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師打學生這事件看現在的學生

 關閉
xp036918 2008-5-31 21:31:10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5 11248
sunmuel 發表於 2008-6-2 11:28
還好我現在還沒有孩子
我怕我的孩子會被同儕帶壞。
fattyhans 發表於 2008-6-2 11:42
現在的小孩打不得、罵不得
作老師的也很辛苦
家中也有家人任職老師
只能說現在的老師教的非常辛苦
domonkasho 發表於 2008-6-2 11:53
加拿大不打學生
但是針對心理
講不聽    請你走路
有點全面通緝的感覺
有可能沒學校肯收你
不是有錢有勢就可以
到時候一切跟不上
後悔的是自己
roilyoko 發表於 2008-6-2 13:27
以前學生家長都拜託老師,不對盡量打,現在是家長會盡量打申訴專線,這些學生鬧成這樣,老師做處理如果還是這樣,學校做何感想,家長做何感想,被處罰還大言不慚,品德教育到哪裡去,自己行為對嗎?變知能力都沒有,腦殘是嗎?這樣白目學生越來越多,誰的責任,社會,教育,家長包庇的責任,家長把學生交給學校自己又不配合學校有用嗎,孩子是您的用三字經罵人是對嗎?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包庇學生的教育是失敗的,把影片po到網路讓人欣賞,這種不知廉恥為何物只把下流當飯吃的行為在以往是出現不了的,老師處理的方式固然不對,但是人有容忍限度,如果這位學生一直無法糾正,學校處理不好,家長您要如何處理呢?不要到時後說學生家裡很乖,是學校的問題,這些都是屁話,我老婆以前從事安親班工作,學生無法管控到連自家的弟弟也遭不毒手,對家長說謊家長一費袒護學生,安親班也不配合老師,當有一次看到哥哥欺負弟弟時才恍然大悟,諸如此類的問題在教育上演,行為偏差的家庭教育最多,台灣想學歐美那套教育,家庭陪配合,政府教育不輔助有用嗎,國內家長素質可以幫助教育達到『零』體罰的目的嗎?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8-6-2 13:54
原帖由 cpthk 於 2008-6-2 08:53 發表
打人就是不對,大家想想為什麼美國零體罰,但是教育還是可以辦的這麼好,就可以證明,不是一定要體罰,才能教好學生

啥零體罰?公立學校是沒有太大的體罰,而是根本不管你。
不過學校廁所並沒有門,為什麼?
當然就是讓學生沒辦法抽菸或者抽大麻。
而被抓到的學生都是送警法辦。
當然啦,不管怎樣的打架事件,小的可能會私了,大的就上法院。
相較下來,美國私立學校的體罰就比較嚴格了。

又說回來一點,
以前教育有這麼差嗎?
我的國中當時是有名的最差的流氓國中,有給老師蓋布袋?別想太多。
那多半都是特殊案例,不然就是你聽別人說。
以現在目前而言,我認為體罰以及教導是很重要的。
老師對於學生的處罰,我倒覺得是必要應該,但也是要有一定的處罰。
不然就提前教導學生犯法會要坐牢的事。
看是要學生學習法律去遵守法律,還是讓學生知道體罰是不能沒有的教育方式之一。

然而以前沒手機,只有超大的手機,so?
現在的手機越做越小,越來越多功能,
可是學校本來就禁止帶這種東西上課。
男到有老師會不在意學生在上課的時候打手機嗎?
把標準一直降低的話,以後乾脆就把PS3,XBOX360跟電視帶到學校玩,不用上課好了。
radiohead 發表於 2008-6-2 15:03
社會真的變了~ 人權意識高漲~
不能打不能罵~ 學生講不聽 教不會~
要被家長指責沒有認真教學/不會教
打了又會被告,兩邊不是人~
以前再壞的學生還是要敬老師三分...
這種學生有老師想救他已經要很感激了~
沒想到只能換回可能要被解聘的局面...
chris124 發表於 2008-6-2 15:51
原帖由 克蘭提斯 於 2008-6-1 14:28 發表
說這個,
我倒覺得,為甚麼台灣的教育會越來越失敗,其實還不就是"人權"凸顯。
以我個人過去在台灣的國中小學,在國外的高中大學,得出來的一個結果是,
我還比較欣賞台灣的教育,而美國的教育是小孩從小就應該要 ...


哈,既然扯到美國,上禮拜也發生更猛的類似事件,師生都抓狂開幹啦!cnn也報得蠻大....


不知在美國這個後續如何處理?學生臉部還噴霧處理,保護得不錯~
accpop 發表於 2008-6-2 17:20
國中國小的學生價值觀真的是需要糾正
遇到惡質的學生不打  那放牛吃草嗎?
有老師還會打人阿?
那位老師 還真的是不聰明阿
現在的學生 反正讓他過的爽就好
其他的就顧好他的安全就好了
amd1200 發表於 2008-6-3 04:48
我想這位老師影該是想維護最後一點當老師的尊嚴吧
正常來說,沒有一位老師會「非常喜歡」打學生的
尤其是在這「禁止」體罰時代
我想,恩的事該名學生太不懂的尊師重道
也不懂的秩序干擾上課
所以才會讓老師抓狂扁人吧
我是帥哥 發表於 2008-6-3 12:21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8-6-1 23:33 發表

中華民國刑法第23章-傷害罪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我想跟你說    在刑法上  如果你挑釁別人 被打  傷害罪不成立

這影片看就知道學生挑釁老師  老師控制不住情緒 才會毆打學生

如果要告  正常的律師要將這學生視為挑釁的話 很容易

老師不是人嗎??  學生可以罵老師X你娘嗎??

我1年前也是國中生  升到了高中才知道

過去3年的我是多麼白木  我竟然在上課時找不到考卷而翻桌

雖然老師沒罵我打我  但是我還是覺得很對不起老師

別以為每個人都是聖人  

國父孫中山說過  有3種人沒有自由

第1就是犯人   第2就是軍人  第3就是學生

學生的本分是什麼??  答: 就是認真讀書  將來可以為社會盡一份心

老師的本分是什麼??  答: 就是教導學生學科 術科和基本道德  督促學生  

當學生不讀書  當老師不教書  這社會該怎辦??

學生和老師都是互補  沒學生哪來老師  沒老師哪來學生

希望雙方    尤其是學生可以多體諒老師

1個班導要對付35個以上的學生

每個人講一句話  老師要怎麼上課呀!!

當你進入一個學校  就要遵守這個學校的規則

自以為是只會自食惡果!!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xp036918

LV:6 爵士

追蹤
  • 138

    主題

  • 840

    回文

  • 3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