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督軍 作者:普祥真人(已完成)

 
Babcorn 2016-10-30 07:39:5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7 246502


【作者概要】:普祥真人,男,天津 - 北辰,起點作家。

【小說類型】:架空歷史

【內容簡介】:

  民猶是也,國猶是也,無分南北
  總而言之,統而言之,不是東西
  這是個最好的時代,一些人用熱血和生命實現夢想,為國家尋找出路。
  這是個最壞的時代,許多人看不到希望在哪,在他們面前,除了黑暗,還是黑暗。
  在這樣的大時代中,一個出身市井的小人物,乘風破浪,一路高歌。
  城頭變幻大王旗,
  河邊枯骨誰人惜。
  錯命亂曲狂笑去,
  軒轅墓前溫酒棋。

【其他作品】:《錦衣笑傲行》《青雲仙路》《七品封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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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0
2.第2章 站籠內外

     紅日掛在天空,將大地烤成了一個巨大的蒸籠,水噴到地上,馬上就會被烤乾。灰塵在空氣裡漂浮著,天地間一片灰濛蒙的景象。

    即使是揭不開鍋的窮苦人,這種天氣裡也很少出門,出了門,也多半是找陰涼處納涼。明知道找不到生意,就不去白費力氣了。再者年頭不好,人心不古,若是誰倒霉中暑,就這麼一頭倒在路上,多半是沒人肯來施救,只好自己小心。

    有錢的爺們,早早的到茶館裡廝混,叫上一壺香茶,四盤乾果,高談闊論,講古道今,以香茶果品消減暑熱。這等地方乃是消息傳播最廣之所在,惟止有一條要緊,牆上莫談國事四個字要看的清楚,否則總歸是自己吃苦。

    茶館外,一個赤著上身,下面穿著長短不齊破褲的乞丐,蹲在地上,手裡打著兩塊牛胯骨,搖著上面十三顆鈴鐺賣力地唱著「袁道台,手段精,小站裡頭練天兵;縣衙門,擺站籠,誰敢進去是英雄……」,唱的口乾,嗓音嘶啞,眼前的破碗裡,也不見幾個銅錢。

    幾名戴著瓜皮帽,穿著長衫腦後拖著烏黑大辮的男子,在茶館裡一邊品著茶,一邊指著外面議論「這王二傻唱的不怎麼樣,這事倒是真有意思,袁道台確實手段狠辣,不打不罵,只用站籠處置混混。這幾天,聽說是近百條人命。這幫玩意啊,平日沒人敢惹,這回碰上茬子了。看這架式,過了這一遭,津門的混混怕是要絕了。」

    另一人搖著頭「絕了談不到,畢竟也是幾萬號人,哪那麼容易就絕了。可是挨了這番敲打,今後也該老實了。該!前些年長毛犯津門,勝官保要給這幫人一個出身,組建了幾千混混軍出城,說是打勝了仗,就保舉他們前程。結果炮聲一響,勝大人是衝出去了,這幾千人全都跑回城裡了。弄了個勝克帥單騎踹長毛,這叫什麼事呢?不辦他們,又該辦誰?幾位,喝了茶,到縣衙門外頭,看站籠去。這幾年看不到出紅差,殺人的少了,就只有看這個過癮了。聽說昨天還有洋人帶了照相機去拍照,這個熱鬧可必須得看,過了這村,可就沒這個店了。」

    津門縣衙署後門八字牆外,十幾架木籠一字排開,每個木頭籠子內,都關著一個男子。

    這籠子修的形狀奇特,人站在裡頭,木頭籠子卡著脖子,人就蹲不下去。高度上,僅能腳尖著地,如同跳芭蕾舞,站在這樣的籠子裡,任你是銅金剛鐵羅漢,也耐不得折磨。

    這些人平日裡也是街面上大有面子的主,可今天全成了觀賞物,任人圍觀,興奮的圍觀者顧不上烈日當空,揮汗如雨,對著他們指指點點,議論著哪個英雄,誰又是孬種。

    一些小販趁機過來發財,把攤子支開,把這致人死命的地方當做了廟會。賣炸果子的吆喝著「……木連僧救母到過陰間,打開了酆都城,砸開了鬼門關,放出來十萬八千個餓鬼……」將一根根油條擺開,在他旁邊,賣西瓜的將十幾塊黑耔紅瓤的西瓜一字排開,邊用大蒲扇趕著蒼蠅邊賣力吆喝「紅的瓤兒高啊,黃的瓤兒甜咧,吃到嘴裡賽糖疙瘩,月餅餡兒也不如它」。個個興高采烈,如同趕集。

    站籠內,一個十七、八歲的英俊後生,頭歪在籠邊一動不動,這兩天,像他這樣情況的人有很多,一動不動,接下來就該拉出去埋掉。一名巡兵過來摸摸脖子,正要吩咐開門往外拽人,忽然面色一變,連忙向後退了兩步。

    這人明明沒氣了,可是就在他想喊人的時候,忽然就感受到了強而有力的跳動,大白天,詐屍了?就在他剛剛向後退的同時,那名英俊的少年也猛的睜開了眼睛。

    陽光……太刺眼了。

    睜開眼睛的少年,陷入了短暫的迷惘,想要動一下身體,卻發現自己被束縛在一個古怪的木籠裡,根本動彈不得。這種結局,也並不出乎意料,南美小國習慣用酷刑折磨罪犯,自己殺掉了他們的局長,他們會這樣折磨自己,也很正常。

    可是情形似乎不是那麼簡單。自己所在的地方,應該不是那個南美島國,當他適應了光線之後,發現眼前是一片低矮破舊的房屋,和班駁陳舊的圍牆。如果按照某些人的看法,這或許可以叫做古色古香未經破壞的原始風貌?

    見鬼。他可看不出,這種古建築有什麼好看的,更重要的是,這明顯是舊中國的建築風格,自己到底是在哪?

    四周聚集了很多圍觀者,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去動物園看猩猩的小朋友,目光裡帶著莫名的興奮,或者可以叫做幸災樂禍。黑壓壓一片的人頭,看不清具體的五官,但是大體上給人的印象,就是呆滯的表情,身上那骯髒的土布褲褂,以及馬蹄蓋的頭型和腦後那長長的辮子。

    幾名穿著制服的男人,在一邊走來走去,似乎不介意他醒過來,正如同他們不介意他的昏倒。這些人頭上帶著紅纓帽,身穿對襟號褂,胸前寫有一個大大的巡字。在腦後同樣拖著長長的辮子,在背後則背著長鐵管,腰裡纏有火藥包,肩上有裝彈藥的布袋。

    這種武器……大概是叫做火繩槍吧。因為莫尼卡對於武器以及古董的興趣,少年對於這種原始的火器有所瞭解,它現在該出現的地方是古董店或是地攤,至於武裝士兵……即使是非洲食人族部落,也多半不會使用這種東西。更何況這種土掉渣的軍服,又有誰會去穿?

    居民的穿戴,執法者的打扮和武器,周圍的建築,這些都與現代社會格格不入,難道他們把自己綁到了片場?他相信,南美人沒有這麼無聊。還有那些熟悉的中國語言是怎麼回事,這個國家可沒有唐人街。

    一陣陣粗俗不堪的辱罵聲,從兩邊飄過來,他這時發現了兩側站籠裡的那些男人。他們在籠子裡既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去,必須用胳膊維持住自己的身體,否則就會像自己一樣,被木刺扎出許多傷口。

    這干人一邊用這種姿勢維持身體,一邊破口大罵發洩憤怒。而在這些木籠附近,十幾名穿有勇字制服的男人就這麼笑著看著他們,對他們的喝罵或是處境默不關心。

    在少年的右側,木籠裡的男人頭歪著一動不動,少年眯著眼睛觀察了片刻,基本可以斷定,這人已經死了。

    溫度太高,加上這種難受的姿勢以及日曬,一個人是撐不了多久的。一名穿制服的男人走過來摸了摸那人的脖子,打開籠門,將人像死狗一樣拖了出來,隨後又問道:「這空出來一個,有來的沒有?」

    話音未落,人群中一個男人應一聲「西頭王二禿在此。」說話間,一個中年男人分開人群來到籠前,他身上穿著青色褲襖,青洋綢長衫,肥衣大袖不扣紐扣,腰扎月白洋縐褡包。腳穿藍布襪子、繡花鞋,頭上的發辮蓄著大綹假髮,粗大的辮子搭在胸前。這種打扮頗有些怪異,絕對不像是個安善良民。

    他朝眾人作了個羅圈揖,人群裡頓時響起一片喝彩聲,稱讚好漢聲不絕於耳。那男人點著頭「老少爺們,在下西頭王二禿,在碼頭腳行裡做事,麻煩哪位給腳行帶個話,我一家老小十七口,就靠他們照應了。」說完,就被士兵塞到了籠子裡,接著就加入了咒罵大軍。

    少年並沒有興趣參與這種娛樂活動,而是把目光向下移去,落到了自己的手上,但是這隻手……不是自己的。

    幹!什麼時候有人換了自己的手?這隻手雖然粗壯有力,但是絕對不屬於自己,自己的手可以靈活的拆開槍械,可以彈奏鋼琴名曲,可以在鍵盤上飛速的敲擊,而眼前這雙手,最擅長的事估計就是拗斷別人的脖子!發克!

    他的頭忽然劇烈的疼痛起來,斷續的記憶碎片如同潮水一般,湧入他的腦袋。龐大的信息流,讓他的頭痛的彷彿要裂開,張開嘴連連乾嘔幾聲,卻什麼都沒吐出來。

    消失的記憶都找了回來,他不屬於這個世界,就像這個世界不屬於他一樣。他來自未來,與自己的愛人莫尼卡,從事著人類最古老的職業:殺手。

    兩人雖然都是中國人,但是卻生活在阿美立戈王國,通常的說法,應該叫香蕉人吧?因為接了一票大單,幹掉了一個教父級的人物避風頭到了南美的小國。沒想到莫尼卡的美貌,遭到當地一位議員公子的垂涎。

    男人為了復仇,先是藏了一段日子,隨後以亡命的姿態接連幹掉了議員父子以及當地黑幫的頭目,最後設下了一個死局,與井察局長同歸於盡。槍彈、毒藥,心跳起爆裝置……以及莫尼卡,他的天使。

    爆炸之後,他應該是被炸的粉身碎骨,事實上在爆炸前,他也吃下了足夠致命的******。而後他的靈魂,卻因為不知名的原因,穿透了時空的壁壘,來到了這個時代,與眼前這具軀體的主人,合二為一。

    自己,穿越了。

    不管什麼科學不科學,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更為重要的是,自己現在所處的時代,也不屬於任何一個已知的歷史時代。

    他並不是一個優秀的學生,事實上,在莫尼卡收留他以前,他始終是一個社會上的爛仔。後來接受的學習,也多半是和殺人有關,歷史只能算是初步瞭解,談不到精通。

    但是他卻可以確認一點,他所學過的地球中國正常歷史上,宋之後是元,元之後是明,再後為清。可是在這個時空裡,時間出現了拐點,元朝並沒出現,而是宋金對峙了極為漫長的時間,以至於讓人認為始終就會這麼對峙下去。

    直到兩百多年前,在這具軀體的記憶裡,金國出現了一位雄才偉略,千古一帝般的英主,揮師下江南,攻滅宋室,形成一統。

    然則,通過記憶,他至少可以確定,現在自己所處的時代,就是大金天祐帝二十三年,至於換算成公元紀年……見鬼,只有上帝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他只能確定,自己所處的城市是距離京師二百四十里的津門。

    由於有著運河的關係,九河下梢的津門富豪商賈陸續雲集,如今已是金國北方的經濟重鎮。而自己現在的位置,就是津門的縣衙門外八字牆。兩邊的木籠裡,站的全是津門的混混,自己這一世的名字,叫做趙冠侯,身份與那些同樣站在籠子裡的難兄難弟一樣,都是津門地下社會的從業者:混混。

    這群爛仔算是這片土地上的獨特生物,百萬人口的大城市中的一群混世魔王。他們與自己前世所知的地下力量有所區別,雖然屬於地下世界,但是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混混們同樣畏懼法律,不敢觸犯人命大案。

    收取商人的保護費,同時也用自己的方式,來維持秩序。但是另一方面,他們欺行霸市,於官府和商人而言,都是真正的毒蟲。

    金國的官府,極有後世某些專家學者所推崇的皿煮政府態勢,只要火不燒到自己頭上,大抵是不肯管事的。於普通百姓多有威能,對上這些惡棍潑皮,則束手無策。

    他們不犯死罪,是不能問斬的,若說發配,往往要驚動刑部,給刑曹們增加許多工作強度,那些京官心煩之下,說不定哪一天就手滑,把縣官也請到刑部聊聊。

    大家都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大道,於混混多半是不管的,若是有苦主鬧的煩了,就發一支籤票,讓衙役把人捉來,不問青紅皂白,當堂打一頓板子,算是給事主出氣,自己也落個清淨。

    能做混混的,扛打是基本功,一頓板子下來,實際沒什麼妨礙,一邊挨打一邊問候主官列祖列宗也是常有之事。金國官員百姓都尊崇祖宗,為保上輩清譽,通常還是不管為妙,也就由得這些混世魔王囂張下去。

