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戰職場] 覆手 作者:蝦寫 (連載中)

 
mk2258 2018-11-2 22:27:22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4 133783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1
第兩百一十八章 聽審


    特別看護病房。

    曹雲坐在桌子邊,重新再看一遍自己收集的材料,道:“葉瀾,警方並沒有懷疑你是不是鬣狗的行動首腦,警方肯定你是鬣狗的行動首腦。警方現在懷疑的是,你是不是不死鳥。”

    葉瀾問:“我應該問,不死鳥是什麼,對嗎?”

    “法庭上你應該這麼說。”曹雲道:“唯一讓人高興的是,你很聰明。最讓我頭疼的是,這案子檢方介入的力度很大,我拿到的是警方轉交給檢方的證據和資料。檢方掌握了多少線索和證據,我還不清楚。不過,好消息是,檢方也很忙,未必有多少收穫。”

    魏君就一邊聽著,不發表意見,她基本知道為什麼曹雲讓她當助理,因為她是鬣狗。嚴格說她已經不是鬣狗,桑尼離開鬣狗後,她和鬣狗就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她的老闆是桑尼。桑尼還交代曹雲對魏君好一些。曹雲借她轉告桑尼,桑尼轉告鬣狗主管。

    葉瀾問:“有把握嗎?”

    曹雲道:“沒有,不過有些想法。我這邊問一句,就警方這態度,就算你無罪釋放,你在接下去的十年時間,肯定是警方頭號注意目標。不僅在東唐,我認為在全世界你都會被注意。”

    葉瀾沒有回答,很不甘心得深嘆口氣。看了一會魏君:“你過來。”

    魏君看了曹雲一眼,走過去站立在病床邊。

    “坐下。”

    魏君坐下,葉瀾右手掃起魏君蓋住眼睛的劉海:“明明是一個漂亮大姑娘,怎麼非要把自己藏的和醜小鴨一樣。”

    魏君很不自在的站起來,走到曹雲身後。葉瀾一笑,道:“你先出去,我和曹律師單獨聊聊。”

    ……

    目送魏君離開關上門,葉瀾:“我們這次被坑了。”

    曹雲點頭:“我知道。”

    “不,你知道的只是一部分。越三尺通過你聯繫我們,我們是單純的想抓遠征。但是……怎麼說呢,我們遠遠低估了對手。”葉瀾道:“第一部分,CA。我這邊的人雖然多是退伍人員,但是和CA那邊的戰鬥力完全不相等,我方心理素質比對方差了一星半點。第二部分,我們低估了大聯盟。彩蛋遊樂場沒有真槍,槍械由專門一個小組控制和負責,只有在收到命令後,他們才會把需要的槍械送到某個地點,事情辦完之後,行動組把槍械放到某個地點,由槍械控制小組回收。你說在彩彈遊樂場搜出槍械,要麼是假的,要麼是栽贓。”

    曹雲反問:“栽贓?有必要嗎?”

    葉瀾道:“曹律師,你學法律竟然問這樣的問題。”

    “不。”曹雲道:“草莓大棚火拼之後,彩蛋遊樂場有沒有槍械並不重要……如果按照你所說的,槍械確實是栽贓。大聯盟已經知道彩蛋遊樂場的人是你們的打手隊,預先進行栽贓。當有需要的時候,一個舉報電話過去,這組打手隊就全廢了。”

    曹雲:“你們不行啊,看起來風平浪靜,實際上已經被大聯盟壓在打……難怪烈焰法庭要挑釁警方和你們,人家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準備。呵呵,走叉,名過其實了吧?”

    葉瀾搖頭:“是我們招收人員的面很狹隘。特別是打手隊,東唐人,退伍,每年就沒多少個人。在走叉接手前,準備開始招募華裔士兵。走叉認為新型團夥犯罪,不能依靠武力。不僅沒有進行新計劃招募,而且還裁減了三隊打手。我們就剩下兩隊打手,現在又被滅了一隊。”

    曹雲問:“這是哭慘嗎?”

    葉瀾道:“曹雲,我的意思是,我不能坐牢。我這個背景去坐牢,你知道後果的。”

    曹雲點點頭,葉瀾很可能少有的,知道走叉真面目和身份的人員之一。在警方控制下,警方無法用強,並且還必須提供一定舒適度的環境。如果葉瀾入獄,一切就很難說了。

    葉瀾:“無罪辯護,不是無罪,就是死,沒有其他選擇。我有為為自己魯莽的行為買單的心理準備。”

    曹雲問:“我輸了呢?”

    葉瀾道:“輸了就是輸了,不過我不希望自己成為你職業生涯的噩夢。”

    曹雲看了會葉瀾,看桌子上的合同道:“正式合同,要寫金額,風險委託,輸了一分不拿,贏的話兩百萬。不以你的身份開價,只以案件難度開價。”

    葉瀾:“加一條,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曹雲:“我如果有需要,我更願意花錢購買情人。”

    葉瀾道:“呵呵。”

    ……

    “寒子,我需要草莓地的地形圖,俯拍圖。還要案發當時的天氣,溫度,濕度等數據。”曹雲掛斷電話,再聯繫:“一航,忙嗎……我手上有個很重要的案子,需要人手……”

    高山杏等曹雲掛電話問:“這次奇兵從哪個方向出擊?”

    曹雲回答:“本案恐怕只能正面交鋒。”這是曹雲最不願意嘗試的辯護方法,硬碰硬,諸如對方是雛鳥,很好用。但是看越三尺這態度,檢方必然也是下了必須取勝的死命令。

    高山杏:“原因呢?我是問,你這麼認真接案的原因?”

    曹雲道:“就本案來說,我更不恥檢方的行為。本案中鬣狗目標是遠征,遠征對鬣狗沒有多大利益,更多是鬣狗維持表面正義的一次行動。無論是表面還是內心,最少這次鬣狗是想做好事。反觀越三尺,為了達到目的,和遠征進行了深度的合作,就本案而言在情感上我更偏向鬣狗。”

    曹雲:“葉瀾說的也是事實,她的身份太敏感,一旦入獄,後果不堪設想。長相、年紀和身材當然也有關係。”

    高山杏:“她曾經想綁架你。”

    曹雲回答:“沒錯,賬一筆筆的算,我幫她脫罪,不代表我原諒她。嚴格來說,越三尺還利用了我。越三尺這女人很妖孽,她幾乎算無策漏,步步有後手。就心態上,我也想和她拼一次。”還有一個原因,葉瀾恢復自由後,必然消失無蹤,那她也可以帶走不死鳥的傳說。

    “你現在有勝算嗎?”

    曹雲道:“勝算不好說,不過我找到了幾處檢方的破綻,現在的工作,一是抓住破綻擴大戰果。二是對檢方可能提出新證據進行嚴防死守。從策略來說,我先進攻,我擔心留下破綻,被檢方後手。我只防守,會被壓的喘不過氣來。重要是檢方掌握了什麼。”

    正常來說,開庭時候,辯方是知道控方會有什麼證人出庭,控方也會知道辯方會有什麼證人出庭。臨時追加人證或者物證,有可能不被法庭所採納。警方必須提供給被告律師目前警方掌握的資料。比如控告某人盜竊,警方會提供控告的原因,贓物、指紋,嫌疑人口供等,不會提供抓捕過程,也不會說明偵破過程。

    曹雲擔心檢方會在時間期限內,臨時提出增加新證據和新人證,在短時間內曹雲無法對新證據和人證進行反駁,那就會陷入被動。為了應對,曹雲就必須全面無死角的通盤考慮,並且把每個細節細膩化。

    比如檢方新證人:我看見葉瀾扔掉了蝴蝶面具。

    沒準備曹雲就只能幹瞪眼。有準備,曹雲:大嬸,視力如何?當天草莓大棚濕度為XX,月色為XX,能見度為XX,50都看不清楚,你能看清楚對方拿的是一張蝴蝶面具?

    於是反控檢方有製造假證的嫌疑,進而質疑檢方在本案偵破過程中介入的力度,打追擊戰。

    作為檢方,絕對不能把這樣的證人放出來,就算放出來,也必須用大概等詞彙來說明。否則被曹雲抓住破綻,他是不會客氣的。

    雙方都不容有差,如果說曹雲敗了,那很大一方面可以說是曹雲技不如人。

    本案還需時日,越三尺並不是一位優秀的檢控官,這案子要麼交給成熟有經驗的老檢控官,要麼就要等司馬落回來。

    檢控官的水準……怎麼說呢……一名優秀的檢控官必須具備兩個基礎條件中的一個。一:有錢。二:有正義感和使命感。優秀的檢控官其能力相當於優秀的律師,優秀檢控官和普通檢控官他們的薪水收入差距不會很大,了不起翻一倍。但優秀的律師和普通的律師他們的收入差距就相當大了。而且作為一個有老人有新人的單位,新人的榮譽和收入會受到一定限制。要麼有這麼一句毒雞湯:你努力工作,自己還是買不起奔馳,但是你努力工作,老闆就可以買奔馳了。假設沒有正義和使命感,是選擇做一位優秀檢控官,還是做一位優秀的律師?

    即使是高岩這樣的大陸法系,不算經常的也會出現公訴人被律師摁在地上摩擦的庭辯案例。律師敢較真,隨便秒檢控官。前者要進步必須加強自己的業務能力,後者要進步不能只靠業務能力。

    不過檢控官也有自身的優勢,他可以調動司法資源來完善自己的工作。諸如曹雲需要寒子專業或者半專業人氏,利用灰色手段進行調查。而一名檢控官可以調動刑警,物證,法醫等大量資源絕對不是律師可以比擬的。

    一度被遺忘的司馬落,又被大家所記起,徐父案則成為了司法界目前最為關注的焦點。甚至有好事人把徐父案的很多資料發送到網上,作為網民觀看庭審的基礎資料。當然這好事人十有八九和烈焰法庭有關係。

    另外一方面,對徐父案比較關心得曹雲,拒絕了烈焰法庭陪審的邀請,同意以聽審的身份出席徐父案的庭審。

    ……

    因為曹雲聽審身份,這次待遇就更低了,直接旅遊中巴車拉走。中巴車還在城市的各個地點接人,加曹雲一共有十二人上車。有年輕的,有老的,有男的,有女的。曹雲一問才知道,這些人都是網友,他們被烈焰法庭抽中成為徐父案的陪審成員。

    這……這還有天理嗎?警察就不管嗎?後來曹雲才知道,中巴司機都是臨時雇的普通人,中巴司機按照時間到每個地點接人。另外,烈焰法庭對十一名陪審人員進行了摸底調查,陪審人員也簽署了合約書,所以最少在表面上,未發現配合警察的陪審人員。

    中巴車開出南郊。中巴司機靠邊停車,車內釋放出氣體,很多陪審員不僅不害怕,而且還很期待的昏睡了過去。

    再醒來時,大家還在中巴車上,不過已經到了烈焰法庭的地下入口。警衛上車,一個個搖醒,讓他們下車。

    這次規則稍有變化,101本是餐廳,現在是陪審團的餐廳和住所,臨時隔了一個大房間,上下鋪的鐵架床。烈焰法庭通過廣播說明,律師、證人等,不得接觸陪審人員。

    曹雲單獨一個房間,內配置基本差不多,開電腦看庭審情況。徐父案檢控官為司馬落,徐父的辯護律師一,是二審為徐父辯護的大律師郭笑天。律師二,是大律師上官文。

    上官文,六十多歲,男性,他並不算一位名律師。他是白素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他從拿到律師證開始,就在宇宙集團任職。曹雲看烈焰法庭給的資料,其出庭次數一共四次,其中三次是商務糾紛,並且在一次開庭後就和對方達成和解協議。唯一出的一次刑事庭是白素司機的交通肇事案。

    四年前,白素司機傍晚送白素回別墅,路上撞死一人,通過庭辯,上官文將死者碰瓷身份坐實,司機無責,死者妻子賠償車損共十五萬元。

    烈焰法庭為了讓大家更了解上官文,還提供了這樁案件的資料。唯一的證據是攝像頭拍攝到的遠景比較模糊的畫面。三條車道,汽車在第二條車道,汽車打方向燈,朝左並線,一名男子翻越護欄。此時汽車剛進入第一車道。接下去,汽車完全進入第一車道,男子摔倒,被碾壓。

    從畫面曹雲判斷,司機沒有發現左邊有人翻越護欄,因為是他的視線死角。並線過程中,司機注意的後視鏡,護欄是能給司機帶來安全感,不用在意對面的車輛,更需要注意後面的車輛。

    畫面有些模糊,曹雲看不懂男子是摔向汽車,還是沒想到汽車無視自己,被嚇到滑倒。從資料看,男子並沒有碰瓷的前科。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2
第兩百一十九章 烈焰徐父(上)


    庭審中上官文心理學角度闡述了死者存在碰瓷的心態,但缺乏碰瓷的膽量。男子橫穿馬路不是一次兩次,同一個路段每天都可以看見男子最少兩次橫穿馬路。同事勸說男子,男子回答,萬一被撞了,那就算司機倒霉。

    第一次庭審結束後,法官希望本案和解。男子有錯在先,這是肯定的,檢方無法從過程中證明司機失誤,只能從結果證明司機有失誤。法官調解,請司機賠償死者一定的金錢,把案子結了。

    上官文詢問白素意思,白素告訴上官文,老李給自己開車三十年,沒有出過一點事。不能被一個混蛋毀了聲譽。於是上官文不僅不接受調解,追訴死者家屬賠償車輛損失。

    這個案子最後開了四次庭,最終上官文勝訴,司機不僅無罪,並且死者家屬必須賠償十五萬的車損。更狠的是,超過六十天后,上官文申請強制執行,不接受延期調解,法院依法扣押和拍賣了死者還有二十七年房貸的房產。

    可以看出上官文對白素很忠心。能擔任直屬總裁領導的部門負責人,高層管理者,忠心是必須有的品質。那點小錢對白素來說根本不算錢,她的目的是維護自己的司機,甚至不惜落人口實。畢竟上官文這種咄咄逼人的追殺,不符合社會主流道德觀,很有為富不仁的意思。

    曹雲通過本案沒有了解上官文,反而對白素有了更多的一些了解。不用了解上官文,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實力肯定沒得說。不過其庭辯次數不多,庭審期間能發揮出幾分實力還不好說。可惜資料沒有說明上官文參加徐父案的原因,對這點,曹雲更為好奇。

    再看徐父案資料,和警方、檢方掌握的基本一致。不過多了徐父和包租婆的說明。

    案發當天是去年入冬第一次寒潮襲來的第二天晚上,王俠死亡時間十點五十到十一點。徐父則稱,那天晚上十點三十分他離開王家魚湯後,去蹲守踩點包租婆,發現包租婆十一點五分從家對面的麻將館回家。如果證據是真的,可以證明徐父不是凶手。

    證人名單中,包租婆赫然在列,同時還包括了麻將館的老闆,也是包租婆的朋友。

    證人中有個曹雲很陌生的人,他叫岡崎,是王家魚湯附近一家魚湯店的老闆,不算很近,兩家店鋪直線距離有三百多米。岡崎和徐父一樣是一名二進宮人員,特別註明,他們是獄友,兩人第二次出獄只相隔兩個月。

    難道岡崎才是凶手?

    ……

    夥食質量明顯下降,不再是自助餐,也不是點餐。而是便當餐。兩葷一素,味道也下降了一個檔次。

    吃晚飯,休息了一夜,吃過早飯之後,徐父案第一次庭審開始。

    聽審的不僅有曹雲,還有六七名年輕律師,都是年紀比曹雲略大,剛剛或者即將獨立辦案的律師。一來也是追個曝光率,二來累積經驗。同時也說明烈焰法庭最少在本次庭審中並沒有把警察放在眼裡。另外也解釋了飯菜質量下降的原因。人太多了,而且多是無關人士。諸如陪審團就是沒有必要存在的十一個人,難道你們同意無罪,真正法庭就會改判無罪?

