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法官我一定更改判決!!!
我會判那個機車騎士一毛錢也拿不到
還要賠小貨車駕駛精神賠償+車子維修費用
小貨車駕駛當庭無罪釋放!!!
因為闖紅燈又不戴安全帽本來就是找死的行為
被撞死了也是活該+活該的N次方
這樣就可以鼓勵大家多多撞死那種讓道路行車不安全的渾蛋
更可以嚇阻那些愛闖紅燈的白木...
因為我開車常常遇到愛闖紅燈的死白木機車...
講真的會有一股衝動想加油門把他撞飛到天上去:angry:
更何況那個渾蛋騎士還是校長...
我看他書都唸到那根去了!!!
有這樣的校長給孩子這樣的模範!
叫我們的下一代有多好的教育我就不相信:angel:
[ 本帖最後由 a61429 於 2006-10-1 15:2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