    大金國前幾年在高麗與扶桑開戰,兵精將勇,指揮有方,加之糧餉充足,器械精良,戰事自是大勝特勝。大軍一路高歌猛進,殺的扶桑倭寇狼奔豕突。

    三軍奮勇,將士用命,部隊從高麗的國都,一路猛衝猛打,先是衝過了鴨綠江,接著又沖過了山海關,若不是倭人眼見我大金天兵威武,自己萬難追及,主動提出議和。怕是那十幾萬大軍,就要衝到京師,天子多半又要到熱河木蘭圍場巡幸一番。

    倭人腿不如金兵快,船沉的沒有金兵多,就只好乖乖認慫,同意議和。為了表示懺悔臣服之心,只象徵性的要了兩萬萬兩白銀做軍費,又要了幾塊租界,上趕著給金國人當佃戶,可見倭人短視膽怯,不值一提。

    經此一事,大金皇帝覺得倭人雖然無用,但是金軍也需再接再厲,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下次爭取跑的整齊一些。於是委了一位名叫袁慰亭的大員在津門小站編練新兵,委了他一個兵備道的前程,權柄也給的極大,津門庶政事權,盡委其身,軍民兩政皆可過問。

    袁道台當年與其父進京等缺時,曾於津門吃過混混的苦頭,對於這些毒蟲深惡痛絕。一邊練兵,一邊開始對混混下手,以極為殘酷的手段進行整頓。

    既然混混不犯死罪,不能用王法砍頭,那就只好用私刑。這些名為站籠的木籠,並不能直接致人死地,也沒有特定的目標。衙門只是派了人在街上宣傳,只要自己承認是混混頭領,鍋伙裡的寨主(註:津門此時混混組織稱鍋伙,頭領稱寨主),就有資格到裡面去站一站。

    只要誠心改過,在站籠內大聲認罪那些看守站籠的官兵就會把人放出來,用剪刀剪了混混頭上的作為標誌的假髮辮,再去鑽紀女的褲襠,這官司就算了結。

    靠著衙門大牆邊上,站著十幾個面目普通的紀女,穿著大花襖,紅褲子,衙門每人每天給十個大子兒,從事此工作。鑽襠的時候,混混需喊一聲「娘,兒過來了。」紀女應一聲「我的兒,你鑽吧。」然後鑽過襠去,就可以看做脫罪,轉身回家沒人會阻止。

    可是混混這種地下社會人員,在江湖上打混,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一張面皮。既剪了辮子,又鑽了妓女的襠,那還混個什麼?從此以後,街面上沒了你這號人物,還怎麼做混混的營生。

    如今站在站籠裡的,都是天津有名的大混混,各路鍋伙的寨主,若是當眾丟了面子,與殺了他們也沒什麼區別。是以只有挺死一途而已。這幾天站死的大混混已經有十幾個,剩下的還有咬牙硬挺著,沒一個真的去鑽襠。

    這種站籠,也成了一個身份的象徵,只有夠資格的混混,才能在這裡站一下。事情的發展從一開始的整頓秩序,演變成了津門各路混混的義氣之爭,大家都以到站籠裡赴死為能。

    各路混混鍋伙裡的頭目,若是不敢來這裡等死的,就會被看不起,雖然活著,也與死了無異。乃至於一些成名混混,即使不是寨主,也要到這裡送死,維持自己的體面名聲。

    等待死亡的人比處死的工具要多,就只好排隊,籠子裡站死一個,自己就過去朝那官兵一拱手「老架兒(注津門稱官兵為老架兒,軍官為老總),他不是土(死)了麼,該我的個了,您老受累,把我弄進去吧。」再不然就是官兵點將,自己應卯,總之,籠子裡從來沒空過。

    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趙冠侯,事實上根本不是地下社會的頭領,只是為了搏出位,在自己的組織中,混出個大名堂,主動過來站籠。

    等到把所有的信息消化之後,趙冠侯只覺得心裡生起巨大的無力感……這種事,太愚昧了。

    前世做殺手,也是地下勢力的一部分,他並不歧視混混,但是他歧視送死的人。尤其當這種愚行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他就更有一種含血噴天之感。

    這種籠子修的就是讓人待不舒服,不管身體素質多好,在這種籠子裡站不了一個小時,就沒了力氣。加上氣溫極高,日照以及出汗缺水,堅持的時間還要縮短,這個身體的前主人,不久前剛剛昏過去一次,然後被自己的靈魂吞噬了他的靈魂。事實上,他已經可以算是死了,自己如果不想點辦法,那麼堅持不了多久,剛剛活過來的自己就又要死去了。

    一陣陣叫罵聲傳過來,那些還有體力的混混,全在指天罵地的咒罵。這也是混混精神的一部分,要充好漢,就要把事情做足,在公堂上挨板子時,口內要不停叫罵,站籠內,也是一樣。人在裡面,嘴裡不曾停頓,各路津門的混世魔王都與袁家祖宗八代的女性,都發生了些不足為人道的關係。

    趙冠侯嘗試著喊了兩聲,發現自己的嗓子沒問題,現在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聲音了。

    自己不能浪費這次機會。或許是靠著死去妻子的保佑,才有了這次穿越的機會,自己應該珍惜,而不是揮霍掉。他清了清嗓子,運起中氣高唱起來「將身形來至在大街口,遵一聲過往的賓朋聽從頭……」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0
3.第3章 縣衙賣打

     趙冠侯一邊用不多的力氣,唱著京劇,一邊在心裡感謝著已經升入天國的莫尼卡,為了討她歡心,自己在上一世,進行過系統的京劇學習,並且有著不俗的造詣。在那個時代,京劇地位堪比保護動物,淪落到需要人關注保護的地步。何況他們並不住在內地,要學習這些東西,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但最終他還是成功了。包括一些華人社區的新年茶話會,他也可以與莫尼卡唱上幾句,討一個頭彩。

    在現在這個時代,京劇地位遠比另一世為高,其受眾程度相當於流行歌曲加上影視的集合體。達官顯貴,富商大賈甚至帝王將相中不乏京劇愛好者,名伶紅角,可以出入宮禁,結交公卿。趙冠侯這個身體的前主人,雖然沒有資格真正進班學戲,但是出於趕時髦等需求,也進行過這方面的訓練,嗓音等先天條件,比自己前世還要出色,唱起來字正腔圓,有著半專業的水平。

    於一片紀念袁家祖宗的誠心懺悔中,這等京腔大戲如同鶴立雞群一般引人注意。混混挨打時也有唱數來寶,或是蓮花落之類,彰顯風骨之表現。但只限於挨板子,這等站籠之內,骨氣是講不得的,能夠罵幾聲,便已經算是難能可貴。這等平心靜氣唱流水,津門好漢就無此能力。

    初時那些咒罵者還在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袁家女性親朋為趙冠侯的演出伴奏,但到了後來,所有的聲音都低了下去,就連那些生意人的吆喝,也都自發停止。若是誰再發出聲音,包準會被人砸了攤子,偌大的八字牆外,只剩了那悠揚的唱腔。

    看守混混的乃是津門縣的衙役以及十幾個背著槍的巡防營官兵,對於那些精神菜花者,不聞不問,任他們隨便亂罵。可是到了這個唱戲的身上,卻忍不住來了興趣,十餘名士兵,全都湊到了趙冠侯的籠子附近。

    不獨如此,就連那些紀女也都往這邊看,一名背著金鉤火繩槍的巡兵,擋著目光,將水遞到趙冠侯面前,算是格外的恩典。畢竟這等惡劣環境下,多喝幾口水,往往就是多一條性命。

    圍觀的人群裡,也不時爆發出喝彩聲,高喊幾聲好,有人扯著脖子喊道:「唱的好,這快趕上譚貝勒了,好樣的!」。

    趙冠侯選擇這種方式,目的也在於替自己吸引注意力,若是一語不發,或是學著那些人一起罵人,結局多半是被曬死在籠子裡。他上一世就對罵人比較反感,除了顯示的粗鄙之外,更重要的是軟弱。

    罵人實際就是代表自己對別人無可奈何,只能罵些髒話自我安慰,如果罵人有用,還要殺手幹什麼。與其想著怎麼出氣,不如先想著怎麼活下來,只有先吸引到足夠多的關注,才有可能活著離開。

    津門這邊對混混的認知,與他上一世不大一樣。上一世的有活力社會組織分子,年輕時多半靠勇力,誰能持西瓜刀砍出一條街,便是組織裡極出名的豪傑。如此混上幾年不死,大抵就能成為一方頭目。再後來就要靠機緣、鈔票、腦力、靠山,才有可能洗白從青皮變成董事長。

    而這個時代津門混混,出來混江湖,靠的一是硬骨頭,二是臉面,三是規矩。個人武勇,氣力本事,反倒處於次要因素。在時下大金朝的津門江湖裡,一個硬骨頭的殘廢甚至比健全人更受混混尊敬。

    這個城市的江湖規矩,就是如此。混混開逛成名,並不依賴拳腳,而是靠賣打揚名。誰若是能挨打滾堂,不避刀斧誰就是好漢。若是開口認慫,失了顏面,就在地下社會沒了飯吃,於正常的社會生活中,也多半要被人看不起。

    他如果在站籠裡主動求饒,被人剪掉假辮子鑽個當,倒是可以離開這個籠子,但也沒辦法在江湖上混下去。而接收了本體記憶的他,已經明白趙冠侯為什麼要來赴這個死局。這並非是單純的好名賣命,其中也確實是有他不得不如此的理由。

    自己如果真的屈膝投降,那麼身體前主人的付出就都沒了意義,他要守護的人,也就再難守住。於自己而言,實際沒有其他選擇,保全顏面,活著離開站籠,缺一不可。

    殺手不是神,即使是他全盛時期,也沒可能掙脫這樣的牢籠,再從大庭廣眾面前逃走。更何況現在這具身體,他還沒有完全習慣,根本不可能完成這種高難度的動作。現在能依靠的不是身體,而是腦子,當然,更重要的是……運氣。

    一名紀女離開自己的位置,將手裡的一支老刀牌香菸,遞給了看籠的官兵「老架兒,您老受累,給他來點白糖水,我這還想聽兩口四郎探母叫小番呢。」

    那當兵的接了菸捲,利索的往懷裡一揣「白糖水?我這還想喝白糖水呢,糖沒有,不過水倒是有。」轉身到衙門對面一個大碗茶的攤子上,搶了只粗瓷碗過來,將碗裡的茶水灌到趙冠侯口裡。邊喂邊道:

    「趕緊,給爺來段四郎探母叫小番。要是受不住了,就趕緊言語一聲,鑽個襠走人回家。你說你年紀輕輕,又不是寨主,幹嘛不好,非跟著湊這個熱鬧,露臉的機會多了,走這條道,不知道死字怎麼寫麼?

    人一得了水,就有了力氣,趙冠侯朝那紀女點點頭「叫小番是吧,這個……容易」

    看熱鬧的人群裡,也有人高喊著「叫小番好,這個得聽個嘎調!有沒有唱旦角的,給配個鐵鏡公主啊?」

    站籠前一片喧鬧,看熱鬧不嫌事大與無事生非的閒人,將氣氛推動的熱烈起來,卻在此時,皮靴踏地的聲音陡然響起,隨後就傳來一個洪亮的聲音

    「你們這是在幹什麼?袁大人懲辦無籍流民,乃是整頓地方,強化民風的正事,怎麼被你們搞成撂地畫鍋了?這是津門縣衙門,不是北大關戲園子,還要不要點規矩了?」

    說話間,這人已經一路前行,分開眾人,來到站籠之前,打量了幾眼趙冠侯「就是你,在這帶頭鬧事,對抗官府?」

    趙冠侯這時也看清楚,來人的年齡比自己大不了太多,也只二十出頭,身材高大魁梧,肩寬背厚,濃眉大眼,相貌威武,生的極是威風。

    來人的穿戴與那些官兵不同,頭上戴著俗稱喇叭式的大金紅纓官帽,頂戴上鑲有水晶,穿一件天藍色武弁服,下襬各處繡有雲紋,胸前則是一隻飛熊補子,證明其五品武官身份。腰裡一邊懸掛著西式指揮刀,另一邊則掛著真皮槍套,露出一截手槍短柄。

    另外一點引人注意的,就是在他的手上戴著一枚翡翠扳指,那人邊說話邊用左手摩挲著右手拇指上的這枚扳指,手指翹起來,一副耀武揚威的派頭。

    幾名士兵及衙役見了這人,忙跪地磕頭,連聲喊著「給李哨官磕頭,李哨官高昇。」圍觀者中,則有人高聲喊道:「水梯子李少把,怎麼著,這關籠子唱戲,還犯了大金律麼?」

    在場看客中,有許多是津門江湖中成名的大混混,他們是認識這位軍官的。其是袁慰亭新軍中一名哨官,名叫李秀山。乃是津門本地人士,家裡在陳家溝子水梯子那裡管著魚鍋伙,於江湖之中名望勢力均非同小可。

    津門鍋伙分為水鍋伙與旱鍋伙兩中,水鍋伙中,又分為吃碼頭與吃魚行兩類,李家就是魚行中的翹楚。所有魚人要將魚在津門販賣,必由李家掌秤,按船抽分,論起威風,比官府的稅關還要大出幾分。

    朝裡無人謀造反乃是國朝慣例,同理,朝裡無人,也自不好去混潑皮。李秀山本人深得袁道台器重,站籠之內,也就不會有水梯子李家的人在內。只有混混才能對付混混,收拾津門混混這個差事,也是由他主抓。戴著這枚翡翠扳指,就專為與津門縣叫板充大爺所用。

    混混罵人,他是不大在意的,這幫人歷來就是如此,反正罵不了多久就會閉嘴,也用不著他出手。趙冠侯的表現讓他心裡很不痛快,在這受刑,卻要唱戲,分明故意向官府示威。唱的曲目又是三家店,那是拿自己比了好漢秦瓊,難道袁道台是那靠山王楊林?

