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應該在於少年不尊重上班時間這事,
在上班期間怎麼可以呼朋引伴食用店內食品,
那怕是過期的,也不能這麼做,
這樣會影響店家形象,這也不是一點錢可以改善的,
一般情形,過期商品多數會默許食用吧,但也只是自己那一份,
當然,也會有給朋友食用的情形,但都是悄悄送出的,
像這麼光明正大的,也難怪店長會發大火,
因為要是不罰,放緃心態慣了,小事都會變成大事,
事情的重點不應該在吃了多少錢的東西,而是利用自己的職務方便,
把別人的資產當成自己的侵佔行為,
不過店家即然提告了,也不應該追求那二萬元的賠嘗金才是,
顯得少了點人情,勢利了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