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請清寒同學吃105元過期品 超商告侵占求償2萬

 
Ethandd 發表於 2012-11-6 12:15:3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32 63988
d76119 發表於 2012-11-6 17:19
看來店長沒困苦過......
雖然私用公司食品是錯誤的
但法外情上
卻不放過....
jrebea0610 發表於 2012-11-6 17:19
以前我同學也常拿給我吃啊……也沒看他怎樣……
xtony 發表於 2012-11-6 17:21
重點應該在於少年不尊重上班時間這事,
在上班期間怎麼可以呼朋引伴食用店內食品,
那怕是過期的,也不能這麼做,
這樣會影響店家形象,這也不是一點錢可以改善的,
一般情形,過期商品多數會默許食用吧,但也只是自己那一份,
當然,也會有給朋友食用的情形,但都是悄悄送出的,
像這麼光明正大的,也難怪店長會發大火,
因為要是不罰,放緃心態慣了,小事都會變成大事,
事情的重點不應該在吃了多少錢的東西,而是利用自己的職務方便,
把別人的資產當成自己的侵佔行為,

不過店家即然提告了,也不應該追求那二萬元的賠嘗金才是,
顯得少了點人情,勢利了些
zxc74410 發表於 2012-11-6 17:31
一切照公司規定辦理吧...
就算吃過期的..也不要大剌剌分享啊...
不過看照片..還染頭髮..感覺就是愛玩的那種..
ohyeahyeah 發表於 2012-11-6 17:33
說實在的內情到底如何只有當事人知道~
就字面上看來店長是有點不通人情....
雨藍 發表於 2012-11-6 17:35
過期商品有規定不能外流啊
自己食用就算了還請別人吃,店長沒同意當然不準

不過求償2萬是有點殘忍沒錯
kenkunyu 發表於 2012-11-6 17:37
把店家公告出來大家來抵制這的沒良心的店長...
社會一點溫暖都沒有了
玉米博 發表於 2012-11-6 17:41
人家就沒錢,吃店裡也是吃過期的,
這樣還要到警察局和解,我以後都不去全家了,
這種人也可以當店長?!過期商品請問有誰要買!?
就因為看人家好欺負吧?沒錢?年紀又小?
這樣要陪個兩萬?我看到這個新聞,只覺得這個社會好悲哀。
m1212286 發表於 2012-11-6 17:43
雖然違法,但這位店長的行為我很不以為意,你沒有店長的職權可以直接處理這件事嗎?有必要報警嗎?
k7777777 發表於 2012-11-6 17:43
無罪!!!
因為 現在貧窮的人 越來越多... 吃過期的食物 溫保一餐 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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