    一號法官:“考慮到警方的立場,本次庭審隨時可能結束。這裡也向警方說明,你們肯定想抓到我們,就算掌握了線索,也請等案子審完再說。不要打斷本次庭審。因為我們在為一位被你們冤枉,並且判處死刑的人喊冤。”

    一號法官:“庭審開始。”

    司馬落開始念讀控訴書,曹雲看辯護席,郭笑天,上官文都在列,徐娜也在其中。小姑娘,湊什麼熱鬧呢。

    司馬落念完,郭笑天先站起來:“我叫郭笑天,是銀河律師所的律師,這裡說明一下,本人並非自願到烈焰法庭。既然來了,我一定會全力以赴。言歸正傳,首先我對控方說的一個細節有疑問。控方說情侶在案發點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在王家魚湯附近見到了徐父。能請他們出席嗎?”

    一號法官道:“情侶男可以出席,情侶女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人在國外。”

    於是情侶男坐到證人席上,期間服務員一號拿了攝像機問曹雲:“曹律師,你認為郭律師這個舉動的原因是什麼?”

    曹雲看攝像機一愣,而後回答:“證實徐父十一點左右還在王家魚湯附近的一共有兩組證人,一組是情侶,一組是對街的店主。辯方必須先打掉這兩組人證詞,才可能繼續辯護。”

    “打掉是什麼意思?”

    曹雲道:“讓證詞存疑,存在疑點的證詞是不被採納的。”

    “謝謝曹律師。”

    一號服務員接著訪問另外一位聽審的年輕律師。

    曹雲一度懷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許,越來越囂張。

    情侶男入證人席。

    郭笑天很鎮定,走到證人席問:“證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長相,還是警方先把照片給你認?”

    情侶男回答:“警方徵集目擊證人,我案發前後時間經過那路段,於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遞給我,問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沒有馬上回答,說人穿了雨衣。警方通過PS,把雨衣換上去,我覺得就是他。”

    “覺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問:“你和被告錯身而過,證詞說距離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騎三輪摩托車錯身而過。請問,你看見的被告頭部有沒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侶男回答:“沒有。”

    郭笑天問:“他頭髮有沒有染色?”

    情侶男回答:“沒有。”

    郭笑天回到辯護席,將照片放大到投影儀上,是徐父被捕時候舉牌,穿囚服的照片,其髮型三七開,七的部分有一撮白色染發。郭笑天道:“警方給證人辨認的照片是半年前,有關部門拍攝的被告照片。被告的頭髮是案發前一個星期剪頭髮時候染的。也就是說,證人看見的並不是被告。”

    司馬落拿近話筒:“郭律師,請問,你怎麼知道被告頭髮在案發前一個星期染的呢?”

    郭笑天:“法庭給我的資料,大家請看影片。”

    短影片,拍攝理髮店,店主說明徐父在他這邊染發。完了,郭笑天道:“案發當天是晚上十一點,被告凌晨三點去魚市拿貨,又回去開早市。即使沒有影片說明,徐父也沒有時間染發。”

    司馬落道:“下雨天,沒有帶雨衣頭帽,頭髮粘在一起,這撮白髮麵積並不大,黑髮很容易把白髮遮蓋。另外大家看,證人當時在左側,證人證詞中說,被告回頭,按照當時模擬,被告回頭不可能把整個頭轉過來。半個頭,大半側臉。恰巧側臉部分頭髮是黑色的。郭律師所提出的質疑,完全站不住腳。”

    郭笑天道:“司馬檢察官,你別忽視重點,警方有誘導認人的嫌疑。按照心理學來說,一面之緣,還是在戀愛狀態的年輕人看了別人一眼,第二天認出的機率幾乎為零。這是美國大學做的一份調查報告,一百對戀愛的年輕人和一位陌生人錯身而過,陌生人回頭叫了他們的名字,情侶回頭看了陌生人一眼。第二天,讓情侶從二十張照片中選出陌生人,只有兩組情侶選對,並且承認自己是猜的。”

    “美國大學報告?”司馬落嘲諷問:”你也信?”

    一號法官道:“是我們委託美國某大學做的專門研究調查,這是報告的具體內容。“

    法官說完,服務員抱出一疊文件夾,向辯護席,控方席位還有陪審團,甚至連聽審都發了一份。

    曹雲看了幾眼,知道這材料是真的。因為學校是名校,上面有清楚的簽名,真假事後一查,不可能是偽證。否則烈焰法庭就落了口實。說是郭笑天在辯護,實際上是烈焰法庭動用各種資源收集資料為徐父辯護。

    司馬落看了一會,合上了資料皺眉。

    郭笑天滿意一笑,道:“這就證明證人的證詞並不可信。”

    曹雲聽到這裡,舉下手,大家停頓了一會,似乎法官也在悄悄說什麼。一號法官:“曹律師,聽審者沒有發言的權利。不過,因為曹律師你的能力有目共睹,所以可以給你一次機會。”

    服務員送來話筒,曹雲問:“請問,烈焰法庭一共就情侶證詞做了幾份實驗報告?這份報告的背景是校園,人來人往的白天。以我對法庭的了解,我相信有模擬當時現場情況做的試驗報告。我純粹個人認為,也許有,也許沒有。我認為如果有,也應該展示出來,供陪審團參考。”

    數秒之後,一號法官回答:“沒有,時間來不及,只有這一份試驗報告。”

    曹雲:“不好意思。”

    司馬落被點醒後,立刻追擊道:“這份報告沒有價值,如同曹律師所說,當時的環境和試驗報告完全不符。另外還有一個細節,被告駕駛三輪車噪音是比較大的,速度雖然不快,碾壓水潭,水濺到情侶女的褲腳上,這讓情侶很惱火。被告聽見情侶女的哎呀一聲,回頭看了一眼,沒有停留,沒有道歉,這會讓情侶留下更深的印象。”

    郭笑天沒有反駁,辯護席上的徐娜突然拿麥,怒而質問:“曹律師,你不幫我父親辯護就算了,為什麼還要害他?”

    曹雲嘆口氣:“我沒有打算害誰,我只是希望庭審能公正一些。如果你認為我害你父親,那我就不聽了,不好意思。”

    曹雲剛站起來,二號法官道:“曹律師你現在離席,接下去任何有利被告的證據都會被人懷疑造假。不如留下來作為監督,監督本次庭審。”

    上官文在徐娜耳邊說了兩句,徐娜很不情願道:“對不起曹律師,是我太激動說錯了話,請你留下來。”

    曹雲做個可有可無的手勢落座。

    厲害啊,這2號法官什麼來頭?能立刻看穿自己的想法,並且想到了後果。

    曹雲質疑了證物,很有道理,結果卻被被告女兒趕出法庭。這樣一來,庭審的公正性就大大降低。2號法官不退反進,留住曹雲,並且給予監督權,這是非常加分的行為。

    大家安靜之後,郭笑天道:“證人的證詞仍舊存疑,警方照片多少起到了誤導的作用。證人剛才也說明,自己和女友看被告臉部時,沒有下結論。警方P了雨衣才讓證人下結論。證人的證詞可信度是存疑的,我強烈建議陪審團和法官將證人證詞列為參考證據,不作為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證據。”

    聽審席一名年輕的律師舉手,因為曹雲,庭審模式都變了。年輕律師拿麥克風道:“我本人認同郭律師的說法,證人有一定可能是被誤導了。”

    3名法官互相交頭接耳幾句,一號法官道:“同意郭律師看法的聽審席人員請舉手。”臥槽了個去,他們心中罵娘。什麼叫聽審你們懂不懂?不過既然給曹雲後門,不給別人後門說不過去。曹雲不一樣,曹雲實際上是幫助司馬落反駁了郭笑天。

    這並不證明司馬落沒水平,因為這份證據是臨時提出來的。

    聽審七人,有六人舉手。一號法官道:“請除曹律師外的其他律師移駕陪審席,既然你們喜歡,那就當陪審好了。”

    六人互相看看,警衛已經拔槍對準一名律師,律師立刻醒悟自己是在烈焰法庭,而不是真正法庭上,於是立刻移動到陪審席,其他人紛紛離席到陪審席。陪審員達到了十七人。

    2號法官道:“曹律師提出了見解,見解影響了最終的判決。如果你們哪位能提出類似的見解,我們很歡迎。如果只會嘩眾取寵騙鏡頭,也別怪我們不客氣。你同意?你能代表誰同意?如果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同意,那就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繼續開庭。”

    郭笑天和上官文商量了幾句,上官文站起來:“請本案的第二位目擊人證,王家魚湯街對面便利店的老闆出庭。”

    證人出庭期間,上官文說明了情況:“老闆一直在追連續劇,連續劇是十一點結束,十一點正電視台會重播晚間新聞。老闆自稱習慣電視劇正片結束,一邊聽結尾曲,一邊關門。就在關門時候看見了被告從王家魚湯出來,並且和被告打了招呼。這是現場街道,很窄的街道,兩邊都有行人路肩,兩店實際距離十二米,有路燈,視線不算很差。警方和檢方認同了便利店老闆的證詞。”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3
第兩百二十章 烈焰徐父


    便利店老闆坐在證人席上,上官文請老闆再次說明證詞。後,上官文詢問老闆怎麼來的,老闆回答自己是被打暈拉來了。上官文問,沒有人威脅他或者審問他嗎?老闆回答沒有,只告訴他,一切說實話。

    2號法官問:“曹律師,就你的專業來判斷,證人是否有被逼迫的跡象?”

    臥槽,老子就是多了一句話而已。沒錯,多話就是錯。曹雲拿起麥克風:“我相信烈焰法庭不會逼迫證人。”

    2號法官:“謝謝,這裡再解釋一下。烈焰法庭是大聯盟商戶,如果存在惡意製造偽證,篡改庭審的情況,有可能會被大聯盟制裁。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不愁錢財的無聊人士。事實確實如此,我們追求的是真相,也許我們會選擇案件,但是我們不會為了攻擊司法而故意歪曲事實。”

    司馬落補充:“意思是,烈焰法庭承認司法法庭裁決的案件絕大部分沒有問題。”

    2號法官道:“絕大部分這個詞很模糊,我認為用一定比例比較合適。烈焰法庭並沒有對抗司法法庭的意思,我們希望成為司法法庭的補充法庭。我們審核了這兩年的死刑重案,發現徐父案存疑,所以才會選擇徐父案。其他案件我們未發現問題,但是不代表沒有問題。”

    司馬落道:“你在混淆概念。”

    2號法官道:“確實有這樣的可能,我這麼說可以嗎?未發現這兩年其他死刑判決有問題。”

    司馬落:“謝謝。”

    2號法官:“庭審繼續。”

    ……

    上官文問:“證人,你說你當時看見被告從王家魚湯出來,出來的意思是什麼?是你看見被告走出王家魚湯的店門,還是其他?”

    老闆證人回答:“魚湯店,路肩,街道,路肩,我的店鋪。我看見被告是在路肩邊,距離很近。”

    上官文:“你沒有看見被告從王家魚湯走出來。”

    證人:“沒有。”

    司馬落:“反對,沒有意義。”

    “反對有效,辯護律師不要浪費時間。”

    上官文道:“不是浪費時間,我這裡要問證人一個重要問題。證人,你看見被告的時候,王家魚湯的捲簾門是關閉的,還是開啟的?”

    “啊……”老闆愣了一會:“我不記得了。”

    上官文:“警方做筆錄沒有問這個問題嗎?”

    老闆想了一會:“好像有問,我現在真不記得是開還是關。”

    上官文道:“按照筆錄,警方問了同樣問題,你的回答是應該是關的,對面一條街店鋪都沒有燈光。也就是說,你最少沒看見王家魚湯的燈光,對嗎?”

    老闆回答:“沒有看見燈光,他的店在路肩兩米裡面……”

    “我問什麼你答什麼,謝謝。”上官文道:“如果店鋪的門是開的,又沒有燈光,難道不會吸引你注意嗎?”

    老闆想了一會:“我不知道,這麼久的事情了。我只和徐父打個招呼,見他沒理我,我就忙自己的事了。不過我很肯定,對面暗摸摸的。只有路肩有路燈,而且燈光不亮,還隔得遠,我沒有注意到王家魚湯是關門還是開門。反正肯定沒燈光透出來。”

    上官文道:“根據警方報告,開門發現屍體的店員筆錄為,捲簾門半開,被拉起大約六十到七十公分,人彎腰可以鑽出去的高度。室內燈光是開啟的。店員證明魚湯店打烊後,捲簾門拉到那個高度。進出依靠彎腰鑽進出。警方推測,凶徒在行凶後,沒有觸碰捲簾門,彎腰鑽了出去離開。不管怎麼說,現場和便利店老闆看見的情況不符。”

    司馬落早有準備:“反對,證人只注意到被告,甚至不知道被告是朝東走,還是朝西走。說明證人短暫的注意了被告,沒有注意到魚湯店很正常。證人便利店關門後,走的是後門。上官律師你在詢問證人時候,一直採用暗示的手法,要知道,這件事已經發生快一年,證人不可能還記得當時的背景情況。剛才大家也聽見了,證人一直在腦補上官律師灌輸的畫面。”

    3號法官道:“反對理由不太充分。”

    司馬落道:“證人,請問你知道被告送魚到王家魚湯嗎?”

    老闆回答:“知道。前幾個禮拜,有一次王俠有急事關門,讓被告把魚先放在我店鋪裡。我也是那次才認識的被告。”

    司馬落問:“你經常看見被告進出王家魚湯嗎?”

    老闆搖頭:“沒注意那麼多,不過看見過三輪車停在路邊,街道很窄,有輛車過不去,司機下車叫罵幾句,我看見被告跑出來,把三輪車挪邊路肩。”

    司馬落:“你討厭被告嗎?”

    老闆:“怎麼可能,又不怎麼認識,聊都沒聊幾句。”

    司馬落:“你不可能誣陷他了。”

    老闆怒了:“我肯定不會誣陷他,你去查查我的履歷,你不要血口噴人。”

    司馬落不生氣:“謝謝。”

    上官文道:“證人,聽的出來你和被告不熟。”

    老闆:“不太熟。”

    上官文:“被告穿了雨衣,頭髮也是濕的,你也說路燈暗,王家魚湯門口路肩沒有路燈。為什麼你就一眼認出來他是被告呢?”

    老闆:“三輪車啊。”

    陪審席一片嘩然,老闆是認車後推斷出人。司馬落頭疼。上官文一拍掌:“謝謝。”

    曹雲看得出來這是上官文的臨場發揮,他發現問題,追問問題,得到了答案。曹雲相信老闆說的是真的。老闆不太肯定那天門口是不是被告,但是因為被告和三輪車有關,他就認為是被告了。

    情侶口供鬆動,稍有嫌疑。便利店老闆證詞基本被上官文打掉。控方司馬落還有很多牌可以打,但司馬落現在不太敢出來,他手中的牌對方都是知道的。司馬落擔心辯方已經有應付自己牌面的手段。

    司馬落屬於穩紮穩打型,臨場應變能力比較一般。他的優點是想的多,想的細,畢竟不是競賽,法庭肯定會給他充足思考時間。只要有時間,他就可以將事態梳理出來。

    司馬落:“由於本案兩份重要口供受到一定的質疑,我需要一定時間收集資料,申請休庭。”

    一號法官道:“司馬檢察官,烈焰法庭的時間比較寶貴,不能想休庭就休庭。這次因為你的理由充分,我們同意暫時休庭。但是時間不會給你很多,下午兩點繼續開庭。”

    ……

    曹雲回到自己房間,已經是上午十點多,沒有人詢問曹雲想吃什麼,估計午飯也就便當對付過去了。

    十一點三十分,電話響起,服務員轉達了司馬落的意思,司馬落房間菜色不錯,問曹雲是不是願意過去蹭飯。曹雲回答:我考慮一下。

    曹雲現在處境有些尷尬,如果幫助司馬落,徐娜肯定會怨恨他。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曹雲沒有立場要幫助司馬落。從公來說,曹雲是聽審,是律師。從私來說,司馬落不可能拿錢雇曹雲。

    維護法律算不算一個理由呢?不,曹雲幫助司馬落,在大家看來不是維護法律,而是維護法律的判決。司馬落是檢控官,他要維持徐父有罪判決,無可厚非。

    曹雲認定徐父是凶手,這種概念在理智上是不對的。曹雲也希望徐父得到懲罰,徐父行為不值得同情。假設徐父無罪釋放,他將是一個很危險的人物。因為徐父認為在監獄的生活要比在外面的生活好的多。作為長期合作生意夥伴,經常見面,互相幫助的熟人,徐父還能那麼果斷地下手,此人不可留。

    正在猶豫中,又有電話來了,服務員告知,上官文想拜訪曹雲。

    從禮節上沒有拒絕的必要,並且還不知道人家想說什麼。曹雲回答可以。

    上官文進入曹雲房間,一看桌子上的便當,說先等等。去自己房間端了兩盤肉過來,大盤雞和鹽水鴨,還有果汁和飲料。

    曹雲幫忙把食物放在桌子上,和上官文握手:“臨時工和正式工待遇就是不一樣。”

    上官文笑道:“臨時工有時候比正式工能幹的多。”

    曹雲關門,請上官文落座,拿了兩瓶礦泉水,也沒客氣,開始吃東西。不過,速度不快,慢條斯理:“上官律師是因為白總來找我?”

