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請清寒同學吃105元過期品 超商告侵占求償2萬

 
Ethandd 發表於 2012-11-6 12:15:3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32 63985
jimmyshine 發表於 2012-11-6 17:46
看樣子這店長已被批判體無完膚!就文中說過期東西工讀生可以吃那為什麼還要告人???
cjaxcjax 發表於 2012-11-6 17:47
過期的東西非不得已,還是不要吃的好
因為那種東西本身已經變質、長霉
只是太小了,肉眼還看不出來
吃久了,身體會生病
之前做大夜,天天吃免錢的過期品
還覺得很讚,可以每隔一段時間
就吃到新出來的產品
後來就覺得身體怪怪
曾經在挑過期麵包時
還看過當天12過期的銅羅燒
整個長霉,一個銅羅燒的上面長滿小黑點
從此再也不敢吃,肝只有一個
他沒有什神經,壞了就壞
店長不會因此加你薪水
薪水本來就不多了
非不必要,少吃這類的東西
nn10220x 發表於 2012-11-6 17:49
如果真的是過期要下架的東西
何不給需要幫助的人
丟了也浪費
這些東西可以餵飽很多人的
tcstar22 發表於 2012-11-6 17:50
那一家店啊??把他公佈出來啊!!!
大家以後不要再去那家店買東西啦!!!
neo0325 發表於 2012-11-6 17:50
這也太矛盾了吧~都已經提告了~為何還要賠錢呢
y2k02182001 發表於 2012-11-6 17:52
悲哀啊
這是看錢看的比命還重要
過期的東西
又不是新的
做人要有大肚量
這樣的人
要兩萬
老天在上
總會有眼在看的
joe8910 發表於 2012-11-6 17:54
雖說過期品也不能亂送,但這超商也太不盡人情了吧!
TPA710329 發表於 2012-11-6 17:55
以打工者的經驗來看~~
的確 以前店長也是說 有告知 當天過期品可以自己吃 但是不能外帶
也是針對健康考量!



工讀生的起意是好~但是沒有深度思考!!!

店長的立場 應該著重於教導 而不是硬梆梆的要求賠償!

當然 這種行為是初次 還是累犯?

這就是當事人才知道得事情了!
=====
curtis0104 發表於 2012-11-6 17:55
這位店長我覺得會有報應的
做善事有必要這麼小題大作嗎
下次遇到你的兒子或女兒
相遇的到的啦
做人真的別太超過
得饒人處且饒人
風之幻龍 發表於 2012-11-6 17:58
於理店家是對的
於情店家是太超過了

但也說真的,3萬也有點多
這店家有時要考慮一下對方做法
可以用告戒方式處理
為什麼一定要用和解金3萬處理
這學生在這裡工作做白工又能賺到錢
這店家是打這如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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