床沿下面,頭朝下。這個人是陶為良的老婆寧志秀。

    腦袋旁邊的床單上有幾片不規則的黑斑——不規則的黑斑應該是血凝結而成的。

    袁發展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他當即就意識到,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兩個女兒肯定也出事了——兩個孩子的房間在樓上。

    袁發展當即把幾個人擋在了門外。

    此時,門外、門廳和院子裡面已經站著不少人。街坊鄰居來了許多人。

    袁發展立馬意識到,必須把現場保護起來。案發現場一旦遭到破壞,後果會非常嚴重。

    袁發展和魏大爺留下來保護現場,派祝大鵬領著魏大媽到張園路派出所報案。

    四十分鐘以後,派出所的人會同刑偵隊的同志趕到陳家大院——刑偵隊帶隊的是隊長郝曉晨。

    經過現場勘查,這是一起滅門慘案:陶為良側躺在珠簾裡面的地板上——頭朝珠簾,腳朝大床,腹部插著一把匕首,匕首深度是七點五公分;女主人寧志秀趴在床上,腹部有兩個創口,一個創口的深度在七公分左右,另一個創口的深度在六點五公分左右,創口的寬度在四公分左右,和陶為良腹部創口的寬度不差分毫。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大女兒陶嫣紅仰躺在床上,腹部和咽喉處各有一個創口,腹部的創口和父母腹部創口的寬度完全一致,脖子上的創口深兩公分左右,長五公分左右,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小女兒陶嫣然的身體蜷曲在床角處,她臉朝裡,背朝外,後背上被捅了兩刀,從創口的寬度看,凶器應該是陶為良手中的那把匕首。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7 14:31
第二章 看卷宗熟悉案情

    支撐這個基本判斷的依據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四個人身上的傷口和陶為良手中匕首的尺寸——特別是寬度是吻合的——而且是高度吻合——除了陶嫣紅脖子上的傷口看不出來以外,所有傷口都和這把匕首有關聯。

    寧志秀和兩個女兒睡夢中遇害的——當然,遇害的過程——或者氣絕身亡之前曾經清醒過,只有陶為良躺在地板上,這說明他在臨死之前一直處在運動當中;第二,案發現場所有房間——包括兩個女兒的房間裡面都有陶為良的毛髮。

    這說明他在兩個女兒遇害之前——或者遇害之時進過兩個女兒的房間,這從另一個方面也能得到證明:現場勘查的同志注意到,陶家所有房間裡面的家具和生活用品都擺放的井井有條,所有地方都收拾的乾乾淨淨,一塵不染,每一樣東西都擺放在合適的地方,這說明女主人寧志秀是一個非常愛乾淨,有條理,非常會拾掇的女人,一個愛乾淨,會拾掇的女人是不會容許房間裡面有毛髮的,由此可知,房間裡面的毛髮存在的時間不會很長。

    鄰居魏大媽也證實了這一點。魏大媽說寧志秀愛乾淨,有潔癖,她有一個多年形成的習慣,那就是在睡覺之前,要把所有東西歸置整齊,把所有房間的地板拖一遍。

    寧志秀還有一個怪癖,只要家裡來了客人,客人走後,她肯定要把客人用過的東西,坐過的地方消一個毒——寧志秀是一個醫生,她的潔癖應該和她的職業有關。

    第三,那把匕首上只有陶為良的指紋。第四,現場勘查和屍檢報告說明陶為良是自殺身亡——至少現場所顯示出來的信息說明了這一點。

    陶為良為什麼要自殺呢?因為他對人生、對生活徹底絕望,他為什麼會絕望呢?

    這應該和他殺死老婆和兩個女兒有關。陶為良為什麼要殺死老婆呢?那一定是老婆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情,這件事情很可能和兩個女兒有關,這大概也是陶為良殺死兩個女兒的原因。

    第五,刑偵人員仔細地檢查過陶家的窗戶,所有的窗戶都插上了插銷,門栓是插上的,所有窗戶都是插上的,這說明沒有外人進入陶家——至少是沒有外人進入陶家的任何痕跡。

    第六,魏大媽夜裡面只聽到東西落在地上的聲音——只聽到了一聲,這說明,凶手在殺人的過程中沒有弄出多大的動靜——凶手殺死三人,或者四人,竟然沒有弄出多大的動靜,這確實是有點匪夷所思。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和「72.11.7」升州路陶氏滅門案有關的資料。

    報案記錄,報案記錄上的內容,筆者在第一章中已經交代過了,這裡不再贅述。

    下面,我們重點交代一下現場勘查記錄和屍檢報告。

    現場勘查記錄:

    陶為良側臥在地板上,頭朝東(房門口),腳朝西北(床),面朝北,背朝南,身體蜷曲,右腿伸直,左腿成九十度彎曲。左手耷拉在胸前,右手成抓握狀(從照片上看,抓握的特徵不是很明顯——也就是說,抓握得不是有力道,法醫很輕鬆地就將陶為良的手從匕首的抓手上移開了),掌中是匕首的抓手,匕首的頭部插進腹部,匕首的抓手和死者的手上沾著一些血,腹部下面和前面有一大攤血,血的表面已經凝結,匕首的抓手上只有陶為良的指紋——只提取到陶為良的指紋。

    在陶為良的右腿下壓著一直藍顏色的拖鞋,屁股後面也有一隻藍色的拖鞋。

    現場勘查的輔助資料是二十一張照片。

    陶為良的老婆趴在大床上,頭耷拉在床沿下,長發的發梢落在地板上,腳朝床裡,下半身裹著被縟——被縟之所以裹在身上,大概是遇害時掙扎、翻滾身體所致。寧志秀左腿伸直,腳趾頭露出被縟,右腿彎曲,右腳被壓在左腿的膝蓋下面;右手壓在身體的下面,左手臂伸直,手成抓握狀,手裡面攥著床單——連同床單下面的被胎,這也能說明寧志秀在遇害的時候有過一段時間的掙扎和翻滾(從照片上看,寧志秀的手抓的很緊,法醫用了一些力氣才將寧志秀的手指和床單被胎分開),她想下床,或者想抓住凶手的衣服,但由於失血過多,體力不支,最後氣絕於床沿——雙腳的體位和手的體位也能說明寧志秀曾經有過一段時間的掙扎;寧志秀的腹部有兩個創口,身體下面的床單——包括床單下面的被胎已經被血染黑,在寧志秀的腹部和枕頭之間六十公分左右長的床單上有幾塊血斑,這顯然是寧志秀在翻滾身體的時候留下的痕跡。

    刑偵人員在陶為良和寧志秀的臥室裡面是提取到兩種拖鞋的鞋印,經過比對,這兩種拖鞋的鞋印分屬於陶為良的拖鞋和寧志秀的拖鞋——一藍一紅兩雙拖鞋的鞋底是橡膠底,鞋底上有一些溝槽,這也就是說,夫妻倆的臥室,沒有第三個人的鞋印,連女兒陶嫣紅和陶嫣然都不曾進過父母的臥室。

    刑偵人員在外間提取到四種拖鞋的鞋印,有兩種鞋印是陶為良和寧志秀夫妻倆的,另外兩個鞋印是女兒陶嫣紅和陶嫣然的——外間是一家人活動的公共區域,有四個人的拖鞋印應屬正常(外間擺放著一組皮沙發——一個三人沙發,兩個單人沙發,一個長方形紅木茶几,一個正方形的紅木茶几;沙發的正對面是一個32吋的彩色電視機——附有一張照片)。

    刑偵人員還仔細勘查了樓梯,樓梯上提取到了四種拖鞋的鞋印,他們分屬於陶為良、寧志秀夫妻倆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

    二樓有一個走廊和兩個房間(走廊的南邊是一排窗戶,北邊是兩個房間,陶嫣紅的房間在東邊,陶嫣然的房間在西邊),一個是大女兒陶嫣紅的臥室,一個小女兒陶嫣然的臥室。走廊上和兩個女兒的臥室裡面,刑偵人員也沒有提取到第五種鞋印。

    大女兒陶嫣紅仰躺在床上,只有大腿以下蓋著被子,陶嫣紅的腹部和咽喉上各有一個傷口,腹部和腹部周圍的衣服,包括身體下面的床單,全被血染黑,陶嫣紅的身上穿著一套粉紅色的睡衣,睡衣的領口、胸前,連同枕巾枕頭上全是血。從陶嫣紅死亡前的睡姿可知,陶嫣然是在不知不覺中被割了喉嚨和被刺中腹部的。

    小女兒陶嫣然蜷縮在床靠牆的地方,她背朝外,臉朝裡,頭朝東,腳朝西。雙腿成彎曲狀疊加在一起,頭枕在枕頭邊上。陶嫣然的身上也穿著一套寶石藍睡衣,陶嫣然的背部有兩個創口,一個傷口在身體左側最後一根肋骨的下方(緊靠肋骨),一個傷口在脊椎中段左側——距離脊椎兩公分左右的地方。傷口和傷口周圍的睡衣,連同身體下面的床單全被血染黑。

    從陶嫣紅和陶嫣然姐妹倆身上的傷口來看,凶手下手的時候非常果斷,不曾有半點猶豫,之所以兩個人的身上都有兩個傷口,應該是凶手擔心一刀不能斃命,又補了一刀。

    現場勘查是非常仔細的,刑偵人員在陶為良和寧志秀夫妻倆的臥室提取到了七根毛髮,長發五根,短髮兩根,經過比對和化驗,長發是寧志秀的,短髮是陶為良的。

    刑偵人員在一樓外間提取到了十一根毛髮,長發八根,短髮三根,三根短髮是陶為良的,八根長發分別是寧志秀、陶嫣然和陶嫣然的,外間是一家人吃飯、活動和看電視的地方,有四個人的毛髮應屬正常。

    刑偵人員在大女兒的臥室提取到了四根毛髮,三根長發,一根短髮,一根短髮是陶為良的,另外兩根是大女兒陶嫣紅的——最重要的是這跟短髮是在陶嫣紅床前地板上提取到的。

    刑偵人員在小女兒陶嫣然的臥室裡面提取到了六根毛髮,四根長發,兩根短髮,兩根短髮也是陶為良的,四根長發是小女兒陶嫣然的。兩根短髮,一根在陶嫣然的拖鞋上,一根在珠簾下。

    筆者在這裡順便交代一下,陶嫣紅和陶嫣然姐妹倆的門口各有一個珠簾。這根短髮可能是陶為良進出珠簾的時候被珠簾刮蹭下來的。

    這也就是說,同志們沒有在案發現場提取到第五個人的鞋印、毛髮和指紋。

    這意味著什麼呢?

    看完四份屍檢報告以後,其中的意味就更清楚明了了。

    第一份屍檢報告:

    姓名,陶為良;年齡,四十四歲;身高,161公分;傷口部位,腹部(肚臍上方兩點三公分處——另附一張照片,陶為良的身上穿一套淺灰色棉毛衣褲)。

    傷口深度,7.3公分(和匕首拔出前的深度一致),傷口寬度,3.8公分,傷口走向,與身體的中心線垂直(另附一張照片)。

    死亡時間,十一月六號夜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

    陶為良右手握住匕首的把柄,把柄的頭部朝大拇指方向,刀身朝小拇指方向(另付一張照片,從照片上能看出陶為良抓握匕首抓手是一种放松的狀態)。

    匕首的抓手上只有陶為良的指紋。

    單從匕首刺入腹部的走向和匕首抓手上的指紋判斷,應該是陶為良將匕首插入自己的腹部的。地板上的血就是從陶為良傷口裡面流出來的血,刑偵人員沒有在床上和其它地方提取到和地板上相同的血樣,這說明陶為良是在距離珠簾一米左右的地方將匕首插進自己的腹部,然後原地倒在地板上的,凶手不可能在陶為良快走到珠簾跟前的時候再動手,如果是他殺的話,陶為良的屍體應該和老婆寧志秀一樣躺在床上才合乎邏輯。

    第二份屍檢報告:

    姓名,寧志秀;年齡,42歲;身高,162公分;傷口部位,一號創口在肚臍左側五公分處,深度6.4公分,寬度,3.8公分,傷口走向,與身體中心線垂直;二號創口在肚臍上,深度,7.1公分,寬度,3.8公分,傷口走向,與一號創口相同(另附一張照片——寧志秀的身上穿一套深紅色的內衣)。

    死亡時間,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

    寧志秀的死亡時間和陶為良的死亡時間在同一個時間段。勘查記錄上就是這麼寫的。

    讓我們再來看看另外兩份屍檢報告。

    第三份屍檢報告:

    姓名,陶嫣紅(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大女兒);年齡,十六歲(讀高一);身高,171公分;傷口部位,一號傷口在腹部,距離最後兩根肋骨交匯處下方兩公分處,傷口深度,7.2公分,傷口寬度,3.8公分,傷口走向,與身體中心線接近平行;第二個傷口在咽喉處,傷口深度,2.2公分,傷口長度,3.9公分,傷口走向,與身體中心線接近垂直。

    死亡時間,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

    第四份屍檢報告:

    姓名,陶嫣然(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小女兒);年齡,十四歲(讀初二);身高,168公分;傷口部位,一號傷口的位置在脊椎中段右側——距離脊椎兩公分的地方,傷口深度,二點三公分,傷口寬度,兩點一公分,傷口走向,與脊椎平行;二號傷口的位置在身體右側最後一根肋骨下方一公分處,傷口深度,7.3公分;傷口寬度,3.8公分,傷口走向,與肋骨平行。

    死亡時間,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

    大家看出來了吧!這裡好像留下了一點遺憾,事實是,陶家一家的死亡時間是有先後之分的,但不知何故,屍檢報告上沒有做明確的說明,四個人的死亡時間都定在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我們都知道,弄清楚四個人遇害時間的先後關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根據現場的情況可知,四個人死亡的時間非常接近,但肯定有一個先後的問題。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要想弄清楚四個人死亡的確切時間,確實有那麼一點難度。