    “呵呵,白總日理萬機,早就把曹律師忘了。再說,老人家一時不開心,曹律師也別朝心裡去。”

    “不敢,不敢。”

    上官文笑笑,問:“曹律師一定很好奇,為什麼我會出現在烈焰法庭吧?”

    曹雲點頭:“上官律師律師界的大隱士,怎麼……”

    上官文道:“徐父案一審辯護律師……是我的兒子。年輕人嘛,不想走老人家安排的路,想自己創業。我這個兒子開始還挺順利,畢竟我是宇宙集團法務部總監,手指縫漏點業務也足夠他吃一個月的。可是我沒想到他膽大到敢去接刑事案,還是死罪案。當我知道時候,是第一次開庭後。也就開了一庭,完全是屠殺,我兒子一點招架之力都沒有。”

    “他回來抱我大腿哭,我說,你敗了就敗了。但是你有可能會害死一個好人你知道嗎?其他案子,再蠢再笨也就是讓雇主倒霉,出點錢,憋口氣。這種案子,就是一條人命。我兒子求我,我私下打聽,二審檢方干涉了法援,把案子轉給了大律師郭笑天。郭笑天水平我知道,沒想到郭笑天並不在意,讓自己助理律師打了二審。”

    上官文:“這次我是主動來的,怎麼著也得幫我這兒子還次債。”

    曹雲掰開鴨頭,用手將肉撕出來,慢慢品味:“上官律師的為人,晚輩非常佩服。”

    上官文笑了:“曹律師好像猜到我來找你的目的。”

    曹雲立刻否認:“沒有,沒有,我還以為是白總的事呢。”

    上官文不揭穿曹雲謊言,道:“到了烈焰法庭,和郭笑天合議之後,我們看了大量法庭提供的資料和證據……我覺得,司馬檢察官恐怕要輸。”

    曹雲不理解:“上官律師,你是辯護律師,似乎又擔心檢控官輸。這……”

    上官文沒有馬上回答,似乎也很苦惱,拿了果汁給自己倒了一杯,端在口邊許久,又把杯子放下來:“我雖然很少出庭,多是紙上談兵,但是看人自認還是有點本事的。不對,是看資料還是有點本事的。從資料方面看,我和老郭的兩個看法一致。一個看法:司馬檢察官輸面很大。”

    停頓了好一會,曹雲無奈問:“第二個看法呢?”

    上官文道:“徐父是凶手。”

    曹雲:“啊?這似乎就複雜了。辯護律師不相信被告,甚至不相信手中掌握的資料……”

    上官文:“曹律師你知道我擔心什麼嗎?”

    “擔心什麼?”

    “烈焰法庭的庭審影響到徐父的判決,畢竟烈焰法庭所給予的一切都是真實資料,可以搬運到真正法庭上用的。我擔心得是,徐父無罪釋放,過沒多久再犯罪,說不準還招認自己殺了王俠。這麼一來,我和老郭在司法界都不要混了,幾十年積攢的一點小名聲,也被糟蹋乾淨。萬一徐父無罪釋放後殺人,間接殺人的就是我。很多律師無所謂,反正我不犯法。但我有所謂,我很在意。這也是為什麼我只出過一次刑事庭的原因。”

    上官文道:“如果我信徐父是被冤枉的,他無罪釋放後殺人,我認了,我眼瞎。我現在是看出徐父是凶手,武斷也好,亂猜也好,我認定他是凶手。他無罪釋放後殺人,我接受不了……這就是我來找曹老弟你的原因。”

    老弟了?曹雲呵呵一笑:“上官律師應該也沒吃好吧?一起吃點。”臥槽,送客,你給我滾。

    上官文不理會,道:“我知道曹老弟你拒絕了為徐父辯護,對本案比較了解。剛才在庭上又幫了司馬落一把。如果司馬落能打贏這官司,肯定有曹老弟你的功勞。”

    曹雲嘆氣:“上官前輩,你是想我轉檢控官?”

    上官文:“我知道很難,其中關節我理解。曹老弟你明哲保身,幫檢控官完全不符合為人處事之道。我知道你內心也想幫司馬落,但是找不到理由去幫他。”

    曹雲道:“上官前輩,我和你的難處是一樣的,你們看了資料,知道辯方可能會贏,就算我幫了司馬落打贏了,勝負也比較模糊。上官前輩想過沒有,我可能會變成間接殺人犯呢?”

    鐵軌博弈,有條鐵軌捆一個人,一條鐵軌捆五個人,火車朝五個人去。這時候你有一次改變火車軌道的機會……

    曹雲會選擇不動,動了,雖然只死一個人,但是這條命背在自己身上。不動,死五個人,五條命和自己無關。這個選擇很自私,反過來看,就因為有責任擔當,才會這麼想,這麼選。諸如有些人將人命當成數字,以救五人為榮,不以殺一人為恥。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4
第兩百二十一章 扯皮


    現在主觀看法和客觀證據出現衝突,曹雲也不敢賭。萬一徐父真的是被冤枉的,他又幫司馬落打贏了這個案子,徐父冤死和曹雲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上官文不想惹這個事,曹雲也不想惹。反而說明了他們是有一定良知的律師,上官文擔心放縱徐父,導致還有無辜人死亡。曹雲擔心弄死徐父,徐父是被冤枉的。

    見曹雲這態度,上官文只能無奈苦笑:“我這是自投羅網,不好意思,難為曹老弟了。”

    曹雲客氣:“沒有能幫上忙,對不住。”

    準備送客,電話響起,曹雲接電話,掛電話,對上官文道:“下午庭審取消。”

    上官文問:“原因是什麼?”

    曹雲道:“王俠的妻子要求列席,既然徐娜能坐辯護席,她要求坐檢控席。”

    上官文若有所思:“似乎我們低估了司馬落,最少他發現了徐娜的作用。”

    曹雲道:“有熱鬧看了。”

    ……

    司馬落通過烈焰法庭和王俠妻子聯繫上,王俠妻子是一名鄉村小學的臨時雜務人員,王俠在城裡開魚湯店,她留在鄉里照顧老人和孩子。王俠和其妻子都是獨生子女,他們要負擔四位父母,一位祖父母,兩個孩子日常開支,這也是王俠勤儉開店,寧可住在店裡,也不外面租房子的原因之一。

    電話中王俠妻子還沒聽司馬落說完,就主動要求列席,她說她太苦了,原本也苦,但魚湯店生意不錯,生活還有盼頭。現在純粹是為了活著而活著,她一個人養不活包括自己在內的八個人。

    烈焰法庭安排人接王俠妻子,王俠妻子資料發送到了參與庭審者電腦中。曹雲看完嘆氣,比慘誰敢和王妻比?司馬落這招一出,最少逼的辯方不敢主動打感情牌。徐娜列席的作用就這麼廢了。

    不管最終輸贏,司馬落把王妻拉上,等同救了王妻全家,此案過後,王妻家的生活質量肯定會有所提高。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起訴有時候不如起哄。

    另外一方面,因為本次庭審烈焰法庭的目中無人,警方已經鎖定了烈焰法庭所在位置。其位於距離東唐一百多公里的東方半島,也是首富東方的獨立王國。

    接下來如何行動?警方拿不準主意。他們無法精確定位烈焰法庭的位置。為了抓捕烈焰頭目,行動必須保密,自然無法和東方半島的人進行交涉。因為你不知道島崗保安是不是烈焰法庭的耳目,甚至東方是不是烈焰法庭的主要成員還要打問號。

    加上東方半島面積很大,突襲是不現實的。要包圍也不現實,因為必須動用大量的警力,調動大量的海警,只要一動,必然會被烈焰法庭所察覺。

    李墨:“唯一的辦法就是滲透,派遣兩到五人一個小組,潛入東方半島,尋找烈焰法庭。一旦鎖定精確位置,就雷霆一擊。”

    探員:“課長,東方半島很大,又要求不能驚動島上的人,行動肯定會很困難。需要不少時間,怎麼也得四五天時間。”

    另外一位探員道:“正常來說陪審團只要意見不一致,就無法結案。陪審團有我們的臥底,肯定會意見不一致。但是,行動拖的越久,我們的臥底就越可能暴露。”

    越三尺道:“可以圈幾個地點,第一個地點,南碼頭,這是半島唯一的碼頭,一共有兩個分碼頭,距離兩公里。一個碼頭是東方遊艇停泊處,也是賓客海路登陸碼頭的地點。一個是臨時海運碼頭,島內正在修建小型機場,很多材料從海路運輸。第二個地點:正在修建的小飛機場,小飛機場在東方山莊和南碼頭之間。第三個地點是東方山莊,東方山莊建設在山上,一大片山都是山莊的領地,工作人員非常多,安保規格比較高。要滲透東方山莊就必須有內應,必須要有一個身份。即使有了身份,也到不了東方山莊的核心。”

    越三尺道:“不過也因為如此,烈焰法庭不太可能藏在東方山莊。最後一個地點是東方半島的雙子山,雙子山海拔兩百多米,雙子山西北面是垃圾轉運場,每天半島製造的垃圾會送到這裡,通過垃圾車轉運到外面。東北方向是小型火電廠,是半島輔助供電發電廠。雙子山北面距離東方山莊直線距離只有五公里。我個人偏向雙子山。”

    李墨道:“雙子山等同在內陸,一旦被包圍,嫌疑犯很難逃脫。”

    越三尺道:“四個地點,從最有嫌疑的地點開始排查,盡可能的縮短偵查時間。我個人建議順序是:雙子山、碼頭、小機場、東方山莊。”

    李墨道:“三尺,你要親征嗎?”

    越三尺道:“我決定會會東方,見識下這位傳說中的首富。”

    ……

    第二天上午八點,徐父案第二次開庭。

    開庭前服務員代表法庭進行協商,徐娜和王妻都退到聽審席上,暫不列席。最後聽審席三個人,坐最左邊是徐娜,最右邊是王妻,曹雲坐中間。

    開庭後司馬落開始鞏固證人證詞,先是小賣部老闆證詞。小賣部老闆不是隻看見三輪車,還看見三輪車上的泡沫箱。賣魚是少不了泡沫箱,氧氣朝泡沫箱一放,裡面加水,魚放在裡面就可以活著。司馬落認為,三輪車肯定是賣菜,賣魚所用的三輪車。王家魚湯只經營魚湯生意,所以是徐父可能性極大。

    郭笑天認同這點,但是他同時要求司馬落承認,雖然兩位證人證詞有一定可信度,但是不排除出現錯誤的可能。司馬落不承認,因為一旦承認,人證就變成參考證據。最終在雙方就同一個問題交鋒一個小時後,一號法官叫停本次庭辯:“你們該說的都說了,陪審團聽的很清楚,一切由陪審團做主。”

    沒有意義的浪費一個多小時,現場看非常熱鬧,雙方脣槍舌劍,各不相讓。就曹雲業內人士來看,沒有一點意義。如同街頭兩個婦女互相辱罵一般,精彩,但是旁觀者難以從她們的對罵中分辨出誰是誰非。

    這種只會出現在學校辯論會上的情況,竟然出現在庭審中,還有兩位很有經驗的律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們很默契的在拖延時間。

    曹雲不知道法官能不能看穿,畢竟雙方表現的非常敬業。今天是徐父案第二庭,竟然還在第一庭未結束的證人證詞處打轉。按照目前的節奏,每天開兩庭,每庭四小時,最少需要一周時間才能結束本案庭審部分。

    在一號法官中止就三輪車這問題庭辯後,郭笑天開始進行地圖展示。這是一片棚戶舊城區,面積相當大。鳳凰小區在棚戶區中算是比較高檔的小區,實際上鳳凰小區是本世紀初建設的小區,連停車場都沒有規劃的小區。

    郭笑天指出王家魚湯到鳳凰小區的距離,攝像頭分部,三輪車速度,當時天氣情況等等。似乎在為郭笑天接下去的辯護台詞做鋪墊,可沒有想到,郭笑天花費二十多分鐘說明後,就問了一句:“控方,你認可這些訊息嗎?”

    司馬落回答:“認可。”

    “謝謝。”

    然後法庭出現了尷尬的沉默,司馬落看郭笑天,說話啊。郭笑天,你這麼痛快認可,我一時間沒話要說。

    司馬落在數秒後反應過來:“等等,辯方律師你所說這些環境情況,有沒有官方資料支持?”什麼意思?你說天氣冷,幾度,是自己編的,還是天氣預報說的。

    郭笑天道:“這是氣象台提供的案發當天的環境數據。”

    “嗯?”司馬落不知道怎麼接話。

    郭笑天無奈,繼續道:“大家看地形圖,被告離開王家魚湯,回鳳凰小區,走的應該是比較寬敞的留香街。留香街是這片區域比較靠近新城區的街道,同時也是比較有名的夜攤街。所以留香街安裝有幾個治安攝像頭。但是警方在監控中沒有發現案發前後被告經過留香街。無論是被告自稱的十點三十分離開,還是警方認為的十一點離開,都沒有發現被告。”

    郭笑天道:“假設按照檢方所說,被告十一點殺人離開了王家魚湯,沒有經過留香街。必然是走其他弄子和小巷,這樣一來他回鳳凰小區的時間就會很緊張,他還需要一定時間銷毀物證。也就是王俠遇害現場丟失的三萬元。”

    這時間夠,還是不夠呢?如果開的快一點點,還是夠的。司馬落開始維護證據,說明那天天氣冷,下雨,沒人,十五分鐘就可以回到鳳凰小區。郭笑天認為最少需要十七分鐘到二十分鐘。

    雙方很默契的找到一個新的扯皮話題,開始了長達四十分鐘的脣槍舌戰。

    一直到2號法官敲了錘子。

    數秒的安靜後,2號法官道:“我知道有人和你們雙方暗中聯繫,讓你們拖延時間。你們要知道他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庭的規則。不僅是烈焰法庭,普通法庭發生這種事,他也是有麻煩的。本來我打算睜一眼閉一眼,畢竟你們都不容易,不敢得罪警察。看庭審情況,此人的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本案的審理進程,所以……把他拖出來。”

    陪審席附近一名警衛拿出手槍,對準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動了動槍口,示意他出來。男子比較鎮定,舉了雙手左右看看,從陪審席位置走了出去。

    司馬落道:“我認為其中有一些誤會。”

    旁邊一警衛過來,一人壓住男子的脖子,將他頭部朝地,另外一人手槍對準男子的後腦。

    司馬落急道:“我這裡可以答應烈焰法庭,我們接下去肯定不會……”

    槍響了,一片驚呼聲後是死一般的寂靜。

    2號法官:“烈焰法庭的規矩很簡單,有要求也可以提。我們講信譽,我們希望賓客們也講信譽。如果他活著,他會成為英雄,他深入虎穴,通報訊息,為警方爭取了足夠的時間……本來我也想成全他。可惜他導致了控辯雙方無休止的扯皮,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上午的庭審就到這裡,下午兩點開庭,我希望控辯雙方能拿出一點專業精神來。專心得做好自己的工作。退庭!”

