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7-11遇到小鬼 出手痛打帶頭的..(避免引發爭端 已刪文)

kasw 發表於 2009-10-14 22:59:4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5 28605
edison0958 發表於 2009-10-16 16:44
30# kasw


開版大說的沒錯

有時先被推一下在還擊

在法律上即是自衛攻擊

主動攻擊自然會站不住立場

嘿嘿

我有試過

對方被我打的跟豬頭一樣

我就跟警察輕描淡寫的說

是他先動手的<它推我一下>

不要拿武器

用手即可

武器是你看他拿

你在拿就可以

但通常我都不會讓對手有機會

我比較狠

出手都打臉

有次打到對方眼鏡破掉

差點碎片刺瞎眼睛

到警局

還是沒事

因為我手也有傷<會變成互告傷害>

所以只要對方一出手

哪怕是用胸口頂你一下

放心

一拳賞他個痛快
cloudpk 發表於 2009-10-18 08:46
教訓的真好
如果你不教訓他
又有更多人受害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9-10-18 20:23
我真的很怕如果哪天在7-11小酒喝喝 小煙抽抽的時候被版大撞見
我不知道會不會被廢掉
Howards106 發表於 2009-10-19 00:57
馬桶大大  你又愛開玩笑了
你如果在那裡小酒喝小菸抽
才不會有人靠過去咧
還有你也不會主動黏上去找麻煩  唯一有一個可能
那就是別人的馬子太正點了吧  哈哈哈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9-10-19 01:19
34# Howards106

這當然不行
我很愛我女朋友
而且我最近嚴重落枕 連起床都要花上一段時間
應該會被電假的
kasw 發表於 2009-10-19 03:22
我真的很怕如果哪天在7-11小酒喝喝 小煙抽抽的時候被版大撞見
我不知道會不會被廢掉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9-10-18 20:23


呵呵 這位大哥你謙虛了  小的當時只是怒火中燒 才被迫出手的= ="

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所以大家相安無事!!
賤鼠 發表於 2009-10-20 23:09
行為上是不對
但是往死裡打沒關西
反正那種人就是欠打
有仇報仇  沒仇練拳頭
puppy6912 發表於 2009-10-21 00:28
武術是用來打架的? 防身自衛? 還是拳人合一的境界?
以前一個師傅跟我說過【拳人合一】 但是很多年了始終沒有搞懂!

「咱是路過的,路人甲!!!」
kasw 發表於 2009-10-21 14:00
"拳人合一"好像跟用來打架或 防身自衛及武德都沒有什麼關係
武術本身只是一個工具,沒有那麼偉大,"武術"本質就跟刀.槍一樣而已
武器在警察手上是維護治安....在軍人手上是保家衛國,而在壞蛋手上就是為非作歹
武力用 ...
k5d 發表於 2009-10-21 04:32


當下也想過了 對方如果要告 也只好認了 畢竟都出手了  我也不吃虧 ~  假如真的被關 只要我出來 我也不會讓他好過到哪去

前提是要哪名高中生有膽子來告我
Eiman 發表於 2009-10-22 20:40
如果只是一時衝動,且當下都已想過,就應該低調,不應po上網
當時情形及事後有無悔意是法官大人量刑重要的依據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就算要po也要等到告訴期過了再po會比較好
有可能本來是沒事的,如果..剛好此文被他或他朋 ...
k5d 發表於 2009-10-22 03:24


你這種結論是沒把他被恐嚇威脅列入考量所說出的話吧~!
我看哪天有人威脅你或是有人要強姦你朋友或家人,你出手這算傷害罪嗎?
這叫做正當防衛,要打官司你這種論調太偏執了~!!

武術本來就不是拿來打架用,但為何我說打得好,就是要告誡某些死小孩別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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