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老婦人被告偷報紙

 關閉
super_ek4 2007-8-10 12:41:57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5 9417
fzr750 發表於 2007-8-10 13:21
原帖由 丫國 於 2007-8-10 13:09 發表
我有看過這樣的婆婆
但是我看到的那位阿婆他會偷拿信箱裡面的東西如帳單.信.
它要拿廣告紙我門還不會說啥咪但是有的時候連信跟帳單都會拿走
跟他說
他還一直裝傻
一直走還說我不認識妳你是誰阿
氣到我決定 ...


這種人真不知該可憐她還是該制裁她,或許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johnnyxx5678 發表於 2007-8-10 13:32
真是的 一份報紙就要告人 太沒天良了
還是人嗎
CANADA 發表於 2007-8-10 13:38

回復 #12 johnnyxx5678 的帖子

也有可能是蔡姓女子家的報紙常常遺失才會這樣做吧

這可能跟一般民眾的道德心有關了

住北美的朋友應該都有這樣的經驗

訂購貨品寄送到家時若沒人在家收件

送貨的人有時候會直接放在家門口就離開

也不大擔心被偷的問題...

當然這是在不算差的區
HubertLin 發表於 2007-8-10 13:50
原帖由 FJCruiser 於 2007-8-10 12:43 發表
是誰控告這老婆婆的呢
樓主是否有其他的消息?

報紙上說是一個婦人
她說那份報紙是她家的
被拾荒老婦人從信箱拿走
所以報警抓人
媽的咧......這些警察搶績效....也搶的太過火了吧
沒聽過微罪不舉嗎?
narcisuss 發表於 2007-8-10 13:51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這句話那個蔡姓女子沒聽過嗎
沒有要人家給老太太一分一毫
老太太偉大的在靠自己生活~這樣也有事?
除了Q大同事詛咒她每天報紙不見之外
我還要加她老了沒飯吃連報紙都撿不到~
大家都看電子報好了~還少砍很多樹呢
jo5577 發表於 2007-8-10 14:01
就為一份報紙
這麼狠心要鬧上警局
牠太閒了嗎 :what:
淘氣焦糖貓 發表於 2007-8-10 14:07
不會吧~有這樣的事~只為了一份報紙~會不會太瞎了
地上隨意撿跟在他人信箱惡意偷是差別非常大的
地上撿是以為沒有人要的報紙,是屬於無心的
無心與故意~那種心態就差很多了
怪人甲 發表於 2007-8-10 14:08
其實   鬧上警局是否只是想給老婆婆一個教訓, 不沒有真的要計較到那種程度,像我家樓下早期也常常丟掉腳踏車,後來現是一個拾荒的老頭兒,半夜都偷偷拉著一台推車把伊些看起來較舊的車偷偷載走,之前我同學還在白天直接遇到這樣的事情,有個拾荒老頭當著他的面直接要搬走他的腳踏車:angel:

遇到了...........你會怎嚜做:what: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8-10 14:13
原帖由 Q-black 於 2007-8-10 13:00 發表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09/2/iigt.html

覺得很納悶的一點是.就算老婆婆真是從那位蔡姓女子的信箱偷她的報紙

請問她除了自己以外.還有什麼人証跟物証?


Q妹的疑問在該報導中的這句話已經完全可以解釋,
警方訊後將楊婦依竊盜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所謂的『罪嫌』就是『涉嫌人』的意思,
也就是須要等待檢察官偵辦起訴後再由法官來判定,
所以在這案件中我倒不覺得警察的處置失當。

至於該老婦是否該得到同情,
及是否該顧及她的處境而撤銷告訴,
我個人認為~~
蔡女擁有法律所賦予司法上的權力,
所以依法她可提起告訴,
這部分倒不是非當事人所能評論的。
淘氣焦糖貓 發表於 2007-8-10 14:32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7-8-10 14:13 發表

我個人認為~~
蔡女擁有法律所賦予司法上的權力,
所以依法她可提起告訴,
這部分倒不是非當事人所能評論的。


雖然法律賦予人有司法上的權力可以對非法的人提出
但法律並沒有賦予他人可以隨意誣告他人
依照判斷拾荒者本來就是會隨意撿起地上的東西,這份報紙是他在地上撿到而非在他人私有信箱竊取


蔡女明知拾荒老人是無心的,卻捏造事實,然後故意陷害他人而提出告訴,是觸犯誣賴罪
誣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條),是指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作虚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錯誤的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 本帖最後由 strawbjam 於 2007-8-10 14:34 編輯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