    大家沒有馬上離開,靜靜看著躺在血泊中的男子。也許這時候他們才真正明白烈焰法庭和法庭的不同。在法庭上做偽證、罵法官,擾亂秩序……大不了就是坐牢。在這裡,會死人。

    ……

    曹雲回到了自己房間躺床上發呆。

    臥底以陪審員身份,竟然私下聯繫控辯雙方,這種行為實在有些目中無人。庭審影片發到網路上,少有人會認為烈焰法庭過份。看影片的人更關心是案情,庭審,而不是警方如何搗毀一個犯罪團夥。

    曹雲不認為警方能抓到烈焰法庭的人。很明顯,烈焰法庭在吸引警方。這也是警方的侷限,李墨肯定知道要抓烈焰法庭的人很難,何況這次是烈焰法庭主動挖坑。但是李墨必須得跳,他是警察,不能沒有任何作為。

    曹雲拿起電話:“你好,我有事需要離開……好的。”曹雲認為自己應該抽身離開了,晚上影片上傳,警方得知己方臥底死亡,鬼知道會幹什麼。

    服務員讓曹雲稍等,幾分鐘後,服務員道:“3號法官請曹律師到法庭用午餐,曹律師你吃什麼?”

    “隨意。”

    “牛排可以嗎?”

    “可以。”

    法庭大門關閉,門口站立兩名守衛。曹雲到達,守衛推開左邊大門,曹雲進入後,守衛關閉大門。法庭的燈大部分沒開,只有控方席位和辯方席位頂部有射燈。同時也能看見三號法官坐在法官位置上。

    “曹律師,選個位置。”三號法官說了一句。

    大門打開,出現兩名服務員,一名服務員將食物送到3號法官位置,幫忙展開餐巾。另外一名服務員端了托盤站立在曹雲身後,等待曹雲落座。

    曹雲左右看了一會,終於是坐到了檢控席上,服務員放下牛排,水果,吐司,濃湯和一杯果汁。

    兩名服務員離開,大門重新關閉。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7
第兩百二十二章 烈焰之滅


    3號法官拋磚引玉:“曹律師你應該很清楚辯方的殺手鐧是什麼。”

    曹雲回答:“是的,那位包租婆。”

    3號法官道:“不想說點什麼呢?”

    曹雲一邊切牛排,一邊道:“我讓朋友調查案發前後包租婆的情況,在見到徐父本人後,我決定不接本案。不過朋友歸朋友,酬勞還是要給的,我就沒通知我朋友停止調查。”

    “查到了什麼?”

    曹雲道:“有意思的是,案發當天是去年入冬第二天寒潮來襲。第一天麻將館沒有準備,打麻將也很凍手,麻友就散了。大概是十一點左右。正常情況下,包租婆一般玩到凌晨一點。”

    3號法官道:“就代表十一點回家對包租婆來說是比較特殊的,可以作為印象證據。”

    曹雲道:“寒潮來襲的第一天,包租婆是十一點回家。第二天,店主購買了兩個電風扇一般的小太陽,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案發當天,包租婆應該是凌晨一點回家。”

    3號法官:“這坐實了徐父是凶手,那你為什麼不站出來呢?”

    曹雲道:“沒有證據。店主不可能還保留小商品的票據,我無法證實店主是寒潮第幾天買的小太陽。我只是主觀邏輯推斷,假設包租婆只有一天十一點回家,必然是寒潮來襲的第一天,不是案發當天。”

    3號法官:“曹律師,以普通法庭來說,檢方目前掌握的證據能不能定徐父的罪?”

    曹雲思考好一會:“檢方很重要的證據來源兩位證人,其他證據屬於邏輯證據。比如說殺魚刀,徐父可以堅持自己就是丟了。檢方可以認為徐父丟刀非常可疑。”

    這把刀是徐娜送給徐父的禮物,徐父很珍視,丟了刀的徐父沒有尋找,購買了一把新刀。就邏輯和情感上是說不通的。但是邏輯證據不是死證,無法依靠邏輯證據定案。

    比如甲平時吃半斤食物就飽了,一天,甲在店鋪吃了一斤的食物。半小時後,懷疑甲偷了麵包店的三明治,並且將三明治吃光。邏輯證據表明,甲是不太可能還能吃地下三明治,但是不能因為邏輯證據不對就排除甲的嫌疑。

    檢方掌握大量參考證據,邏輯證據,旁證,甚至是物證和人證。其中人證為死證,人證成立,徐父必然有罪。

    曹雲:“本次庭審,辯方動搖了檢方的人證,按照道理來說最終很難定罪。”

    “按照道理?”

    曹雲道:“你別忘了陪審團。嚴格來說檢方缺乏死證,徐父應該無罪釋放。但是檢方掌握了大量的參考證據,邏輯證據,旁證,物證和人證。檢方拋出這些辯方無法反駁的證據,陪審團必定判徐父有罪。”

    3號法官道:“你有沒有注意到本案有一位證人,也是賣魚湯的,並且是徐父的獄友。”

    曹雲道:“我沒有了解過他。”

    3號法官道:“聽起來這位證人應該和徐父是朋友,證人和王俠是競爭對手關係。大家會開始猜想其中玄機。但事實很奇怪,這位證人和死者王俠是朋友。”

    “哦?”

    3號法官道:“兩家店鋪,都使用煤氣作為燃料,比較長時間接觸煤氣,會造成人體器官的損害。兩人曾經一起住院三天,原因全部是鼻炎。王俠因為長期吸入煤氣,鼻子動過一次手術。兩人就在醫院認識。距離不算遠,有時候他們打烊下班,會一起去留香街喝一杯。”

    曹雲道:“我不知道此人的事。”

    3號法官道:“證人雖然是徐父獄友,但是出獄後雙方沒有聯繫,證人想改邪歸正,不想再和獄友們有來往。不過,證人也不是什麼君子。曹律師,你認為徐父殺人原因是?”

    曹雲道:“偷錢,三萬塊,被發現,殺人。”

    3號法官道:“我要說的是,證人在案發當天上午找死者王俠借了三萬元。而後沒有王俠取款記錄,可以認為證人把三萬元借走了。證人本打算第二天還錢,聽聞王俠遇害,想占點便宜,悶聲發財,沒有向警方說明自己借走了三萬元。”

    曹雲有些驚訝:“還有這麼回事。”

    3號法官問:“既然如此,曹律師是不是改變了對徐父的看法呢?”

    “不,我對徐父的看法不在於三萬元。”

    3號法官道:“我們是比較細緻的了解本案後,認為徐父有可能被冤枉,所以才開本庭。曹律師是不是覺得是個巧合?”

    曹雲笑:“我了解本案還沒幾天,烈焰法庭就宣布介入,確實巧得很。”

    3號法官:“也許你認為你身邊有我們的人,我這裡和你解釋一下,所有的死刑判決案子我們都在跟蹤了解。”

    曹雲:“此地無銀三百兩?”

    3號法官笑了:“你認為可信嗎?”

    “可信,我只是個小角色,不至於讓你撒謊騙我。”曹雲道:“而且你們對曹烈應該沒有任何興趣。”

    “說的好。”3號法官道:“是對你有興趣,烈焰法庭很需要你這樣的人才。今天請你吃飯的意思,就是想招募你。別急……聽我說完。如果要求你成為法官,或者是主持工作,我相信你不會答應。本著人性的角度來說,我們希望你在日常工作中遇見冤案,或者是類似一些比較有意思的案子,司法系統無法拿下的案子,你可以聯繫我們。”

    曹雲:“我隱約讀出點意思,難怪你們收集的資料會那麼豐富。”

    “呵呵,沒錯,有正義之士在暗中幫助我們。你不能否認,直到現在,烈焰法庭沒有做錯什麼事。”

    “同意,不過我必須拒絕你的好意。我這人從來不認為自己是衛道士。天下就沒有什麼精神值得我追尋,說難聽點,我是沒有靈魂和精神的人。我知道烈焰法庭很有錢,我喜歡錢。但是錢到了一定額度後,我肯定不會那麼在乎錢。我追求富裕的生活,我的需求並不會很高,有錢就可以,不需要非常有錢。”

    3號法官:“你和你父親真的很不一樣。”

    曹雲道:“也許就因為他有追求,我就沒有追求。比如童年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要麼變本加厲,要麼深惡痛絕。我屬於後者,他的追求給我帶來了很多痛苦,所以我是以他為鑒的生活。”

    “他聽到一定會很難過。”

    “不,恰恰相反。他追求的是自我,他的自我是個人。我追求的是自我,我的自我是朋友,家人。他不可能因為我的想法而難過。”曹雲道:“另外無論他能不能聽見,我也得說一句。我母親馬上就要再婚了,盧群幫助了解了底細,對方人品相當不錯,所以我本人不反對。我也希望不要有人反對,因為沒有人有資格反對。”

    3號法官許久後道:“那好吧,我讓人準備一下,晚上就送你離開。”

    “謝謝。”

    ……

    這次烈焰法庭送曹雲就極其敷衍了,一輛普通汽車,車內放了簾子。乘坐的人隨便可以把簾子掀起來,實際上曹雲還真這麼做了。不過黑燈瞎火,看不懂是哪裡。心想烈焰法庭應該有所準備,所以也沒有太執著。

    不知道睡了多久,曹雲醒來,汽車已經停了,車門是拉開的。曹雲左右看看,下車,汽車電動車門關閉,離開。

    又是黑燈瞎火……

    不對,這次好點,幾百米外就有燈光,道路也很平坦。曹雲看著汽車從燈光處過去。曹雲朝燈光處走去,慢慢走近發現不對勁。最後站立在燈光附近,叉腰抬頭看招牌:東方半島。

    “喂。”曹雲接電話。

    李墨:“曹雲,轉身,步行,離開。”

    “哦?”

    曹雲轉身,朝自己來的路走去,走了兩百多米,一輛汽車路過,停在曹雲的身邊,一名男子出示證件:“曹律師,請上車。”

    曹雲就上車了,還沒開口,車內另外一名男子遞過來手機,曹雲接電話:“喂。”

    李墨:“你是從東方半島裡面出來的?”

    曹雲回答:“我不確定是不是從裡面出來的,但是我看司機是回到東方半島內。”

    李墨:“你坐車坐了多久?”

    曹雲:“不知道,我睡著了。”

    我X!李墨心中罵了句,問道:“庭審結束了嗎?”

    曹雲:“沒有……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我就先離開了。”

    李墨:“什麼事?”

    曹雲想了一會:“庭審影片還沒有上傳嗎?”

    “沒有。”李墨感覺不對,問:“什麼事?”

    曹雲停頓一會:“有一位陪審人員遇害,男子,三十多歲,穿灰色夾克。烈焰法庭說,他暗中接觸控辯雙方,要求他們拖延時間,導致庭審節奏放慢,控辯雙方在無關細節上扯皮……然後……處決了。”

    李墨許久沒說話,曹雲汽車內的三名男子神情怪異。

    曹雲還是沒忍住:“李課長,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讓臥底這麼送死。”人文為本的社會,不應該讓人犧牲性命去添磚加瓦。

    “把電話給他們。”李墨:“送他去一課,錄口供。”

    曹雲坐好,後座男子掛斷電話:“曹律師,不能怪李課長,李課長交代過這位臥底拖延時間。但是是在陪審下結論階段暗中挑撥離間,讓陪審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臥底不受控,有些自以為是。李課長一直擔心他的安全。”

    曹雲這才知道,這位臥底不是一課系統的人,是海關一位線人。他是A貨的送貨者,每天工作就是去碼頭運A貨,送到指定地點。很早開始就是警方海關的線人,海關對A貨沒有興趣,他們更興趣是走私線。這位線人恰巧申請了陪審,恰巧被錄取,向海關說明這件事。海關知道事情重大,通知了搜查一課。因此,搜查一課放棄了偽造身份,做出新臥底的計劃。

    接下去是折騰了,錄口供,警方相信曹雲會說實話,但是還是一直引導曹雲努力的回憶任何可能沒說的細節。曹雲去烈焰法庭三次了,對警方的要求心知肚明,不厭其煩的一遍遍的回憶。一直到了拂曉曹雲才離開警局,打車回律師所。

    由於臥底遇害,警方採取了B計劃,準備以無限資源來打這一仗。

    曹雲回來的第二天上午九點,是警方認為的最終庭審時間,近千名警員和警備人員參與了這次行動,從海陸空三麵包圍東方半島,突襲重點可疑地點。

    十一點左右,警方確定雙子山為烈焰法庭所在地。圍繞雙子山一共有三個區域建築,分別是垃圾轉運場、火力發電廠和污水處理廠。三個地點互相距離比較遠,其中污水處理廠處於閒置狀態。

    東方租下東方半島後,就在島上進行一系列的基礎建設,其中就有污水處理廠。但是後來根據環保部門得意見,污水處理廠所製造的污染要超過東方山莊直接排泄生活污水的污染。由於是生活污水,不存在工業和醫療污水,環保部門建議通過簡易的淨化後直接排向大海。環境部門進行監測,結論是不會影響到海洋生物環境。

    在東方山莊山腳下再修建了一個微小型污水處理廠,管道直接通向大海。原本的污水處理廠從建成開始,還沒有運作過。在原有的地下結構中,有人進行了裝修和變化,雇傭了數個工程隊,用兩年時間進行總時間一個月的施工,最終建成了烈焰法庭。

    烈焰法庭的人早就撤離,警方突襲見到的全部是因為各種原因到烈焰法庭中的人,甚至連一名普通的警衛都沒有遇見。沒有收穫是警方和曹雲意料之中的事。行動人員太多,肯定會走漏風聲。

    接下去就是調查,誰批准了工程項目,怎麼申請的出入半島通行證。

    這裡要特別說明下污水處理廠的地利,其是雙子山最靠西南海邊的位置,原本打算污水經過處理紅顏排放到大海。污水處理廠距離最近的垃圾轉運場還有二十公里的路程。因為東方有錢,基礎設施建設很到位,有專門的公路通向污水處理廠。換句話說,有人把污水處理廠給拆了,島上的人都未必會知道。

    但很顯然,這件事肯定有東方山莊的人攙和在裡面,並且有一定的職務和權利。至於到底是誰,警方暫時無法下結論,他們還不知道東方山莊管理體系是怎麼運作的。在警方突襲結束的第三天,李墨親自帶了四組探員進入東方半島,對烈焰法庭前因後果進行全面的調查。

    不管將來調查結果如何,烈焰法庭最終還是被警方所覆滅,徐父案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成為烈焰法庭的句號,最少是東方半島的烈焰法庭已經結束。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8
第兩百二十四章 幾個人?