    綜合現場勘查的結果和四份屍檢報告,一般人都會得出這樣一個基本的判斷:陶氏滅門慘案的始作俑者就是陶為良,他在殺害了妻子和兩個兒女之後畏罪自殺。

    支撐這個基本判斷的依據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四個人身上的傷口和陶為良手中匕首的尺寸——特別是寬度是吻合的——而且是高度吻合——除了陶嫣紅脖子上的傷口看不出來以外,所有傷口都和這把匕首有關聯。寧志秀和兩個女兒睡夢中遇害的——當然,遇害的過程——或者氣絕身亡之前曾經清醒過,只有陶為良躺在地板上,這說明他在臨死之前一直處在運動當中;第二,案發現場所有房間——包括兩個女兒的房間裡面都有陶為良的毛髮。這說明他在兩個女兒遇害之前——或者遇害之時進過兩個女兒的房間,這從另一個方面也能得到證明:現場勘查的同志注意到,陶家所有房間裡面的家具和生活用品都擺放的井井有條,所有地方都收拾的乾乾淨淨,一塵不染,每一樣東西都擺放在合適的地方,這說明女主人寧志秀是一個非常愛乾淨,有條理,非常會拾掇的女人,一個愛乾淨,會拾掇的女人是不會容許房間裡面有毛髮的,由此可知,房間裡面的毛髮存在的時間不會很長。

    鄰居魏大媽也證實了這一點。魏大媽說寧志秀愛乾淨,有潔癖,她有一個多年形成的習慣,那就是在睡覺之前,要把所有東西歸置整齊,把所有房間的地板拖一遍。寧志秀還有一個怪癖,只要家裡來了客人,客人走後,她肯定要把客人用過的東西,坐過的地方消一個毒——寧志秀是一個醫生,她的潔癖應該和她的職業有關。第三,那把匕首上只有陶為良的指紋。第四,現場勘查和屍檢報告說明陶為良是自殺身亡——至少現場所顯示出來的信息說明了這一點。陶為良為什麼要自殺呢?因為他對人生、對生活徹底絕望,他為什麼會絕望呢?這應該和他殺死老婆和兩個女兒有關。陶為良為什麼要殺死老婆呢?那一定是老婆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情,這件事情很可能和兩個女兒有關,這大概也是陶為良殺死兩個女兒的原因。第五,刑偵人員仔細地檢查過陶家的窗戶,所有的窗戶都插上了插銷,門栓是插上的,所有窗戶都是插上的,這說明沒有外人進入陶家——至少是沒有外人進入陶家的任何痕跡。第六,魏大媽夜裡面只聽到東西落在地上的聲音——只聽到了一聲,這說明,凶手在殺人的過程中沒有弄出多大的動靜——凶手殺死三人,或者四人,竟然沒有弄出多大的動靜,這確實是有點匪夷所思。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7 14:32
第三章 兇殺案疑點多多

    什麼樣的人才能做到這一點呢?只有陶家人才能做到這一點。只有熟悉陶家環境的人才能做到無聲無息地殺了幾個人而不驚動魏大媽夫妻倆——包括住在陳家大院裡面的人。陶為良是唯一具備這種條件的人。

    魏大媽和袁發展的愛人雷景華提供的情況進一步驗證了現場勘查的結果和屍檢報告所透露出來的信息。

    下面就涉及到了調查走訪工作。既然提到了這檔子事情,筆者就先透露一點給大家。調查走訪的內容,筆者會在後面做專門的交代。

    下面就讓筆者來說說魏大媽和袁發展的老婆雷景華提供的情況,兩個人提供了相同的情況,這不能不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

    魏大媽和雷景華說的第一句話使警方吃驚不小:「陶嫣紅和姐妹倆不是陶為良生親的。」

    這句話應該是對基本判斷的最好註釋。

    魏大媽和雷景華可不是亂嚼舌頭根子的人,她們這樣說是有一些根據做支撐的:第一,兩個女兒一點不像父親陶為良:陶為良長得黑,兩個女兒長得非常白淨,如果寧志秀皮膚白淨,倒能說的通(遺傳有三種結果,一是孩子像父親多一點,像母親少一點,二是孩子像母親多一點,像父親少一點,三是既有像父親的地方,也有想母親的地方——綜合了兩個人的特點。),寧志秀的皮膚很一般,從遺傳學上看,兩個皮膚都不怎麼好的父母怎麼能生出兩個皮膚白皙的女兒來呢?第二,兩個孩子的五官,看不出一點陶為良的影子,這也就是說,兩個女兒的相貌沒有一點陶為良遺傳的痕跡。陶為良長相一般,甚至還有點醜陋,可兩個女兒長得眉清目秀,標誌漂亮。第三,陶為良身材矮小,寧志秀的個頭也不高,身材矮小的父母怎麼會生出兩個身材高大的孩子來呢?除非在她們的遺傳基因中有一個身材高大的父親。以上三點,連負責屍檢的法醫都認同(為了方便比對,刑偵人員專門附了幾張照片)。

    魏大媽和雷景華提供的情況是基於兩個最基本的事實:

    第一個事實是:寧志秀在嫁給陶為良之前,曾經談過一個對象,此人名叫崔凱,是荊南師範學院二附院的外科大夫,後來當了主任醫師,前面,筆者已經交代過,寧志秀在城北一家醫院工作,筆者說的就是這家醫院。崔凱不但身材高大——身高在一米七六左右,而且皮膚白皙,寧志秀當時只是一個剛進醫院不久的新人,尚處在學習階段——醫院安排「以老帶新」,崔凱帶的就是寧志秀。寧志秀非常喜歡崔凱,崔凱也非常喜歡寧志秀。寧志秀已經到崔凱家見過崔凱的父母,可見雙方都有組織家庭的願望。讓寧志秀沒有想到的是,父親給她介紹了一個對象,這個對象就是陶為良,寧志秀的父親和陶為良的父親是戰友,陶為良的父親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某團的團長,因為身體受傷,後來轉業到地方,寧志秀的父親是營長,後來也轉業回荊南,兩個人是上下級關係。寧志秀的父親向陶為良的父母提出這個想法以後,得到了陶團長夫妻倆的積極響應,寧志秀並沒有把和崔凱談對象的事情告訴父母,既然父親已經把話說出去了,一向聽話孝順的寧志秀只得斷了和崔凱的戀情。父母之所以反對女兒嫁給崔凱,主要原因是醫生的職業決定了他們要將大部分時間和精力放在病人的身上,兩個人都是醫生,家庭生活,孩子和孩子以後的教育都是問題。寧志秀之所以同意嫁給陶為良,是因為陶為良在區房管所當科長,當時,房子不是緊張嗎?陶為良還沒有結婚,就弄了一套不錯的房子——就是升州路白下街張園路327——3號這套房子。解放以後,颳起了一股公私合營和私產共有的勁風,一九五四年,陳家大院的所有者陳七寶糊裡糊塗地把多餘的房子交給了房管所,不久,陶為良就住進了這套房子,陳七寶的孩子都在國外——大家都知道,那些年,生活在國外的人是無法回國的,老伴過世以後,就剩下陳七寶一個人,他迫於形勢,就把房子上交給了房管所——那時候,房子不像現在這樣精貴,一年後,陳七寶病逝,之後,陳七寶住的房子也成了房管所的房子。魏大媽老兩口住的房子就是陳七寶住的房子。

    寧志秀之所以最後選擇陶為良,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寧志秀到26歲的時候才結婚,可她的妹妹寧志美二十歲就嫁人生子了,寧志美的婆家是一個大資本家,丈夫龔名揚在公私合營的時候當上了白下區供銷合作總社的主任。這個供銷合作社的前身就是龔家原來的貿易商行,公私合營以後,政府讓龔名揚當了第一把手。妹妹嫁入龔家,做姐姐的總不能比妹妹嫁的差吧!所以,寧志秀的父母一直希望大女兒能找一個有一官半職的女婿,最起碼要和龔名揚差不多吧!想法歸想法,有些事情是可遇不可求,一直沒有合適的主,所以,寧志秀耽擱到二十六歲左右才結婚。這既是父母的選擇,也是寧志秀的選擇。寧志秀曾不止一次在心中默念,一定要找一個不輸龔名揚的男人。

    寧志秀嫁給陶為良以後的第二年,陶為良就幫寧家換了一個非常不錯的宅院,寧志秀的父親從部隊轉業到地方以後,住的雖然是公房,但面積比較小,地段還比較偏僻,陶為良在房管所工作,還是一個領導,他怎麼能讓岳父一家人住在一個擁擠的房子裡面呢。

    總之,寧家在寧志秀這樁婚姻上是賺了。

    以上說的算是閒話,言歸正傳,寧志秀雖然選擇了陶為良,但並沒有和崔凱斷了戀情,她和崔凱仍然有聯繫——兩個人在一起工作,沒有關係是不可能的,寧志秀和崔凱有關係,有兩個原因:第一,崔凱出生知識分子家庭,父母都是中學老師,崔凱從小讀書有門,但與人交際,特別是和女孩子接觸有心理上的障礙,他是一個典型的書呆子,如果不是寧志秀向他表白——分到醫院後,領導安排寧志秀跟在崔凱後面實習,寧志秀才有和崔凱接觸、表白的機會。崔凱自從遭遇了第一次戀愛失敗的挫折之後,在個人問題上更缺乏主動性了。大概是性格上的原因,崔凱一直沒有結婚(刑偵人員到醫院做過調查,到陶家案發時,崔凱一直是單身)。崔凱為人厚道,他並不怨恨寧志秀,相反,在業務上是一如既往地幫助和指導寧志秀;第二,寧志秀覺得自己對不起崔凱,所以,在工作和生活上對崔凱一直很照顧,很關心。有一次,崔凱在和同事們聚餐的時候喝多了,那天晚上,正趕上寧志秀值夜班,她就跑到醫院的宿捨去照顧崔凱。結果忘記了下班的時間,陶為良不放心,便到醫院來尋老婆,結果尋到崔凱的宿舍。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這是很難說清楚的。

    為這件事情,陶為良曾經鬧過離婚,寧志秀還帶著孩子回娘家過了一段時間,後來在雙方的父母的過問下,又和好了。

    刑偵隊的同志到醫院去做過調查,寧志秀的同事反映,寧志秀和崔凱的關係確實非常好,但有沒有那方面的關係,誰都不能確定。

    負責到醫院調查的同志見過崔凱,陶嫣紅和陶嫣然在身高、皮膚和長相上都比較像崔凱。

    崔凱也承認,他和寧志秀關係很好,但絕沒有人們想像的那種關係。

    第二個情況更嚴重,一九七一年,寧志秀找關係給兩個女兒一人買了一塊手錶(憑優惠券買的),陶為良不相信,就在暗中調查,結果發現兩塊手錶是崔凱買給陶嫣紅和陶嫣然的。陶為良把這件事情藏在心裡,從那時候開始,他下班準時到醫院的門口去接寧志秀。一天夜裡,兩個人嘀嘀咕咕地吵起來,陶為良實在忍不住了,就把手錶的事情說出來了。結果兩個人冷戰了兩三個月。

    魏大媽還提到了一個情況:陶為良和寧志秀的夫妻關係不是很正常,夫妻倆經常不講話,一段時間,陶為良晚上下班很遲,吃過晚飯,兩個孩子上樓以後,陶為良就躺在沙發上看電視,有時候能看到凌晨一兩點,雖然聲音調得很低,但魏大媽還是能聽見。

    陶為良不僅和老婆說話少,他和兩個女兒也很少說話,晚上,他經常在兩個孩子洗涮完上樓以後才回到家中。總之,魏大媽很少能聽到陶為良和寧志秀說話的聲音。

    魏大爺則持反對意見,他說自從他家住進陳家大院以後,在他的印象中,陶為良就不怎麼愛說話,至於晚上看電視,是他有失眠的毛病,看電視的時候,他把聲音打得很低,因為兩個孩子在樓上寫作業和複習功課。

    在魏大爺看來,陶為良對兩個女兒非常好,每次家長會,都是陶為良到學校去參加,寧志秀在醫院工作,抽不開身,陶為良的工作比較清閒,他過問兩個女兒的學習和生活比老婆多,他還經常給女兒買東西,要麼不買,一買就買最好的東西。至於寧志秀的作風問題,魏大爺不敢苟同。她覺得寧志秀是一個本分規矩的女人,他覺得,夫妻倆是有些不和,但與寧志秀的作風問題無關。

    陶為良是自殺,還是他殺,這關係到「72.11.7」陶氏滅門案的性質,單憑一些猜測和一些沒有根據的信息,肯定是不行的。要想弄清楚這起慘案的性質,就必須弄清楚陶嫣紅和陶嫣然是不是陶為良親生的。

    於是,法醫對陶為良夫妻倆和陶嫣紅姐妹倆的血進行化驗。

    這說明辦案的同志非常謹慎。

    化驗結果完全推翻了現場勘查、屍檢報告得出來的結論——包括魏大媽、雷景華的判斷。

    從血型上看,陶嫣紅和陶嫣然是陶為良親生的。陶為良是A型血,寧志秀是b型血,兩個女兒都是Ab型。

    辦案同志的謹慎還表現在後面的工作上。

    既然魏大媽和雷景華說陶嫣紅姐妹倆有可能是崔凱的孩子,那就查一查崔凱的血型吧!警方通過院方查到了崔凱的檔案,檔案中有一份健康方面的資料,上面就有血型。崔凱的血型是b型,崔凱和寧志秀,b型血和b型血是生不出Ab型的孩子來的。

    郭常平把這個信息記在了筆記本上,血型是能反映父女之間的血緣關係,但dmA鑑定更準確,更有說服力,在郭老看來,要想偵破「72.11.7」案,必須弄清楚陶為良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血緣關係,如果陶嫣紅姐妹倆是陶為良親生的,那麼,殺害陶嫣紅姐妹倆的人就不可能是陶為良——兩個女兒是不是自己親生的,陶為良應該是知道的,寧志秀沒有做對不起你丈夫的事情,陶為良也不可能殺害自己的老婆寧志秀,以此推斷,陶為良就更不能自殺——因為他沒有自殺的理由。

    「72.11.7」案之所以成為歷史遺案,可能和無法定性有關,說他是一起謀殺案,沒有一點有價值的證據,說它是一起兇殺自殺案吧!也沒有足夠的證據,因為陶家四個人都死了,在查無頭緒,陷入僵局的情況下只能把它擱置起來。