    那些巡兵是看熱鬧,而李秀山考慮的是袁大人的臉面,以及政令的實行。這個站籠,就是袁道台要滅掉津門混混的工具,要看的就是混混最終投降叫娘的狼狽樣子。若是混混站籠如此威風,這袁道台的面子,就沒了地方放,於他而言,也是極大的失職。

    不把他的威風打掉,說不定後面還有人跟風,懲辦混混的事,就成了一場鬧劇。

    他看看趙冠侯,哼了一聲「歲數不大,相貌也不差,卻是不肯學好,有名沒有啊?」

    「趙冠侯!」這名軍官對自己的態度並不友善,但是趙冠侯心裡,並沒在意這一點,他在意的是,終於來了一個說了算的,並且對自己表示關注的人。

    比起被人敵視,他更介意的是,連被敵視的資格都沒有。就算是有水供應,自己在站籠裡,也是個死局。而現在脫困而出的希望,就著落在眼前這位軍官頭上了。

    李秀山尋思了一下這個名字,發現不存在於自己的記憶庫中,入了行伍的潑皮,可以算做至尊潑皮。對於本行業的好漢豪傑,心裡是有數的,津門鍋伙裡上檔次的寨主或是一些有名的大混混都沒有這麼個字號,想來又是一個拿性命搏出位的。

    以他如今的身份,以及在潑皮世界的地位,是沒什麼興趣關注這種小把戲的,可是不把他的威風打下去,這次懲辦混混,就不好算全始全終。聽著圍觀者起鬨,李哨官冷冷一笑,目光中露出一股殺意「你小子能唱四郎探母?那好,不要在籠子裡唱,出來唱。來人,把籠子門打開,再取水火棍來。」

    衙役們行刑的水火棍拎在李秀山手上,他將軍服的扣子解開幾個,手上的扳指在太陽下反著光芒,隨手挽了兩個棍花「小子,你不是能唱麼,那好,爺伺候你一頓鑼鼓傢伙。你要是能把叫小番唱下來,這籠,就不用站了。若是唱不下來,就乖乖給我剪辮子,鑽擋!抱著腦袋滾出津門,否則見你一次,打你一次,砸折你的狗腿!現在要想認慫,還來得及,磕頭鑽檔,放你個活路,要是這棍子落下來,那可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

    趙冠侯微微一笑「有勞李哨官了,平時想請您幫忙票一出,也沒這麼多的錢,今天算是我抄上了。您受受累,麻煩賣點力氣,也算是成全小的一點名氣。」隨後又扯開脖子大喊道:「小鞋坊掩骨會趙冠侯,特煩李哨官幫場,伺候眾位一段四郎探母!」

    混潑皮,靠的就是面子和名聲,賣打,算是獲取名聲的終南捷徑。所謂賣打,並不是隨便找人把自己毆打一通,而是有著自己的規矩:東西大街南北躺,南北大街東西橫,頭南腳北面朝東,哼哈兩字一聲不見,便可被人挑大指,稱一聲好漢。

    賣打,找的也需要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字號,在這等人面前撐起了面子,日後在江湖上也就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李秀山的名頭地位,十個趙冠侯也追不上。趙冠侯這一喊,就是有意拉李秀山下水,這一棍子下去,津門父老都會說一句,趙冠侯賣打,李秀山買打,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混混,卻是借水梯子李家少把頭的身份揚了名。

    到了這個時候,便是想不打也不可能,李秀山只好沉聲道:「好小子,你準備著吧。」官府用來彈壓地面的水火無情棍在他手中起了個盤頭,呼嘯著掄起來,一個泰山壓頂勢向著趙冠侯的腿上猛劈下去。

    他年紀不大,卻有著家學淵源,那些想要成名的混混,沒幾個敢到李家門前賣打,就是知道李家的棍棒格外難挨。他的棍棒打下去,就是那些以賣打成名老混混,多半也會慘叫出聲求饒。江湖規矩,賣打時可以罵娘,但絕對不可以叫疼求饒。若是出了喊疼的聲音,就會被人當頭澆蔦,從此不能再吃混混這碗飯。

    他這一棍上用了狠手,想的便是只用一棍,就讓趙冠侯叫娘。棍風呼嘯,一聲悶響響起,那些老混混都是下意識的一閉眼,彷彿這一棍子已經落在自己身上。作為久在街面上的主,都能感覺出這一下的份量,大家心裡有數,這一棍自己八成是接不住的。這個年輕人,恐怕也會在下一刻慘叫出聲,或是乾脆疼昏過去。

    棍棒落在身上,趙冠侯如同運動員聽到了發令槍聲,放開喉嚨唱道:「我本是楊四郎把名姓改換,拆楊字改木易匹配良緣……」字正腔圓,板眼不亂,似乎這一棍給他疏通了筋骨,伺候的他渾身舒服。

    李秀山臉色一紅,自己的棍棒落下去,對方精神更足了些,難不成自己的棍棒只合給人搔癢?手中水火棍第二次掄起來,人群中靠前排的,已經可以聽到棍棒在空氣中帶起的破風聲,人群中已經有人喊起來「李爺,都是街面上的人,手下留情啊!」

    趙冠侯卻對這一切全無所覺,任由棍棒落在身上,帶起大片血肉。在這個過程中,他已經自己轉成了女腔,唱起了鐵鏡公主「聽他言嚇的我混身是汗,十五載到今日才吐真言……」,

    這一段坐宮,若是直接從最後的嘎調唱,也不過四句光景,總共落不下兩棍。趙冠侯卻從這裡唱,分明是給出時間,讓李秀山得以多落下幾棍,也就是故意在折他的面子了。

    等唱到「我和你好夫妻恩情不淺,賢公主又何必過于謙言……」時,他將右臂蜷起來,以拳托腮,做一個臥佛之態,身子自行翻動。從趴在地上,變成左右側臥,最後更變成仰面朝天,這也是津門混混賣打的規矩,讓人打一個四面見線,還得自己翻身。

    等到他的姿態變成仰臥時,終於唱到了「一見公主盜令箭……」看客裡的彩聲已是一浪高過一浪,而李秀山的棍棒已經傳出陣陣破風聲。李秀山心中有數,若是打不服他,自己的名號就算是被這小混混踩過去了,心內發狠,水火棍舉起來,卻不再朝腿上落,而是對著趙冠侯的膝蓋,一記泰山壓頂!

    趙冠侯這時,攢足了氣力,運起丹田氣,「站立宮門,叫,小……番!」

    唱到叫小番的時候,正是一個嘎調,名角靠此一個嘎調,就值一陣喝彩,數兩銀子的戲票。他這一嗓子聲入九霄餘音繞樑,隨著這一聲嘎調起處,一聲悶響夾雜在嘎調之中,那條水火無情棍斷為兩截,同時斷掉的,還有趙冠侯的兩條腿。

    鮮血在黃土地上,瀰漫開來。隨即,掌聲雷動!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1
4.第4章 紅粉佳人

     作為殺手,必須要學會忍受痛苦,趙冠侯在第一棍落下時,想到的就是莫尼卡當初對自己訓練的情景。痛苦、刺激這些東西,殺手都要學會忍耐,惟有如此,才能在失手之後,確保不出賣自己的同伴,不牽連更多的人死。

    由於科技的發展,製造痛苦的手段,比起這個時代也要豐富的多,李秀山算是用刑好手,做到讓人疼,卻不讓人暈。但是比起未來的科技水平,人力始終存在著上限。經過那種魔鬼訓練的趙冠侯,對於痛苦的忍耐力,在這個時代大概沒幾個人可以比擬,這種杖刑於他而言,只能算是開胃菜這個級別。

    當然,事情到了這個地步,自己身上吃虧,再所難免。如果李秀山不讓自己付出足夠的代價,他在街面上的名聲,就不能要了。發狠到打斷水火棍,卻也是趙冠侯沒有想到的,這傢伙的心腸確實夠狠毒,將來有機會的話……幹掉他好了。

    他心裡想著,可是隨著那一聲嘎調唱起,人群中先是一片寂靜,隨後就爆發出雷鳴般的彩聲,他的目的達到了。自己終歸還是踩著李秀山,成全了自己的名號。

    幾個穿著長袍的老人走出人群,朝李秀山拱拱手「李爺,見好就收吧,你們李家也是吃這碗飯的,還是唸點香火情義,給同道中人,留條路走為好。這袁道台不管權勢多大,也不能把津門街面上的規矩,全都給廢了。」

    這些老人雖然穿著體面,衣著考究,實際卻和趙冠侯一樣,都是混混。只不過年輕時靠嘴頭加拳頭混潑皮,上了年紀,就只能靠面子。

    混混打架是手段,而非目的,津門混混亦有此時泰西列強之風範,大規模的打鬥,多以和平談判收場。在談判中,最難找的就是能夠一手托兩家的調停人。津門的大小衝突中,擔當調停承擔維和重責的,就是這些上了年紀,且混的有些頭面的老混混。

    津門混混,極重規矩,這些上了年紀的老混混不能打殺,但是有面子有輩分,反倒是更受尊敬,若是認真講起來,多半還和李秀山的祖輩父輩有些來往。李秀山

    可以打斷趙冠侯的腿,卻不能把他打死,否則犯了眾怒,就不好收拾。見幾位老混混出來,也不由佩服幾人眉眼通挑,不愧是能在街面上靠臉吃飯的主。朝幾個人略一點頭

    「幾位老爺子,李某要是在街面上開逛的時候,見到幾位,怕是要先磕個頭才敢說話。可如今情形不同,我是吃官家飯,吃糧當兵,為朝廷效力的。首先要講的是官法,這街面上的規矩,就顧不得許多。袁道台有令,整頓津門民風,做下屬的就只有聽令而行的份,按說他不肯鑽檔,就只好站死了事了。可是,這小子確實有把好骨頭,居然能挨我幾棍不出聲,也算個人物了。再者,唱的也屬實不錯,看您老幾位的面子,我就只把他當個風箏,把他放了吧。」

    趙冠侯的腿斷了,自然是不能動,他皺皺眉頭「他這模樣怎麼走啊,去抓一輛地牛過來,把他弄回去。」

    作為水旱碼頭,津門每天裝卸的貨物不知多少,最不缺的就是力夫和被稱為地牛的地排子車。兩名巡兵出去,不多時幾個拉小袢的就被抓過來,將人抬到地排子車上,當頭的是個身材高大的山東大漢,一臉為難道:「幾位老架兒,這位總爺,這人好拉,可是往哪拉啊?」

    李秀山道:「這……方才他報了字號,小鞋坊掩骨會的,送到小鞋坊那,慢慢打聽打聽吧。」

    「甭打聽了,這人我們認識。」一聲清脆的嗓音,從人群裡鑽出兩個大姑娘來。當先的一個不到二十,頭上裹著青布絹帕,身上穿著同色緊身小襖,青色皸褲,一身武行打扮,腰裡還挎著口單刀,活生生一個兒女英雄傳中的何玉鳳。眼下朝廷多興火器,這帶單刀的,倒也不至於違禁。可是一個大姑娘家帶刀,總是惹眼。

    她後面的一個姑娘,年紀比她大兩歲,可是比她要靦腆。身穿青布縫製的一裹圓,下穿一條青布褲,懷裡還抱著兩領蘆席。等走出人群後,忙把席往地上一放,低著頭滿臉通紅的朝著李秀山一福「老總,別問衙門了,這人我認識。他是我……街坊。」

    李秀山打量了一眼這個靦腆姑娘,鵝蛋臉,白皙的肌膚,兩彎黛眉,一對烏黑閃亮的大眼睛,與男人一說話,兩腮就掛起紅暈。雖然衣服破舊,上面滿是補丁,臉上也沒擦什麼脂粉,素面朝天,卻似清水芙蓉,讓男人一見之下就忍不住砰然心動。