    徐父案的庭審部分全部結束,從影片來看,辯方占據了主動,控方缺失死證,其提出的每一項證據都被辯方剖析成為有一定疑點或者其他可能的證據。原本打算十點開庭,陪審團做出最後結論,因為警方的突襲而沒有舉行。

    上官文回到東唐後第二天,就為徐父寫了一份申訴書,遞交給法庭。同時表示,自己不會擔任徐父的律師,目前徐父案很受業內關注。有很多新生代的律師希望能承接本案,不至於最終發到法援處。對上官文來說,這件事已經結束,他算是幫兒子還了債。

    曹雲稍微關注了影片,並沒有和其他人深入討論與了解,他現在更關注自己手頭的葉瀾案。

    葉瀾案也在曹雲回來不久後第一次開庭,開庭前一天預審庭,曹雲代表葉瀾否認了控罪。

    這個案子部分和徐父案有異曲同工之妙,警方掌握了大量的證據,曹雲需要把警方的證據一點一點的打掉。

    葉瀾案第一庭,先審污點證人。

    兩名證人自稱參加了草莓大棚的行動,在被捕後,先後同意成為污點證人。他們將行動過程描述的非常完整,並且指證葉瀾是他們的首腦。

    檢控官毫無意外是司馬落,另外一位是五十多歲的老檢控官。司馬落拋磚引玉,通過詢問兩名證人,還原了當時草莓大棚發生的事情。

    鬣狗草莓行動小組一共有五人,一人為隊長,各攜帶一把手槍和兩個彈匣。戴西斯面具的人員先行,以明身份出現。另外四人分兩組,左右秘密跟隨。沒想到一切都被對方看在眼中,對方生擒了偽西斯,並且開始用話語引誘四人離開隱蔽點。

    這時候一個女人突襲出現,用匕首控制了對方團夥一人。鬣狗隊長說這是副主管,兩邊人朝中間靠攏。通過對話,開始交換各自人質。在交換人質過程中,對方人質抓住了偽西斯,雙方駁火。

    雙方都是邊打邊退,兩名證人開車和另外一組人分開,被一輛大貨車逼下路肩翻車,最終被警方逮捕。

    警方通過證人線索,得知他們小隊居住點在彩蛋遊樂場,指揮者是蝦米旅遊公司的老總。最終警方在彩蛋遊樂場抓獲五人,搜出三長十短槍械。

    本案中,小隊人員不包含指揮者,一共是八人。在被捕後一到三天時間,在警方強大攻勢之下,他們先後承認自己是鬣狗行動小組成員。唯一不承認自己是鬣狗身份的是交火點七百米外樹林外發現的葉瀾。

    曹雲看了眼被告席的葉瀾,走到證人身邊,問:“在今天之前,你們見過被告嗎?或者是見過照片,影像資料?”

    證人回答:“在案發當天,行動交火的時候見過一次。”

    曹雲問:“當時她是怎樣的打扮?”

    證人回答:“身穿紅色晚裝,膝蓋位置開口到小腿處。戴了一個蝴蝶面具。”

    曹雲點點頭,打開自己的文件夾,將二十張照片交給證人:“請問哪位是被告。”

    證人看照片,全部是身穿紅色晚裝,戴蝴蝶面具的女人,道:“這怎麼可能認得出來?”

    陸一航通過電視播放了二十張照片,曹雲看電視道:“既然這樣都認不出來,為什麼你能肯定當時見到的就是被告呢?”

    證人回答:“因為她被發現時候穿了紅色的晚裝。”

    “呵呵。”曹雲笑了笑,達到目的了。看司馬落:“你問不問?”

    司馬落站起來,面對陪審團道:“當天晚上是凌晨時分,附近沒有居民,證人目睹了一位電視照片中一般裝扮的女性出現在交火現場。不久警察到達,在附近的樹林內找到了一位受槍傷的女子,恰巧和現場女性身材一致,都穿了晚裝。交火點到樹林路上,我們發現了匕首等凶器,還有被拋棄的蝴蝶面具。通過人證和物證,可以說明葉瀾就是出現在交火中的晚裝女性。”

    曹雲道:“身材一致?有證據嗎?”

    司馬落道:“曹律師應該有看見拍攝的蝴蝶面具女照片。”

    曹雲回到辯護席,陸一航把一張紙給曹雲,曹雲讓他把照片發到電視上,曹雲看照片好一會:“請問照片哪裡來的?”

    司馬落回答:“是和鬣狗交火的團夥提供的。”

    曹雲轉向法官,道:“法官大人,我懷疑檢方做偽證。我要求檢方提供照片的來源,說明,時間,和拍攝照片的原因與情況。”

    司馬落道:“曹律師,不要來這一套。此案不公開審理,就是因為可以說明白。和鬣狗交火的是CA人員,他們在東唐活動獲得了高層一定程度的認可,在東唐範圍內有一定的行動權。不過由於其使用槍械,目前行動五人暫時被扣押。他們不僅提供了照片,也將被他們抓獲的偽裝成西斯的人質交給我們處理。這是許可書和高檢開具的證明。”

    司馬落將複印件送給法官,陪審團和辯護席。

    法官道:“辯方,照片認可。因涉及其他問題,不要追問相關情況。”

    曹雲道:“好的……控方,看照片只是一個人的照片,她就是站在那裡,我沒看見有凶器,也沒看見別的。根據我委託人的說明,她當時確實是進入了草莓大棚,就想去采摘一點草莓。突然聽見了槍響,她就沒命的跑。”

    司馬落道:“她就是她,只有一名女性。”

    “我不這麼認為。”曹雲打個響指,陸一航放地形俯視圖,上面標注的很清楚。葉瀾被發現地點,交火地點,葉瀾血跡開始地點。

    曹雲走到證人身邊問道:“交火點有錯嗎?”

    證人回答:“沒有,這是一條三岔口,我們在路的左右兩邊草叢。對方在稍高處的亂石堆中。”

    曹雲問:“控方,血跡地點有錯嗎?”

    司馬落看了一會:“沒錯。”

    曹雲問:“證人,交火後,蝴蝶面具女子什麼情況?”

    證人想了一會:“她隱藏在三岔口西面的低窪處,那邊有很多石頭。交火後沒有看見她了。”

    曹雲拿起一根魔術棍,抽長,如同教鞭一般指電視:“血跡是距離交火點二十米位置發現的,距離證人所說的三岔口西面低窪處,有三十米的距離。事實是,我的委託人當時在血跡點,也就是大棚處正在摘草莓。聽見外面有聲音,以為是大棚主人回來,不敢亂動。直到交火發生後,她才沒命的亂跑。大家看,她是在東面樹林被發現的。和證人所說的在西面的蝴蝶面具女子完全不是一個人。”

    司馬落道:“辯方說的都是事實。但在發現血跡地方,延伸到樹林,一路上發現了匕首,蝴蝶面具,可以證明,蝴蝶面具女是朝樹林方向跑的。”

    曹雲指電視:“面具是這裡發現的,匕首是這裡,距離我的委託人還有兩百多米。試問怎麼就肯定蝴蝶面具女是朝樹林去呢?”

    司馬落笑了:“曹律師,你這是在鑽牛角尖。很顯然,被告趁夜色進行了運動,轉移到了側面,但是被CA發現,被打中了大腿。一路逃命扔掉了面具和匕首,逃到樹林中因為失血過多,無力再逃。”

    曹雲:“控方意思就是,樹林裡被發現的女子,也就是被告葉瀾是鬣狗成員,是鬣狗行動中的伏兵?”

    司馬落點頭:“事實就是如此。”

    曹雲道:“請大家看我方提供的十號物證。”

    司馬落抽出一張紙看曹雲:“檢測報告?”

    曹雲道:“警方和檢方都不相信葉瀾,但是作為葉瀾的律師,我非常相信她是無辜的。所以我返回了發現血跡的地方,找到了一顆被咬過一口的草莓。實際上我找了三十多顆。通過DNA比對,證實草莓上有葉瀾的DNA。也就是說,葉瀾摘吃過草莓,試問,即將交火情況下,情況這麼緊張情況下,作為首腦的她,怎麼有閒情吃草莓?”

    司馬落一愣,這情況他不知道,吃不吃草莓和葉瀾是不是鬣狗有因果關係嗎?

    曹雲道:“這裡再說明,葉瀾被發現後,立刻送到了特別看護病房。即使是我去探望她,也要被搜身,不能攜帶和工作無關額外物品,其中包括水果。如果有需要,可以讓雲隱雲律師,還有魏君魏律師出庭作證。他們和我一起收集的草莓。”

    司馬落道:“這沒有意義,也許在潛伏時候葉瀾順手摘吃了草莓呢?”

    曹雲道:“你意思是葉瀾趴在地上隱藏自己,順手吃手邊的草莓?”

    司馬落:“未必不可能。”

    曹雲道:“可是檢方,你們提供的照片上看不出蝴蝶面具女衣服是髒的。顯然,從這點我們也可以分辨出,蝴蝶面具女和葉瀾完全是不同兩個人,相同的只有兩點,一女人,二紅色衣服。天下不是男人就是女人,女性偏好紅色根本不奇怪。”

    司馬落道:“也可能是葉瀾彎腰潛伏進入……”

    曹雲:“檢方,CA瞎嗎?既然這樣,還被蝴蝶女偷襲控制了一個人?”正確答案:葉瀾潛入能力超強。由於這點異於常人,司馬落很難證明葉瀾具備超強潛入能力。體育場、曹雲家中,葉瀾兩次在槍口下逃走。

    司馬落弱點在需要準備,他看過DNA鑒定報告,但是並沒有在意。一時間似乎也難以解釋這個情況。不過,肯定是存在這種情況曹雲才會小題大做。不能和曹雲繼續糾纏這個話題。

    司馬落道:“我認為這個問題沒有意義,也許就是葉瀾想裝酷,或者是在進入戰場時候,忍不住摘取一顆草莓。”

    曹雲道:“我們說點有意義的。現在最大問題是,檢方你無法證明葉瀾就是蝴蝶面具女子,事實上,我知道有一個蝴蝶面具晚裝女子,她叫不死鳥,是一名冷血殺手……檢方同意嗎?”

    司馬落道:“確實有這麼一個人。”

    曹雲道:“請大家仔細看葉瀾的生平經歷,她爺爺是高岩著名武學大師,娶了東唐妻子,移民東唐。葉瀾是第三代移民,在東唐出生,高中畢業後,前往澳大利亞留學。我這邊有葉瀾同學的證詞,她們證明葉瀾在校期間從來沒有消失過一整天的記錄。和國刑提供的不死鳥資料完全不符。”

    司馬落道:“辯方不要誤導,我知道有不死鳥這人,也相信葉瀾不是不死鳥。我只說葉瀾是鬣狗成員。曹律師自己應該清楚,數月前體育場,你和郭警官一起見證了兩名打扮成……”

    司馬落說到這裡一頓,曹雲笑嘻嘻道:“朝下說。”哈哈。

    司馬落想給自己一個耳光,他知道自己不說,曹雲也會提這件事。於是無奈道:“體育場案件中,當時發現有兩位女生打扮一模一樣,蝴蝶面具,紅色晚裝。和不死鳥類似的打扮。”

    曹雲點頭:“沒錯,這就是我要說的。我的委託人在澳洲留學時候就聽說過不死鳥,覺得很威風,她崇拜不死鳥。這是不對的。這裡也解釋了我的委託人,被告葉瀾為什麼會有紅色晚裝類的衣服。請大家注意,一個體育場小房間能出現兩個不死鳥打扮,在大棚中怎麼就不可能出現呢?”

    曹雲道:“我認為更接近的事實是,不死鳥或者說蝴蝶面具女發現了有人穿了同樣的衣服,所以才會從三岔口西面移動到東面,並且拋棄了匕首和蝴蝶面具,為的就是栽贓葉瀾。原因很簡單,蝴蝶面具女知道槍聲一響,附近的警察會立刻趕到現場,她卸除偽裝,換一套衣服就可以矇混過關。葉瀾同學證詞中也說明了,葉瀾有一套紅色晚裝,偶爾試穿。”

    曹雲的思路:草莓大棚肯定逃不掉有一名紅色晚裝女人,他需要的是合理的存在兩名紅色晚裝女人。

    司馬落堅持道:“體育場出現兩名疑似不死鳥,是有特殊的原因。而葉瀾出現在草莓大棚,則屬於偶然原因。”

    曹雲拍掌:“控方也承認我的委託人是偶然原因出現的。”

    司馬落有點慌亂,忙道:“不、是必然。我意思是草莓大棚只有一名身穿紅色晚裝的女子。”

    曹雲道:“這麼再爭論也沒意思了,我已經拿出各種證據說明還存在有一位紅色晚裝女子,控方無法確定草莓大棚只有一名紅色晚裝女子。”

    “不,控方很確定。”

    “證據呢?”曹雲道:“照片、證人,都只能證明存在一位,但無法證明只存在一位。”

    司馬落道:“事實很明顯就是如此。”

    曹雲問:“就客觀來說,控方承認有可能出現雙紅色晚裝女子嗎?”

    司馬落道:“機率極低,近乎為零。”

    曹雲道:“我不同意,從體育場案就可以說明。體育場當時有兩名紅色晚裝女子,一位為鬣狗的人,一位是鬣狗的敵人,那會不會鬣狗敵人就是CA,拍攝的照片就是CA的蝴蝶女?”

    曹雲不等司馬落開口:“司馬檢察官,能不能說明一下,體育場當時出現的兩名不死鳥打扮的女子,是不是有CA成員?”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9
第兩百二十章 乾淨


    司馬落想了好一會,最終誠實回答:“是的,她就是CA成員。”全世界就你不知道林落是CA了。

    曹雲很無奈搖頭,道:“這就麻煩了,草莓大棚是鬣狗和CA再次交鋒的地點,鬼知道會有幾個不死鳥打扮的女人。我覺得這問題還是不要再繼續辯論了吧?”

    司馬落組織言辭,法官開口:“控方,是不是無法確定只有一名類似打扮的女性?”

    體育場被曹雲拖進去,控方形勢就嚴峻了。如曹雲所說,CA對鬣狗,各有一名不死鳥。CA再對鬣狗,有可能兩名,甚至更多。再辯論下去,曹雲就會質疑CA提供照片的真假,因為兩者是敵人,CA名聲不好,有可能通過偽造照片來誣陷對方。曹雲無恥點,甚至懷疑CA串通檢方,收買證人。

    行啊,你說沒有,讓CA出庭作證,並且由第三方對CA進行調查。司馬落難就難在CA拿不出手,否則牽扯太多的人和事了。連遠征都得拉到案子進來。

    司馬落道:“曹律師,我們今天是就葉瀾是否為鬣狗成員開的庭,和其他事情無關。”

    曹雲同意,點頭,道:“好,我這裡問證人幾個問題。”

    哇,這麼輕易就放過這張牌?司馬落不祥預感,能讓一個人一百萬的理由肯定是因為兩百萬。

    曹雲問:“證人,鬣狗收入如何?”

    證人一愣,回答:“還可以,我月薪五萬左右,平時基本沒事。”

    曹雲問:“你們隊長呢?”

    證人道:“聽說每個月十五萬。”

    曹雲問:“諸如蝴蝶面具女呢?”

    證人回答:“那肯定有錢,她屬於高級管理層。”

    曹雲看司馬落:“控方,你們調查的葉瀾經濟和生活情況是怎樣的?有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

    死穴被點,司馬落看資料良久:“葉瀾住在已故父親購買的一套小商品房,價值大約兩百萬左右。名下有一輛車,二手車,價值大約兩萬元。搜查其住所時候,未發現什麼奢侈品,其賬戶余額為二十五萬。葉瀾目前沒有正式工作,日常寫一些小短文投稿給漫畫社,月收入大概三四千元。經濟方面,生活方面都沒有發現問題。但我們相信,這是她日常偽裝的一部分,她肯定還有別的住所,還有別的賬戶。”

    曹雲道:“只相信不行啊,你得拿證據,要誣陷一位宅女,難度很大的。”

    這是檢方最薄弱的部分,未發現葉瀾周邊有情況。按照越三尺的推斷,葉瀾一出事,走叉就開始收拾局面。越三尺甚至懷疑綁架曹雲的是葉瀾,從那件事開始,葉瀾就開始洗白。說不準曹雲有什麼手段,會不會反撲,特別是幾個綁匪都死在疑似不死鳥的手上,他們肯定要更小心。

    司馬落道:“我們認為,單憑現場收集的證據,就足夠證明葉瀾是鬣狗成員。不需要再有其他證據來證明。”

    曹雲不置可否,道:“接下去我本想請李龍李局長出庭作證,但是沒準備。我說明下情況,檢方可以向李局長證實。如果檢方同意,就不需要李局長出庭作證,可以嗎?”

    司馬落亞歷山大,又要玩什麼,無奈道:“可以。”

    曹雲道:“桑尼是不是警方的線人?”