    在郭老和歐陽平看來,如果凶手另有其人的話,他想做到殺了人以後不留一點痕跡,並不是一件難事:門窗雖然都關著,但並非進不了陶家,凶手要不想在殺人現場留下任何痕跡,也不是什麼難事,戴手套就不會留下指紋,戴帽子或者頭套就能確保不掉下一根毛髮,穿鞋套——或者脫掉鞋子,只穿襪子,就不會留下鞋印,至於陶嫣紅姐妹倆房間裡面的毛髮和鞋印,只要在陶為良的頭上拽幾根頭髮放在作案現場,穿著陶為良的藍色拖鞋在現場走幾步就oK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7 14:32
第四章 同志們走進現場

    郭老和歐陽平曾經探討過這個問題,現在想一想,還有很多值得琢磨推敲的地方,從現場勘查和屍檢記錄來看,凶手要傳遞的就是這樣一個信息:陶為良殺死了自己的老婆和兩個女兒,然後畏罪自殺。這應該是凶手刻意謀劃好了的,凶手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和經驗。凶手應該是對陶家情況——特別是夫妻關係、父女關係瞭如指掌的人。

    因為案子沒有偵破終結,「72.11.7」案的四具屍體還躺在法醫處的冰櫃裡面。陶為良的父母不止一次和警方交涉,希望警方能將兒子一家人的遺體交給他們安葬——陶為良的父母親人對警方已經不報任何希望了——當時,案子已經被擱置起來了;寧志秀的妹妹寧志美和龔名揚夫妻倆也和警方談過這個問題,當時正值文革後期,社會動盪而混亂,公安局內部有人提出乾脆把陶為良等人的遺體交給親屬處理算了,四具屍體,保存起來,是需要一些費用的。但郝曉晨堅持案子不終結,遺體不處理的原則。拒絕了死者親屬的要求——前面,筆者已經交代過了,郝曉晨是「72.11.7」案的負責人——他是當時的刑偵隊長。

    郝曉晨的堅持是對的。正是因為四具遺體還在,馮局長和歐陽平才決定重查此案。如果屍體被處理了,也就不會再有今天的複查了。

    郝隊長的堅持挽救了案子。

    英雄所見略同,郭老、歐陽平和陳傑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對陶為良、寧志秀、陶嫣紅和陶嫣然進行dmA鑑定。先把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和陶為良的血緣關係弄清楚再說,如果能確定陶為良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父女關係,就能確定「72.11.7」是一起謀殺案,殺害寧志秀和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凶手不是陶為良,陶為良也不是自殺——凶手另有其人。

    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導致凶手一定要殺死陶家四條人命呢?這應該是同志們要調查的重點。

    九月二十五號早晨,在等待dmA鑑定結果的過程中,陳傑一行去了升州路白下街張園路327——3號案發現場。閱讀「72.11.7」案的材料固然重要,但熟悉案發現場的環境更加重要——歐陽平一向重視案發現場的環境,凶手也應該是對案發現場環境非常熟悉的人。前往案發現場的人除了二隊的同志以外,還有歐陽平、郭老和郝曉晨。筆者在前面提到過這個人,他就是當時的刑偵隊長——「72.11.7」案的負責人,現在,他已經是七十三歲高齡的老人,因為身體的問題,五十幾歲就調離了刑偵隊,現在退休在家。同志們接手「72.11.7」案以後,歐陽平和陳傑請教過郝曉晨。遺憾的是,郝隊長沒能提供比卷宗更多的材料,因為上了歲數和身體的問題,記憶力也有了一點問題。但基本情況,他還是能記得的。郝隊長聽說同志們要重新調查「72.11.7」案,表示願意協助和配合同志們做些事情。他說,四個歷史遺案都是他經手的,「72.11.7」案是唯一讓他感到不安和遺憾,並在心裡留下陰影的案子。郝隊長並沒有忘記這個案子,他一直在思考一些細節,心裡面也有一些疑問——郝曉晨有一個筆記本,郝曉晨的思考和疑問都寫在了這個筆記本上。郝隊長到底思考了哪些細節,他的心裡有哪些疑問,筆者會在後面做詳細的介紹。歐陽平、郭老和陳傑也非常重視郝隊長的意見和想法,所以,他們一定會和郝曉晨好好談一談。

    案子已經過去了二十四年,案發現場早就面目全非了。同志們這次到案發現場去,就是要看看,凶手在陶家門窗緊閉的情況能不能進入現場,當然,同志們也要熟悉一下案發現場的環境。

    案發現場地處老城南,荊南城的發展就是從老城南開始的。這裡街道多,商舖多,是荊南城最繁華,歷史積澱最豐厚的地方。這裡也是資本家最多的地方,很多人家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在這裡經商、辦廠,發展民族工業,這裡的賓館、飯店、商店,貨棧,醬醋廠,服裝廠都是有那些私營企業脫胎換骨而來的。

    汽車駛進升州路的時候,路一下子變得寬大起來,升州路是老城南地區最寬、最長、歷史最悠久的一條路,可以這麼說,荊南的發展就起源於這條路。其它街道都是以升州路為基點延伸出去的。

    汽車向西行駛了三四分鐘以後,左拐進入一條南北走向的路,這條路叫白下街。

    路口站著一個四十五歲左右的男人,他是張園路派出所的所長佟岩磊,接到陳傑的電話以後,他和陳傑說好到這裡來等大家了。

    佟所長鑽進第一輛汽車,汽車繼續向南行駛。

    一分鐘以後,汽車右拐進入張園路。拐彎處是一個澡堂,佟所長示意嚴建華將汽車停在澡堂的門口的空曠處。

    張園路是一條比較窄的路,只能容下一輛汽車行駛。327——3號就在不遠處,所以,佟所長讓嚴建華把汽車停在了這裡。

    九個人走下汽車,一路向西,走了一分多鐘,便看見一個兩層古建築,下面是店舖,上面是雕花欄杆。高挑的屋簷,雕花的門窗,精美的石雕和磚雕,無不顯示出建築物的古老和氣派。

    這就是陳家大院臨街的房子,過去,產權是陳家的,現在,產權是房管所的。

    建築物的中間有一個一點五米左右寬的巷子,巷子後面就是陳家大院,陳家大院一共有三進房子,兩個院落,臨街一進房子是門面房,下面是店舖,上面住人,第二進住著兩戶人家,327——2號是袁發展家,327————1號是祝大鵬家。中間是過道。穿過過道,便是後院。

    接到陳傑的電話以後,佟所長先到陳家大院來了一趟,他想做一點前期的準備,案子過去了二十幾年,院子裡面的人員構成情況怎麼樣?佟所長要做一點瞭解,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袁發展家還住在327——2號,袁發展和雷景華夫妻倆已經退休,袁發展平時在家,畫畫上水畫,侍弄侍弄放在窗檯下面十幾個盆景;雷景華操持家務,帶帶孫子和外孫女。

    祝大鵬家已經搬走了,文革結束以後,夫妻倆開始做服裝生意,兩年前買了商品房。袁發展把祝大鵬的電話號碼給了佟所長,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和祝大鵬聯繫。

    歐陽平注意到了巷子盡頭的兩扇門。

    「袁先生,巷子這道門夜裡鎖不鎖?」

    「鎖。每天晚上都鎖。」

    「陶家人遇害的那天晚上也是鎖起來的嗎?」

    「是我親自鎖的,我晚上十點鐘左右上床睡覺,我在睡覺之前鎖門。祝大鵬夫妻倆在菜場賣魚,早出晚歸,很辛苦,這種鎖門的事情只有我來做,鎖起來更安全一些。」

    「門上了鎖,如果院子裡面有人還沒有回來呢?」

    「這沒問題,每家都有鑰匙,回來的時候,只要從門外打開鎖就行了。你們跟我來。」

    袁發展將大家領到巷口,他將兩扇打開的門合上,大家終於明白是怎麼回事情了。兩扇門合上的以後,中間有一道幾公分寬的縫,用來固定門的是一根鐵鏈,鎖是所在鐵鏈子上的,從裡面能打開鎖,從外面也能打開鎖。

    如果凶手另有其人的話,他一定有一把打開門鎖的鑰匙,這也符合凶手對陶家的情況瞭如指掌的判斷。凶手一定是偷配了鑰匙。

    「袁先生,這根鐵鏈和這把鎖還是原來的鐵鏈和鎖嗎?」

    「鐵鏈子還是原來的鐵鏈子,鎖不是原來的鎖了——鎖已經換過好幾把了。」

    大家跟在袁發展的後面走進後院。

    後院有一口水井,位置在陶為良家窗戶前方**米遠的地方。

    一個女人正在井上洗衣服。

    現在住進327——1號的姓米,戶主叫米有餘,老婆叫梅其華,夫妻倆租了一件門面房開牙科診所,診所就在陳家大院第一進門面房。

    在井上洗衣服的人就是梅其華。

    住在327——4號的魏大爺已經過世,魏大媽已經是七十六歲高齡的老人,但身子骨一直很硬朗,大女兒為了照顧老母親,帶著丈夫和孩子搬到母親這裡來住了。

    看到有人說話的聲音,魏大媽從房間裡面走出來。魏大媽的眼神很好使,她竟然認出了郝隊長。

    自從發生了二十四年前那件慘案以後,327——3號空置了兩年多,街坊鄰居都知道327——3號是凶宅,一下子死了四個人,陶家慘遭滅門,這樣的房子,誰敢住!所以空了兩年多。但也有不信邪、不怕死的人,一九七五年,有一戶姓常的人家住進了327——3號,男人叫常玉寶,常家在搬進陳家大院之前,也知道發生在327——3號的事情,但常玉寶是一個無神論者,當然,327——3號房子太有誘惑力,家具是現成的,房子又大又寬敞,常家在327——3號住了四年多,一直沒有出什麼不順之事,時間長了以後,便開始有人住進327——3號。年代一久,案子的事情就淡了。

    魏大媽和袁發展說,案子發生以後,寧志秀的妹妹寧志美夫妻倆將一些重要和值錢的東西弄走了,至於家具和生活用品,寧志美和龔名揚都沒有要,他們的生活條件不差,把這些東西弄回去,肯定不吉利。房管所把房子收回以後,曾經通知寧志秀的妹妹趕快把房間裡面的東西弄走,寧志美也曾把收舊家具的來看過,收舊家具的只拖走了幾件像樣的家具。

    現在,住在327——3號的人家姓李,戶主叫李家成。

    陪同同志們勘查327——3號的人有袁發展和魏大媽。戶主李家成的老婆向大萍也在跟前。

    327——3號的房門有一個門栓,但門栓上沒有插銷,住在陳家大院四戶人家的門栓上都沒有插銷。巷口有一道總門,夜裡面只要總門上鎖,住在院子裡面的人家就是不關門也無大礙。

    凶手沒有撥開門栓進入陶家的可能性,撥開門栓比較容易,但要想在門外把門栓插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同志們又檢查了樓下和樓上的窗戶,樓下和樓上是一半牆一半窗,牆是青磚牆,窗是格子窗,就是那種外有木格子,內有玻璃的老式窗,樓上樓下各有十八扇窗戶,每扇窗戶寬四十公分左右。每兩扇對應的窗戶都有一個插銷。

    郝隊長說,當年,他認真檢查過樓下和樓上每一扇窗戶和窗戶的插銷,都沒有發現問題,沒有一塊玻璃是壞的,魏大媽說,陶家有人在家的時候,才把窗戶打開,沒有人在家的時候,包括晚上睡覺的時候,陶家的窗戶是不開了,只有在天熱的時候,陶家才會將窗戶打開。郝曉晨還認真檢查了窗戶的外面——包括一樓的窗檯,既沒有找到被撬和破壞的痕跡,也沒有發現腳印。

    沒有找到被撬和破壞的痕跡,並不意味無法從外面把窗戶打開,沒有在窗檯上發現腳印,並不代表沒有人以窗檯為支撐從窗戶進入房間。

    郭老想到了四個人死亡的時間:「郝隊長,四份屍檢報告,我們已經看過了,四個人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四個遇害的時間,肯定是在一個較短的時間段裡面,但應該有先後。」

    「郭老,說實話,以我們當時的技術水平,確實無法確定誰先遇害,誰後遇害。從現場勘查可知,陶為良和寧志秀遇害的時間,間隔時間應該是非常短,他們之間的先後關係是比較明顯的;陶嫣紅和陶嫣然姐妹兩遇害的時間間隔的也非常短,但她們倆的先後關係難於確定,夫妻倆遇害的時間和姐妹兩遇害時間之間間隔的時間也不會太長,從陶為良所處的位置可知,夫妻倆遇害的時間應該在姐妹兩遇害之前,中間間隔的時間頂多幾分鐘;從陶為良和寧志秀所處的位置可知,寧志秀遇害在前,陶為良遇害在後。」郝隊長還是有一些思考的。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0:06
第五章 窗戶上確有玄機

    「寧志秀遇害的時間在陶為良遇害之前?根據是什麼?」郭老對郝隊長的分析很感興趣。

    「郭老,當時,我並沒有這麼想,當時,我要是能這麼想就好了。當時,我們的思考比較膚淺,也不全面,更不深入。」郝隊長有些自責,很顯然,沒能將「72.11.7」案拿下來,他非常遺憾。

    郝隊長能勇於自責,並主動參戰,這說明他是一個光明磊落和襟懷坦蕩的人,和案子相比,自己的自尊心,不值一提。

    「郝隊長,您就不要自責了,誰都不是聖人,這個案子非常複雜,很不簡單,當時的刑偵技術和手段都比較落後,誰也不能保證自己戰無不勝,能拿下所有的案子,歐陽,我說的對不對啊?」郭老望著歐陽平道。

    「郭老說的對,郝隊長,自責的話,您就不要再說了。這個案子的卷宗,我們已經看過了,資料很完整,保存的也很好,特別是死者的屍體,這說明你在當時考慮問題全面而且深遠,否則,我們也不敢重新調查這個案子。我和郭老很高興您能協助我們重拾這個案子,只要我們盡心盡力,就不會有什麼遺憾了。這個案子能拿下來,很好,拿不下來,我們也不後悔。我們之所以有信心接手這個案子,一是因為材料和物證保存完好,二是能得到您的支持與協助。所以,我和郭老都希望您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歐陽平希望郝隊長能放下包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這個案子裡面來。