    她的日月似乎不好,衣服有些舊,不怎麼合身,正好將她身段勒顯出來,胸前鼓鼓的,讓他的眼睛忍不住多瞟了幾眼。

    「鄰居?」他嘴角露出一絲微笑,轉頭看看趙冠侯,若是憑心而論,確實是個極英俊的後生,年歲比這女人小點,這兩的關係,恐怕不是單純的鄰居那麼簡單。

    那名挎腰刀的女人見李秀山打量這個女子,忙向前一擋「是,他不光是我姐的鄰居,也是我的師弟,我們來領人的。」

    這女子一張瓜子臉,模樣也是極俊,加上那股子衝勁,有一種青春活力之美。兩條腿筆直修長,下面穿著短幫快靴,怎麼看怎麼像個刀馬旦。李秀山一個男人,又是個軍官,她居然毫不怯懦,瞪著眼睛看過去,李秀山心頭一動,笑著問道:「你師弟?那你叫嘛?回頭你們要是把人弄到海河裡去,我還得找的著人呢。」」

    「我啊姓姜,叫姜鳳芝。我爹是北大關跤場的姜不倒,到那一問都知道。」她又一指趙冠侯「他跟我爹學撂跤,跟我是師兄弟,我領他走不行麼?」

    人群中,已經有些年輕的混混起鬨,怪腔怪調的喊起來「水梯子李家大院,那可是魚行的頭,得是頂天立地的好漢,才能撐的起的買賣,李爺總不能說了不算吧,為難人家兩個大閨女,可不算好漢!」

    這個時代風氣還偏向於保守,對於良家婦女這麼問來問去,也確實不怎麼禮貌,李秀山混如未覺,只笑了笑,指了指那靦腆的姑娘「那她是誰啊?」

    「你問她幹嘛,跟你有嘛關係?」這個潑辣的少女全沒有畏懼,直瞪著李秀山看,彷彿她反倒是那個女孩的保護人。李秀山不見怒意「你們兩人來,我總得都掃聽清楚,總不能你說你是姜師傅的閨女,就是他的閨女。萬一你們要是歹人,謀人性命,總要有個交代。」

    趙冠侯這時開了口「李哨官,這兩人我不認識,跟我沒關係,你有嘛話衝我說,別跟她們在那費勁。拉我到掩骨會,自然有人交代我。」

    李秀山用手摸著扳指「你們聽見了,他可說不認識你們,這人,還真拉不走。」

    挎刀的少女幾步衝到趙冠侯面前,用手戳著他的額頭「你說嘛?有本事再說一次!你敢說不認識我,還敢說不認識秀芝姐!你個混蛋玩意,我們就不該來給你收屍,讓你在爛葬岡子喂狗就完了。」

    那靦腆的少女此時卻主動開口「總爺,我姓蘇,我爹在北大關那算命,叫蘇瞎子。他真是我的鄰居,您看,我能把人領走麼?」

    李秀山點點頭,「行啊,既然都留下身份了,若是這個人有什麼閃失,本官自然知會地面,拿你們來問話。來人,把他抬到車上,拉回家去。」

    幾名力夫將人搬運上車,李秀山看著兩個女孩的背影,笑意更盛,趙冠侯則在心裡嘆了口氣:事情還是朝著最糟糕的方向發展,終究還是把她們牽扯進來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1
5.第5章 青梅竹馬

     那幾名上了年紀的袍帶混混圍攏過來,其中一個人摸了摸趙冠侯的腿,隨後就吩咐著那幾個力夫「人先別拉到小鞋坊,先去金家窖蘇三兩蘇先生那去,這骨頭要是不抓緊接上,人怕是就要廢了。你們路上拉的時候穩當一點,這是個好漢,可不能壞字你們手裡頭了。」

    姜鳳芝還在生趙冠侯的氣,直到小車拉出老遠,還緊閉著嘴不說一句話,反倒是那位蘇姑娘見到趙冠侯兩腿血肉模糊的樣子,眼淚就流成了河。「這個李哨官,手怎麼那麼黑啊,兩邊沒仇沒恨的,怎麼上手把人打成了殘廢。」

    「活該!打死了倒省心了,往掩骨會一交,姐姐你不你不帶著席呢麼,頭腳一裹,亂葬崗子一埋。他不是不認識咱們麼,你還管他死活幹嘛。」

    蘇姑娘抓著她的手臂,叫了一聲「鳳芝。」姜鳳芝只好嘆口氣「行,我知道你護著他,他愛認識我不認識,就跟我稀罕認識他似的。可是他敢說不認識你,這我看不過去,要不看他身上有傷,我現在就給他幾個脆的。」

    趙冠侯嘆了口氣「二位姐姐,我就算不認識我自己,也要認識你們。可是方才那個場合,若說認識你們,就是把你們牽連進來了。現在我們的麻煩不少了,就沒必要再多一個水梯子李秀山,可是……」

    他後面的話沒說出來,這兩個姑娘已經引起了李秀山的注意,只能希望他貴人事忙,很快把兩人忘掉,否則以自己現在的狀況,想要保護她們,也並不容易。而他們中那位蘇姑娘,卻是自己這個身體拼了性命想要保護的女人,如果不是為了她,趙冠侯也就不會去站籠了。

    趙冠侯算是典型的江湖世家,爺爺那輩就吃混混這碗飯,當初津門鬧教案,燒了卡佩教堂,殺了洋人。卡佩人派了軍艦過來,要十八名凶手抵命,否則就要炮打津門。

    為了平息洋人的怒火,官府方面開了懸賞,又找幾路鍋伙的寨主要人。趙冠侯的爺爺抽到了死簽,隨後就光榮的走上了法場,為家裡換了些銀子以及現在的房子。

    趙冠侯的父親也繼承了父輩的光榮傳統,成為混混大軍中的一員。鍋伙因為打群架出了人命,他抽到黑簽,去官府抵命,趙冠侯每月就能從鍋伙裡得到一筆錢糧。而趙冠侯的母親早在生他時,就因為難產而死。很小就失去雙親的趙冠侯,就全靠著街坊們的照顧。

    雖然靠著祖父兩代的犧牲,趙冠侯有自己的房子和錢糧,但是這份錢糧數字有限,一個小孩子想要生活下去,也是很不容易。胡亂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後,就拜了同一條胡同裡的蘇瞎子為師,算是有個照應。

    蘇瞎子需要人為他幫忙出力,包括算命時候做托,倒也並沒有排斥,趙冠侯和這位師姐蘇寒芝的聯繫,在那時,就變的更為緊密了。

    事實上,生長在同一條胡同裡,兩人認識的很早,比趙冠侯大兩歲的蘇寒芝,在很小時,就以一個姐姐的身份,對他進行關照。等到拜了師,成了同門,這種關照也就變的理所當然,也更密切起來。

    原本一片髒亂的狗窩,被收拾的像一個家,洗不乾淨的耳朵,會被大兩歲的小姑娘,用手絹仔細的擦,邊擦還邊訓斥著「以後要學會自己洗啊,姐又不能管你一輩子。」

    姑娘家心細,會為趙冠侯把辮子梳理的整齊,弄破的衣服,被縫補的很好,脫下來的髒衣服,也總是在第二天早早放到了晾衣繩上。

    偶爾蘇瞎子賺到了錢,會瞞著徒弟與女兒吃頓好一點的,到了夜深人靜時,蘇寒芝就會溜出來,敲響趙家的房門,將一塊攙了些許白面的窩頭或是半個鴨蛋遞進來,叮囑一句「別讓我爹看見。」就逃的遠遠的。

    乃至於這個姜鳳芝,也是因為蘇寒芝的關係,才會成為他的師姐。蘇瞎子在北大關算命,姜不倒則是北大關地面上爺字號的主,蘇瞎子到他的地頭討生活,免不了發生聯繫。姜鳳芝和蘇寒芝,也就是那時認識的。

    兩人名字裡都有個芝字,彷彿是姐妹,再者就是脾氣雖然一個如水一個似火,但是十分投契,成了莫逆之交。為了生計考慮,蘇瞎子也不會反對這兩人的來往,再後來就是蘇寒芝託了蔣鳳芝的人情,讓趙冠侯到姜不倒那學摔跤。

    雖然說窮文富武,實際上,這個時代習武的多是苦行,有錢的並不多。姜不倒靠收一些徒弟,賺點錢,再收些保護費支持生活,日子也不算很寬余。趙冠侯則是子承父業,在街面上行走,免不了與人掄動拳腳,蘇寒芝心疼他挨打受傷,讓他去學摔跤,也就是個防身技。

    他不交錢,姜不倒看在女兒面上不好驅逐他,但是也不會教他什麼真東西,左右是跟著別人後面看,學個一招兩式,但名義上總是姜不倒的弟子,也要喊姜鳳芝一聲師姐。

    兩人關係不遠不近,只是都有著蘇寒芝好朋友這個身份,平時關係也算差,這次說不認識她,也就難怪姜鳳芝不高興。其實她的反應,趙冠侯不會在意,真正在意的,就之後蘇寒芝而已。

    於已經被吞噬的那個趙冠侯心裡,蘇寒芝就是他的菩薩,一如,現在的趙冠侯心裡,莫尼卡就是他的天使一樣。兩人的影像,漸漸重合成現在眼前這個靦腆害羞,又善良純潔的美麗女子。

    正是為了守護她,自己才會堅持在站籠裡站下去,否則早早求饒離開,不做混混,也不會餓死。

    袁慰亭擺的站籠,儼然是津門江湖的試金石,各路鍋伙的寨主,差不多都過來赴死。小鞋坊鍋伙的寨主飛刀李四不肯出頭,賴在鍋伙裡不動彈,小鞋坊的一眾混混都成了笑話。另一路鍋伙的寨主死在站籠裡,取代他的年輕寨主,就想要把小鞋坊的地盤拿過來。

    新寨主血氣方剛,為人也好魚色,不單去窯子,也與些良家婦女糾纏。到小鞋坊示威的幾次,都對蘇寒芝有些不大規矩,姜家的勢力範圍到不了這邊,不大指望的上。真正要護住這個女人,還得是靠小鞋坊自己。

    接收了這些記憶後,趙冠侯心裡已經決定,要代替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好好保護他的愛人。因為他當初也是如同一隻流浪貓一樣,被莫尼卡收養,被她教授殺人的技巧以及……如何讓女人獲得舒適的技巧。

    這一世的蘇寒芝,與上一世的莫尼卡,在他心裡已經重合成一人,他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她,不管為此付出多麼大的代價。

    殺掉那個傢伙?這顯然是一句夢話。

    殺手不是神,並不像普通人想像中那樣無所不能,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故事,只存在於故事裡,並不真的存在於世界上。他如果捨命一擊,大概有三成把握殺死對方的寨主,可是自己怎麼逃,也是個問題。

    至於說動用槍械,也行不通。

    首先這個時代的金國,像樣一點的槍械只能從洋行獲得,價格極高,不是現在的他所能承受得起的。如果是金兵用的八旗火繩槍,連打鳥都沒把握,就更別說打人。

    再者,即便搞到槍,也是這個時代的造物,受科技限制,威力十分有限。可以打殺掉那個對蘇寒芝心懷鬼胎者,自己也不可能不被發覺,不想被砍頭,就只有跑路,在自己跑路之後,又由誰來保護她呢?

    唯一的出路,就是借助地下社會的力量以及規矩,來保住這個女人。只要自己站了籠,那一路鍋伙就沒有吞併自己的理由,整個小鞋坊鍋伙的成員,也都有了維護蘇寒芝安全的義務。

    他不想讓蘇寒芝牽連進來,尤其不想讓她和李秀山發生什麼聯繫,所以一直想撇清兩人的關係,但沒想到,蘇寒芝對自己的關心,讓她傻傻的衝了進來。規矩只可約束潑皮,卻不能約束軍官,一想到李秀山的眼神,趙冠侯就知道,這件事有的麻煩了。

    但是現在的當務之急,卻是需要治好自己的兩條腿,一個殘廢是做不了什麼的,他在前世學過醫術,而且做過秘醫,幾次莫尼卡受傷,都是自己替她做手術。可是,要想治療,必須有器材和藥品。

    以現在他所能擁有的物資,是不可能完成接骨的,由於繼承了記憶,他倒是知道這種傷該去找誰,那個人也可以救自己。但他同時也知道,找這個人出手,代價非常大,需要一筆極為昂貴的醫療費用,對於目前自己的處境來說,這筆錢的數字,實在是太多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1
6.第6章 行路

     蘇春華,時下津門骨科第一人,單論治療骨傷的手段,無人能望其項背。他原本是專為混混治骨折,到現在就算是洋人骨頭受傷,泰西醫院無力救治,也要去討他的膏藥。

    混潑皮的難免掛綵受傷,賣打揚名,腿斷臂折,更是家常便飯,這位蘇先生就與混混結下了極深淵源。雖然他本人及家屬不混江湖,但是津門混混沒人敢對蘇大夫有絲毫不敬,只要他說一句話,願意為他效勞的混混也要以百來計算。

    其人醫術固然是頂好的,但是收費同樣是頂級。大金國之醫療體系完全市場決定,符合泰西諸國先進體制,如此制度下,醫生自沒有救死扶傷之天職。大家明碼實價,錢貨兩訖,童叟無欺。若是囊中羞澀,就該想方法強身健體,莫生疾病,盡顯市場公平本色。

