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當塵封的記憶重現眼前
「做小生意就能想到這麼多,那你真的很厲害呀!你肯定是個商業奇才!以後肯定能做大生意的!」
姚衣城府極深,深不見底,小姑娘哪裡看得出他的心理活動,說是小生意,也就真的信了,但絲毫沒有瞧不起的意思,雖沒有捧著臉蛋作祟拜狀,眼裡的欽佩景仰卻是顯而易見。
儘管心裡住著一個四十歲的老男人,可聽到如此粉嫩可愛的小萌妹這樣誇讚自己,姚衣還是不由得飄飄然。
這大概是男人的通病,治不了,也不必治,只需對自己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不至於盲目自大、目中無人即可。
再者,適當享受這些愉悅情緒,能夠放鬆大腦減輕壓力,往小了說笑顏常開積極陽光,往大了說排郁解憂延年益壽,要不那些成功人士個個看起來都比實際年齡年輕得多呢?可不全是護膚品保健品的功勞。
「喔,突然想起來,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小姑娘兩隻小手壓著輪褶裙站起身,接著向姚衣伸出右手,「你好,我叫米萌,老鼠愛大米的米,萌芽的萌。」
聽到米萌的自我介紹,姚衣一時有些恍惚。
不是因為他聽說過這個名字,而是因為米萌提起的那兩個詞。
多年以後的米萌再做自我介紹時,一定不會用到老鼠愛大米和萌芽,也許她會說:小米的米,萌萌噠的萌。
《老鼠愛大米》,《萌芽》,多有年代感的流行詞彙。
04年,《老鼠愛大米》、《兩隻蝴蝶》等歌曲火遍全網,熱度持續不降,從五歲到五十歲,幾乎人人都會哼唱,那是屬於一個時代的記憶,然而十幾年後,《我只在乎你》、《夢裡水鄉》等經典老歌還在量販KTV裡煥發活力,當年的「網紅紅歌」卻已永遠塵封在記憶深處,幾乎無人再去提起。
曾經,姚衣的小夥伴們也在打鬧歡笑時對著喜歡的女孩唱出俗氣又真摯的歌聲。後來,他們說,連她們的模樣都已記不起。
《萌芽》,國內第一本青年原創文學刊物,創刊於上世紀56年7月,走過半個世紀的輝煌歷程,與創刊於81年的後輩也就是《讀者》(原名《讀者文摘》)並稱雙雄,強勢佔據短篇青春文學市場。
99年,萌芽聯合十三所著名高校合辦新概唸作文大賽,發掘出韓涵、郭鏡明、張月然等80後文化偶像,被人譽為「80後偶像搖籃」。
曾經,姚衣也痴迷於那些溫暖人心、觸動靈魂的文字,還嘗試過向《萌芽》和《讀者》投稿。後來,《萌芽》休刊改版,偶像們或成婚生子,或聲敗名裂,那些看似深沉的文章,姚衣再也沒有捧起。
「你……你怎麼了?」
米萌的手仍停在半空忘了收回,她覺得眼前的大男孩忽然變得好奇怪,好滄桑,在他眼裡看不到波瀾,可眼神深處卻有一種難言的懷戀,彷彿與久別的老友重逢,欣喜深處,竟有不可言喻的傷感。
「嗯?」姚衣收回心神,淡笑搖頭,握住米萌的小手,兩手相觸時,掌心彷彿握住一團不會傷人的跳動的火焰,溫軟,柔滑。
只是輕輕碰了一下,姚衣便鬆開五指收回右手,說道:「叫我姚衣吧,姚墟的姚,衣冠的衣。」
「姚衣。」米萌重複一遍,用心記住。
「米萌。」姚衣惡趣味發作,學著米萌的樣子重複她的名字。
米萌不以為意,咬著下唇想了想,認真地想了想,說:「你真是個好人。」
「哈?」
姚衣有點懵逼,這究竟是什麼神展開?怎麼duang的一下就發了張好人卡?這姑娘腦回路果真異於常人!
米萌開始解釋:「空白書籤、貼紙、水彩筆,這些都是很好買到的東西,你有這麼好的傳銷辦法……」
「營銷。」
「哦哦,營銷,唔,你有這麼好的營銷辦法,完全可以自己過來擺攤,肯定能賺很多,但是你卻願意幫助我,姚衣,你真是個好人!」
這就是你想太多了,姚衣心說,找你合夥只不過是因為懶得去進貨置辦攤位而已,不存在好壞之分。
而且,小姑娘就是小姑娘,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優勢,要不是米萌坐在摺疊桌後面,顧客能笑嘻嘻地接受百倍於成本的售價?
不過這些話不必講出口,姚衣可沒有讓人蛋疼的傲嬌屬性,他兩手一攤,笑道:「既然我這麼好,你可別坑我,該分我多少分我多少就好啦。」
「坑?」
「就是不要背後算計我。」
「不會不會不會!」米萌兩隻小手和兩根馬尾辮一起搖晃,頻率節奏竟完全一致。
「不會就好。」姚衣隨口回了一句,不再說話,目光投向街道,四處尋找報刊亭,他心血來潮,想買本《萌芽》、《讀者》看一看,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兩年算是最後的輝煌了,至少在初高中校園裡大受歡迎。
暫時沒有顧客上前,米萌坐回小凳子上發了會兒呆,主動找了個話題:「剛才看你給別人寫祝福語,寫得真好看!」
「嗯,字如其人嘛。」姚衣厚著臉皮自誇一句,扭頭問道,「這附近沒有報刊亭?」
「好像沒有誒,再說,都這麼晚了,就算有也關了,你要看報紙嗎?」
「不,我想看看《讀者》和《萌芽》。」
「喔!你也喜歡看書呀。」米萌指了指不遠處的書店,「百香書屋就有啊。」
對啊,現在的書店都有《讀者》和《萌芽》的專欄呢,先前倒是忘了這一點,姚衣沖米萌點點頭,快步走進書屋。
今年《讀者》和《萌芽》的定價仍是五元一本,再過幾年,通貨膨脹,物價橫飛,每本要賣到九元十元,大約是學校旁邊奶茶店裡一杯奶茶的價錢。
當然,現在五元一本的定價,也跟學校旁邊奶茶店裡一杯奶茶的價錢持平。
捧著半月刊站在百香書屋門前,藉著書店的燈光看了一會兒,當塵封在記憶裡的故事重現眼前,他竟找到久違的感動。
不深刻,也不做作,不為書裡的故事而感動,而為那些漸漸甦醒的記憶而感動。
原來二十年後,忘了那麼多。
忘了那麼多,卻以為自己什麼都記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