    「聽了你們的話,我的心裡舒服多了。好,那我們就言歸正傳。」郝隊長走到珠簾跟前,用手指著珠簾裡面五十公分的地方——當時的珠簾還在,只是掉了一些珠子,「當時,陶為良就躺在這裡,這裡距離大床有兩三米的樣子。寧志秀趴在床沿上,我問過魏大媽,平時,寧志秀睡在大床的外面,頭朝東,陶為良睡在大床裡面,頭朝西——寧志秀在睡覺之前要把東西歸置整齊,還要把地拖一下,她怕上床的時候吵醒男人,就讓男人睡在床裡面。凶手肯定先對睡在外面的寧志秀下手,在下手的過程中驚醒了睡在床裡面的陶為良。」

    「如果是這樣的話,陶為良應該出聲才對啊!」柳文彬道。

    「如果他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他肯定會出聲,黑暗中,又是剛被驚醒,至少要弄清楚是怎麼回事情吧!可等他明白是怎麼回事情的時候,已經遲了,凶手在寧志秀的腹部連捅兩刀之後,用手摀住了陶為良的嘴。卷宗裡面有二十一張現場的照片——我自己也留了一套照片,沒有事情的時候,我就拿出來琢磨琢磨,其中一張上有兩把紅木椅子,一把椅子倒在地板上,椅子的位置在陶為良的腳和床之間的地板上,椅子腿朝大床,椅子背朝窗戶,另一張椅子放在寧志秀的床邊。那天夜裡,魏大媽聽到的聲音應該就是那把紅木椅子倒地的聲音。我們還當著魏大媽的面做了一次椅子倒地的試驗,魏大媽已經確定,她聽到的聲音就是椅子倒在地板上的聲音。」

    「可不是嘛,這件事情,我還記得。」魏大媽的記性還不錯。

    陳傑從檔案袋裡面拿出一沓照片,從裡面找出一張。郝隊長所言非虛,照片上除了陶為良的屍體,確實有兩把椅子,一把椅子放在東床頭,椅子上放著三件衣服:一件紅色毛線褲,一件黃色毛線衣,一條雪花呢長褲;陶為良的右腳西邊躺著一把椅子,椅子下面還壓著四件衣服,一套藍色毛線衣褲,一條銀灰色西服褲,一件咖啡色夾克。

    郝隊長接著道:「魏大媽聽到的聲音之所以不是太響,是因為椅子背上掛著一些衣服,夫妻倆把椅子放在床邊,就是用來放衣服的,魏大媽說,寧志秀有潔癖,她睡覺的時候,不喜歡把衣服放在床上,她睡覺的時候,除了被縟和枕頭,床上不放其它東西,夫妻倆剛開始在一起生活的時候,陶為良經常把衣服放在床頭,為這個,寧志秀和陶為良拌了好幾次嘴,後來,陶為良才慢慢接受寧志秀強加給他的生活習慣。椅子應該是陶為良掙扎的時候碰倒在地板上的,從椅子倒在地板上位置到陶為良倒在地上位置來看,陶為良是想走出房間,兩個女兒睡在樓上,他擔心兩個女兒的安危,但凶手沒有讓他喊出來,把匕首插進了他的腹部。現在想一想,兩隻藍色拖鞋應該是凶手故意放在屍體下面和旁邊的,當時,情況非常緊急,陶為良是沒有時間穿拖鞋的,黑暗中,他也沒法馬上找到自己的拖鞋。」

    郝隊長從陳傑的手上接過照片,找出兩張,遞到歐陽平的手上;「歐陽平,郭老,你們看看這兩張照片。」

    歐陽平接過照片,認真仔細地看了起來:一張照片上是陶為良手握刀柄的特寫,一張照片是寧志秀手抓床單的特寫。

    郝隊長確實有一些比較深入的思考,歐陽平和郭老也注意到了這兩張照片。

    「郝隊長,您想說什麼?」郭老對郝隊長的想法很感興趣。

    「把這兩張照片放在一起看,疑問就比較明顯了,你們看——寧志秀手抓床單的時候,手背上的青筋條條綻出,她抓床單抓得很用力,以致於把床單下面的被胎都連帶上了。你們再看著陶為良這張照片,在檢查屍體的時候,我沒有用一點力氣就把刀柄從陶為良的手中拿出來了,陶為良的手是空握,他的抓握很不充分,也沒有力道,手背上也沒有青筋,這說明陶為良抓握刀柄的手和手指處於一種鬆弛狀態。」

    郝隊長和歐陽平、郭老想到一起來了。他們倆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這說明,陶為良的手是在凶手將匕首刺進陶為良的腹部——陶為良完全失去反抗能力之後——也可能是在陶為良氣絕身亡之後,將陶為良的手握到刀柄上去的。如果陶為良是自殺的話,那麼,他的手應該緊握刀柄,我們都知道,把匕首插進自己的腹部,是需要一些力氣的,整個動作是靠手來完成的,既然用力,那麼,陶為良的手就應該緊緊握住刀柄。」時隔二十四年,郝隊長對一些細節竟然記得這麼清楚,這使歐陽平油然而生敬意——郝隊長一直在牽掛著案子的事情。

    「郝隊長,對於出現在陶嫣紅、陶嫣然臥室裡面的陶為良的拖鞋印和毛髮,您是怎麼想的呢?」

    「事情過去了二十四年,這個問題,我已經琢磨了幾十回。如果陶為良死於他殺的話,那麼,陶為良女兒房間裡面的拖鞋印和毛髮應該是凶手故意製造的假象。剛開始,我們確實被凶手製造的假象矇住了。當時,我只是有一些疑惑,但並沒有做深入的思考。」

    郝隊長和歐陽平、郭老想到一起來了。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沒有想明白,凶手是怎麼進入陶家的呢?巷口的門夜裡是鎖起來的,陶家的門窗又沒有什麼問題。我們仔細檢查過所有的窗戶,沒有一塊玻璃是壞的——或者有缺損。陶為良在房管所當領導,如果玻璃壞了的話,他馬上就會派人來換一塊好玻璃。」郝隊長道。

    陳傑走到窗戶跟前,將所有的窗戶都關上,並插上插銷,然後走出房間,來到院子裡面。其他人也來到院子裡面。大家抬頭看了看二樓的窗戶,二樓窗戶的下沿距離地面四點五米左右,在二樓窗戶的下方沒有任何落腳點,凶手從二樓窗戶進入陶家的可能性幾乎沒有——除了攀爬高手。排除房門和二樓窗戶進入房間的可能性,凶手進入房間的唯一路徑是一樓的窗戶。陳傑之所以關上一樓的窗戶,就是想試試看,從外面能不能打開窗戶。

    陳傑從皮包裡面拿出一根二十公分長的細鋼絲,將鋼絲前面兩公分長的部分彎成直角,然後從東向西,一個窗戶縫,一個窗戶縫試,將鋼絲伸進窗戶之間的縫隙,是想用鋼絲的直角勾住插銷的直角,然後將插銷往上提。我們都知道,房子是老房子,窗戶也老化了,經常開關,風吹雨淋,免不了會有一些磨損,有磨損就會有縫隙,縫隙有大有小,縫隙大一些,鋼絲就能伸進去,就能將插銷提起來。

    第四個窗戶縫空間比較大,鋼絲終於伸進去了。陳傑用鋼絲的直角向上拎了拎,拎到五公分高的時候,頓住了,這說明鋼絲的直角已經勾住了插銷的直角。

    第四對窗戶裡面是外間——即客廳。

    陳傑和歐陽平、郭老對視了一下,然後將鋼絲鉤向上用力。歐陽平和郭老看到,鋼絲鉤在向上移動。

    鋼絲鉤上移到兩公分左右的時候,陳傑將鋼絲鉤向外一拉,窗戶開了。

    「凶手果然能將窗戶打開,那麼,凶手離開現場的時候,又是怎麼把窗戶的插銷插上的呢?第二天早晨,我們在勘查現場的時候,認真檢查過每一扇窗戶和窗戶上的插銷——插銷都是插上的。」郝隊長恍然大悟,但他還有疑問。

    陳傑將剛打開的窗戶重新關上,然後將鋼絲鉤伸進窗戶縫,轉了幾下,再用鋼絲鉤勾住窗戶,朝外拉的時候,窗戶紋絲不動,這說明插銷已經插上了。

    陳傑憑藉一根鋼絲鉤,既能將窗戶打開,又能將插銷從窗戶裡面插上。但僅限於第四個窗戶縫——陳傑用鋼絲鉤試了所有的窗戶縫,只有第四個窗戶縫能伸進去。

    凶手應該是從第四對窗戶進入房間,最後也是從這兩扇窗戶離開現場的。

    至於巷口那道門,凶手的身上應該有一把鑰匙。陳家大院,除了小孩子,成年人的身上都有一把鑰匙,凶手應該是和這些人中的某一個人——特別是陶家某一個人有過接觸,並藉機偷配了一把鑰匙。

    凶手還是和陶家有深仇大恨的人,魏大媽和雷景華說過,陶家在院子裡面的人緣非常好,因為陶為良在房管所工作,住在陳家大院裡面的人家的房租總是由陶為良代交的,沒錢的時候,陶為良還主動幫他們墊付;不管哪家的房子出了問題,只要跟陶為良說一聲,房管所得人很快就會來修葺;寧志秀是一個醫生,院子裡面的人有點頭疼腦熱的小毛病,都是寧醫生把脈用藥,而且從不收一分錢。陶家在院子裡面沒有仇家,連紅過臉的人家都沒有。所以,凶手一定是和陶家人有過接觸,並和陶家人結下了梁子的人。

    接下來,我們就該談談卷宗裡面那張陶家人的社會關係圖了——陶家的社會關係圖也是歐陽平、郭老和陳傑關注的重點。

    郝隊長是一個細心謹慎的人,他在列這份社會關係圖的時候,既有和陶家關係密切的親戚朋友同事,也有關係一般,但和陶家有過接觸的人。普通人和好朋友,親疏遠近,一個不落。凶手可能就隱藏在這些人中間,或者說,偵破案件的線索可能就隱藏在這些人中間。所以,這張社會關係圖非常重要。郝隊長二十四年前是這麼想的,現在,他還是這麼想的。

    陶為良的哥哥陶為善,年齡四十九歲(這是案發時的年齡),在下關糧庫當倉儲部的副主任,老婆趙碧蓮,四十六歲,在下關區熱河南路中山賓館當會計,陶為善和弟弟陶為良很少走動,因為他和陶為良是同父異母的兄弟,陶為善的母親病逝之後,父親又娶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就是陶為良的母親。提供情況的人就說了這麼多。

    陶為良的妹妹陶為英,年齡四十二歲,在夫子廟工商管理所工作,丈夫余偉傑,曉莊師範學院。陶為英和陶為良走得比較近,所以,陶為英夫妻倆是陶為良家的常客。陶為英生了兩個調皮搗蛋的兒子,學習不努力,還經常招惹是非,所以陶為英特別喜歡文靜乖巧的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0:07
第六章 滅門案背景複雜

    陶為英家的房子就是陶為良幫助調換的,陶為英結婚比陶為良早,結婚的時候,住的也是房管所的房子,但房子比較小(一間房子和一間小廚房),陶為良當上科長之後,便幫妹妹調換了一個三房一廚的大房子。文革中,余偉傑思想激進,說了一些不瞞現實的話,寫了——並在報紙上發表了一些不合時宜的文章,結果被革命小將和造反派批鬥,陶為良請好朋友區革委會主任解解放喝了一次酒,還幫解主任調換了一套大房子,余偉傑才得以解脫。

    陶為良的表弟戚建平,年齡三十九歲,在下關輪渡碼頭工作,他也是陶為良家的常客,但寧志秀並不歡迎他,因為他來只為一件事情,那就是找陶為良借錢,名為借錢,實為要錢。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戚建平染上了賭癮,因為經常賭錢,老婆跟他離婚,帶著女兒走了。離婚以後,就更沒有人管了,父母年事已高,想管,但管不住了,兒大不由娘嘛。戚建平每個月的工資到半個月的時候就沒有了,手頭拮据的時候,戚建平就到陶為良家來「借錢」,除了到陶為良家來,他還跑到陶為良的單位去「借錢」,陶為良是一個沒有引信的炮仗,只要戚建平開口,他都會「借錢」給戚建平,雖然不多,但總不會讓戚建平白跑一趟。陶為良在房管所當領導,管著全區幾十萬間房子,所以,平時巴結他的人很多,除了工資以外,他有一些灰色收入,菸酒之類的東西,寧志秀知道,但如果是錢的話,寧志秀就不知道了——陶為良跟老婆說,也有送錢的,菸酒可以收,不收就會得罪人,菸酒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錢絕對不能收,收錢就會犯原則性的錯誤,每個月的工資,陶為良都一分不少地交給寧志秀,至於別人送的錢,陶為良就作為私房錢藏匿起來。

    這些情況是戚建平提供的,陶為良的私房錢,單位藏一點,家裡藏一點。因為寧志秀不歡迎戚建平,所以,後來,戚連平乾脆直接到單位去找陶為良「借錢」。陶為良之所以對表弟戚建平有求必應是有原因的,陶為良小時候是在姑母姑父的照顧和呵護下長大的,父親在部隊,父親就把陶為良託付給姑母姑父照應,連讀書的事情都是姑父找人辦的。姑母就戚建平這一個孩子,陶為良不幫襯戚建平,誰幫襯呢?