    蘇先生治的是骨傷,可讓人免去殘疾之苦,收費上自是讓患者有割股之心。不管傷情輕重,患者貧富,蘇先生一律收庫平銀三兩,折合天祐帝新近發行的銀元「金洋」六元。

    不管是賣兒賣女,還是坑蒙拐騙,總之有了三兩銀子,就能包你的傷好,差一文免開尊口。他為人性情古怪,亦無慈悲這一惡習,即使是至親也壞不了規矩,在津門又有蘇三兩或蘇六元之綽號。

    當下一個農民每年的收入只有十到十五元,城市居民的生活略好一些,一年也未必賺的到一百元,三兩庫平銀對於趙冠侯來說,就是個天文數字。何況當下的潑皮都是極符合經濟學家要求的優秀市民,從無儲蓄之概念,錢財不肯過夜。趙冠侯身上也只有幾個銅子,到了蘇先生那也是換不來他的膏藥。

    他朝蘇寒芝一笑「姐,咱不去蘇先生那了,忒遠。從門口找個郎中,也一樣能好。再者讓姜師父看看也行,他老是練家,也會接骨。」

    話音剛落,姜鳳芝已經搖頭道:「別打我爹的主意,他那兩下子我知道,小毛病還行,你這腿讓李秀山砸廢了,他治完了,你就得拄一輩子拐。寒芝姐還不得埋怨死我?這個事別找我啊,找我也不管。」

    蘇寒芝被她說的臉蛋通紅,搖了搖她的手臂,但還是朝著那幾個力夫說著「老幾位受累,把人拉到蘇先生那去,您可別聽他的。」

    見他們真的要去找蘇三兩,那幾個拉小袢的漢子停了腳步,看著這兩個姑娘,那名為首的山東大漢,朝兩個女人看了看

    「我說兩位,咱哥幾個都是賣力氣的苦人,老家遭了災,我們逃難到這裡,為了養家餬口,掙點錢不容易。從這裡到蘇先生那,您說句公道話,要是僱人力車得多少錢?當然,我們不敢收人力車的價,可是您好歹給我們來點水錢吧?幾位若是真窮人,我們幾個人也不好說什麼,可是你們連蘇三兩的膏藥都買的起,就不要拿我們幾個苦力尋開心。若是分文不見,我們這幾個怕是沒這麼大氣力把人送到蘇先生府上,不成的話,我還是幫幾位叫人力車吧。」

    姜鳳芝本來就怒氣未消,她是姜不倒的女兒,自身卻也並非善男信女,這時更是把好看的大眼睛一瞪

    「要腳錢?要腳錢別在這要啊,剛才當著那幾個當兵的言語啊,說不定人家還能多賞呢。現在要錢是什麼意思,欺負我們是婦道?我明告訴你們,今天姑奶奶身上除了帶了兩領蘆席,一個子都沒帶,你要不把人送到地方,今後就別打算再吃這碗飯。」

    蘇寒芝忙一扯姜桂芝,又對幾個苦力施了個蹲禮:「幾位,我們三個,真的不是什麼有錢的主。與你們一樣,都是窮苦人,說實話,那三兩銀子的脈禮,也是沒有的。待會到了蘇家門口,只能給蘇先生多磕幾個響頭,瞧他老看在我們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份上,高抬貴手,賞貼膏藥下來。您幾位把我們當有錢人,那是真誤會了。但是我們再窮,也不會讓幾位受了委屈,只要把人送到地方,每位兩個大子兒,絕對不敢少給。您要是不樂意,那我現在往回走,咱還找剛才那老總要錢去。」

    幾個漢子一聽,一臉為難道:「您這真是……兩大子兒拉這一趟,別說拉人,拉土豆都不上算……您別嫌話不好聽,我們靠力氣吃飯,一耽誤半天,兩個大子,還不夠吃飯的。」

    這個大漢惡聲惡氣,生的又極為長大,從氣勢上,卻是蘇寒芝這種柔弱的女人萬不能及的。他是這幾個力夫的頭腦,他不動,其他的力夫也不動。對於姜鳳芝蘭方才的言語,他記了仇,加上蘇寒芝這種懦懦的神情,以及她的模樣,也讓他有了更足的底氣。

    「跟你說句實話,我們哥幾個是被衙役捉來的,從心裡就不想拉這趟活,現在碼頭上的工作正多的時候,我們去那裡,可以賺出一天的吃喝。拉他,太不上算了。除非你們出三十個大子,否則我們是不會動的。你們或許難,但我們也難,這個年頭,又有誰是真正容易了。要麼拿錢出來,要麼我們就把人抬下車。」

    趙冠侯初時並沒有在意這種紛爭,或者說在三兩銀子面前,他已經沒心思顧及這種小錢,思路全放在如何才能搞定蘇三兩,如何搞到那麼多錢上。這時見蘇寒芝急的淚水在眼睛裡打轉,他才冷冷的開口

    「我說,你們哪那麼些廢話,想要錢是吧?好辦啊。先把爺送到蘇先生那,再跟我去趟掩骨會,咱鍋伙裡,有的是錢,你們沒本事去拿。爺這腿,是被水梯子李少把打斷的,那麼多老少爺們看著,在整個鍋伙行裡,爺就算個人物。跟你們碼頭上的把頭說句話,砸了你們幾個玩意的飯碗,這個面子他總是能給的。怎麼著,不是要把我扔下車麼,誰扔一個啊,爺也開開眼。」

    碼頭上的苦力並不能自己去找工作,否則會被一群混混打個半死趕出碼頭,所有的工作,都是由混混負責接洽,再有混混找人決定誰來承擔。至於薪酬計算,發放,也都由這些人承擔。

    這干人算是混混中收入較高的一群,趙冠侯若是要去碼頭上分一杯羹,多半是要白刃相加,可若是要針對幾個苦力,以他今天斷腿唱戲的威風,這個面子大抵是可以賣的。

    那名為首的力夫看著趙冠侯,兩眼瞪的如同銅鈴,大拳頭捏的咯崩做響「小子,你有膽子再說一次?我們平日被你們這群混混拿走血汗錢,到了這時候,你們還要欺負人。」

    姜鳳芝的手放到了刀柄上,蘇寒芝緊張的手緊抓著衣服下襬,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她的性子很溫順,壓根就不會與人爭鬥,更別說是對上幾個強壯的力夫。趙冠侯面不改色,直瞪著那個力夫頭「你說對了,爺就是不給你錢,你還就得把爺送到地方,這只能怪你給臉不要。」

    一名苦力拉了拉那大漢的衣服「馬哥,這幫人咱惹不起啊。大家都指著這份活計吃飯呢,若是真的砸了飯碗,我家裡還有四個孩子要養活。大家走快點,還能多跑兩趟,也將就餬口了。」

    他說完這話,低頭就去拉袢繩,另外幾個苦力,也都低下頭去,給趙冠侯作揖道:「這位爺,您大人大量,別跟我們一般見識,可千萬別砸了我們幾個的飯碗。我們都是從山東逃難來的,除了力氣啥都沒有,要是連這份差事都沒了,那就是死路一條了。」

    那姓馬的大漢,氣的一跺腳「沒用的東西!都像你們這樣,就得活該被人欺負,這份受氣的活,我不干了。」又一指蘇寒芝「姑娘,我看你是好人,好心提醒你一句,跟著這種人,你會後悔的。」

    轉過頭去,頭也不回的走了,卻是不知奔了何處去。

    這場小小的風波,倒是讓剩餘的苦力表現的更為恭順,彷彿方才的衝突,過錯在己方,地牛走的比方才更快了一些。邊走還邊向趙冠侯道歉

    「三位,你們別往心裡去,馬大哥就是這麼個脾氣,他力氣大,一個能頂我們三個,還有一身好武功。可是卻要在碼頭上干苦活,賺的錢也格外的少,一直脾氣就不好,今天又被抓了白差,心裡不怎麼痛快的。他原本有個女人,就是被家鄉一個人勾引走了,對於長的俊的後生,就都不怎麼喜歡,你們……別在意。」

    「這年頭,沒多少人心裡痛快,但是再不痛快,也別跟別人發火。」趙冠侯冷聲說了一句,就沒心思理他們。他心裡有數,自己的腿要想不殘廢,最保險的辦法還是得要蘇三兩出手,可要想找他出手,唯一的要件就是錢。可是現在的自己,卻偏偏拿不出錢的。

    按規矩,賣打的人沒有發出叫聲,打人者就要負責他的全部醫療開支。可是李秀山故意不理會這個規矩,方才並沒有拿錢出來,趙冠侯也沒辦法找他去要,現在只好自己想辦法。可是這個辦法,實在不怎麼好想。

    以往的趙冠侯與一般的混混一樣,輕佻膽大,喜大言,好打鬥,一言不合多半就一拳過去,姜鳳芝對他很是有些看不慣的。今天的趙冠侯,並沒有對力夫用武力,而是用話擠兌住他們,表現的頗有些老混混的風範,卻讓姜鳳芝有些犯嘀咕。雖然他依舊讓人生厭,但是總覺得身上有了一些什麼變化,讓她覺得有點怪。

    蘇寒芝倒是沒關注趙冠侯身上的那些細微變化,她娥眉緊皺,心事忡忡,心思都用在了那位本家神醫上。姜鳳芝不好意思的小聲道:

    「我爹那人你是知道的,手鬆,存不住錢,要不然我就替姐姐把錢墊上了。我身上的錢湊起來怕是也就一兩出頭,但是我那幫師兄弟總找蘇大夫看傷,跟他還算熟,到時候跟他說說好話,看看能不能先欠著,回頭再還他。」

    烈日之下,幾個力夫頭上身上,汗水出了一層又一層,蘇寒芝用一柄破扇幫趙冠侯煽著風,又關切的問著「疼不疼?如果疼就跟姐說一聲,我讓他們走慢點。」

    趙冠侯笑著搖搖頭「沒事,這點小傷,算不了什麼。」思緒又彷彿回到了前世,自己的天使,每次也是這麼擋在自己面前說一句「拚命的事女人做,男人在家做家務就好了。」然後替自己解決所有問題。兩人的影像,越來越像了。

    蘇寒芝見他臉上露出笑容,不知他在想什麼,但總算是長出口氣,至於自己身上的汗水,就全顧不得了。就在這種忐忑不安加上點焦躁的情緒中,金家窖蘇大夫的院子到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1
7.第7章 求醫

     蘇家住的是一棟極為氣派的四合院,青磚綠瓦,門樓高大,這時已經不像國朝初立時有那麼多規矩,加上蘇春華與洋人有來往,區區醫家把房子修的這麼氣派也沒人說閒話。門上的僕人與姜鳳芝是熟人,見了她來,只當是又送某個同門過來醫治,忙過來施了個禮「我們老爺在房裡和朋友打牌呢,姜姑娘直接到上房去吧。」

    幾名力夫此時終於可以離開,蘇寒芝也按著約定付了錢。兩名蘇家的下人抬來一副門板,將趙冠侯挪到上面,抬著來到上房門首,人在門外,就聽到裡面陣陣洗牌聲。一個蒼老的聲音傳出來「都是熟人了,也甭客氣,進來說話吧。」

    正對門首位置,是一個戴著瓜皮帽,穿天青色長衫的花甲老人,滿面皺紋,兩眼炯炯有神,一隻小巧的煙袋叼在嘴上,臉上露出人畜無害的笑意。

    在他身後,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在為老人揉著肩膀。這個年輕人身形挺拔,相貌英俊,文質彬彬,一副金絲眼鏡卡在鼻樑上,身上穿著一件雪白的襯衣,下面穿著西式長褲,卻是當下極少見的泰西打扮。

    上下首兩人都在四十幾歲,一個身穿弁服是個武官,另一個年紀與這個抽菸的老人相若,長袍眼鏡,是個文士裝束,與那老人對坐的,只留個後腦給趙冠侯,看不到五官只看到烏黑油亮的大辮子以及筆挺的腰梁,衣料十分考究,顯然也是個富人。

    姜鳳芝進門就給那抽菸袋的老人施了個禮,蘇寒芝則已經跪在地上,用力的磕頭。蘇家鋪的是青石地面,蘇寒芝用足了力氣,磕的砰砰有聲,不多時額頭就見了血。就連那背對著他們那人,也被這磕頭的聲音驚動,將牌一扣,轉過身來看著。

    那個西式打扮的年輕人更是站起身來,向蘇寒芝這邊走過來「這位女士請站起來說話,你這是要做什麼?有什麼話好說,不必如此。」

    那個抽菸袋的老人卻咳嗽了一聲「振邦,坐下,年紀輕輕就是沉不住氣,她願意磕頭,就讓她磕。防營的許哨長就在這坐著,就算是她把自己磕死,也訛不到咱爺們頭上,怕個什麼。到我的門上,能做什麼,無非就是治骨傷。爺爺的規矩,就算是直隸總督也改不了,要想指望幾個頭就把三兩銀子免了,那純粹是做夢。」

    那名叫蘇振邦的年輕人,卻沒理他爺爺,而是快步來到蘇寒芝面前,伸手虛攙「女士,有話好說,你們先站起來,咱們有話慢慢說。福伯,給病人搬兩把椅子來。」

    姜鳳芝對這年輕英俊的男子倒是很有些好感,但是仔細看去,卻發現他沒留髮辮,髮型是只有洋人才留的背頭。昔日金兵滅宋之後,一改舊日習俗,推行剃髮令,神州大地,為了留不留辮子殺的人頭滾滾血流成河。金國男子,全都要留辮子。