    司馬落納悶,許久後道:“是的,不過桑尼就是個兩面派,不會誠心誠意的為警方服務。”

    曹雲道:“我不在乎,開庭前,桑尼轉交給我一個影片。他人在法庭外,如果不浪費大家時間,請檢方不要反對我呈上影片。”

    “先看看內容。”

    陸一航播放影片,一名戴蝴蝶面具,身穿紅色晚裝的女子,右手熟練的玩轉匕首,對鏡頭道:“本人在這裡證明,草莓大棚的蝴蝶面具女就是我本人。鬣狗做事做人有原則,不想讓一位普通市民因為鬣狗受到冤枉。”

    影片一結束,曹雲道:“這份影片由警方線人桑尼提供,他本人確認,影片中的女子是鬣狗成員。”

    “這是偽證。”司馬落道:“我剛才說了,桑尼此人並不可信。警方收他為線人,也是在利用他,並沒有信任過他。再者,鬣狗是為了保護鬣狗成員葉瀾,才公然撒謊。法庭不可以采信鬣狗的證詞。”

    曹雲不理會司馬落,面對陪審團道:“各位陪審員,通過庭審你們也看出來,警方和檢方根本無法證實葉瀾是鬣狗成員,我方提供了大量的旁證說明了葉瀾的清白身份。特別是葉瀾的生活,非常簡單幹淨,沒有任何奢侈的東西。身家清白,賬戶清白,只是在錯誤的時間去了錯誤的地點。我相信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曹雲走到葉瀾身邊,葉瀾抿嘴脣,含淚。曹雲:“這樣一位弱女子被懷疑,被控告,沒關係。我相信法律。可是控方想過沒有,葉瀾無罪釋放後要面臨什麼樣的生活?控方除了血跡等模糊證據外,根本就沒有其他證據。試問,一位女生加入鬣狗,不追求化妝品,不追求各種奢侈品,不追求物資生活,這可能嗎?鬣狗是什麼,鬣狗是會坐牢,會死在街頭的一個犯罪團夥。她的生活和財務很乾淨,她的人生也很乾淨,甚至連一張停車罰單都沒有。”

    說到這裡,曹雲有些奇怪,沒錯,葉瀾底細很乾淨。今年二十六歲,二十四歲畢業後回到東唐和父親住一起,二十五歲父親去世,她賣掉父親住的房子,住到父親為她買的房子中。怎麼會成為鬣狗主管呢?

    曹雲奇怪,司馬落也有些動搖,他想的和曹雲差不多,在腦海里過了一遍葉瀾的履歷。如果說葉瀾是一名普通鬣狗,還是有可能的。但是說她是鬣狗骨乾似乎有點牽強。司馬落沒跟隨這個案子,他是從烈焰法庭出來後才接手的案子。

    不過司馬落偏向葉瀾是鬣狗,但是庭審打到這裡,自己又缺乏殺手鐗,曹雲再打感情牌,葉瀾配合的好。恐怕……

    ……

    在法官綜合雙方庭辯後,陪審團退席,大約五分鐘後陪審團回席,一名陪審員道:“陪審團一致裁定,葉瀾有組織犯罪罪名不成立。”

    法官:“被告葉瀾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曹雲道:“我方會和有關部門協商槍傷賠償問題。”

    司馬落很無奈,這步棋走錯了,不應該這麼急提出指控。不是他的錯,是越三尺的錯。越三尺這方面的水平很一般。按照司馬落全盤考慮,他會選擇取保候審,暫不開庭。先把葉瀾放出去。

    一旦開庭,法官宣布無罪釋放,那就不存在取保候審的問題了。不是證據夠不夠的問題,葉瀾本身很乾淨,沒有污點。搜查令開了五張,沒有一張搜到想搜的東西。反而是為曹雲反擊輸送了子彈。

    曹雲的辯護手法和徐父案差不多,讓鐵證變成存疑證據。事實上檢方沒有鐵證,因果不依靠思維,而是依靠物證和人證連接,那才是鐵證。有人證,但是無法證明葉瀾是蝴蝶面具女。有物證,無法證明葉瀾不是被誤傷。加上體育場,鬣狗和CA都出現蝴蝶面具女,讓事態更為複雜。

    在這種情況下,葉瀾必然無罪釋放。

    司馬落還有招,把CA拉出來,射傷葉瀾的槍手拉出來作證。不過曹雲會因此小題大做,說明鬣狗和CA是敵對關係,CA為了擺平自己誤傷平民的事實出庭做偽證。曹雲有很多理論證據支持,比如CA草莓地的行動未經過東唐官方批准,就當這點,就能把敢出庭的CA打死在證人席上。

    和司馬落想的不同,知道庭審結果的越三尺並沒有生氣,她問了司馬落一個問題:“葉瀾怎麼會成為走叉親信的呢?”冷靜剖析後,越三尺發現問題的所在。

    司馬落:“學姐,你想借葉瀾把走叉挖出來?”

    越三尺道:“葉瀾和走叉或許有比較特殊的關係,葉瀾和鬣狗老闆或許有比較特殊的關係。兩者必有其一。葉瀾無罪釋放,未必不是一個好消息。”

    司馬落:“葉瀾要跑呢?”

    越三尺笑:“跑?當然可以跑。隱居,當然可以隱居。但是以她的性格,我不認為她能跑一輩子,隱居一輩子。她是一個不甘寂寞的人,風聲一過,肯定又會出來興風作浪。而我們有她的身份,指紋,DNA,證件等所有的資料,只要我們不放鬆,她遲早會幫我們咬死鬣狗。除非鬣狗足夠狠毒,將其滅口。”

    司馬落:“烈焰法庭,大聯盟有可能會對她不利。”

    越三尺道:“這也是我擔心得。不過大聯盟和烈焰法庭對她不利,那也是對鬣狗不利。雖然她的結局不是我想看見的,但是鬣狗的結局我會非常欣賞。”

    “學姐,我們是司法人員,藉助犯罪團夥打擊犯罪團夥,本身就是不對的。”

    越三尺:“你無法阻止,你就當不知道不就行了?”

    “哦。”

    ……

    葉瀾無罪釋放,自然就不能再住特護病房。事實上葉瀾不需要再住院,注意飲食和衛生,按時吃藥,只要傷口不發炎,就沒有問題。

    葉瀾和曹雲離開法庭,李龍開車接人。李局長既然來了,不上車說不過去。兩人上了汽車。

    李龍開車,很直接問:“怎麼打算?前狼後虎,江湖險惡。”

    曹雲看了眼葉瀾:“李局長有什麼提議?”

    李龍道:“大家關心得是走叉,是鬣狗老闆,沒有人對葉瀾你有興趣。如果你沒有利用價值了,自然就不會有虎狼來找你。這道理曹律師最清楚。”

    曹雲看葉瀾,李龍代表警方開條件來了,李龍希望葉瀾幫助警方覆滅鬣狗或者抓捕走叉,或者是鬣狗的老闆。這麼一來葉瀾沒有吸引烈焰法庭和大聯盟的價值,警方也會幫葉瀾做新身份,開始新的生活。

    葉瀾問:“李局長意思是?”

    裝什麼嫩。李龍道:“我們五百米內就有一組證人保護小組……知道東大黑客三三李瑤嗎?她現在人在國外,有新身份,並且有一份低調的工作。”

    葉瀾道:“感謝李局長的好意,我只是一個普通人,虎狼要找上門,我也沒辦法。”

    李龍道:“考慮一下吧,給你三天時間。曹雲有我的電話,你隨時可以打電話給我。”

    葉瀾笑問:“三天?有三天?”

    李龍道:“你寸步不離曹雲,三天時間還是有的。”

    “喂,什麼鬼?”曹雲問:“我?”

    李龍道:“就是你,曹護身符。烈焰法庭多少會給你點面子,大聯盟對鬣狗反擊戰的大帥十有八九是曹烈。只要你跟緊曹雲,三天時間應該還是有的。當然了,我們也會派遣兩個小組在外圍對你進行為期三天的保護。”

    葉瀾搖頭:“我覺得現在就可以答覆你,沒必要。”

    “那就考慮一個晚上吧,明天上午八點我沒接到電話,就算是你的答覆,可以吧?”李龍道:“就一名警察來說,在能預見有人可能被劫持情況,不能坐視不理。”

    “可以,謝謝李局長。”

    李龍隨便點下頭,轉了一圈,開車到法院停車處。曹雲和葉瀾下車,上了曹雲的車,既然答應了一晚,曹雲也就接單了。

    一向不喜歡麻煩的曹雲這麼爽快答應,讓葉瀾多少有些感動。

    曹雲:“葉瀾,明天八點之前,能不能把律師費給結了?”

    葉瀾一口氣沒上來,許久後道:“你也知道我賬戶沒錢……”

    曹雲道:“你不是還有套房子嗎?要不……簽個協議?”

    “我……我去你X的。”葉瀾終於沒忍住。

    “喂,幹活收錢,天經地義。明天誰知道你什麼情況,一單歸一單,親兄弟還明算帳。再說,我接這個案子很大原因也是衝著錢去的。”嚴格來說,你我是有冤仇的。

    葉瀾無語:“知道了,去律師所就簽,可以嗎?”

    這年頭欠錢的是爺爺,曹雲賠笑道:“當然可以。”哪一行都不易,幸苦十天的工作,為了收到工錢,還得賠笑臉。曹雲真不覺得有錯,他和葉瀾協議就是白紙黑字,兩百萬風險委託。如果葉瀾跑了,曹雲並不擔心,這筆帳就記走叉身上。葉瀾要死了……

    大家又不熟,為什麼要幫你?就因為你有身材和臉蛋?美女是稀缺資源,但是不至於稀缺到這個地步。幫你肯定是為了錢。是不是很俗?曹雲本就是俗人。換了是寒子,沒說的,律師費一分不要,自己倒貼兩百萬都乾。

    有時候實話真的很傷人。但是兩百萬面前,該商人還是要商人的。

    一路上葉瀾都不吭聲,曹雲心情還好,故意找了幾個話題,見葉瀾不接,也不吭聲。打開廣播,邊聽廣播邊開車。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1:59
第兩百二十一章 東方律師團


    因為曹雲和葉瀾上了李龍的車,陸一航只好自己先回來。曹雲回來交代了一句,陸一航一點都不吃驚,請文員打協議。

    曹雲還是很好客的,泡茶,讓人幫忙弄點點心,最後將協議書放在葉瀾面前。葉瀾一句話都不想說,看了幾眼,拿起筆就把名字簽了。

    “我需要休息。”不想再看見曹雲。

    曹雲檢查簽名,道:“晴子,麻煩你帶葉小姐去休息。葉小姐,晚餐吃什麼?”

    葉瀾:“隨便。”

    曹雲做個再見的手勢,拿出震動的電話:“司徒前輩好。”來電話的是司徒岩。

    司徒岩道:“曹雲,我這邊需要人手,你有空嗎?”

    “今天沒有,明天有。前輩,是什麼案子?”

    司徒岩道:“我是東方的法律顧問,這一兩天警方入駐了三個小組對東方山莊進行全面調查。我需要人幫忙看著,一句話,盡可能不讓警方侵犯東方的利益和隱私。”

    司徒岩是學者,參與過東唐多部本地法律的指定,在法律和政策上有具有前瞻性。東方因為這點雇傭了司徒岩,畢竟一個做未來投資生意的人,必須對未來法律的傾向有所了解。以著名的反壟斷法為例,這部法律對商業規則有著‘顛覆’性得意義。

    警方這次的調查規模很大,要約見約談很多人,不排除會逮捕很多人,甚至有可能危急東方本人。所以東方本人對此事非常重視,下令:把東唐最好的律師全部請來。錢,不是問題。

    司徒岩還真這麼做了,名律師南宮騰飛,令狐蘭已經在今天到達東方山莊。另外還從銀河等大律師所抽取了三十名律師。這麼大張旗鼓對於東方來說是有必要的。

    比如警方要訊問保安經理,如果沒律師,保安經理就只能被控制訊問。現在警方要訊問,分派給保安經理一名律師,教導他怎麼回答問題。陪同訊問,甚至可以讓保安經理拒絕回答某些問題。

    警方目前手段比較有限,多是拘傳方式,還未刑拘任何嫌疑人。

    烈焰法庭在東方半島開業,到底誰有責任呢?從民事上說,東方有責任。但是從刑事角度來說,如果東方不知情,就沒有責任。打個比方,有個房東有一棟樓,有一名竊賊入室盜竊,殺害了一名租戶。房東有可能被告沒有盡到防盜義務之類罪名,需要負一定民事責任,賠錢的責任。刑事角度來說,房東是沒有責任的。

    警察可以帶走東方,可以訊問東方,但是在沒有證據情況下,不能逮捕東方。而且東方身份太敏感,在沒有證據之前,警方還不想,也不敢拘傳東方。

    曹雲曾經一度覺得東方很有可能和烈焰法庭有關,有錢,無聊,宅,又有一塊大地盤,條件和心態都有。現在曹雲覺得,烈焰法庭這次故意被抄,會不會是為了陷害東方。把一個常年不露面的首富逼出來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這活肯定要接,各路律師集結東方,頗有點兵臨城下的味道。不過司徒岩告訴曹雲,明天來的話,只能編入第三組律師團。曹雲不知道幾個律師團之間有什麼區別,司徒岩也沒空詳細解釋,到山莊後再說。

    曹雲掛電話後,和高山杏他們一說,高山杏、陸一航和雲隱一起舉手:“我要當助理律師。”神秘的東方山莊可能沒什麼好看的,但是越不讓看,越想看。這次機會難得,曹雲只能帶一名助理律師加入律師團。

    陸一航一看兩個老闆舉手,先放下手,高山杏無趣的放下手。她和陸一航都有案子,三人比較,肯定是最閑的雲隱去最合適。

    拍板後,雲隱立刻打電話:“哥,G25借我玩幾天……去東方山莊,需要撐面子……”

    走到一邊好說歹說幾分鐘,雲隱掛斷電話,喪氣道:“友盡!”

    曹雲好奇問:“什麼G25?”

    “車。”

    “很厲害嗎?”

    雲隱如同看白痴看曹雲:“全球最頂尖的跑車,每個國家不會有兩輛,百公里37秒……”

    “很貴?”曹雲打斷問。

    雲隱點頭:“很貴,貴到我都買不起,不僅買不起,還買不到。”

    曹雲笑問:“至於嗎?”

    雲隱道:“至於。東方是首富,了不起,但他就沒有G25。”

    曹雲嘆氣:“東方雙腿殘疾,你帶腿去就行了。你去東方山莊炫富,這不是有病嗎?”

    高山杏一邊道:“我更想見東方真人一面,東方可是東唐的傳奇人物。”

    陸一航:“我更希望有機會參與這麼大規模性的律師團,可以累積很多經驗。”

    曹雲:“我不一樣,我去賺錢的。”媽蛋,自己的追求竟然是最俗的。馬雲有錢,關我屁事,他能給我多少錢才關我的事,否則他的新聞我連點都懶的點開。現實實用主義。

    “俗人,晚上我請客,我叫自助餐。”雲隱當即聯繫酒店,自己要在律師所搞自助餐。讓酒店派廚師和服務員,並且送餐具等過來。很多高級酒店都有類似的外賣服務,專門承接富人們的聚餐、宴會和派對。

    ……

    酒店如期派人過來,因為天氣不錯,就在律師所門口專用道路上布置了自助餐廳。大家先對東方和警方事情進行了深入探討,餐廳布置好後,就巴西烤肉和羊肉串進行了比較,還對香檳和葡萄酒誰更高貴進行了辯論。開餐一個小時,晚上八點半,曹雲這才想起了房間裡還有一個葉瀾。

    這一想到,曹雲當即冷汗瀑布下。葉瀾沒有動靜,難道遇害了?在自己的房間遇害?