    在幾份談話記錄中,有一份是郝隊長和戚建平的談話記錄(筆者在說明陶為良的社會關係圖的時候,順便涉及一下與之相關的談話記錄),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六號的晚上,戚建平和幾個朋友在一起打麻將,從晚上七點一直打到第二天凌晨五點,在此期間,戚建平不曾離開過牌桌。郝隊長也找幾個麻友核實過了,戚建平沒有撒謊——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六號夜裡,戚建平確實沒有作案的時間——因為他一步都不曾離開麻將桌。

    陶為良的同事吳啟超,年齡四十九歲,區房管科副科長。吳啟超和陶為良是公認的宿敵,陶為良進房管所的時候,吳啟超就是副科長,所有人都認為吳啟超是科長當仁不讓的人選,即使在陶為良被提拔為第二副科長的時候,大家也都是這麼認為的。可老科長退休以後,所領導突然宣佈陶為良擔任科長。為這件事情,吳副科長在家養了將近一個月的病。陶為良之所以能當上科長,確有不少過人之處,他和同事們關係很好,包括和吳啟超的關係,場面上,工作上,他對吳副科長一直恭敬有加,完全是一副唯唯諾諾、低眉順眼的臉孔。最厲害的是他善於走上層路線,逢年過節,他會往領導家裡跑,別人送給他的禮品,一部分讓陶為良孝敬了領導。

    陶為良出事以後,吳啟超還說過「報應」「因果輪迴」之類的話,警方找他瞭解情況的時候,吳啟超也沒有否認自己說過的話,陶家出事,他確實幸災樂禍過,他還說陶為良不是一個正人君子,算計了一輩子,結果把自己老婆和兩個孩子的小命全算進去了。

    吳副科長確實非常恨陶為良,但他從沒有動過加害陶為良的意思,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他在外甥子家喝喜酒,從晚上六點半一直喝到十點鐘,最後是外甥安排他在賓館睡覺的,和吳啟超睡在一個房間裡面的還有外甥的另一個親戚。經過調查,吳啟超所言非虛。

    吳副科長也沒有作案的時間。吳啟超和陶為良之間是有矛盾,但這種矛盾還沒有到殺害陶為良的份上,更沒有到殺害陶為良和妻子兒女的份上。製造陶家滅門慘案的人一定和陶家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人——連吳科長都這麼認為。吳科長還非常肯定地說,陶為良在房管所唯一的仇人就是他吳啟超,陶為良為人和善寬厚,在單位裡面人緣很好。如果不是吳科長一心想當科長這檔子事情,連他都喜歡陶為良。

    陶為良的小姨子——寧志秀的妹妹寧志美,年齡四十歲,家庭主婦,她也是陶家的常客,因為夫家的家境好,她在經濟上比較寬裕,她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她特別喜歡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每次給女兒買衣服,自然要捎帶給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買衣服。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身上穿的衣服,大多是姨娘寧志美買的。前面,筆者提到陶嫣紅、陶嫣然身上的睡衣就是寧志美買的。

    寧志秀對妹妹一家人也不薄,她在醫院工作,寧志美家的人,從老到小,不管誰生病,肯定是寧志秀出面,看病的醫生,是她安排的,住院的床位也是她安排的,需要陪護的時候,她主動陪護,因為她是醫生,所以,大部分陪護的任務都是由她負責的。

    文革初期——即一九六八年春天,紅衛兵和造反派颳起了一股抄家風,地富反壞右成了抄家的對象,資本家更是首當其衝。寧志美的婆家是資本家出生,龔家的資產在公私合營的浪潮中折損大半,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龔家還有一些老底子,首飾、古董、字畫和黃金還有不少,紅衛兵和造反派要抄的就是這些東西,龔名揚聽到風聲之後,連夜把東西裝在幾個箱子裡面,然後轉移到幾個親戚家,兩個木箱藏到了陶為良家,第二天上午,紅衛兵到龔家撲了一個空,只抄到了少量字畫、古董和銀銅器皿。紅衛兵並不知道龔家的家底有多厚實,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幾天後,不知道是誰向革委會透露龔家在紅衛兵抄家之前轉移錢財的消息,於是乎,龔家藏匿到幾個親戚家的木箱全被紅衛兵抄走了,大小木箱一共有五個,包括藏匿在陶為良家的兩個木箱也被抄走了。這還不算完,區革委會以對抗無產階級專政的罪名把龔名揚抓了起來,按照當時的說法,龔家的東西都是剝削來的,轉移藏匿這些東西就是轉移藏匿贓物,這是一種***行為。陶為良幫助龔家藏匿贓物,也是對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行為。所以,結果可想而知,龔明揚被掛牌子,戴高帽,遊街和批鬥,陶為良則坐了三天班房。龔家因為這件事情感覺很對不起陶家,這大概就是寧志秀夫妻倆和陶家親近的主要原因。此前——一九五八年,公私合營的時候,上面派人到龔家登記財產之前,龔家也曾將幾箱子東西藏在陶家,箱子搬到陶家的時候,沒有上鎖,陶為良臨時買了三把鎖,把箱子鎖上,把鑰匙交給了寧志美。風聲過去,風平浪靜以後,陶為良把三個木箱完好無損地交給了袁家。

    這些情況是袁名揚和寧志秀夫妻倆提供的,除了袁名揚,袁名揚的父親、鄰居魏大媽和袁發展、雷景華夫妻倆在談話中也提到過這件事情。

    我們都知道,當時的社會環境非常險惡,人心不古,人們的是非觀念十分混亂。人們都想在政治上獨善其身,不受任何人的牽連。夫妻分道揚鑣,兒女和父母劃清界限,有海外關係,不敢跟任何人講,這種事情屢見不鮮。那場暴風驟雨徹底改變了人們的思想和意識形態,每個人都不能躲過那場風暴,連戲曲和從事戲曲的藝人,連一些高級領導幹部,連知識分子,連廟堂裡面的菩薩都不能倖免於難。幫別人藏匿贓物,這是要擔很大風險的,別人避之唯恐不及,連寧志秀私下裡勸丈夫陶為良要三四而後行。但陶為良說,在這種時候,能幫一把就幫一把,顧不了那麼多了。

    之前,袁家人就對陶為良心存感激,這次轉移財產的事情雖然處出了差錯,但袁名揚不但懷著感激之心——在袁家深處險境的時候,陶為良能伸出援手,這份情,他不能漠然處之,陶為良這次受袁家的牽連,袁名揚深感內疚。

    這就是袁家一直和陶家走得很近的主要原因。袁名揚的母親在臨終前說過:陶為良有恩於袁家,他仁義,大善,什麼時候,袁家人都不能忘了陶家人的好。

    連吳副科長和陳家大院裡面的人都認為陶為良是一個待人寬厚的好人,可見陶為良的仁義不是假的。

    陶為良喜歡喝酒,袁名揚經常拎著好酒來找陶為良喝酒,兩個脾氣相投,所以,只要在一起喝酒,都有說不完的話,喝完酒之後,就在陶家睡下,第二天早上才離開。

    即使是這樣,心事細密的郝隊長還是對袁名揚在十一月六號晚上的活動情況進行了調查。郝隊長抱著一個原則,不管什麼人,只要是和陶為良關係密切的人,他都要查清楚他們在案發當晚的活動情況,只有這樣,才不至於有任何疏漏。郝曉晨能做到刑偵隊長這個份上,說明他還是有幾把刷子的。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六號下午,袁名揚和寧志美夫妻倆到上海美專去看女兒,天漸漸冷了,他們給女兒帶去了冬衣和被縟。第二天早晨才回荊南。

    照理,寧志美的話是可信的,他們女兒的話也是可信的,但郝隊長還是找班主任進行了核實,事實證明,袁名揚沒有撒謊,他的老婆和女兒也沒有撒謊。班主任王夏玲和夫妻倆談了一個小時左右的話。

    陶為良的表弟索大友,年齡三十九歲,浦口區沿江公社,馮牆大隊柳子口生產隊會計,索大友的父親是陶為良的舅舅,陶為良的舅舅叫索梁棟,一九五零年,索梁棟被人民政府鎮壓了——就是槍斃了。索家在沿江一帶是有名的大地主,除了油坊,糧坊,酒坊,單是土地就有三千多畝,索梁棟的手上還有兩條人命,一個陳姓女孩和鄔姓女孩被索梁棟糟蹋後投河、投井自殺,解放後,有人向人民政府舉報索梁棟,列舉了索梁棟七條罪行。政府派人到索家去抓捕索梁棟,結果撲了一個空,索家人得到風聲以後,讓索梁棟躲到了陶家。當天下午,警察到索家所有親戚家尋覓,並且警告所有親戚,如果誰家藏匿索梁棟,一經發現,以包庇窩藏罪論處。

    陶為良的爺爺膽小怕事,擔心禍及全家,在勸說索梁棟投案自首無果的情況下,報告了警方。最後,警方從陶家在鄉下一處房子裡面把索梁棟抓走了。陶為良的爺爺覺得索梁棟做事不地道,一人做事一人當,連累別人,這很不合適。之前,陶為良的爺爺就不看好索梁棟,說他是一個早晚要吃槍子的貨。

    為這件事情,索家和陶家結下了梁子,最親的人變成了末路人。表面上,兩家人還有來往,但彼此的心裡都有數。

    索梁棟被抓後半個月,浦口區舉行了公判大會,在這個公判大會上,索梁棟等三個罪大惡極的惡霸被執行槍決。索梁棟的老婆在男人被槍決的那一天懸樑自盡了,索梁棟的母親口吐鮮血,一病不起,一個月後,也死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0:07
第七章 郝隊長另有疑慮

    因為索梁棟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索家一下子死了三個人,這應該算是深仇大恨了吧!「72.11.7」案一下子死了四個人。導致陶家慘遭滅門。不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絕下不了這樣的狠手。上面,筆者曾經提到過,雖然兩家人心裡面有疙瘩,但還是照常來往,既然來往就應該很熟悉,這也符合同志們的基本判斷,凶手一定是對陶家非常熟悉的人。俗話說的好,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從一九五年年秋天索梁棟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到一九七二年秋天陶氏滅門慘案,事情過去了二十二年,這個時間已經非常漫長了。當年十幾歲的索大友和索大貴也過了而立之年。

    剛開始,郝隊長還有一個大膽的設想,製造「72.11.7」滅門慘案的可能還不是一個人,一個人無聲無息地殺害了四個人,難度應該很大,兩個人,把握就更大了。一個人殺死四個人,不是什麼難事,難就難在無聲無息地殺了四個人——十一月六號的夜裡,除了椅子倒在地板上的聲音和貓叫聲之外,魏大媽沒有聽到其它聲音。

    索梁棟有三個兒子,老大索大富因為天花沒出好,眼睛瞎了,老二索大友,老三索大貴。兩個人都在農村務農,因為成分不好,再加上父親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這檔子事情,他們當兵、考大學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為了光耀門楣,一洗前恥,兄弟倆發奮努力,讀書非常用功——一直讀到高中畢業。因為家庭成分不好和父親那檔子事情,學業只能止步於高中畢業。當時,在農村,能把書讀到高中畢業的人非常少,農村是需要有文化的人的,但因為家庭成分不好,讀書就跟沒有讀書一樣,老二索大友曾經報名參軍——空軍飛行員,而且已經順利過了體檢關,帶兵的很喜歡他,索大友身體的各項指標都符合要求——這是非常難得的,參加體檢的有二十一個人,但身體完全符合條件的就只有索大友一個人,可讓索大友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他在政審這一關被卡住了,家庭成分是有點影響,但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是父親索梁棟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這件事情,按照當時的政審條件,這種人的子女是不能當兵的,當空軍就更不行了;老三索大貴曾經競選過大隊治保主任,而且是高票通過,可拿到公社審核的時候被否決了,原因不言而喻;不僅如此,因為這個歷史污點,兄弟倆在個人問題上也遭遇了很大的困難,對象是談了不少,可女方的家人到村子裡面一瞭解到索梁棟的情況,就立馬抬腿走人。總而言之,因為索梁棟那段不光彩的歷史污點,索家人的日子過得非常艱難。平時不敢挺胸走路,生活中一直夾著尾巴做人。

    因為陶為良的爺爺告發了索梁棟,他不但受到了人民政府的嘉獎,陶為良的父親當兵的時候,在過政審關的時候,也沒有受到索梁棟的影響。按照當時的政審條件,單憑索梁棟這檔子事情,陶為良的父親就不能當兵。

    這對索家的刺激是很大的。

    當然,因為陶為良的爺爺做了對不起索家的事情——連陶為良父子都這麼認為,所以,陶家人在很多方面都盡力幫襯索家,陶家畢竟做了對不起索家的事情,畢竟是血緣非常近的親戚,冤家宜解不宜結,陶家人也想彌補索家的損失,以表達對索家人的虧欠。索大友和索大貴的老婆就是陶為良的父母介紹的,他們結婚前的彩禮錢也是陶家出的。結婚的一部分費用也是陶家出的。老大索大富因為是個瞎子,一輩子沒有結婚,兩個弟弟組織家庭之後,陶為良就通過關係找到公社領導把索大富搞到公社福利院去,這樣一來,就減輕了兩個弟弟的經濟負擔。因為這件事情,索家人對陶為良感激涕零。

    這就是索家人經常和陶家人來往的主要原因。

    案發前幾天——即十一月二號,索大友和索大貴兄弟倆還帶著孩子到陶家來過呢。這個情況是鄰居魏大媽夫妻倆和袁發展夫妻倆提供的。兄弟倆到陶家來的時候,帶了一籃子雞蛋,兩隻老母雞,三隻野兔,四隻野雞和一個豬後腿——索家剛殺了一頭豬,藉著新鮮勁,送一個後腿給表哥表嫂一家人嘗嘗,陶為良還切了一些多肉分給魏大媽家、袁發展家和祝大鵬家嘗嘗——索家人每次來,都不空手,總要帶一點土特產什麼的。陶家也會將一些土特產分給幾個鄰居,所以,幾個鄰居對索大友和索大貴印象不錯。走得時候,幾個鄰居也會買一點東西讓他們帶回去。

    那一天,陶家人熱情招待了索大友、索大貴兄弟倆和他們的孩子,臨走的時候,寧志秀還給索大友的女兒和索大貴的兒子買了一身衣服,每個人還有一雙漂亮的皮鞋。

    索大友和索大貴在案犯前幾天曾經到陶家來過,這不能不引起郝隊長的高度重視。於是,他對索大友和索大貴兄弟倆在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六號晚上的活動軌跡進行了調查走訪。

    讓郝隊長苦惱的是,索大友和索大貴兄弟倆提供的證人都是索家的親戚——或者是和索家關係密切的人,索家在當地是一個大家族,沾親帶故的人很多。在遇到一些事情的事情,親戚們抱的很緊,從和他們的接觸中,郝隊長明顯地感覺到,索家所有的親戚對陶家的滅門慘案都包著幸災樂禍的態度,他們的意思是,這是陶家人的報應,他們都知道陶為良的爺爺告發索梁棟的事情——這件事情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執行槍決的那一天,參加公判大會的人有很多,學校的操場站不下,很多人站在操場外面的馬路上,站在更遠地方的人只能聽廣播。如果索大友——或者索大貴和證人串供的話,那就很難說了——這種可能不是沒有。

    歐陽平。郭老和陳傑認真仔細地閱讀過警方和索大友、索大貴以及幾個證人的談話記錄。聽了郝隊長的說明之後,三個人對談話記錄進行了反覆的閱讀和認真的研究。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這份談話記錄(筆者選擇了主要內容,這些內容也是歐陽平、郭老和陳傑重點關注的內容)。

    第一部分談話記錄(郝隊長和索大友的談話記錄,談話時間是十二月三號下午兩點,談話地點在索大友家——之前,索家兩兄弟並沒有進入警方的視線,以陶、索兩家的關係,警方不可能把索氏兩兄弟列入懷疑對象,索氏兩兄弟之所以進入警方的視線,是因為在前期的調查中,有人在無意中提到了索梁棟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的事情,有這樣一個歷史背景,刑偵人員肯定要對索氏兩兄弟展開調查。):

    郝: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索大友: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你問這個是什麼意思?