    直到前些年,洋兵打進京師之後,凡是在洋人手下做事,或是信了洋教的,才可以不留髮辮。這男人的髮型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入了洋教的二鬼子。

    她對於洋人和為洋人效力的都沒有好看法,當下也不理這年輕人,而是伸手硬攙起蘇寒芝,又對蘇春華道:「蘇老伯您好,我師弟的腿被打斷了,又耽誤了不少時間,您老趕緊給看看吧,再晚了怕是人落毛病。」

    蘇春華卻不緊不慢的裝起了煙「姜姑娘,別著急,這人落了毛病,那是他的命數不好,急也沒用。來我這也不是一回兩回了,怎麼連規矩都忘了?三兩銀子放這,老朽馬上動手。要是沒錢……我這牌還沒打完呢,可沒那功夫,幾位,打牌。」

    姜鳳芝臉一紅「蘇爺,實在是對不起,我這師弟是去縣衙門外頭站籠去了,能揀回條命來,就是天幸。我們姐妹去的急,身上沒帶著那麼多錢,您看能不能先欠著?等我下回再來的時候,一定把兩次的錢都給您帶上,利錢幾分,聽您老一句話。」

    蘇春華呵呵一笑「姜姑娘,這話怎麼說的,蘇某靠著祖傳醫術賺錢吃飯,可不吃放印子這碗飯。津門這裡,有人叫我蘇三兩,有人叫我蘇六元,總歸都是一個意思。這是我的規矩,不能改。慢說是你,就算是租界的洋人到我這來看傷,一律也是先錢後藥。要是帶著錢呢,我立刻就給看傷,若是沒帶著錢,那只能說句對不起,津門這片地方行醫的不少,您高昇一步,也有那給錢就給看的,興許也能治好。」

    他說到這裡,已經打著了紙媒,將煙袋點燃,坐在那裡噴雲吐霧。蘇寒芝本已經坐下了,這時又跪了下去「蘇老爺子,我也姓蘇,咱們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求您老看在這點關係上發發慈悲,只要您老賞下藥來,救我兄弟一把,我天天給您唸經禱告,這三兩銀子的藥錢,也絕對不會少了您的。」說完之後,就又磕起頭來。

    蘇振邦有心伸手去攙,卻被姜鳳芝用手在他肩頭一戳「你個男的,跟個大姑娘瞎伸什麼手。」她是有功夫的人,蘇振邦被戳的後退一步。連忙高舉起雙手

    「SORRY,我無意冒犯。」又轉過頭去求蘇春華「爺爺,您教過我醫者父母心,我們醫生應該治病救人,不能為了六元錢就見死不救。」

    「誒?你們老幾位看看,這信了洋教的,就是跟咱們不一樣,孫子倒教訓起爺爺來了。」蘇春華也不惱,反倒是笑著向另外三人說了一句,隨後將牌立起來,自言自語

    「振邦,你心眼好,爺爺高興。咱蘇家是積善人家,哪年鬧災,咱家都沒少捐過錢。可是這善心是善心,規矩是規矩,到我這看病,就得先錢後藥,沒錢就什麼都別提了。就算是你太爺爺骨頭折了,找我來看,也一樣是三兩現銀,概不賒欠。你小子想行善,人家我看還不領情呢。」

    蘇振邦被爺爺嗆了一句,只好對蘇寒芝道:「女士,我是阿爾比昂租界聖瑪麗教會醫院醫生蘇振邦,這位先生的傷勢很重,您可以把他送到教會醫院裡,我願意用我的薪水來支付他的藥費,保證這位先生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和最好的治療。」

    蘇寒芝愣了愣,充滿感激的看了一眼蘇振邦,說了一句「謝謝」,就又去磕頭。教會醫院開在租界裡,聽說裡面都是些西洋妖魔手段給人治病,動不動就要開膛破肚,活摘人心,乃是森羅殿一般的地方,好人去了也是死人出來,她哪裡會把趙冠侯往那種地方送。

    蘇春華則笑了起來「振邦,你倒學會和你爺爺搶買賣了。可惜啊,你那教會醫院看不了的骨科病人,都往爺爺這轉,把人拉過去,又有什麼用啊?他這個傷啊,是傷在行家手裡,你小子本事未精,最多也就是送他一副拐,讓他當一輩子殘廢。」

    蘇振邦被爺爺數落的心裡委屈,可是看看趙冠侯的傷,他卻也認可爺爺的說法,這種傷勢,已經超出自己的能力範圍,怕是沒什麼辦法。

    趙冠侯勉強伸手拉了蘇寒芝的胳膊「姐,別費勁了,我這傷是讓李哨官打的。蘇先生若是治了我的腿,不等於是得罪了李哨官?都是街面上混飯吃的,咱也被為難蘇老,走人吧。若是命好,或許還能找到其他大夫。」

    蘇春華的注意力這時已經放到了牌上,對於趙冠侯的激將法,彷彿根本沒聽見。「九筒……小子,你這點小心眼,別跟我老人家眼前使,差的太多了。都是喝海河水長大的娃娃,使這招沒用。……幺雞。……我蘇某人看的是病,誰打的,我都得治,其他的,與我無干。我是只認洋錢不認人,你有錢就看腿,沒錢的話,……蘇福,送客!看在我孫子的份上,讓兩夥計給他抬家去,這人力錢,我奉送……別動,我胡了!」

    一陣洗牌聲響起,蘇福已經客氣的過來趕人,姜鳳芝氣的胸脯劇烈起伏,卻又半點辦法沒有。那位姓許的哨長則咧著嘴笑道:「街面上的混混,這胳膊腿就沒有能全的。不是今天斷,就是明天折,治不治的,也就那麼回事,回去讓鍋伙養他一輩子吧。」

    蘇寒芝忽然站起身來,左手伸到右手的袖子裡,費了半天的力氣,褪下來一個光澤黯淡的銀色鐲子。「蘇老爺子,我身上實在是沒錢,您看看,這只鐲子值多少,如果不夠,我再想別的頂。」

    姜鳳芝連忙去奪她的鐲子,「姐,這是你娘留給你的遺物,你說過餓死也不當的。這個使不得,咱去找別的大夫看看。」

    哪知蘇寒芝雖然平日柔弱,可是現在一旦拿好了主意,反倒是格外堅決,一把推開姜鳳芝,走到蘇春華面前,將那桌子遞了過去。蘇春華也不推辭,接過鐲子端詳幾眼「這個東西值多少,我是不懂,振邦,你拿著到門口的小押那去,看看能兌出多少來。」

    蘇振邦接過鐲子,一溜小跑的出去,不多時又氣喘吁吁的回來,先把一枚銀元拿給蘇寒芝,又將六枚銀元放到了爺爺面前「爺爺,這鐲子當了七元,正好夠了醫藥費,請您老人家救人吧。」

    他態度上很有些不悅,明顯是在賭氣,蘇春華卻不以為意,只反覆看了兩遍錢,將牌一扣,又把煙袋放在牌上,站起身來,招呼著管家「去取十二貼膏藥過來。」自己則邁步來到趙冠侯身前,先打量打量人,又去看他的腿。

    「小夥子,你心裡八成恨我,可你既然敢去站籠,就是街面上開逛的主,這個道理你得懂。在這片地方吃飯,靠的是規矩兩字,要是我隨便就能壞了自己的規矩,這塊蘇家的招牌,也就掛不住了。你這個外傷,我不管,有這六塊錢在,你的兩條腿就交給我了,包你能走路。」

    趙冠侯勉強擠出一絲笑容「蘇爺,您是個守規矩的,小的佩服。這兩條腿,就全指望您保全了。」

    蘇春華朝蘇振邦招呼著「憋氣沒用,攢氣不如攢能耐,你好好看著,將來用的上。」

    說話間已經取了剪刀出來,將趙冠侯的褲腿及襪子剪開,一路剪到了膝蓋處,只見兩腿自膝蓋以下,已經腫的如同水桶。他將雙手已經放在趙冠侯的腿上,隨後就是一陣骨骼響動聲響起。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1
8.第8章 回家

     他的年紀本來頗大,行動也不算多利索,可是這時,雙掌翻動其快如風,比起年輕人還要迅捷。幾個人幾乎都沒看清楚他的動作,就見他已經將趙冠侯的腿放下。接著就讓學徒將夾板、膏藥取了過來。

    「您的斷骨,老朽已經都接好了,下面就是靠修養。人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可是蘇某的病人若也是一百天好,我就拿不起這三兩庫平。一個月內,包您下地走路,兩個月內,就可恢復自如。膏藥十天一換,別吃羊肉、海味,自己記的忌口。看在跟姜老師是熟人的份上,待會我打發兩徒弟,把這位老弟送到家去,奉送枴杖一副,這段日子先當你的腿用。」

    趙冠侯笑了笑「謝謝蘇老妙手,若我的腿好了,自當登門送匾道謝。我蘇姐當了鐲子,請問當票在哪?我們過幾天,是要贖當的。」

    蘇振邦尷尬的一笑「那個……對不起,方才太急,忘了要當票,不過沒關係,我和他們老闆熟的很,回頭一定把當票要來,送到姜先生的跤場就是了。」

    見了他這份手段,蘇寒芝只看得目瞪口呆,聽說趙冠侯兩月之後就能好,就只剩了感激。至於那手鐲,既然拿出去,她就沒指望能贖回來,反倒是沒怎麼在意。兩名蘇記的夥計將趙冠侯放到門板上向外抬著就走,蘇、姜兩個姑娘在後面跟了上去領路。

    等到人出了門,蘇春華一邊立起牌來,一邊又把兀自生著悶氣的蘇振邦叫到自己面前「傻小子,你還在這看牌?還不趕緊追出去?」

    「追出去?」蘇振邦臉一紅「追誰啊?」

    「廢話,當然是追咱那五百年前的本家啊。人家老娘遺物還在你身上揣著,你現在不追過去還她,還等到什麼時候?」

    蘇振邦沒想到自己的西洋鏡被爺爺當著外人拆穿,很有些尷尬,那位許哨長是個粗豪武人,不解問道:「蘇爺,您怎麼知道,振邦沒把那鐲子放到小押裡,是自己掏的錢?」

    蘇振邦笑著將那六枚銀洋在三人眼前晃了晃,「幾位上眼,佛郎機鷹洋,我在這片住了大半輩子,真不知道哪個小押給人使鷹洋?倒是振邦做事的那個教會醫院,拿這種洋錢發工資,沒錯吧?這六元鷹洋可比三兩銀子值得多,我這孫子好,有良心,不讓爺爺吃虧,還給我貼了水。趕緊的追去啊,再晚,一個好姑娘就落到那小混混手裡了。」

    蘇振邦面紅耳赤的小聲嘀咕了一句「MYGOD」向外走了兩步,又一回手,將衣帽架上的巴拿馬草帽抓起來扣在頭上,一溜煙似的衝出去。

    這當口,坐在蘇春華對面的人,將手中的牌向外一丟「四條……蘇老,好眼力,好見識,孫某佩服的很。可是,孫某的醫術雖然不及老爺子,但是多少也算個行裡人,在我看來,那個病人的骨頭,似乎有點小問題啊。」

    蘇春華並不否認「我孫子二十多了,我還犯愁他不成親呢,非要說什麼要自己找女人,我這等著抱四輩的人,能不急麼?能幫他,就得幫他一把。何況李秀山派人送了口信過來,我這也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他這個腿,也沒什麼大礙,走路是沒問題,無非是落個長短腿罷了。其實他的傷,落到其他郎中手裡,就得是一輩子殘廢,給他治到這份上,我也不算對不起他。」

    他邊說邊丟出一張牌「發財……孫掌櫃在山東行俠仗義除暴安良,是那宋公明一般的豪傑,該不會是看老朽行事不對心思,要為那小混混出頭吧?老朽這把老骨頭,可是禁不起孫掌櫃的一拳一腳啊。」

    四人一陣大笑,那位姓孫的,是個二十上下,細眉大眼的俊後生,穿著一身綢制長衫,說話帶著山東口音。他笑著說了句「發財別動,碰了。蘇老爺子開的好玩笑,俺是外來人,海河碼頭的事,俺可不敢多摻和。若是能促成振邦的好事,在下倒是不介意替振邦順手除個絆腳石。」

    「那倒不必了,兒孫自有兒孫福,老朽幫他到這,剩下的,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咱們還是談咱的生意,孫掌櫃這次要從立興洋行買五十箱洋火,六千枚洋釘,許哨長,侯帳房,你們二位還要多多幫忙了。」

    今天的牌局本來就是為了談生意,孫掌櫃也就把精神放到了生意上,只是問了幾句站籠那邊的事,就不再多說。

    胡同外,一臉尷尬的蘇振邦將那隻銀鐲子遞到蘇寒芝面前,他平日也是口舌伶俐的人,但是在蘇寒芝面前,卻變的有點結巴。費了半天的勁,才交代清楚。這只鐲子是自己贖出來的,還給蘇寒芝。按他想來,這既然是對方母親的遺物,肯定會第一時間收起來,沒想到,等到的卻是拒絕。

