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與反反廢死聯盟網路PO文互轟 進展白熱化

 
Bwomenso 發表於 2014-5-23 19:40:5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95 104398
willy85914 發表於 2014-5-23 20:50
因鄭捷而起的北捷殺人案,只是 " 廢死是否 " 的引線,不過這件事不適合評論他該不該死刑。

講簡單一點,他正在做求死的事,也明確的道出" 不在乎死刑,想殺人 "

在尚未廢除死刑的台灣中,他的行為我認為交給司法處理吧!

((雖然他這麼想死,而我也很想要他以死給社會一個交代。))

本人認為,死刑依舊有不可撼動地必要性,所以我不支持廢除死刑。

就算說處死刑不能改變甚麼事情,不過是一個人死去,但是可別跟我唬爛這個動作沒有任何意義。

我記得,公民課本有教導,刑法目的論中有幾種──報應性與預防性等等。

現在就再癥結這個點不是嗎?但是對國家而言,制定刑法的根本目的是?是維護其統治秩序!

對於" 鄭捷殺傷這麼多人,卻不判死刑,可能導致民眾進駐司法院。 "這件事情,我一點都不意外!!!!

就問問大家,死刑的必要性依舊存在吧?社會秩序要穩定,威懾、報應、預防,都是需要的。

冥使 發表於 2014-5-23 20:51
人權人權
人死了之後何來權力?
殺人者剝奪他人人權  
我們卻還給他人權
憑什麼?
精神病不是藉口
罪行惡大 造成的傷害悲劇 誰來彌補
所謂善後
又何嘗不是給受害家屬一種慰藉
並不高傲而是
盡最大能力追求平等
殺人償命
g24221 發表於 2014-5-23 20:51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這是我在一個網站所看到的一篇文章中受害家屬所說的一段話!
raytseng 發表於 2014-5-23 20:53
iambos 發表於 2014-5-23 20:18
很抱歉 小弟我認為優先建立"鞭刑"

"廢除死刑" 就如同樓上說的 一輩子活著感受這痛苦!!!

鞭刑好
那就廢死吧  無期徒刑給他每天來幾鞭
讓他更能深刻體會那種痛苦最好是
最後受不了自殺,那就不用死刑了
d2003628 發表於 2014-5-23 20:53
反對廢除死刑+1   
別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那些無期徒刑的犯人~!!!!!!!!!!   本帖最後由 d2003628 於 2014-5-23 20:54 編輯

BENJAMIN 發表於 2014-5-23 20:56
我要的選項上面都沒有!我贊成把他們弄成不死不活!活的想一死,想死還死不了!馬里個逼!還無知勒,對拉你最聰明拉!
haur 發表於 2014-5-23 20:57
好一句 "減少下次的悲劇的發生"
他們真的都有悔過嗎?那再犯的情形是怎樣??真的有減少了嗎?

如果殺一人能救眾人,那是不是會比較好呢?
還是要等全部的人都被滅了,才來說還是要判死才是對的......
活著的有人權,無辜被殺的就沒人權了嗎?
他們就活該被殺???

cgj666 發表於 2014-5-23 20:57
如果被殺死的人能夠復活.我就支持廢除死刑
dsjohn 發表於 2014-5-23 20:58
對不起    我反廢死  
有人性有人權
沒人性沒人權
ZIHOW 發表於 2014-5-23 20:58
來~狗頭鍘伺候!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