    郝:請回答我的問題。

    索:你們是不是懷疑陶家的案子是我做的?

    郝:在案子水落石出之前,誰都不能說自己和案子無關,一切都要憑事實說話——我們只是在調查,你只要以實相告就行。

    索:我和陶為良是表兄弟,他的母親是我的姑母,我父親是他的舅舅,我怎麼會——這可能嗎!」

    郝:你們雖然是姑表兄弟,但你們之間是有積怨的——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積怨。

    索:我和陶為良家有積怨?還不是一般的積怨。你們真會開玩笑。我也被你們弄糊塗了。

    郝:你不糊塗,你的心裡比我們還明白,有些事實是無法迴避的。

    索:你能不能把話說明白。

    郝:那我就說了,不管我說了什麼,你千萬不要跳腳。

    郝隊長要說的是一九五零年秋天索梁棟被人民政府執行槍決的事情,這應該是索家人心中永遠的痛,郝隊長揭索家人內心深處的瘡疤,索大友要有一定的心理承受力。當然,郝隊長要說什麼,索大友心知肚明——他應該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索:說來聽聽。

    郝:一九五年秋天發生的事情,你應該還記得吧!

    郝隊長沒有把話說的太直接——儘量不去刺激索大友。

    索:(索大友的臉色突然陰沉下來)一九五零發生的事情和你們現在調查的案子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吧!

    郝:一九五零年秋天,在事發之前,你父親索梁棟得到警方要抓他的風聲後,便躲到了陶家在鄉下的房子裡,陶為良的爺爺知道這個情況後,怕連累家人,先勸你父親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在勸說無果的情況,便向警方舉報。你母親在你父親出事的當天懸樑自盡,你奶奶也一病不起,不久也撒手人寰。因為這件事情,你們索家人對陶家人耿耿於懷,從此結下了梁子。

    索:捕風捉影的事情,你們竟然當真了。在外人看來也許是這樣,但我們索家人可不是這麼想的。

    郝:你們索家人是怎麼想的呢?

    讓索大友把話說透並不是一件壞事。

    索:既然你們提到這件事情,那我就把當時的情況說一說。我父親作惡太多,一九五零年,有人寫舉報信告發我父親,我父親想到城裡陶家去避一避風頭——這是他第二次到陶家去避風頭,第一次,陳家二丫頭投井自盡之後,他家人糾結了二十幾個親戚到我家來找我父親算賬,我父親連夜躲到陶家去了,後來,爺爺奶奶花錢平息了這件事情,還花錢買通了上面的人,我父親才躲過了一劫,但那是在解放前,解放後,情形不一樣了。我奶奶和母親極力反對我父親再躲到陶家去,我家人都知道,我父親出事時遲早的事情,與其東躲西藏,不如聽候政府的發落,即使躲起來,遲早還是要被抓到,抓到以後肯定要罪加一等,我奶奶和母親主要是擔心連累陶家人,既然知道我父親躲不過這一關,再去連累陶家,這很不地道。所以,我父親被抓之後,我們一點都不怨恨陶家,相反,我奶奶和母親還覺得有愧於陶家。有一個事實是,不管陶為良的爺爺向不向警方告發,結果都是一樣的——我父親都難逃一死——因為他做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即使我們索家心裡有些怨恨,也應該全消了。自從出了我父親那檔子事情以後,陶家人非常內疚,這麼多年,他們懷著愧疚之心幫襯了我們很多。他們在經濟上經常幫助我們,我們兄弟倆的對象都是陶為良的父母介紹的,彩禮錢和結婚的錢也是陶家人出的。我家人進城看病,每次都是表嫂忙前忙後。你們可以找陳家大院的鄰居打聽打聽,這些年來,我們和陶家人一直走的很近。你們所說的怨恨早就煙消雲散了。我父親本就是該死之人,他做的壞事太多,害死了我奶奶和我母親,拖累了我們兄弟倆一輩子,為了一個該死之人害死四個至親的人。這於天理不合。索大友說了很多,而且說的合情入理。

    郝:我們想知道十一月六號晚上,你在哪裡?你在做什麼?和什麼人在一起?

    索:我在老表家打麻將。

    郝:從什麼時候到打到什麼時候?「

    索:從晚上七點左右打到凌晨三點。

    郝:三點以後呢?

    索:三點以後,在老表家睡了一覺,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

    郝:和你在一起打麻將的都有哪些人?

    索:老表陳懷仁,還有陳懷仁的同事李正林和蒲永江。地點在陳懷仁家。陳懷仁家在盤城鎮。

    後經調查,李正林是陳懷仁的連襟,蒲永江和李正林是遠房表親。索家在當地,親戚很多,但在瞭解情況的時候,索大友並沒有言明他們之間的關係。

    郝:陳懷仁在什麼單位工作?

    索:在盤城鎮生豬屠宰站。李正林和蒲永江也在屠宰站工作。

    既是同事,又沾親帶故,陳懷仁、李正林和蒲永江提供的證據確實值得掂量琢磨。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0:07
第八章 兩個人調查細緻

    第二部分談話內容(盧業偉和索大貴的談話,他們倆的談話是和郝隊長與索大友的談話同步進行的——主要是防止兄弟倆串供。):

    盧業偉:你們家和陶為良家的關係怎麼樣?

    索大貴:我們是老表,關係肯定好了。

    盧:你們兩家以前有沒有什麼積怨呢?

    索:沒有。

    盧:據我們所知,自從發生了一九五零年秋天那件事情以後,你們兩家之間就有積怨了。

    索:一九五零年秋天的事情和陶家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吧!

    盧:禿子頭上蝨子——明擺著的事情。你為什麼要裝糊塗呢?一九五零年秋天,你父親索梁棟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躲藏在陶家,陶為良的爺爺知道這個情況後,為了保護家人免遭你父親索梁棟的牽連,便苦勸你父親主動到公安機關去自首,在苦勸無果的情況下,陶為良的爺爺選擇了報案,我說的是不是事實呢?

    索:很抱歉,父親出事的時候,我還小,家裡面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不十分清楚,家裡人都瞞著我——他們不想讓我知道這件事情,奶奶還將我送到親戚家呆了一段時間,最後,連我母親的葬禮都沒有讓我參加,長大以後,也沒有人在我跟前提父親和母親的事情,親戚和鄉親們也從不在我跟前提過去的事情。

    盧:你今年多大?

    索:我今年三十四歲,我父親出事的時候,我才十二歲,在我們家,唯一的忌諱的就是我父親的事情,所以,不管在什麼時候,絕不會有人在我跟前提我父親的事情。每年清明節,家裡人到父母墳上去掃墓,只是燒燒紙,磕磕頭,什麼話都不會講。

    盧:你的意思是,發生在一九五零秋天的事情,包括陶家和這件事的關係,你也不知道嗎?

    索:我知道一些,我也不是榆木疙瘩,多少知道一些,但不是很清楚。

    盧:你是說,你是知道陶為良的爺爺告發你父親的事情囉。

    索梁棟出事的時候,索大貴雖然年紀不大,但不可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父親被執行槍決的那一天,母親懸樑自盡,不久,奶奶也病逝了,接二連三的禍事,在一個十二歲的孩子的心中,應該會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索大貴以自己年齡尚小為由,迴避一些應該知道的事實,其目的應該是迴避陶索兩間之間的恩怨。在這一點上,索大貴的態度和哥哥索大友的態度有著明顯得區別。索大友採取的是正面應對。但兄弟倆的目的是一致的:否認索、陶兩家的歷史積怨。沒有積怨,何來報仇的動機呢。

    索:我知道,但不能確定,我曾經問過我大舅,大舅說沒有這回事情,不要聽別人亂嚼舌頭根子。他說,事情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該丟到一邊去了,人總要面對未來。我知道舅舅的意思——該放下的事情就的放下——家裡人怕我找陶家人尋仇。

    盧:你問你大舅,是不是想證實陶為良的爺爺告發你爺爺事情?

    索:不錯,我們家和陶家一直走得很近,如果陶天章告發我父親的事情是真的,那我們索家就不應該和陶家走得那麼近,至少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不錯,我父親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可他畢竟是我父親,一個人,一輩子只有一個父親,陶天章出賣我父親,他就是我們索家的仇人,他不但害死了我父親,還害了我母親和我奶奶。我們索家人卻反過來和陶家人陶近乎,這——我無法接受。不錯,這些年來,陶家人是幫襯我們不少,但那是他們心中有愧,他們是在贖自己的罪孽。

    索大貴說出了自己內心深處的真實想法。一九五零年秋天發生的事情,在索家人的心裡埋下了仇恨的種子,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陶為良夫妻倆之所以幫襯索家,為索家付出了那麼多,也是想彌補陶家人對索家人的虧欠。這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索家人之所以不在索大貴跟前提一九五零年秋天的事情,就是不想讓仇恨的種子落在索大貴的心裡,並且生根發芽。大哥索大富是一個瞎子,索大友理所當然成了索家的主心骨,索大友是擔心索大貴向陶家人復仇。

    盧:在陶家滅門慘案發生前幾天,你們兄弟倆是不是到陶家去過呢?

    索:不錯,我們是去過陶家。不但去了,我們還帶了不少東西。

    盧:是哪一天?你還記得嗎?

    索:是十一月二號。我們家殺了一口豬,我爺爺讓我們送一點新鮮豬肉給表哥表嫂吃,我們兄弟倆順便上山打了幾隻野兔和野雞。

    盧:你爺爺還健在?

    索:我爺爺還活著,每次進城到陶家去,都是我爺爺的意思——都是他老人家安排的。我父母死的早,爺爺是我們兄弟三人的主心骨。本來,我是不想去的,但爺爺的話,我不能不聽,所有人的話,我都可以不聽,唯獨爺爺的話,我不能不聽。

    索梁棟的父親還活著,這樣一來,有些事情就能解釋的通了,不讓家人提一九五零年秋天的事情,應該是老爺子的意思。上了年紀的人,對恩怨看得比較深透,他不希望自己的孫子深陷復仇的夢靨。

    盧: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你在什麼地方,和誰在一起?

    索:十一月六號的晚上,我在家,和老婆在一起。

    和老婆在一起,這也就是說,只有老婆能證明索大貴十一月六號晚上在家,成了家的男人,天黑以後,沒有特殊情況的話,肯定和老婆在一起,和老婆在一起,只有老婆能證明自己。想找到第三個證人,索大貴做不到,警方也做不到。做不到,那就沒法得出結論。如果不能證明索大友在說謊,案子就沒法查下去。

    盧:照你這麼說,只有你老婆能證明你十一月六號夜裡在家囉。

    索:不錯,你們肯定不會相信我和我老婆的話。信不信,由你們——事實就是這樣。

    盧:你再好好想一想,看看還有誰能證明你十一月六號的夜裡確實在家——和老婆在一起。你可以把十一月六號晚上天黑以後到十二點半之間的活動的情況說一下。

    索:你們一定是懷疑我和陶家的案子有關係。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告訴我,陶家人是什麼時候出事的?

    盧:陶家四個人遇害的時間在十一點半——十二點半之間。

    索:那我就能說清楚了。十一月六號的晚上,我在隔壁范小軍家打八十分,九點半鐘左右回的家。回到家,洗洗弄弄,十點鐘上床睡覺,十二點鐘,我喊兒子起床撒尿——每天夜裡十二點鐘,我都要準時喊兒子起床撒尿。小時候是他媽媽喊他撒尿,長大了以後,害臊了,這事就得我做了。回到家的時間和喊兒子起床撒尿的時間,都能說明我沒有作案的條件。從我家到城裡,坐汽車要一個半小時左右,關鍵是晚上十點鐘,公共汽車就停運了,如果騎自行車的話得兩個多小時。即使我能在十一點半之前趕到作案現場,做完案以後,半個小時,無論如何也回不到家。

    之後,盧業偉找鄰居范小軍夫妻倆和索大貴的兒子索阿寶瞭解情況,范小軍夫妻倆證實,十一月六號的晚上,索大貴確實在范家打八十分,八十分打到九點半鐘左右,索大貴就回家去了。打八十分的還有另外兩個鄰居,盧業偉找這兩個鄰居核實,兩個鄰居的說法和范小軍是一致的。索阿寶也證實,每天晚上十二點鐘,鬧鐘一響,爸爸就回準時喊他撒尿,因為他過去有尿床的毛病,所以,每天晚上,爸爸都要準時喊他撒尿。

    第三部分談話內容(郝隊長和陳懷仁的談話記錄;盧業偉和李正林、蒲永江的談話記錄)。

    我們先來看看郝隊長和陳懷仁的談話記錄:

    郝:你和索大友是什麼關係?

    陳:我們是姑表親。

    郝:你知不知道一九五零秋天發生的事情?