    不敢耽誤,曹雲立刻叫上雲隱和陸一航,三人一起到二樓曹雲的房間。敲門兩次沒有回應,曹雲拿鑰匙開門進去,只見房間空盪蕩的,哪有葉瀾的影子。

    三人面面相覷,葉瀾聲音從洗手間傳來:“那個王X蛋,下面布置了自助餐,連通知我一聲都沒有,快餓死我了……”

    傳來馬桶抽水聲,三人一起後退離開房間,關門。

    在門外等待片刻,曹雲敲門,葉瀾開門,睡眼朦朧的樣子:“什麼事?”

    曹雲道:“開飯了,自助餐。前面怕打擾你,現在主菜送來了,是不是下去吃點?”

    葉瀾很不耐煩表情:“沒什麼胃口……隨便了,一會我下去。”

    曹雲點點頭,關門。

    葉瀾手機應該被警方監聽了吧,和誰打電話?鬣狗?反向制約技術竊聽?咦?自己好像忘記了什麼,如同忘記葉瀾一樣……

    雲隱在樓梯處招手:走啊!

    來了!曹雲舉下手,和雲隱陸一航一起下樓。

    女人說的一會有時候是一分鐘,有時候是十分鐘,甚至半小時。在一個小時後,葉瀾還沒有加入自助餐,臨近收尾,曹雲再次敲門。無人回應後,再次開門進去。

    這次沒有人上廁所,沒有人打電話。客廳的茶幾上放了一張紙片,上面寫了一句英文:再見。

    曹雲下樓詢問大家,沒有人見到葉瀾離開。曹雲對此也沒有在意,都是成年人,總不能打斷腿捆在房間裡吧?律師費拿到後,葉瀾和自己沒有半毛錢關係。

    ……

    律師團是影視作品中聽起來超級牛,非常高大上的一種配置。那具體什麼是律師團?正常定義為,數名律師聯合組建的團隊,目的是取長補短,為雇主提供更專業的服務。

    以業內人氏的理解,律師團分成兩類。第一類是商務律師團,工作量大因而需要大量的人手。特別是涉外商務,每一種文字表達的意思都可能存在歧義。一旦出現問題,企業的損失難以估算。這類律師團有精英,但整體水平較低,甚至有專門做流水線的律師。比如數合同條款,兩種不同文字的合同,條款數是否一樣,也需要專人負責。律師團核心為企業本身的法律部門,法務部,法律部。正常理解,總監或者部門經理收入不菲,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員工素質參差不齊,少見有獨當一面的普通員工。

    第二類類似東方組建的律師團,這類律師團一般被用於對抗司法。在國外是很常見的,富人被立案調查後聘請律師團。以最近新聞熱點人物強哥為例,明面上有四名律師。第一位,81歲,52年律師從業經驗的老頭,其和其律師所接受的刑事辯護中,高達85%的無罪釋放率。第二位,專業打‘信侵’,‘信少繞’的北美王牌律師。第三位……

    這類律師團每一位成員都有自己小組,都能獨當一面,對某一領域的法律有著無比獨到的了解。他們能給雇主提供最全面,最全方位的保護。同時收費極其高昂。即使是富豪,再沒有危急核心利益的時候,也不會輕易組建豪華律師團。

    東方律師團詮釋出少見的第三種律師團,不是第一類維護企業利益,不是第二類維護單獨個人利益,而是為了維護幾百號人法律權益的律師團。警方的資源接近無限,東方拿出來的資源似乎也接近無限。

    曹雲與雲隱組成一個單位,加入了東方律師團第三組。兩人在進島保安崗處領取了身份ID,由保安開車送兩人到東方山莊的南美大樓。

    南美大樓一共四層,南指的是東方半島位於東唐南面,美自然是美景了。一層是停車場,曹雲看見了兩排的新車,每輛車大約二十萬左右,引擎蓋上放置了桌卡,其中有一輛上寫了曹雲名字的漢語和英語。這輛新車是曹雲專用的汽車。

    臥槽,果然是首富。

    二層是律師團第一組辦公地點,三層是第二組辦公地點,四層為第三組辦公地點。

    坐電梯到四層,出門就有一位美麗的接待員迎接,先把車鑰匙給了曹雲,引領曹雲前往辦公室。這是一間面積非常大的辦公室,沒有開放式辦公場所,中央是會議桌。使用屏風沿著墻體隔斷出二十個辦公位,每個辦公位配備基本的辦公工具,面積也有十平米,非常的寬敞。除此之外,還有四間獨立辦公室。

    曹雲並沒有分到獨立辦公室,而是分到了七號辦公位。進入辦公位,辦公桌上有一份材料,介紹了第三組情況、包括辦公室,人員結構,業務範圍和報酬。

    第三組組長叫呼延屏,今年二十八歲,女性,是東方集團首席法務代表的首席助理。簡單說就是東方身邊最高檔的律師的最高檔助理。履歷上看,呼延屏為國外名校博士生,為東方首席律師工作大約一年左右,學習國際商務法律。

    四位副組長為中生代著名律師,一位是郭笑天大弟子,一位是唐開律師所大律師,還有兩位分別來自銀河和宇宙,都是業內相當有名的四十歲上下的律師。

    曹雲看律師名單,竟然發現了熟人:令狐恬兒。

    令狐恬兒半年前前往天馬律師所工作,並且考取了高岩律師資格證書。曹雲和令狐蘭保持有聯繫,知道令狐恬兒在上週末回到東唐,並且加入了銀河律師所,成為銀河律師所的專座律師。令狐律師所面對的是高端客戶,令狐恬兒需要大量的經驗累積,這不是令狐律師所所能提供的。

    “你的名聲和你檔次不符。”對於曹雲的冷遇,雲隱發表了意見。

    “無所謂。”確實有點出乎曹雲的預料,他畢竟是司徒岩直接請來的。

    第三組負責的是區域法律陪同,這個詞曹雲是無比的陌生,從來沒聽說過。資料似乎知道大家沒聽說過,特意進行了說明。總結來說,第三組的律師是專門陪同警察進行地域調查的律師。

    比如警察說要調查下水道,第三組就會派遣律師陪同,監視整個取證過程,對警察有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勸阻,並且在事後如實通過書面材料向組長報告。

    這個新詞的出現唯一原因是東方半島太大,整個東方半島都屬於東方租借的私人領地,沒有公共土地。普通家庭開一張搜查令,整個家都可以搜查,搜查過程屋主或者屋主的律師會全程監督。因為面積太大,不是一兩個律師能監督的過來的,所以有了第三組。

    看到這裡,曹雲想走人,這工作……

    報酬:日薪一萬元,每完成一個工作額獎金為五萬元。

    這工作還不錯,很有意義。

    什麼都不做,坐在辦公室吹空調,吹牛,喝咖啡,每天就有一萬元的收入,包吃包住,這種工作去哪找?更不用說五萬元的獎金,每一次陪同監督,都能獲得五萬元。運氣好一天就能拿三四十萬。

    有難度嗎?完全沒有,接電話,過去,監督警察取證,最後將過程寫成報告。五萬到手。

    掐指計算,第三組目前的規模來看,一天差不多要三十萬左右的開銷,一個月就是一千萬。三個小組就是三千萬。很多嗎?就以某馬來說,2017-2018一年的時間均算,其每天收入將近四億。再說亞馬遜的老大,從出生開始平均計算,每天純收入為27億美元。

    每月三千萬對豪們來說只能算零花錢,對東方來說,連零花錢都不算。

    資料最後有一份聲明,要求律師遵紀守法,配合警方工作,需要簽名表示自己閱讀過這份聲明。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2:00
第兩百二十二章 婚前協議


    打開電腦,有幾封未讀郵件,是三組組長呼延屏的通知。大概意思是,請各位律師盡可能不要遠離東方半島,當有需要的時候,會通過電話聯繫律師。另外還有專門為第三組服務的管家名字,聯繫方式等。

    電腦裡有一個三組群,已經有曹雲的名字在群裡,曹雲開聊天記錄。在兩個小時前,呼延屏發消息:需要一名律師。

    一個叫李建國的律師回:在。

    呼延屏:下午一點,陪同警員取證,地點和詳情發到手機,定位導航可到達。

    李建國:收到。

    雲隱看了一會,坐到沙發處躺下:“這次調查警察也很無奈。據說他們也分成了好多組,有一組人專門調查取證烈焰骨乾外逃路線。”

    按照各方面資料,烈焰法庭除了幾名法官,服務員外,還擁有數量不少的武裝警衛,最少有一半警衛疑似老外。根據徐父案人員證實,在警察到來的一個半小時前,警衛還在工作,並且要求大家回到自己房間內。

    從污水處理廠,也就是烈焰法庭到保安崗哨最少需要半小時車程。重點是,保安崗哨提供的影片說明,在那期間,只有兩輛轎車離島,其中一輛的乘客是東方山莊大管家和其司機。另外一輛是普通A型轎車,這車怎麼也塞不下那麼多警衛。所以警方懷疑烈焰法庭有其他撤離東方半島的路線。

    曹雲手機社交軟體加了三組管家,管家說明了曹雲工作期間所住的房間位置,從南美大廈步行十五分鐘可以到達的一棟客房賓館。不過由於臨時改造成客房,需要添置大量的設備,傍晚五點左右才能入住。另外,三餐都由這家賓館負責,可以去餐廳吃飯,也可以要求送餐到客房或者工作地點。

    最後管家說明了禁區,東方山莊建設在小山上,最高處建築是東方的住所,以其住所為中心,半徑一公里內的區域都是禁區。如果有需要進入禁區工作,必須報知組長呼延屏,批准後才可進入禁區。這禁區被普通工作人員稱呼為東方內院。

    雲隱還在琢磨老外警衛,道:“會不會燈下黑?據說東方在自己內院雇傭有外籍保鏢,數量不少於三十人。這些老外根本不用跑,直接脫衣服,朝東方內院一貓,身份就洗白了。”

    曹雲道:“以東方的身家,不至於讓一個人打兩份工。假設內院保鏢有一名被證實為烈焰法庭警衛的身份,東方吃不了兜著走。”普通員工有問題,東方可以說不知。身邊的保鏢有問題,東方肯定有問題。如同一個大企業,基層員工盜竊,那是單獨的盜竊案。企業老總助理盜竊,那就不單純是盜竊了。

    雲隱:“難道這些警衛就這麼消失了?”

    曹雲道:“我如果是烈焰法庭,我就提早撤離老外警衛。警衛有換班,人手肯定是很富裕。老外警衛撤離,由亞裔警衛上班。警報一響,亞裔警衛朝東方山莊一散,就找不到了。”

    雲隱:“你意思是,烈焰法庭的人真的和東方山莊有關係?”

    曹雲道:“東方半島的建設是聯動發展。主體是東方,為了東方能過的舒適,並且還要考慮東方的身體,為東方直接服務的人員就很多。服務人員也要生活,於是就有了小醫院,健身,電影院之類的設施和建築。人一多就需要管理,保安首先少不了,人事也得跟上,薪水部分的財務也必須要有。由於遠離東唐市,基建也得跟上,為了環境優美,園林管理也是要的。”

    曹雲:“東方半島工作人員分三層,第一層是直接接觸東方的人,包括大管家,服侍人員,清潔人員,廚師,駕駛員,直升機駕駛員,內衛保鏢。東方有專門辦公層,還需要計算機人員,工作助理等等。這部分人,除了大管家和保鏢隊長之外,其他人不具備直接支援烈焰法庭的資格。第二層人員,園林,醫院,餐廳,財務等配套部門,這一層是最複雜的,他們擁有一定的地域資源,了解東方山莊,這一層肯定有烈焰法庭的人。第三層人員外圍工作人員,碼頭,小飛機場,垃圾轉運車,外圍巡邏崗哨等。我如果是烈焰法庭,一定會收買這部分人員,給自己更大的活動空間。”

    雲隱道:“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東方身邊的人和烈焰法庭有沒有關係。烈焰法庭裝修,工作的規模,沒有一定權限的人在其中調節,很難不暴露。比如運輸律師車隊的調派……”

    曹雲道:“我看法相反,烈焰法庭庭審時間很緊,每個月開庭一次左右,接人的時間多是晚上。不一定需要第一層人員的支持,第二層人員就可以做到。畢竟烈焰法庭所在地點很偏僻的,所有人都生活在地下。”

    雲隱不同意:“三名法官位高權重,對不對?肯定都是有身份證的人。一,他們頻繁出入烈焰法庭。二,他們在庭審數天時間居住在烈焰法庭。一個有身份證的人消失數天很容易被人懷疑,那隻能是頻繁出入。烈焰法庭所處位置很偏僻,有身份證的人這樣的頻繁出入不會被外人懷疑?所以我肯定有第一層人員進行宏觀調控……”

    曹雲嘆氣:“雲隱啊,思維不要侷限你眼睛所看見的,耳朵所聽見的。我同意你所說三位法官肯定不是一般人,但是誰告訴你他們出現在烈焰法庭?”

    “我特?”雲隱不明白。

    曹雲道:“三名法官每次只以黑影出現,我早就發現一點蹊蹺。我基本肯定,三名法官都不是真身,是真人,真人替身,他們之間使用現代技術溝通。法官的真身有可能在地球任何一個角落,通過實時通訊,得知庭審的情況,將自己想說的話傳達給替身。真正值得注意的是烈焰法庭的兩或者三名服務員,她們很可能是烈焰法庭的現場總管。嚴格來說,烈焰法庭內只有她們算是烈焰法庭的骨乾。至於警衛,替身,這些都是木偶,就算他們被捕並且配合警方,他們也無法摧毀烈焰法庭的核心。警察要聰明,重點調查的應該是服務員。”

    曹雲道:“服務員年紀不大,肯定不到三十歲,她們需要拿一些現場主意。這樣的女孩光有能力到不了這個位置,我認為女孩是法官很貼身,很親近,很信任的人。問題在於,女孩工作時間不長,每個月就那麼幾天,很難鎖定她們的身份。”

    曹雲道:“另外,我認為日常警衛是生活在烈焰法庭中的。只要有人將食材物資送到烈焰法庭,他們就可以在烈焰法庭生活。畢竟幹這個工作就是為了錢,考慮到人性需求,應該會輪班休假,休假規模不會引發別人的懷疑和注意。”

    雲隱:“聽你這麼分析感覺好有道理,我又不太想接受作為律師你的分析。”作為一名律師,最不相信就是律師的嘴。

    曹雲一笑了之:“第二個問題呢?”

    雲隱:“烈焰法庭之所以會被警方突襲,最主要原因是烈焰法庭故意暴露。我不理解烈焰法庭這種舉動是為什麼。”

    曹雲回答:“這問題不好回答,各種可能都存在。烈焰法庭原本以隱秘安全為主,又花費很大功夫建設烈焰法庭硬體。現在突然拋棄烈焰法庭,拋棄就拋棄吧,非要把烈焰法庭所在地點暴露給警察……就我目前自己的分析來看,我覺得東方是不是察覺到什麼了。如果只是察覺到什麼,悄悄拋棄就可以。這種暴露有栽贓陷害東方的嫌疑,最少會折騰東方讓他不得安寧。其中應該有什麼故事。”

    雲隱道:“警方如果也這麼想,重點調查方向就會放在東方內院中。”

    曹雲一揮手:“我就隨便想想,私下隨便聊聊。做好自己本職工作就好。怎麼了,你很關心烈焰法庭?”

