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績效獎金1.2個月上限 陳揆:『恐無法留任優秀人才』各位的看法是?

 
Joelager 2013-1-9 08:31:3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3 5849
Maxemeth 發表於 2013-1-10 11:11
問題是就這幾十年看來,留下來的往往是庸才多過於人才
公務員也約1.5個月,國營事業憑什動輒3個月以上..
sander123456 發表於 2013-1-10 11:25
全都1個月的年終 本來就不合理 !!!!!!!!!!!!!!!!!!!
沒辦法對虧損的 懲罰,卻要拉 賺錢的下水
這個方案,是把 大家當白癡來耍嗎 ????
myjog 發表於 2013-1-10 11:26
國營事業的有人才?  還是人才的定義是聽話的人?

台電購煤案才是台電賠錢的最大主因 , 主導的人是誰? 那個人真的是貪污之才
xsw2cde3 發表於 2013-1-10 12:14
如果國營事業可以像民間企業一樣

可以依照成本調整價錢

不用給其他產業優惠

國營事業怎麼可能不賺錢

所以要談績效

不如先給國營事業自由

不過這樣國營都不國營了

國營事業本來就是把一些會影響到民生的產業

納入國家管理

收取的費用,讓民眾使用之餘又不會需要太多負擔

所以一部分的虧損是建立在廉價的收費上

雖說國營的虧損不該由全民買單

但如果虧損是建立在提供民生方便之上呢?

如果要用虧損來談國營事業的績效,未必公平

與其武斷的規定績效,不如設計能夠反應國營事業員工績效的考核辦法

話說

立法院諸公的績效可能才是所有公部門裡面最爛的

可不可以請他們把自己的年終還有薪水還有一些特支費都砍一砍

給他們那麼多,他們也做不立不出什麼完備的法規


asone5202001 發表於 2013-1-10 12:39
現在政府這些領高薪的,都是人才?
民間領不到年終的,都不是人才?
很怪的邏輯!!
cloudamp 發表於 2013-1-10 12:43
留不住優秀人材....那乾脆讓那些所謂 "優秀的人材" 另外去找一份適合他們身份的工作好了
國營機關每年都虧損幾十億幾百億…我想損失掉那些 "優秀的人才" 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差別
或許…先把那些 "優秀人材" 的主管也一並請走,會更好些
niho0080 發表於 2013-1-10 12:48
一群呆瓜
被立委賣了還在幫他們數鈔票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1.2個月上限

這是立委強姦政府的政策
一群勞工還在口口說應該如此
政策後面的真實面都不了解

為何要硬砍到1.2個月
不是為我們勞工想的啦
是為雇主想的啦

知道嗎 這才講幾天
多少企業已經跟進了
多少企業已經跟員工講了
講法如下
1.公司今年有賺 比照政府國營發放1.2個月年終
2.公司今年小賺 所以發放最高上限比照政府國營發放1.2個月年終
3.公司今年持平 政府國營也才發放1.2個月年終 所以不發放年終

羊毛出在羊身上啦 就跟當初的22K一樣
這會變成以後各企業的年終發放藉口跟標準
rubyhunter 發表於 2013-1-10 13:02
人才.......
平均薪水7萬的公司 敢說留不下人才
那請問 還有哪些公司 留得下人才!!
作夢 發表於 2013-1-10 13:11
這是個爛理由  
因為 他們的績效 怎麼算的 沒人知道
他們的績效在哪裡 沒人看到
但是 不可諱言的是 台電的基層 真的很玩命的在做事
用績效獎金 這個名詞 難怪會引起民怨
因為除了中油  其他都是獨占事業
況且 之前 他們都是賺錢的事業
為什麼會虧  還不是執政黨 在選前為了選票 凍漲造成的
是不是 現在應該請當初要凍漲的人 出來把錢算一算
還給這兩家公司  再來算他們 的績效 比較合理啊
反正不是要處理黨產嗎
乾脆黨產賣一賣  還一環
那些 拿獎金過活的 還是基層的人啦
國營事業的高層  根本不會為了這些小錢 在那邊爭的啦
屋喔屋 發表於 2013-1-10 13:39
叫那些"人才"快滾啊~台灣這方面人才應該非常充足,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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