    陳:知道,在我們這一帶,沒有人不知道這件事情——當時,沒有比這更大的事情了。

    郝:陶天章告發索梁棟的事情,你們也知道嗎?

    陳:知道。

    郝:你們是怎麼看這件事情的呢?

    陳: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幾年,說它還有什麼意義呢?

    郝:我們很想知道親戚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陳:我姑父索梁棟確實不好,但告發這種為人不恥的事情,發生在陶家,這肯定不合適。過去索陶兩家的關係一直很好,土改的時候,工作隊要分索家的浮財,索家就把一部分東西藏到陶家去了,風聲過去以後,陶家把幾箱子東西原封不動地送到索家來了,要不然,索家人也不會讓我姑父也不會藏到陶家去。在告發之前,陶家應該跟索家人商量一下,既然答應人家藏在自己的家裡,又出爾反爾,跑去告發。這就不地道,不厚道了。畢竟是親戚嗎,什麼事情都可以商量。如果陶家人在告發之前和索家人商量一下,由索家人出面把人交給警方,就不會出現我姑母懸樑自盡和老太太吐血而亡的悲劇了。

    除了龔家把東西藏到陶家去(龔家人藏過兩次),索家也這麼幹過。如果陶家心術不正,心生貪念的話,還真是一個發財的好機會。龔家和索藏到陶家的肯定是一些非常值錢的東西。

    親戚們都這麼想,索家人也應該是這麼想的——陶索兩家確有積怨,這是不爭的事實。

    郝:索大貴知不知道這件事情呢?

    陳:他不知道這件事情,他可能知道一點,但絕不會是家裡人告訴他的。

    郝:索家人為什麼要瞞著索大貴呢?

    陳:大貴從小生性暴烈,小時候,同齡人中,沒有人敢惹他,當然,這也是家裡人太過嬌慣他的緣故。十歲的時候,村裡人一戶人家用木棍打折了索家的一條狗,大貴就用毒藥藥死了這戶人家的一頭水牛。索家陪了一頭壯牛和二十塊大洋才算完事。他是一個見風就是雨的主,炮仗的性子——一點就著。算命先生給他算過命,以後要麼不出事,只要出事,肯定出在暴烈的性格上。所以,我姑父的事情,家裡人儘量瞞著他。

    在和索大貴的談話中,盧也偉也能感覺到索大貴暴烈的性格。

    郝:索家怕索大貴長大後找陶家人復仇,是不是?

    陳:索家已經死了三個人,老太爺不想索家再出事。大友他爺爺也想化解陶索兩家之間的積怨。

    郝:十一月六號夜裡,索大友在你家打麻將了?

    陳:不錯。

    郝:什麼時候開始,又是什麼時候結束的呢?

    陳:七點鐘開始,凌晨三點左右結束。

    郝:除了你和索大友,還有誰?

    陳:還有李正林和蒲永江。

    郝:輸贏情況怎麼樣呢?

    郝隊長想知道一些細節。如果索大友和陳懷仁串供的話,不可能想到所有細節。誰輸誰贏,四個人都知道,如果有人說的不對,那就說明他們提供的情況有問題。有問題,可信度就小了。

    陳:我們打的不大,輸贏也就幾十塊錢,再多,我們也打不起。索大友贏了三十幾塊錢,李正林輸了二十幾塊錢,我輸了十幾塊錢,蒲永江不輸不贏。幾天後,索大友請我們喝了一頓酒。

    我們再來看看盧業偉和李正林的談話:

    盧: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你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了?

    李:我在陳懷仁家打麻將。

    盧:都有哪些人?

    李:除了我和懷仁,還有蒲永江和陳懷仁的老表索大友。

    盧:從什麼時候打到什麼時候?

    李:從晚上七點打到凌晨三點左右。

    盧:三點以後呢?

    李:索大友留在懷仁家睡覺,我和蒲永江回家睡覺——我們兩家都住在鎮上。

    盧:輸贏情況怎麼樣?

    李:索大友贏了三十幾塊錢,我輸了二十幾塊錢,陳懷仁輸了十幾塊。我們隔一段時間,就會在一起打麻將,風水輪流轉,有時候你贏,有時候我贏。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0:07
第九章 唐旭東所言非虛

    最後是盧業偉和蒲永江的談話:

    盧:十一月六號的晚上,你是不是在陳懷仁家打麻將了?

    蒲:是啊。

    盧:在陳懷仁家打麻將的還有誰?

    蒲:還有李正林和索大友。十一月六號下午,快下班的時候,索大友到屠宰場來找陳懷仁,陳懷仁就讓我和李正林下班後到他家去喝酒,喝完酒以後搓幾圈麻將。

    盧:麻將打到什麼時候?

    蒲:打到凌晨三點左右。

    盧:你贏錢還是輸錢了?

    蒲:我不贏不輸。那天晚上,索大友的手氣特別好,陳懷仁和李正林輸了三十幾塊錢,李正林輸得最多。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工資標準比較低,每個月也就二三十塊錢。三十幾塊錢的輸贏不能算小了。

    以上的談話記錄是由陶家的社會關係圖牽引出來的,讓我們還回到陶家的社會關係圖上來。等介紹完陶家社會關係以後,再說另外幾份談話記錄。

    戴順利,陶為良的好朋友,也是小學、中學同學。年齡四十四歲,和陶為良同齡。現在在建鄴區菸酒公司當總經理,下轄三個門市部,還有一個酒廠。戴順利原來是一個剃頭的,因為家境貧寒,兄弟姐妹多,為了減輕父母的生活壓力,他初中畢業就拜師學藝,當了一名理髮師。一九六七年,他鬼使神差地扔下剃頭刀,戴上紅袖標,成了一個造反派的小領導,半年後,當上了區革委會副主任,時勢造英雄,戴順利算是悟出了這句話的真諦。前面,筆者曾經提到過一個情況:陶為良的妹夫余偉傑,在曉莊師範學院當助教,為人思想激進,經常說一些不滿現實,批評時政的話,還在報紙上發表過反映社會陰暗面的文章,所以,被紅衛兵和造反派批鬥遊街,陶為良就請區革委會主任解解放喝了一次酒,並幫他換了一個大套的房子,這才使余偉傑得以脫身。現在,大家應該知道陶為良是通過誰和解解放搭上關係的了。對,就是通過戴順利和解解放搭上關係的。

    戴順利從小不愛學習,但喜歡和學校裡、街道上、裡弄裡的搗蛋鬼在一起混,一起耍,戴順利鬼點子特別多,膽子尤其大,他敢闖,還不怕死,又善於見風使舵,隨機應變,搗蛋鬼們都聽他的。戴順利帶著十幾個小混混把幾條街上的人鬧騰的不安生,是一個人人痛恨的魔頭。無產階級那個文化那個大革命一開始,戴順利覺得機會來了,他領著一班狐朋狗友,開始了他的事業,當時,匆匆忙忙組建起來的區革委會,正需要人手,很快,他成了一班造反派的頭,而且隊伍越來越壯大,在短短的半個月的時間裡面,戴順利組織了三次批鬥會,批鬥對象是一個是大學教授,兩個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他還親自指揮了兩次抄家活動,抄家對象,一個是荊南農業大學的副院長,一個是資本家,這兩次抄家活動,收穫頗豐,戴順利暗示一個心腹將抄到的東西留下了一部分。這部分東西后來就成了他們的活動經費。因為這次抄家嘗到了甜頭,後來,戴順利特別熱衷於抄家。有時候,戴順利還給手下發薪水。當時,在區革委會的領導下,一共有四個工作隊,四個工作隊中,戴順利的工作隊干的最歡,最出色,而且手下的人越來越多,不久,一部分紅衛兵也投到戴順利的旗幟下,市革委會也需要戴順利這樣的干將,幾個月後,戴順利被提拔成區革委會副主任。所以,戴順利和解解放談余偉傑的事情的時候,解解放立馬答應了。

    奇怪的是,在區革委會副主任干的正歡的戴順利,在一九七二年四月成了菸酒公司的副經理,九月,成了這家公司的第一把手。一九七一年秋天,戴順利被安排到菸酒公司當了工宣隊的隊長,之後,工宣隊撤走了,戴順利留在這家公司。

    郝隊長和戴順利見過一次面,郝隊長和戴順利見面,不是懷疑戴順利——以戴順利和陶為良之間的關係,他不可能和陶家的案子有關聯,郝隊長找戴順利,目的是想從戴順利的口中尋找線索(所以,沒有談話記錄,關於戴順利的情況,是郝隊長口述的),戴順利和陶為良從小玩到大,什麼人和陶為良有深仇大恨,戴順利應該是知道的,凶手肯定是和陶為良家有深仇大恨的人,凶手肯定是隱藏在陶為良社會關係中的某一個人,深仇大恨有兩種,一種是放在桌面上的,這是顯性的,一種是藏在桌子下面的,這是隱性的。人對人的傷害,有時候是眼睛能看得見的,有時候是看不見的。所以,才要在戴順利的口中去尋覓——這才是郝隊長找戴順利的真實目的。

    在郝隊長的印象中,戴順利確實非同凡響,這個在混混窩裡和官場上廝混過的人,混混氣息和官僚做派融為一體,混混身上的流氓氣和官僚身上的精明全寫在他的臉上,郝隊長一打眼就能看出來,戴順利應該是在官場上頗有心得,提升很快,在官場上如魚得水,又知道進退的角色。

    但郝隊長沒能從戴順利的口中尋覓到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戴順利提供的信息沒有超出郝隊長之前掌握的信息。

    唐旭東,陶為良的高中同學,年齡四十五歲,比陶為良大一歲(初中的時候,曾經留過一次級)現在是曙光電影院的經理,陶為英和戴順利都提到了這個人。原因有兩個:第一,唐旭東和陶為良走得很近,陶為良曾經幫唐旭東換過一套地段比較好的大房子。唐旭東經常請陶為良單位的人看免費電影,陶為良的老婆和兩個女兒都喜歡看電影,只要唐旭東的電影院有新片上映,唐旭東就會送電影票給陶家;第二,唐旭東和陶為良在讀高中的時候曾經有過一段恩怨。這段恩怨曾經使兩個人反目成仇。在讀高二的時候,唐旭東喜歡上班上一個女同學——是中途轉來的同學,這個女同學的名字叫胡小蝶,父親是轉業軍人,母親是隨軍家屬,唐旭東千方百計,想方設法接近和討好胡小蝶,可胡小蝶就是不搭理唐旭東,在班上,她和陶為良走得很近,陶為良的父親也是轉業軍人,所以,他們倆有共同的語言。胡小蝶不但和陶為良關係親密,班上不管有什麼樣的活動,只要陶為良參加,胡小蝶就參加。一次,唐旭東拿兩張電影票約胡小蝶看電影,唐旭東不愛學習,專幹調皮搗蛋的事情,還經常向漂亮女孩子獻慇勤,胡小蝶很看不慣他,之前就已經向唐旭東明確表明她的態度。所以,胡小蝶當著唐旭東的面把電影票撕了,可第二天,胡小蝶拿了兩張電影票約陶為良看電影,而且還是當著唐旭東的面。陶為良並不知道胡小蝶拒絕唐旭東的事情。

    這樣一來,唐旭東就認為是陶為良橫在了他和胡小蝶之間。

    一天中午,唐旭東直接找陶為良挑明,說他喜歡胡小蝶,希望陶為良離胡小蝶遠一點。陶為良毫不示弱、針鋒相對,他還說了幾句讓唐旭東幾乎發瘋的話: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也配追求胡小蝶,我會離胡小蝶遠一點,但絕不會讓胡小蝶跟你好。即使天底下的男孩子都死絕了,胡小蝶也不會看上你。這些話是陶為梁當著班上同學的面說的。不僅如此,很快,班上的同學都知道唐旭東的母親因為犯貪污罪坐牢的事情,這件事情,只有陶為良知道,唐旭東斷定是陶為良說出去的。這算是戳到了唐旭東的痛處——唐旭東是從別的學校轉來的,他母親的事情犯了以後,他在原來的學校呆不下去了。從此以後,唐旭東和陶為良保持著一般的同學關係——班主任老師知道兩個人的矛盾以後,找兩個人談了話,並將他們的手搭在一起,為了應付老師,唐旭東和陶為良假裝和好,但心裡面一直在記恨陶為良。

    既然唐旭東一直在記恨陶為良,為什麼後來又成為好朋友呢?

    郝隊長瞭解到的情況是,陶為良是區房管科科長,唐旭東是曙光電影院的經理,兩個人的手上都有一點用來交易的籌碼,房子是衣食住行中非常重要方面,人的社會地位,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都能從房子體現出來,唐旭東自然有求於陶為良,成人的價值觀和學生時候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成人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時候,更注重理性,唐旭東的手上有電影票,這正是陶為良所需要的,它的價值不僅僅是老婆和兩個孩子看到剛上映的新電影,在與其他社會成員的接觸中,電影票也是不錯的媒介,這種媒介很容易被人接受。

    既然提到唐旭東,那我們就順便看看郝隊長和唐旭東的談話記錄。

    郝:你和陶為良的關係怎麼樣?

    唐:很好啊!

    郝:怎麼個好法?

    唐:我們曾經是高中的同學,我家住的房子是陶為良幫助調換的,我在電影院當領導,陶為良單位的職工、他老婆和女兒經常到我們電影院看電影。

    郝:我們聽說你們在讀高中的時候,曾經為一個叫胡小蝶的女孩和陶為良結了仇,有沒有這回事情呢?

    唐:不錯,是有這麼回事,那時候小,不懂事,步入社會以後才知道那不叫事。

    郝:已經讀高中了,不能算小了。這時候,個性已經形成,思想也日漸成熟。如果單單是為一個女孩子爭風吃醋,確實不叫事,可陶為良暗地裡洩露了你母親坐牢的事情,這就不能算是小事情了。因為你母親的事情,你已經轉了一次學,要不然,你也不會和陶為良成為同學。

    唐:你們連這件事情都知道啊!你說得對,一段時間,我心裡確實憤憤不平,有時候恨的咬牙切齒,我也曾想找幾個朋友修理修理陶為良,可我還是忍住了。

    郝:為什麼?