    「對不起蘇先生,這鐲子我不能收。我拿它抵了脈禮,這東西就是您的,我又沒錢,怎麼能往回拿呢?等我湊齊了六塊錢的金洋,再向您把鐲子贖回來就是。」

    「不……不,蘇小姐,我爺爺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我是個醫生,同時也是主的……僕人。我們信奉主,並不惟利是圖。這位先生的遭遇我感同身受,我想盡我的力量幫助他……那六元錢,你不必放在心上。」

    趙冠侯躺在門板上,把話接了過來「蘇大夫,您的好意我心領了,可惜我不是主的僕人,而且也不打算皈依。所以您的慈悲,留給您本教的人就好,我們就不用了。這個鐲子您收好,等我能下地之後,賺了錢,肯定是要贖回來的,您只要把鐲子放好別扔,我們幾個就感激不盡了。」

    蘇振邦越發尷尬了一些,只好看著蘇寒芝「蘇小姐,是這樣的。我們聖瑪麗醫院最近正在招聘護士,如果您願意的話,我歡迎您來我們醫院工作。每月的工資……鷹洋兩元。您可以先收下這只鐲子,再用工資來抵扣。這位先生也可以在醫院裡接受照顧,這位先生的傷口還需要妥善處理,否則存在化膿和感染的危險。教會醫院,能為他處理這些傷口。」

    趙冠侯躺在門板上抱了抱拳「蘇先生,您的好意心領了,可是我們雖然不富裕,一個月兩塊錢的工錢,也真沒看在眼裡。再說我姐也不信你們那教,去教會醫院工作,不方便。我的傷口,我師父那有上好的刀傷藥,就不勞蘇大夫費心了。」

    蘇寒芝也笑了笑「多謝蘇大夫好意了,可是教會醫院聽說只要教徒,我不信洋教,可是不好去那裡做事。再說路太遠了,我不方便照顧我兄弟,您的好意我心領了,謝謝您。家裡還有事,我們得先回,等到我兄弟腿好,自是要來門上給蘇老爺子送匾。」說著又是行了個禮,隨後就轉過頭去,催促著蘇家的兩名徒弟快些走路。

    望著一行人漸漸遠去的背影,蘇振邦悵然若失,手中舉著鐲子,想要喊些什麼,最終卻只聳了聳肩膀,轉身回去了。

    兩名抬門板的,都是蘇家的學徒,當著他們的面,這三人也沒說什麼,趙冠侯索性躺在門上高聲唱起「大老爺,打鼓散了堂,堂上來了,我宋江……」這兩個徒弟平日也是沒少和混混打交道的,加上年紀還輕,最喜歡打聽這些混混中的事,好去人前宣講。見他斷了腿,又受了棒傷,卻能大聲唱戲,不喊疼,心裡著實佩服。

    一路上邊走,邊好奇的詢問著站籠是怎麼回事,這腿又是怎麼斷的。趙冠侯繪聲繪色的描述,等手到那棍子落在身上,自己唱嘎調時,兩個夥計眼睛都有些直,不住的稱讚這是好漢,手腳也刻意放輕。等到了地方,兩人不用央求,主動把趙冠侯抬到了屋裡的土炕上,確有些尊重好漢的意思。

    他們學徒的時候還短,對於醫術很是粗淺,但多少還是能說一些注意事項,看著那兩條腿上血肉模糊的樣子,不住的皺眉。即使骨傷不考慮,就是這些傷口,其實這個時候也很要命。

    他們醫術淺薄,有心無力,但還是想要儘可能的幫忙,兩個女人自然也要敷衍他們幾句,才把人送出去。看在這是好漢的份上,兩個夥計倒是沒好意思要錢,還不住的說著吉祥話。

    等到兩個學徒走了,姜鳳芝看了一眼趙冠侯,又朝蘇寒芝一笑「姐,我看那小蘇大夫是看上你了吧?一個月兩塊錢的活,現在可不好找。要是沒點意思,這活你可搶不上。」

    蘇寒芝打了她一下「胡說八道,沒功夫跟你嚼舌頭,姜叔叔的刀傷藥配的好,麻煩給拿一些來,我給冠侯把藥敷上。傷口要真化了膿,也就麻煩了。」

    趙冠侯在床上一笑「姐你放心吧,骨頭上的事我不好說,但是這外傷,我還是有辦法的。」他並不是吹牛,即使這個時代器材和藥品缺乏,但是憑藉經驗,也不至於讓自己真的化膿。

    姜鳳芝將身上的幾份藥都拿了出來,又連忙跑出去,到家裡去拿一些錢,再去找一些藥過來。她走出去,房間裡只剩了蘇寒芝與趙冠侯兩人,陽光照進來,落在蘇寒芝的臉上,將她周身照的金光閃閃。

    彷彿天使一般的蘇寒芝坐到趙冠侯身邊,趙冠侯看著她,輕輕的叫了聲「姐!」隨後,卻見蘇寒芝揚起了胳膊,下一刻,一記響亮的耳光,就落在了趙冠侯臉上。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2
9.第9章 治傷

     一向溫柔嫻靜的蘇寒芝,這時卻變成了一頭咆哮的母獅,向趙冠侯傾瀉著自己的憤怒「趙冠侯,你就是個忘八蛋!我從小教你學好,走正道,為了你,就算豁出命去我也不在乎。打小咱們在一塊,心裡早就許了你。我沒圖過你房子沒圖過你的地,就圖你個人好,可是你現在不往正道上走,不但當混混,還要去站籠充好漢,你知道這幾天那裡站死多少人?我跟你怎麼說的,你要是有個好歹,我也就不活了,可你還非要去,這不是要逼死我麼?跟你挑明了說,我樂意跟你過日子,也不在乎你家裡要什麼沒什麼,哪怕是你真的瘸了,走不了了,我也願意跟你。但是我要的是過安生日子,不是個靴子裡塞攮子,袖子裡揣斧把的。你知道麼,聽說你去站籠了,我抱著蘆席去,就為了給你收屍,想著給你收斂完了,我就找棵樹吊死。我為了你連臉都不要了,你怎麼就不能為我想一回呢。」

    她情緒激動的無聲痛哭起來,沒有哭聲,但是眼淚卻如同開閘洪水「我知道你為了嘛,不就是大酒缸那邊的馬大鼻子他們麼。他們不是好物,可是我只要不招他們,他們也不敢亂來。再說,還有鳳芝妹子在,他們能把我怎麼樣呢?你要是真的站死了,你讓我怎麼辦啊。姐求求你,別玩命了行麼?只要你今後別出去晃了,姐想轍養活你,你就好好在家待著就行。」

    趙冠侯並沒有因為她的一記耳光,或是這種咆哮而憤怒,相反只覺得心裡最柔軟的部位,被她狠狠的戳了一下,眼前的女人,又與另外一個時空裡,那個火辣幹練的女子合而為一。

    莫尼卡從來不會哭的,也不會像蘇寒芝這樣,委屈的求自己什麼,最多會把自己打個半死,然後趕到車庫去。但是有一點,兩人是一樣的,那就是對自己的愛。

    他的手在懷裡摸索著,掏出了一條嶄新的手絹,不管混混生計如何艱難,身上總要有一條乾淨手絹,這便是體面。他用手絹為蘇寒芝擦著臉上的淚水,又擦著額頭的淤傷

    「姐,疼麼?蘇春華那老東西是有名的性情古怪,你何必真的去磕頭,如果有個好歹,又該怎麼是好?我知道,今天這事是我做的欠考慮一些,可是除此以外,我真的沒有太好的辦法,保住姐姐你的平安。馬大鼻子那些人是新出道的,有膽子沒腦子,一時衝動,不知道會幹出什麼來。我不能拿你的安全去賭,即便是鳳芝,也不能一直保護你。我是想要保護姐啊,只要姐沒事,我不就是斷兩條腿麼,小意思。」

    夏季裡兩人穿的衣服都不多,這時房間裡只有兩人,彼此聽著對方的心跳,感受著對方身上的氣息。少女身上那非蘭非麝的體香,與男子血腥味、藥味與汗味混合的味道混雜一處,蘇寒芝也意識到了一絲不妥,忙坐起身來,臉紅耳熱的整理著鬢髮。

    趙冠侯卻是在前世有著豐富愛情動作經驗的主,與莫尼卡每次執行任務後,都會酣暢淋漓的折騰很久,解鎖了幾乎全部姿勢。加上他本身是生長在西方,也遠較曾經的趙冠侯開放,方才與蘇寒芝貼身在一起時,身上就已經有了反應,這時忽然一把捉住她的腰,將她再次帶到了自己的懷裡。

    蘇寒芝不防這一手,閃避不及,被他抱在懷裡,頭髮、耳朵上接連被他親了幾口,不由又羞又怕。想要掙扎,又把弄傷了他,只好小聲說著「鳳芝妹子一會來了……你的腿……」

    考慮到自己的腿,趙冠侯遺憾的發現,現在確實什麼都做不了,但依舊在她的額頭上親了一口才放開。在他看來,這其實沒什麼要緊,可是蘇寒芝連臉帶脖子都紅了,又羞又急的還要打他,可是看他血肉模糊的樣子,最終是沒下去手。

    「你……你不學好,欺負人。你拿我當了那些不要臉的賤人了。大白天的,怎麼就……怎麼就敢?」她說著話,就又是要哭,趙冠侯只好連連的賠不是,另一方面也暗自後悔,自己終歸還是有些大意,忽略了這個時代的特色。

    大金國攻滅大宋以前,就接收了許多南方投奔的儒者,並用他們的理論建立起了自己的文教乃至道德體系,其中對於女性的束縛,與歷史上曾經的理教大興時代接近,強調女性必須從一而終,把身體交給誰,就要一生屬於誰。

    乃至於夫妻之間,也不能隨便親熱,像是這種親額頭,於蘇寒芝而言,簡直就是一種莫大的屈辱,如果不是她和趙冠侯彼此有意,就為這一口,說不定就要鬧出一場軒然大波。

    好在眼前沒有別人,兩人之間也是青梅竹馬,他討好了幾句之後,蘇寒芝也就不再發怒,只是依舊像姐姐對待頑皮的弟弟似的囑咐著「以後不許這樣了啊,我是你姐……在咱們成親之前,可得規規矩矩,不能讓鳳芝妹子她們笑話。你這個腿怎麼樣,骨傷有蘇先生的藥是沒事的,可是這外傷也不好辦,我先把這藥給你上上。」

    說到上藥,問題就又來了,趙冠侯被打個四面見線,腿上幾乎沒了好肉,要想上藥,就得褪了中衣才行。這種事一做,差不多他對蘇寒芝而言,身體上就沒有秘密可言,讓一個大閨女做這事,即使是戀人,也是很有些為難的。

    不過蘇寒芝倒是沒有那麼羞澀,她只猶豫了一陣,就咬咬牙「姐小時候也給你洗過頭,這沒什麼。就當你是我親弟弟了。」

    趙冠侯連忙制止著她「姐,先別忙。我這傷口得先消毒……算了,你不懂這個,聽我的吧。」

    他簡單說了一些消毒的事,蘇寒芝一臉懵懂,不知道這個兄弟從哪學會了這些東西,百姓人家,哪有這麼多講究。但是他是在街面上混事的,見多識廣,說的肯定是准的,連忙跑出去準備。

    大約二十分鐘後,她就抱了一堆東西,作賊似的從外面進來。一回到房裡,就轉手關上了門「嚇死我了,得虧這個時候大家都忙著自己的事,沒讓人看見,不然又要說什麼閒話。」

    她邊說邊將趙冠侯要的燒酒以及鹽還有水都準備好,又拿了一些棉花出來。為了這些棉花,她拆了家裡僅有的一床棉被,這棉被她去年剛剛洗過,棉花倒是還乾淨,就是不知道回來怎麼和蘇瞎子交代。

    可是現在她卻顧不得這個,因為一個更迫切的問題在這,她要為趙冠侯清洗傷口。在她出去的時候,趙冠侯已經自己解開了褲子,算是省了蘇寒芝的手腳,否則單是脫男人衣服這關,就夠她受的。

    即使如此,男人的光身子,依舊像是一柄大錘,將蘇寒芝砸的頭暈眼花,手緊緊的擋住眼睛,差一點落荒而逃。趙冠侯側頭看著她,笑著安慰「姐,沒事。你把東西準備好了就夠了,實在不行,就看看鍋伙那邊有沒有人在。不管是誰,喊過來一個給我清洗傷口,就衝我今天站籠賣打這事,他們也得管。」

