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維洲是否違反軍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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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t 2008-3-25 23:30:0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3 11189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8-3-27 02:58
原帖由 Scat 於 2008-3-27 02:55 發表



不是在為他辯解
如果當你跟上級長官請示過後還被罰
那麼是不是以後上級長官的指示是放屁呢?
我只問你這點?

那就照規定辦理,
或許兩個人都要被罰,
這也說不定,
那你說呢?
我不是軍人,更不懂軍法,
至少我知道,違反規定的人就要接受處罰。
就算是包庇也好,也還是違反規定。

就像警察局局長包庇下屬去收保護費被抓包一樣,
也要接受處罰。
kuoeight 發表於 2008-3-27 03:00
原帖由 tkbox0330 於 2008-3-26 18:27 發表
那跟周美青偷報紙這種烏龍事件比起來
謝維周該被原諒嗎?


周美青偷報紙基本上是個笑話
20多年前誰知道周美青是蝦米卡
連F咖都稱不上
一個白頭教授隨便說說配合金恆煒
會相信的人邏輯概念有很大的問題
Scat 發表於 2008-3-27 03:02
原帖由 克蘭提斯 於 2008-3-27 02:58 發表

那就照規定辦理,
或許兩個人都要被罰,
這也說不定,
那你說呢?
我不是軍人,更不懂軍法,
至少我知道,違反規定的人就要接受處罰。
就算是包庇也好,也還是違反規定。

就像警察局局長包庇下屬去收保護費 ...


沒錯這點我贊同違反就是要處罰
但如同所說的國防部得自己衡量
因為許多人都在看
相信討論了那麼久,大家心裡都自有一個平衡點
待看上方如何拿捏了
tkbox0330 發表於 2008-3-27 03:04
之前還有現役軍人搶了皮包裡的13元
被判死刑的...
今天不是說案大案小
或是錢多錢少
法令在那邊就是要守,不然法令是要幹嘛的?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8-3-27 03:09
原帖由 Scat 於 2008-3-27 03:02 發表


沒錯這點我贊同違反就是要處罰
但如同所說的國防部得自己衡量
因為許多人都在看
相信討論了那麼久,大家心裡都自有一個平衡點
待看上方如何拿捏了

所以討論到這部分以後,大家總算有個共識?- -"
不是我想說,
基本上該罰的還是得罰,
不過他的長官更是要負連帶責任,
不是別人關說就可以沒問題。
今天就算謝維洲他爸謝長廷當總統,
也還是不能因此沒事。
而因此我更不希望大家用雙重標準去看待這件事情,
一切讓軍方自己做裁決,
讓軍法也獨立。
不然,就跟過去陳致中在軍中開積架沒人管一樣。
Scat 發表於 2008-3-27 03:11
原帖由 tkbox0330 於 2008-3-27 03:04 發表
之前還有現役軍人搶了皮包裡的13元
被判死刑的...
今天不是說案大案小
或是錢多錢少
法令在那邊就是要守,不然法令是要幹嘛的?


這點我在63樓已說明過了
法 本來就要遵守
家有家法 國有國法 如果沒法管那可想像會亂成怎麼樣
但我一直在強調的是對於此事的情理與法
強調我的想法與看法
在無影響國家安全 軍隊機秘等等事宜下
因依事情關係來判決

至於強盜及強姦 本來就不對 無所謂輕重之別
這已影響他人
話至此 相信您也有您的看法
tkbox0330 發表於 2008-3-27 03:11
那楊四郎戍守邊疆18年
為了見老母一面違背軍令,回到家見了老母一面就回營受死
主官是要斬還是不斬?
斬了就死了一個孝子
不斬大家有樣學樣
起碼叫他罰站,不然就基本教練...或是軍紀在教育..很正常吧
tkbox0330 發表於 2008-3-27 03:13
原帖由 tkbox0330 於 2008-3-27 02:47 發表

那問題就來了
一個是烏龍,一個是明顯違反國防六法
況且這也不是國民黨政府在追殺謝維周阿
這是國防部自己的事情
馬英九有立場說[我們原諒他嗎?]
還是馬英九要學謝長廷[我們赦免他?]

那既然這樣....
周美清偷報紙時怎沒看到親綠的去幫他講話....
Scat 發表於 2008-3-27 03:18
原帖由 tkbox0330 於 2008-3-27 03:13 發表

那既然這樣....
周美清偷報紙時怎沒看到親綠的去幫他講話....


每個人的觀點及看法不一樣
不是所有人都這麼認為
我個人您可以去翻翻我所發的文及回的文對事不對人
做錯就該罵沒所謂對錯
個人當時只覺的綠營已經無聊到拿出這個議題了
相信現在的人都很聰明去看待事情的對與錯
因不是當事人事實與否,都是經由媒體知悉,我們只能持保留態度,況且本人認為與總統大選無關緊要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8-3-27 03:22
原帖由 tkbox0330 於 2008-3-27 03:13 發表

那既然這樣....
周美清偷報紙時怎沒看到親綠的去幫他講話....

總覺得老兄你好像在無限擴張一樣...一___一"
現在是就事論事,
而不是以某方的標準來訂下到底誰對誰錯。
而在此討論,我覺得也並非討論到底誰說的對,
而是討論出一個共識,而那個共識就是"是非黑白"。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今天就是謝維洲跟他長官要因此被懲罰。
而可以的話倒是希望可以從寬處理,而不是從嚴處理。
所以我覺得話題再一直延伸下去,總會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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