    唐,我母親已經那樣了,如果我再出事,我爸爸怎麼辦,我下面還有兩個妹妹,她們又該怎麼辦。家裡面經歷了母親的事情以後,已經再也經不起折騰了。事情過去了這麼多年,隨著歲月的流逝,有些事情也該想明白了。就是因為想明白了,我才和陶為良摒棄前嫌,自從和陶為良調整好關係以後,我的心裡就敞亮多了。

    唐旭東終於承認高中時候發生的事情在他的心裡烙下了很深的印記。

    郝:你調整和陶為良的之間的關係,會不會是你施放的煙幕彈呢?目的是找機會接近陶為良和陶家。你剛才也說了,你經常送電影票到陶家去。

    唐:我是經常送電影票到陶為良家和他的單位去。我承認,過去,我是和陶為良結了仇,我也說過要削了陶為良的狠話,但我的心裡面從來沒有產生過殺人的念頭,為了小時候結下的梁子殺人,我的心胸還不至於那麼狹小,殺陶為良一家四口,就更不可能了。一命抵一命的道理,我還是懂的,陶為良只是壞了我的好事,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他既沒有傷我的筋,也沒有動我的骨,只是讓我心裡有點過不去罷了,我憑什麼要殺他全家,而且是在過了這麼多年以後才動手。這在道理和邏輯上都說不通。我的話,你們肯定不會相信,這樣吧!你們告訴我陶家四口人出事的時間,說一個時間段就行。我能說清楚,很好,如果說不清楚,隨你們怎麼處置。

    郝:你把十一月六號夜裡的活動軌跡說一下。

    唐:十一月六號夜裡的活動軌跡?從什麼時候到什麼時候?

    郝:從十一點到凌晨一點。

    郝隊長將時間放寬了一個小時。

    唐:七點半到十一點,我在電影院,六號晚上播放的電影是《南征北戰》,連放了三場,中間間隔十分鐘,每次播放一個小時左右。
Babcorn 發表於 2017-8-23 11:48
第十章 陶為良並非善類

    唐:電影散場以後,我和員工到電影院對面的湯圓店吃了夜宵——只要有夜場,散場以後,我們肯定要到湯圓店去吃夜宵,十一點四十分左右,我騎自行車回家,到家的時間是十二點十分左右。電影院的放映員齊海軍和我同路——他家和我家住在同一條街上。回到家,洗洗弄弄,十二點半左右上床睡覺,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六點鐘。起床以後,上街買早點。

    郝:時間上,你怎麼記的這麼清楚?你看手錶了。

    唐:不用看手錶,我們的工作就這個特點,用的是晚上的時間——別人休息,我們工作,別人消遣,我們辛苦。我們的工作,重複的都是同樣的事情,看場子,清場子,吃夜宵,回家,多少年了,吃夜宵需要多長時間,回家需要多長時間,心裡面是有數的,不會多到哪兒去,也不會少到哪兒去。

    郝隊長找電影院的人——特別是齊海軍核實,唐旭東所言非虛。不但唐旭東能記得時間,所有員工都記得時間。

    湯圓店的老闆和夥計也證實,十一月六號晚上,電影院的人確實到他們店去吃過夜宵,唐經理也來了。時間是十一點鐘左右。店老闆還說,他們店之所以有生意,就是佔了電影院的光,電影散場之後,有些觀眾會到他們店來吃夜宵。唐經理他們幾乎每天都到湯圓店來吃夜宵——湯圓店一個月和電影院結一次賬。

    唐旭東確實沒有作案時間。

    接下來,郝隊長等人把目光投向了一個叫崔凱敏的人,這個人的情況是吳啟超吳副科長向警方提供的。崔凱敏是區房管所的職工——陶為良的下屬。年齡三十二歲。崔凱敏以前是普通職工,陶為良當上科長以後,提拔崔凱敏當了維修二隊的隊長。

    吳啟超說,有一次,崔凱敏和吳啟超等人在一起喝酒,崔凱敏喝醉的時候說了一句「有他無我,有我無他」的話。崔凱敏口中的「他」就是陶為良。前面,吳啟超說過,陶為良很懂得為人處世之道,在房管所,他的人緣非常好,除了吳啟超,沒有人和陶為良有矛盾和隔閡,以前,吳啟超也是這麼認為的,聽了崔凱敏的醉話之後,他感到很奇怪,至於崔凱敏為什麼要說這樣的醉話,吳啟超不得而知。他只是向郝隊長提供一個情況,他覺得這裡面肯定有文章。

    於是,郝隊長等人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調查。

    調查結果證實,吳啟超提供的情況是真實的,另外幾個和崔凱敏在一起喝酒的同事也印證了吳啟超說的話。崔凱敏在說那句話之前,幾個人正在談論陶科長——這幾個人和吳科長走得比較近,他們在為吳副科長沒能當上科長鳴不平——科長的位子本來應該是吳啟超的,所以,他們確定,崔凱敏口中的「他」,指的就是陶為良。

    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郝隊長終於瞭解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情況:崔凱敏的老婆叫黃喬巧,二十九歲,人長得既漂亮標誌,又嬌豔風騷,她在南京商廈的首飾專櫃當櫃長。在陶為良擔任副科長的時候,陶為良就經常往崔凱敏家跑,黃喬巧的父親是一個飯店的大廚,很小的時候,黃喬巧就跟在父親的後面看燒菜,日子一長,耳濡目染,黃喬巧也能燒一手好菜,當然,這只是一個由頭,崔凱敏請陶為良到他家品嚐老婆燒的菜只是有個幌子,目的是巴結和討好陶為良,希望陶為良以後能多關照崔凱敏。黃喬巧本來的目的只是想討好陶為良,可架不住陶為良的花言巧語和凌厲攻勢,竟然和陶為良勾搭上了。陶為良在與人交際方面很有一套,這當然也包括女人囉。

    陶為良當上科長以後,崔凱敏如願以償,當上了維修二隊的隊長,但他付出的代價卻很大,老婆的心變了,剛開始,黃喬巧和陶為良只是偷偷摸摸地交往,崔凱敏當上隊長以後,只要陶為良到崔家去喝酒,喝完酒之後,陶為良直接和黃喬巧脫衣上床。崔凱敏生性膽小軟弱,他既怕老婆,又怕陶為良,陶為良就是看準了崔凱敏和黃喬巧的性格上的弱點才吃定了黃喬巧和崔凱敏的。老實巴交的崔凱敏只有在喝醉酒的時候說一兩句狠話。

    崔凱敏雖然膽小,但再膽小的人也有不管不顧的時候,狗急了會跳牆,兔子急了會咬人。奪妻之恨,應該算是深仇大恨了,陶為良欺人太甚,竟然當著崔凱敏的面,在崔凱敏的家裡和黃喬巧做那種事情,是個男人都受不了。

    在郝隊長的恐嚇和追問下,崔凱敏承認了陶為良和黃喬巧之間的關係。

    下面是郝隊長和崔凱敏的談話內容(筆者選擇了主要內容,同志們不是要在「72.11.7」案的卷宗裡面尋找線索嗎,所以,歐陽平、郭老和陳傑對有關內容進行了反覆的閱讀和揣摩):

    郝:崔凱敏,你老婆黃喬巧和陶為良有這種關係,多長時間了?

    崔:從一九七一年春天開始——有一年多了。

    郝:事情是怎麼發展到現在這種地步的,你跟我們詳細說說。

    崔:都怪我眼皮子淺,也怪我頭腦太簡單。自從陶為良在商場看到我老婆以後,他就開始突然關心起我來了。去年年初,有一天,我陪老婆逛中央商場,在服裝區碰到了陪老婆買衣服的陶為良,我就主動和陶為良打招呼,並把我老婆介紹給他認識。我沒有想到陶為良對我老婆動了心思。有一天,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跟我談了十幾分鐘的話。他叫我好好幹,人要想往高處走,就要多吃苦,多努力,他看我人比較穩重厚道,做事又踏實能幹,只要有機會,他一定提拔我,他還說,我好好努力,這也是對他的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是不會埋沒人才的,只要好好幹,就一定會有機會,總不能當一輩子工人吧!人總得有些追求吧!他還問我家裡面有沒有什麼困難,如果有困難的話,他一定會幫我解決。陶為良突然對我說了那麼多掏心窩子的話,我受寵若驚,我的心開始活泛起來。回到家,就把陶為良說的話跟老婆喬巧講了。喬巧說,這是陶副科長有意提攜我。她還讓我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在工作上好好表現。喬巧還提出請陶副科長到一個像樣的飯店喝一次酒。我依計行事,跟陶副科長說了請他喝酒的事情,陶為良很爽快地答應了,他說,不要到飯店去喝,到飯店去喝,浪費錢不說,還不衛生,不如在家裡請他吃一頓。菜不要好,只要可口就行。我老婆說,這是好事啊?我老婆燒了一手的好菜,正好在陶為良的跟前展示一下。第一次,陶為良酒喝了不少,菜也吃了很多,他說我老婆燒的菜太好吃了。於是,我們每個一段時間就請他到家裡來做客。陶為良出手大方,每次來都要帶禮物給我老婆,帶吃的東西給我的兒子。後來,陶為良不等我請,就跑到我家去喝酒,他每次來都帶幾瓶酒和幾樣滷菜,漸漸地,我發現不對勁了,他到我家喝酒是幌子,和我老婆套近乎才是他真實的目的。漸漸地,我老婆看陶為良的眼神也不對了,有一段時間,老婆連那種事情都不願意跟我做了,她總是以身體不舒服,太累了為由拒絕我,過去,她從來不這樣。後來幾次,陶為良到我家去喝酒的時候,陶為良拚命地灌我酒,我老婆也在一旁勸我多陪陶為良喝幾杯——過去,喬巧總勸我少喝酒。在喝醉的時候,陶為良好像和我老婆有親暱的舉動。趁我不注意的時候,他的手就在我老婆的身上摸一下。有一天晚上,我老婆說到朋友家去有事,我不相信就跟在她的後面,結果發現她鑽進了一家旅社,不一會,陶為良也鑽進了這家旅社。一個小時左右,我老婆先走出旅社,兩分鐘以後,陶為良也走出了旅社。不久,陶為良當上了科長,半個月以後,他讓我當了二隊的隊長,他還跟我講,戶籍管理部需要一個副主任,如果我好好幹的話,他就把我弄到戶籍部當副主任去。我明白,他是在暗示我不要干涉他和我老婆的事情。後來,他到我家去喝酒的時候,直接把我灌醉了——指導我趴在桌子上,他們倆把我扶上床以後,就鑽進了我兒子的房間。

    陶為良並非善類。

    郝:你兒子不在家嗎?

    崔:我兒子在他外婆家,一個星期才回家一次。

    郝:於是,你就動了殺害陶為良全家的念頭,是不是?

    崔:不是,我從來沒有動過報復陶為良的念頭,我從小就膽小怕事,如果我不膽小怕事,陶為良也不會明目張膽地勾搭我老婆,在我眼皮底下——在我家裡——在我兒子的床上做那種事情。陶為良在我家玩我老婆,我都沒有膽量說一個「不」字。我不是捨不得「隊長」和「副主任」的烏紗帽,沒有那些玩意,我照樣能活人,我從小就被人欺負慣了,我生性懦弱,膽小怕事。我也怕撕開臉皮,大家都不好看。我這樣一個膽小如鼠的人,怎麼會拿刀殺人呢?殺一個人,我都沒有勇氣,殺四個人,我連想都不敢想,我也沒有那麼狠,陶為良的老婆和兩個女兒也不曾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情,我們憑什麼殺她們呢?

    郝:十一月六號夜裡,你在哪裡?你又在做什麼?你說的越詳細越好。

    崔:十一月六號的晚上,我在孩子他外婆家,我老婆也在,兒子突然感冒,我們不放心,六號下午下班以後,我就去了,十點鐘左右,我老婆也到了——那天,她上晚班。本來,我們看完孩子以後是要回家的,可兒子纏住他媽媽,不讓他媽媽走,外婆家的地方大,我們就在外婆家住了一個晚上。

    郝:接著往下說,十一點到十二點半,你在幹什麼?

    崔:孩子一直在發低燒,我和老婆輪流給他換涼毛巾,老岳母和小姨子也沒有睡,她們一直守在床邊,十一點半鐘左右,孩子的燒退了,老岳母才去睡覺,小姨子和我們夫妻守到十二點鐘左右才各自上床睡覺。

    郝:你岳母家住在什麼地方?

    崔:在三山街。

    三山街距離升州路很遠,騎自行車需要四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如果崔凱敏說的是實話的話!那麼,他沒有作案的時間。

    之後,郝隊長找崔凱敏的岳母和小姨子核實,崔凱敏的話句句屬實。

    崔凱敏的同事還證實,崔凱敏雖然酒後說狠話,但在陶科長面前,還是唯唯諾諾,低眉順眼。讀書的時候,他是學校有名的膽小鬼,誰都能欺負他,他從不回嘴,更不會還手。他還經常餓肚子,因為爸爸媽媽給他的吃飯錢經常被差生拿走。有一次,崔凱敏在課堂上暈過去了。老師把他送到醫院,醫生說是低血糖,還貧血,肚子裡面沒有食物。他媽媽就跟蹤兒子,結果發現兒子身上的錢被一個學生模樣的人拿走了。

    至此,陶為良社會關係圖中所有人都交代完畢。調查走訪的結論是,這些人都沒有作案的時間。如果凶手確實隱藏在這些人中間的話,那就是有人對警方說了謊,問題到底處在哪裡呢?材料,同志們閱讀了很多遍,但始終沒有發現任何疑點,卷宗裡面的材料,郝隊長和他的戰友們也曾琢磨了很多遍,可以這麼說,郝隊長等人的調查還是比較深入的,考慮問題也是比較全面、透徹的。

    九月二十六號上午七點半,陶為良、寧志秀、陶嫣紅和陶嫣然的dmA鑑定結果出來了。陶嫣紅、陶嫣然姐妹倆的dmA和陶為良、寧志秀的dmA完全吻合,這也就是說陶嫣紅和陶嫣然姐妹倆都是陶為良的親生子。比較專業的權威的說法是,陶為良和陶嫣紅、陶嫣然在生物學上是父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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