    蘇寒芝卻堅定的決絕「那不行,那幫人粗手笨腳,幹不好這活,還是……還是我來。你別回頭,把眼睛閉好了,還有……不許動壞心。」

    她見趙冠侯將頭埋在枕頭裡,這才長出一口氣,過了半天,才哆嗦著用棉花蘸了酒,在他的傷口上擦起來。

    酒和傷口的刺激,讓趙冠侯的身體,也發生了輕微的顫抖,蘇寒芝以為是自己弄疼了他,連忙停了下來。「對不起,我頭一回……沒輕沒重的,我輕點。」

    「姐,沒你的事,想怎麼弄怎麼弄就行,我扛的住。」趙冠侯聲調如常,還特意擠了一絲笑臉出來,結果卻被蘇寒芝在他頭上一敲「閉上眼,不許看我!」

    這個時代已經有了高度白酒,像是這種窮人區的酒館裡,售賣的烈酒口感差,但是酒精度數還是非常高的,勉強可以達到消毒的標準。再加上高濃度鹽水,基本可以保證殺掉傷口的細菌,但是這個過程,卻絕對算不上輕鬆。每一團棉花與傷口的接觸,都讓他疼痛難忍,彷彿是幾條鞭子同時落下來,抽在同一個地方。

    好在他經過高強度的訓練,忍受痛苦的能力,遠超常人,表面上還能維持住自己的體面,沒發出叫聲。從這方面看,或許他在這個時代,天生就有做混混的天賦吧。

    等到刀傷藥敷上去,一陣清涼的感覺從傷口傳來,這股涼意從傷口一路傳到心裡,讓他身上說不出的舒泰。看來,這時代的醫術並非一無是處,這種古代傷藥的水平就不低,估計用不了太多時間,外傷就會好吧。

    蘇寒芝作為上藥人,出的汗比趙冠侯還多,手不經意的碰到男人的軀體,就彷彿是被蠍子蟄了似的,忙不迭把手退回來。直到將傷藥上完,她已經沒了力氣,將棉花一丟,癱在了一旁,目光迷離,臉蛋通紅,如飲醇酒。

    本來關上的房門,忽然被人用力推了幾下,隨後門閂斷開,房門分為左右,姜鳳芝一馬當先衝進來,身後還跟著一個比她大幾歲的男子。

    「姐,大白天插門幹什麼。我不但把錢和藥拿來了,還把劍鳴帶來了。你個大姑娘給人上藥不方便,他們男人對男人,比較省……」她邊說邊看過去,隨後,房間裡傳來一聲女人的尖叫,接著就是姜鳳芝捂著眼睛從房裡狼狽而逃。
Babcorn 發表於 2016-10-30 07:52
10.第10章 訪客(上)

     與她同來的年輕男子名叫丁劍鳴,是姜不倒的大弟子,一身武藝極好,在北大關一帶,也很有些名氣。他與姜鳳芝同是青梅竹馬,從小就在一處練武,如果不出意外,將來姜家的跤場以及姜鳳芝,就都會由他繼承。

    與蘇寒芝他也是見過幾次,但是大家都是規矩人,話說的倒是不多。他朝蘇寒芝笑了笑「鳳芝就是這麼個脾氣,你去勸勸她,這邊的事交給我,冠侯師弟我來伺候他就好。男人對男人,比較方便。」

    蘇寒芝紅著臉恩了一聲,轉身從房間裡出來,事實上她的腿,也已經軟了。自己看了冠侯光身子的事被他們看到了,這可怎麼說的清楚。

    趙冠侯與丁劍鳴都在姜家學徒,彼此也算認識,但是趙冠侯不交錢,與一干師兄弟又走的不是一條路,彼此感情冷淡的很。受了傷,也就沒想過真有師兄弟來照看他,勉強笑了笑「師兄,怎麼把你折騰來了,這可真過意不去。我這裡有蘇大夫送的一副枴杖,有事自己就能辦,您還是回吧。」

    丁劍鳴是個很英武的男子,相貌堂堂,舉止也很灑脫,他笑著在趙冠侯肩上一拍「說什麼呢?咱們是是同門,怎麼反倒見外了?蘇姑娘是個婦道,伺候男人不方便,咱們都是男人,怎麼樣都很方便,你就別跟我客氣了。能去縣衙門外面站籠,又踩了李秀山的面子,這都是好漢的行為,照顧你些日子,也是應當的。再說跤場的兄弟受傷,也有不少是同門照應,這就是咱們同門的義氣。你想幹什麼就和師兄說,我來幫你。還有,剛才那事別往心裡去,鳳芝從小練功,與老爺們摔跤擒拿都是常事,不至於說真看了你的光定就活不下去。就是她愛鬧騰,你別跟她一般見識。好好養傷,等到腿好了,咱接著一塊練功。馬大鼻子那幫這回要再敢來鬧,我先收拾他們。」

    趙冠侯見丁劍鳴也是個很有趣的人,一方面向自己示好加上安慰,另一方面,卻悄悄的給自己和姜鳳芝之間,畫出一道鴻溝。畢竟自己和姜鳳芝也在一起學藝幾年,關係不怎麼好,但是也不怎麼差。

    這種時代風氣保守,確實存在著姜鳳芝看了自己身體後想不開,要嫁給自己否則就去死的可能。也可能因為這個誤會,讓兩人之間的關係有什麼變化,最後真的成了一對,丁劍鳴這也算未雨綢繆。

    他對於姜鳳芝並沒有什麼想法,對於丁劍鳴的這些小心機也就不討厭,兩人都是有腦子的人,相處起來,也就相對容易。丁劍鳴又到水鋪買了壺開水,將自己隨身帶的一小包高碎沖了,兩人喝著茶,說著閒話,關係倒是拉近了不少。

    另一邊蘇寒芝追上了姜鳳芝,後者果然已經沒了事,只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說著「你們……你們大白天怎麼就敢脫了啊。是不是我和丁師哥來的太早了,晚點來就好了?」

    話音未落,就被蘇寒芝在身上好一頓擰,兩人說了幾句悄悄話,蘇寒芝被她說的面紅過耳,連罵著她不學好。又拉著她到胡同外的酒館先還了酒帳,又去肉鋪買了幾根帶著貼骨肉的豬骨頭。

    姜鳳芝問道:「怎麼,不過了?不年不節的,怎麼還吃上肉了。」

    「吃哪補哪,冠侯傷了腿,我得給他補補。再說你和劍鳴這麼辛苦,我得給你們吃點好的。」

    姜鳳芝不單拿了刀傷藥,也從家裡拿了一元三角錢還有十幾個大子,兩個女人倒是很能計算,雖然肉只有骨頭上那貼骨部分的一點,但是其他的菜還是可以湊出幾樣。

    蘇寒芝為了感謝姜鳳芝的熱情以及丁劍鳴對趙冠侯的照應,特意多買了一些菜,可是回到家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怕還是買少了。趙冠侯那間小院落外面,黑壓壓一片全是人頭,足有二十多人,從屋裡一直排到屋外。見她回來,外面的人全朝她咧嘴一樂,打個招呼。

    這些人全是小鞋坊鍋伙裡的混混,原本他們的頭領是飛刀李四,可是縣衙門擺站籠之後,各鍋伙的寨主紛紛前去站籠領死,李四卻臨陣脫逃,不是推說自己身體不好,就是說舊傷復發,死活就是不去。這一下,連帶整個小鞋坊的鍋伙,都成了津門混混的笑柄。旱鍋伙的財源,就是收那些買賣鋪面的例錢,可是沒了面子的混混,誰又肯給他們交錢。

    大酒缸那邊的新寨主馬大鼻子糾集了百多人,準備以武力強行兼併這處鍋伙,將這一片地盤納入自己的勢力之內。小鞋坊鍋伙內的人,也都覺得沒前途,不少人就已經散了。

    可是今天趙冠侯先是站籠,後是在衙門外賣打,又喊出了小鞋坊掩骨會的名頭,那些袍帶混混將消息一傳開,這時已經到了小鞋坊這邊。那些本來已經離開的混混,又紛紛回來,連帶著本來在這的混混,也都過來探望。大家的心裡想的差不多是一件事:這個小鞋坊的鍋伙,是該換寨主了。

    李四並沒露面,那些混混,也沒人在意他的存在,雖然沒有明著說要換寨主,但是話裡話外的意思,已經透露的很明顯。混混靠著臉面吃飯,李四要是自己不敢去站一回籠,他這個寨主的位子讓出來,就是早晚的事。考慮到他平日的為人和性格,現在沒人看好他,只等著他什麼時候識趣交權。

    趙冠侯現在還在養傷期間,也沒心思趁現在去奪權,總之這個鍋伙大寨在此,人心所向,一個李四也翻不出什麼天去。丁劍鳴與這些混混不算一路人,早早的退出來,與姜鳳芝到一邊說話。這些混混則紛紛把銅錢堆到桌上,再給蘇寒芝點個頭,就算是心意到了。這幫人身上錢不多,但是二十幾個人過來,也湊了將近一塊錢。

    蘇寒芝還在擔心菜買的太少,沒辦法應付幾十人的伙食,那些混混倒是主動表示只是過來看看用人不用,再來表達一份心意,飯還是在鍋伙開,不勞蘇大姑娘動手。

    原先蘇寒芝與這些混混並不算熟悉,最多是見面點頭施禮,可是自從給趙冠侯解衣上藥之後,她心裡已經隱隱把自己當成了他的女人。這個鍋伙既然要立冠侯做寨主,不管她心裡是否情願,也都要努力的適應好這個鍋伙壓寨夫人的身份,因此也儘量裝出很四海的樣子,與這些混混應付著。

    等到送走了人,太陽已經快落山了,按往常蘇瞎子這時也該收攤回來,可是今天卻沒見人。丁劍鳴安慰著「沒事,聽說是有人請蘇伯喝酒,完事還得抽幾口。估計得晚上回來了,寒芝姐別害怕,有師父照應著,蘇伯不會吃虧。」

    蘇瞎子算了一輩子的命,到老也沒把自己算明白。日子過的有上頓沒下頓,一個月裡起碼有十天是混不到吃喝的,又染上了抽大煙的嗜好,唯一的親人就是銀子。卻不知是哪個倒霉鬼被他騙了,居然又請吃喝又請大煙,總歸是有了下處,蘇寒芝也就放了心,與姜鳳芝開始操持起飲食來。

    為趙冠侯消毒的燒酒還剩了一些,又加了些白水進去,足夠兩個男人一頓。女人不能上桌,蘇寒芝把菜擺好,就要到院裡去吃。趙冠侯卻一拉她「姐,丁師哥也不是外人,你把薑師姐喊來,咱四個一起吃吧。你要是不在眼前,我也吃不下去。」

    「這……哪成啊。」蘇寒芝沒想到,當著外人,趙冠侯就敢拉自己胳膊,羞的不知所措,丁劍鳴一笑「寒芝姐,師弟吃東西不方便,你留下,也好照顧他。咱窮人家,沒那麼多窮講究。」

    雖然菜色很一般,兩個女人的手藝,也只能算是及格,但是趙冠侯餓了一天,加上蘇寒芝把肉全都夾到他碗裡,這化不開的情義,卻是勝過了世上一切的美味。前世與莫尼卡在一起時,不管是一起躲在車庫裡啃漢堡,還是在高級餐廳享受著頂級美食,都是一樣的。吃東西的人,遠比食物本身更重要。

    他將肉分了一半出來撥給蘇寒芝,卻被對方以極為嚴厲的眼神敦促著,只得全吃下去。蘇寒芝又盛了一碗骨頭湯過來讓他喝,姜鳳芝看著也一個勁的說「喝吧,一口別剩啊,那一鍋都是你的。這都是姐的心意,不喝完了可不成。」

    丁劍鳴也笑了笑,附和著「是啊,趕緊喝了吧,天熱放不住,到了明天這湯就該壞了。師妹,我給你去盛一碗。」

    他剛剛起身的當口,院門再次被推開,一個混混打扮的年輕人動外面進來,這時天氣還沒徹底黑,還是可以看的清人的長相。姜鳳芝霍然起身「大酒缸的韓六,你來幹什麼?怎麼,你們還想找事?」

    丁劍鳴也緩緩站起身來,並沒說話,只是抱著膀子盯著那個混混。這名叫韓六的混混人十分精明,不等姜鳳芝再說什麼,先搶步上去連給幾人施禮「幾位,吃著呢?您看我這來的,看來是不巧,打攪幾位吃飯了。不好意思啊。不過我待不住,耽誤不了幾位多少時間,我們家寨主聽說趙爺到縣衙門外面站了籠,替咱們津門的好漢揚了名氣,特命小的前來支會一聲,過去的小誤會,今後咱們誰都別提了。又命小人送來金洋一塊,給趙爺做個慰問。」

    趙冠侯放下飯碗,朝著韓六一笑「客氣了。你們馬爺倒是個有心的人,你跟他說一聲,等我的腿好了之後,自當到他馬爺門上拜望。」

    韓六又行了個禮,說了幾句不咸不淡的話,顯然是想著彌縫一下雙方的關係,免得真的搞僵。大酒缸距離小鞋坊不算遠,趙冠侯是現在唯一一個活著從站籠裡離開的混混,若是挾著這股威風反去找馬大鼻子的麻煩,大酒缸鍋伙的地盤也要保不住。

    趙冠侯和他自是沒什麼談的,冷冷的應付著,就想著怎麼趕人,可是不等他開口,門外忽然響起一個洪亮的聲音「都什麼時候了,還不回自己鍋伙去,在人家鍋伙地盤上待著,算怎麼回事。還想在人家鍋伙裡蹭一頓飯麼?」說話之間,一個高大的軍人,已經出現在了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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