    雲隱道:“你不關心?”不關心才是不正常的吧。

    曹雲想了一會:“我確實不太關心,最多是有一些好奇罷了……我接個電話……喂,一航……有案子?發過來我看看……沒事,我很閑……”

    ……

    一樁離婚案,丈夫陪同客戶,逢場作戲,被妻子雇傭的私家偵探拍攝,並且報警稱某賓館某房間聽見尖叫和救命的女子聲音,警方到達,核對兩人身份,做了簡單筆錄。

    一個月前,妻子提出離婚,要求丈夫淨身出戶。前文說過,婚外遊戲不影響離婚後夫妻財產分割,除非有合法的婚前協議書。

    妻子出具了婚前協議書,上面寫明,如果丈夫不忠誠,必須淨身出戶。丈夫表示自己從沒有簽署過婚前協議書。根據司法鑒定,協議書確實為丈夫所簽,但是未有第三方機構或者個人證明婚前協議書的存在。

    根據法律規定,婚前協議書只要不存在違法條款,不需要通過第三方證明,更不需要公正。男的見事態嚴重,轉而向收費高的律師求助,找到了高山律師所,陸一航接了本案。由於對方比較急,陸一航轉而向曹雲請教,尋求突破口。

    曹雲:“如果委託人說的是實話,那肯定是被坑了。只要再進行司法鑒定,鑒定簽名的日期就可以了。”

    陸一航道:“曹律師,他們結婚才三個月。”

    “我特?”這就難搞了,很顯然女方是有備而來。日期鑒定是有相當大區間的,能證明書寫日期是在數月之間就算很厲害了。

    “男方說,他經常要應酬,經常喝醉,記得結婚後不久的一天,自己喝醉回家後,好像在紙上簽過名。”

    “醉酒簽字也是有效的。比較正統的做法,報警,上訴,要求變更婚前協議書或者是撤銷婚前協議書,這樣一來,案件能拖延數個月,甚至半年以上。男方繼續正常生活,通過一定手段轉移資產,比如做生意,簽訂一些虧本合約給朋友。女方是可以要求凍結男方賬戶以保全財產,但是有個前提,男方做出損害的行為。法院批准女方凍結申請之前,必須確定男方有故意損害財產的可能,具體的操作空間很大。”曹雲道:“敗肯定是敗,能為男方輓回一些經濟損失。記住,不能轉移資產,無故給別人打款,不僅會因此被凍結賬戶,而且還會被追繳。”

    陸一航問:“那不正統的做法呢?”

    曹雲道:“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

    曹雲掛了電話,雲隱問:“怎麼還其人之身?”

    曹雲:“敗訴,某人上門拿出欠條,欠條日期優於婚前協議日期。由於到敗訴時間怎麼也得折騰一段時間,簽字日期很難鑒定。代表男方的財產必須先還債,剩下部分才歸女方,最終淨身出戶。不過,女方肯定會告男方做偽證。債主起訴男方,接下去就是扯皮,扯淡時間。就看雙方律師的發揮了。律師費不屬於故意損害範圍,雙方持續打官司下去,女方的利益一天一天在減少。當然男方也要遭受很大損失,但怎麼也比淨身出戶強。”

    律師法寶之一:纏字訣。在必敗的情況下,逼迫原告坐下來,協商出一個讓被告不那麼痛苦的協議。看本案,從事實分析,這名女子很可能有備而來。再好的律師也打不掉鐵證。刑事案件還可以搏一把存疑,民事訴訟案件誰主張誰舉證,辯護難度有時候高於刑事案件。

    以高空拋物為例,高空丟一磚頭砸死了人,沒有指紋和DNA,也沒有人承認,沒有攝像頭,沒有證據情況下就沒辦法了。丟一磚頭砸了車,什麼證據都沒有情況下,車主可以將這一列的居民全部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分攤賠償自己的損失。

    ……

    到東方半島已經是第三天了,曹雲半個電話都沒接到。目前比較忙的是一組和二組,警方對山莊的第三層和第二層人員做筆錄。據說已經刑拘了其中三人,曹雲這邊只是聽說,三組群裡沒有人提起相關的事。

    第三天晚上十點,司徒岩打來電話:“曹律師,休息了嗎?”

    “沒有,前輩找我有事?”

    司徒岩道:“你到一組會議室來一趟。”既然認了曹雲這個晚輩,司徒岩話語中也少了很多客套。

    “好的。”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1 02:02
第兩百二十三章 來者不善(上)
   
     律師團第一組是開放式辦公室,副組長和組長他們有單獨的坐席,對比三組顯得更為擁擠。唯一封閉式的房間是會議室,會議室內部簡單,投影儀,桌椅。但是兩名戴墨鏡的保鏢在門口一站,檔次立刻上來了。

    除了僱傭大量律師外,東方還和保云公司聯繫,僱傭了二十名保鏢,主要是維持秩序,防止竊聽。

    會議室人不多,大部分是熟人,令狐蘭、郭笑天、南宮騰飛、司徒岩都在場。還有一位七十歲左右的老者,頭髮基本沒了,但是白鬍子卻很長,頗有點高人的味道。

    曹雲知道這人,他叫軒轅法,在高檢工作十五年,在高法工作二十五年。退休後被東方聘請為首席律師。首富的首席律師說明他才是司法界NO1

    軒轅法身邊是三組組長呼延屏,軒轅法似乎沒有察覺到曹雲進來,仍舊和呼延屏對著電腦螢幕輕聲交頭接耳。

    似乎也沒有會議的意思,令狐蘭和司徒岩讓曹雲坐到他們中間,兩人通過筆電低聲介紹了請曹雲過來的原因。

    東方山莊有一支車隊,包括豪華禮賓車在內,一共有七輛轎車,一輛中巴,三輛大巴。車隊一共有十二名司機,一名是車隊隊長,兩名副隊長。豪華車主要是接引賓客,諸如去機場接國外商務貴賓。中巴和大巴是運輸員工到東唐,和從東唐接引員工之用。

    正常情況下,在山腳車隊停車場每天上午八點發車一次,視具體情況發幾部大巴。十點在東唐東方集團分公司停車場發車,返回東方半島。下午兩點半島發車,五點分公司回半島。

    警方一部分偵查力量開始從汽車上入手。曹雲第一次到烈焰法庭乘坐過一輛豪華的內改裝廂車,多位證人說明汽車的結構,警方鎖定車輛為東方山莊車隊的一輛豪華廂車,這輛車隸屬車隊所有,平時和其他豪車停在車庫內。為了汽車處於良好狀態,在不使用情況下,每週車隊會把本週沒使用過的豪車開出來在半島兜風一個小時。

    一正二副三名車隊隊長他們是12小時工作制,A從凌晨0點上班到第二天和中午12點,B接班上班到凌晨零點,C從零點接班。平時沒事,三名隊長上班時間可以看電視,玩遊戲,睡覺,工作很輕鬆。如果有貴賓來訪,他們會優先開豪車去接。人手不夠才會從普通司機處抽調司機。

    正隊長姓鄭,鄭隊。一名副隊長姓傅,傅隊。

    根據警方收集的四次烈焰法庭開庭情況,目標豪華廂車一共動用四次,第一次用於接引曹雲。每次動用的時間區間為晚上七點到第二天清晨七點之間。巧合的是,這個時間區間全部是鄭隊和傅隊上班時間。

    其中第三次汽車使用的時間為凌晨一點到凌晨四點,是傅隊的工作時間。

    七輛豪車全部停在車隊一層的封閉式車庫,車庫沒有落鎖,七輛豪車的車鑰匙全部存放在車隊隊長辦公室的保險箱內。警方今天問訊了車隊所有人員,並沒有對某人開出刑拘通知書。大管家希望律師們能先找出車隊的內鬼,他想和內鬼先聊一聊。

    大管家沒說原因,猜測不外乎是其中幾個。能被接引到半島見東方的貴賓,通常都是國內或者國際有頭有臉的人,正常情況司機是聽不見,也不會去聽後排乘客的對話和通話。但如果司機是有心人,那自然有很簡單的辦法。其次,大管家想先掌握局勢,看烈焰法庭到底對東方山莊的人幹了什麼。也存在保全內鬼的可能。無論什麼原因,大管家要求一組找到車隊內鬼。

    今天一組律師全程陪同警方問訊車隊人員,訊問過程有完整的影片。文員為了律師們工作更輕鬆,將問訊內容紙質化,讓律師們能一目了然。

    在座幾位大律師在看過問訊資料後,都沒有直接發表意見,委婉表示沒有把握。於是令狐蘭提到了曹雲,司徒岩忙的把曹雲忘了,這才打電話讓曹雲過來幫忙。

    令狐蘭低聲道:“昨天被刑拘的有新上任數月的保安部經理,原是副經理。大管家不置可否,沒有特別的關注保安部經理。但是卻特別的關注車隊中誰是內鬼,其中肯定有故事。把他挖出來,大管家怎麼也應該意思意思。”

    曹雲忙道:“司徒前輩有要求,貼錢也乾的。”

    令狐蘭笑:“你還真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小壞蛋。”

    司徒岩看了兩人一眼,心有想,但面不改色,道:“從大管家的態度來看,今天肯定要加班。廚房準備了宵夜,我們就先下去吃東西,你先看材料。我讓服務生給你送一份。”沒有邀請曹雲去餐廳,這是讓曹雲趕時間。態度很明確,今天如果做不出來,也得拿個熬夜的態度出來。

    “行。”

    司徒岩和令狐蘭離開,南宮騰飛後躺在椅子上,前後搖晃椅子,閉目養神,思考問題。首席律師軒轅法很快站起來,看了一眼專心看材料的曹雲,一聲不吭的離開會議室。呼延屏對著電腦思考,偶爾動動鼠標,似乎也沒有發現曹雲的存在。

    曹雲看的很仔細,從筆錄可以得知車隊的基本情況。三隊長幾乎不管普通司機,正常輪班排班,一般情況不接受請假。有需要可以和別的司機調整工作、休息時間。每週兩次豪車兜風,全部是他們自己開。

    多名司機提到三名隊長職務問題,說車隊剛成立的時候,東方的私人司機主持了一次比賽,選出了三名隊長。

    這比賽叫三種路段勻速、平穩競賽,誰車開的最穩,誰就是隊長。怎麼穩呢?比如小上坡,司機必須判斷出小上坡,點油門的力度不能多,多了有推背感。不能少,少了有頓挫感。三名隊長全部是禮儀專業畢業的老司機。他們畢業後專門給富人開車,每人車齡最少十五年。

    比賽項目很多,比如過減速帶,砂石路,高峰車流。

    警察今天問的問題,主要是查問車隊員工中,誰的技術好,能把車開的非常穩。大家不約而同的說了三名隊長。詢問普通司機水平,他們均回答,兩者考量標準是不一樣的。從技術看,三名隊長並不算最好的。

    李墨、司馬落親自乘坐了三人開的廂車,曾經乘坐過這輛廂車的司馬落無法得出結論,在他看來,這三人水準都差不多。

    再看警方問的問題,除了東方的司機之外,東方山莊恐怕只有三名隊長有這個本事。顯然警察也是鎖定他們其中一人有問題。三名隊長薪水很高,賬戶正常。兒女都算比較有出息,沒有人存在經濟壓力。要說富裕也談不上。打工畢竟是打工,年薪百萬已經很了不起。

    ……

    凌晨1點,軒轅法拍拍桌子,低沉聲音:“好了,開個會吧。”

    曹雲抬頭看一眼軒轅法,他掃視了在座的人一眼,看曹雲和看別人沒有區別。

    軒轅法道:“在座的身份我就不談了。事情很簡單,大管家找我要名字,我請大家給我個名字,目前看來,大家進展都不順利。即使給不了名字,也請大家提出比較有建設性的建議。”

    大家互相看看,南宮騰飛吸口氣,身體坐直道:“那我拋磚引玉,做事無外乎是利益。做壞事更需要利益。表面看,三人經濟情況都不錯,沒有負債,經濟寬鬆,有車有房有投資。嫌疑人只有兩位,鄭隊和傅隊。原因我解釋一下,烈焰法庭第三次庭審接司馬落,用的是廂車,司機肯定是他們其中的一位。”

    “當天時間為凌晨一點到凌晨四點,鄭隊白班,傅隊是夜班,劉隊在上午八點就跟隨大巴去了東唐市,第二天中午一點跟隨大巴回到半島,請夜班的傅隊代班了一個小時。劉隊基本上可以排除。從監控資料來看,汽車從車庫開出後,在車窗玻璃右上角貼了夜光工作車標,這種情況下沒有保安敢攔停這輛車。汽車前擋風玻璃貼膜,加上司機穿戴正規司機服裝和帽子,監控只記載了汽車出入島崗的時間,沒有其他任何幫助。”

    南宮騰飛:“當天不是特別的日子,兩位隊長都無法回憶起自己在做什麼。兩位隊長臥室在車隊三層,也沒有監控拍攝到任何可參考的畫面。即使警方技術手段很強,他們無法判斷誰的嫌疑較大,所以今天只是問訊,圍繞了鄭隊和傅隊的問訊,並沒有刑拘其中任何一個人。”

    軒轅法:“在座都是律師,直接白話說事,凌晨一點了,要浪費時間。”

    南宮騰飛笑笑算是應付軒轅法,道:“直說,我認為劉隊內鬼嫌疑很大。“掃視一眼,在座沒有一個人驚訝,也沒人接話。

    南宮騰飛:“考慮到烈焰法庭的成熟,還有他們的犯罪手法,越是嫌疑大的人,越不可能是罪犯。烈焰法庭肯定會想保護他的內鬼,四次出車,每次都和劉隊沒有關係,沒有任何關係。反常即妖,如果大管家要名單,我會推薦劉隊。”

    軒轅法:“是你水平差?還是在浪費時間?”

    南宮騰飛憨厚笑道:“水平有限,拋磚引玉。”

    等人救場,還是令狐蘭接上去:“我個人也偏向南宮律師的看法,如果我們這種看法成立,偷開車出去的人一定不是劉隊,接司馬落的人一定是劉隊。司馬落證明司機技術好,劉隊恰巧不在,似乎成為其不是嫌疑犯的證據。但如果劉隊告訴某人保險箱號碼,拿出鑰匙,開走廂車,換司機接司馬落,司馬落入睡或者昏迷之後,接原司機開回半島,一切都能說得通。”

    令狐蘭看曹雲,提示這時候可以說幾句,曹雲坐直身體,道:“三名司機都是普通人,烈焰法庭送人頭,他們肯定擔驚受怕。警方又這麼大陣仗,內鬼司機肯定扛不過去。我先問個問題,烈焰法庭四次接人都動用也只動用了這輛廂車,而且每次接的人都不一樣,這輛車和其他六輛豪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嗎?”

    司徒岩回答:“功能上有區別,另外六輛車全部是座位,這輛廂車內部特別改裝,有點移動臥室的意思。”

    軒轅法道:“這輛車是老闆交代特別改裝的汽車,這輛車原本不在車庫中。是專門供白茹小姐使用的車輛。白茹小姐拍戲唱歌很幸苦,經常要去全國各地演出。特別是拍電視劇,在條件很差的地方一住就是數月。媒體發現老闆與白茹朋友關係後,老闆擔心媒體發現車輛,製造出一些車上新聞,所以就把車退到了車隊。要說這輛車和其他車 什麼區別,只有一個,這輛車從不接待賓客。”

    曹雲道:“也就是說,除了每週會開出去兜風一小時外,車是不動的。”

    軒轅法點頭。

    曹雲問:“車內清潔工作是誰在做?”

    軒轅法若有所悟:“今天很晚了,大家早點休息吧。”

    大家沒追問,大管家特意交代這件事,首席律師這個年紀熬夜,說明其中一定有故事。這種故事不是他們作為臨時工有資格知道的。

    ……

    曹雲本有早醒的習慣,因為昨晚熬夜,今天直到九點才被敲門聲吵醒。

    原本不想理會,敲門聲很執著,一、二、三,停頓十秒左右,再來一、二、三。據說這種敲門方式是各種敲門方式中最有禮貌的一種。

    曹雲坐起來,閉目數秒,下床,穿著睡衣打開房門。是越三尺。

    越三尺還沒開口,曹雲道:“對不起,我不方便私下和你見面。”

    “早知道你會這麼說,我和你們組長呼延屏打過招呼了。”越三尺拿起手中的袋子:“特意從餐廳給你帶了一份早點。”由於地理原因,加上探員數量比較多。東方山莊為探員們提供了食宿。介於警方有警方的規矩,住宿和伙食費還是要給的。這種最低級錯誤警察是不可能犯的。

    “進來吧。”曹雲讓越三尺進來,關門:“沒聽說檢方在湊熱鬧,現在正處於偵查階段,你這位獨立檢察官又想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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