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搜 尋
本版
發表
會員
首頁
時事
表特
新奇
娛樂
運動
科技
有趣
登入
註冊
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主題
帖子
卡幣
我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好友
我的勳章
設定
登出
卡提諾論壇
»
首頁
›
看板
›
閒聊
›
你離職時的做法!請留下個人想法,我都會認真看的 ...
0
269
0
你離職時的做法!請留下個人想法,我都會認真看的
spb103
發表於 2009-4-24 07:00:42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69
36404
彰化小隆
發表於 2009-4-27 13:57
出來混都是要還的
離職都不說
臭名聲是會留粉九的
最少要一各工作月
一般是兩個月
還要給他時間去找接班人
好聚好散阿
現在的人巴不得其他人爛到腳
所以
留個名聲
對你對舊公司
都是有好處的
回覆
檢舉
maiyako
發表於 2009-4-27 14:11
依照勞基法呀
未滿一年十天前提出
滿一年而未滿三年,20天前提出
滿三年以上,30天前提出。
當然該爭取的也要爭取
平常加班沒給加班費
(即使簽那種責任制無加班費的也無效,因這沒有法律效用)
該搜集好的證據就要搜集
公司一概的再不給加班費
只好到勞工局見面
回覆
檢舉
四物燉乖乖
發表於 2009-4-27 14:15
我會照公司規定先跟公司說會比較好
因為不要給自己流臭名
給別人一個好印象
回覆
檢舉
zerowolf
發表於 2009-4-27 20:21
這很難說...
雖然我向來都是照規矩走,可是卻也遇過不照規矩走的公司(隨時會變卦的那種公司)
我都沒有過領了上月新水之後就走的經歷,但也遇過提出辭呈之後,要我明天走人的公司(是他們提出的,但也不補發新水,夠爛了!!)
所以,不管選哪種選項,還是得看情況選擇,畢竟你遇到名聲不好的公司,走到哪裡抱屈,人家搞不好會恭喜你離開了!!
3. 我離職時,連上個月的薪水都不領,直接走人。
像這種選項,除非必要,不然我不會跟錢過不去!!
但是我朋友也有曾經這樣做過,理由是"公司要我再做2個月,才會連同三個月薪水一起發"
才知道被坑了,因為其實大家心裡都有底,這公司不是有問題,不然就是空殼的,只怕做到三個月一毛錢也拿不到又做白工!!
回覆
檢舉
錢小樂
發表於 2009-4-27 22:25
我也是最近就要離職了不過我是一個月前就跟公司突出要離職的想法
公司一開始也會挽留 不過因為我還是學生 為了課業跟準備公職的考試
所以公司也諒解現在的我情況 所以...就是這樣
不過在這之前的一份工作我也是領到薪水就閃人了 要看吧 看公司對你的態度
先前的公司就是對員都都不太好所以就搞消失囉了
回覆
檢舉
ZGMF-X10A
發表於 2009-4-27 22:38
離職時基本上要依勞基法來走比較好,畢竟給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的話以後應徵時會比較麻煩!
不過最怕的是遇到超機車的公司和老闆.....
之前在下要離職時也是依勞基法來離職,不過卻遇到機車老闆給我裝耳聾......
等我要離職前一天才跟我說他沒聽到我要離職...那時整個人都呆掉了...
害我整整拖了兩個月才順利離職,之後過沒幾天公司打電話給我叫我去領上個月和這個月的薪資
原因是她們不知道我的銀行帳號!所以才叫我去公司領現金.(我之前的薪資都是匯假的阿!)
現在想起來還是無言阿....
回覆
檢舉
cloude0127
發表於 2009-4-27 23:52
一切按照制度 去說 提早辭職 也不會怎樣
要是領了薪水 就跑 都沒說聲
這樣你的信用 真的會很爛
以後 陸上 或是 其他公司 聽到 你的消息
也會 不錄取吧
畢竟 走的好 也要走的妙
回覆
檢舉
nonodarlin
發表於 2009-4-28 00:00
一個人的工作紀錄會永遠跟著
不管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
小心不要讓自己臭掉了
那不是換個名子就可以解決的事
回覆
檢舉
romantictear
發表於 2009-4-28 00:02
當然是要依公司規定來辦理
幹麻跟錢過不去
好好跟上司談談
大部分都會放人的
而且之前的工作日的薪水也可以拿回來
回覆
檢舉
killkid1127
發表於 2009-4-28 00:34
依照公司規定,提前告訴資方。
這是對自己的一個交代
也是一種健康的心態
不告而別似乎太不負責任了
回覆
檢舉
1
2
3
4
5
6
7
8
9
10
... 27
/ 27 頁
下一頁
進階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發表新帖
spb103
LV:1 旅人
追蹤
15
主題
505
回文
1
粉絲
tw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