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從酋長到球長 作者:茅屋秋雨(已完成)

 
Babcorn 2017-3-26 20:47:0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80 232587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0章 知易行難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賺到了,那就是交易。這個畸形的交易的基礎,是因為夏天到了。

    桃子快熟了、各種塊莖也正是膨大的時候,依靠採集完全可以度日,所以樺這些人才能在這裡學幾天,不用擔心族中的事。

    夏天總是容易度過的,難的是冬天。每一任部族首領的眼光總能看的遠些。

    今年是個大年,滿山的榛子橡子,冬天不會挨餓。但她們的經驗也告訴了她們,大年之後必然是小年,樹木在第二年可能會不結果實。

    她們要為部族明年的冬天考慮,所以希望這些人能夠學到陳健部族是如何生活的。

    陳健沒有擔心這個問題,他就沒準備族人明年靠橡子生活,倒是今年冬天肯定會有不少貪吃的野豬吃多了橡子被脹死。

    各種採集到的食物還夠,前些天下大雨,草河漲水,一些原本乾涸的河岔也都佈滿了水,他帶著族人用木棍並排地擋在了岔口,等到水退去後魚會留下來。各種各樣的螞蚱蟲子,土蜂的蜂巢蜂蛹,炸熟之後都可以吃。多出這點人,根本就不是問題。

    所以在第二天又來了幾個部族的人希望住幾天後,陳健和族人們商量了一番後,很輕鬆地就答應了。

    各種石頭換成了陶罐,當初說不同的石頭才能換,如今互相間有重複的,但陳健還是收下了,告訴他們記住這些石頭,下次同樣的就不能換了。

    那些人覺得下次恐怕也沒什麼石頭能換了,想要換東西就只能用別的了。

    三五天的時間,陸陸續續來了七八十人,每個部族來的人有多有少。來得多的那是一二三四學明白的,知道人少了背不走;來少的也都換成了陶環,準備下次再說。

    陶環作為以物易物的中間品,在大多數人認為是多此一舉的情況下推行了下去。

    陳健也沒指望現在就出現貨幣交易,但造幣簡單,讓人接受貨幣才難。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才能讓這些人接受貨幣這個一般等價物的概念。

    他的出現,只是加快歷史的進程,卻不能控制歷史。歷史是人創造的,人的思想只能潛移默化地去改變,依靠自發交易的發展,天知道多少年才能出現等價物概念。

    如今的效果就是這些外族的人覺得健很奇怪,但還是接受了這種交易的方法。

    存放好各自部族的物品,他們帶著好奇跟著陳健等人嘗試著不同的生活。陳健既然決定將這些人作為今後的基本盤和國人基礎,當然是希望他們的人口越多越好。

    而這些人來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吃的,因此第一天陳健就讓女人們帶著他們去捕魚。

    他自己則帶著族人們準備今後的發展。

    銅礦石就在百里之外,說遠不遠說近不近。今後兩三年的時間,對部族來說最重要的有三件事。

    種植、青銅、消滅隕星部落。

    陳健聽老祖母說過遷徙的事,自己的族人是在幾十年前從東南方遷徙來的,那邊的部落如今到底是個什麼水平他根本不清楚,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如今的信息流通速度太慢,自己的族人顯然是東南方某個部落遷徙到最西邊的一支。

    如果沒有他,等到許多年後人口多了,可能會繼續向西遷徙以分散居住。

    西邊是空的?還是還有和他們不是一個分支的族群存在?這個問題有些遠,可東北邊那個隕星部落卻是實實在在的威脅。

    他們有簡單的海綿鐵,他們有強勢而有頭腦的首領,他們可以用進貢的形式維持自己部族的人口。

    時間越久,他們發現蓄養、種植的概率也就越大,威脅也就越大。

    一旦出現,他們可以直接蹦到原始奴隸制,因為武器代差的原因,奴隸和奴隸主的比例可以稍高。他們所處的位置靠東,東邊肯定是有其餘部族存在的,自己這邊的技術和東邊的技術也會逐漸擴散到那邊,到時候就麻煩了。

    準備打仗,就需要足夠的脫產時間。種植可以彌補時間問題,簡單的青銅能提升種植的效率,反之種植也能為熔鑄青銅提供足夠的非尋食時間。

    這三件事互相影響,種植已經開始準備,剩下的就是熔鑄銅器。

    鑄造銅器要幾步?不考慮銅錫鉛配比的問題,陳健以前以為很簡單,無非是銅礦加木炭高溫還原,澆築到模子裡。

    可等到真正計畫要做這件事的時候,卻發現很難。

    如同教榆錢兒學蓋屋子的辦法一樣,自己也將銅礦、高溫、木炭、模子這四個詞寫在樹皮上,向下展開看看都需要什麼的時候,自己傻眼了。原本以為四步就能完成的東西,卻密密麻麻地寫了一大張樹皮。

    因為瞭解,所以更加敬畏那些剛剛走出蠻荒的古人櫛風沐雨為後世留下的種種,樹皮上的東西太過繁瑣,遠不是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銅礦,展開後需要考慮如下問題:食物獲取技術進步,以保證族人有時間去挖礦;石器打孔技術,製造碾子或臼,砸碎銅礦;線砂切割,用以處理大塊的石頭做碾臼;柳條筐編織,運送礦石。

    高溫,展開後要考慮:燒磚,以方便堆砌出窯室;足夠的骨耜,以便於挖掘窯坑和黏土;發券穹頂的瓦匠技術,能夠壘出不需要支撐柱的穹頂,這樣才能提升爐溫;燒炭,因為劈柴太難,而炭可以砸碎方便燃燒提升溫度;煮鹽,用來硝制皮子;燒陶,用來製造陶圈;硝皮和陶圈製成簡單的鼓風機。

    炭,要考慮的就是燒磚和炭窯,這個是步驟最少的,但也是做起來最難的,稍有不慎就會坍塌導致死亡。現在還沒有奴隸,他必須要考慮族人和自己的存活。

    澆築模子,需要提前準備的有:燒陶做坩堝,這樣能夠把二次融化的銅汁放進高溫爐窯裡融化;弄出長柄安在坩堝上,木頭石頭都不行,高溫會燃燒碎裂,空手去捏坩堝更是作死;足夠的蜂蠟用以做蠟模,外面裹上黏土後加熱,蜂蠟融化排出去可以形成空心的結構,往裡面倒銅汁就可以成型……

    陳健盯著樹皮上的這些東西發愣,上訴這一切,還沒有考慮銅錫配比這個最難的問題。他很難想像第一個使用青銅的祖先,到底是經歷了多少磨難,這才創造出那樣燦爛的青銅文化。

    密密麻麻的一切,已經做到的就打鉤,還沒做到的就畫圈。這還只是理論,真正開始干的時候還會遇到種種奇怪的問題。

    就比如燒炭、燒磚、熔爐所需要的發券砌磚洋蔥頭窯頂,這是前世農村考量一個瓦匠是否合格的關鍵。不會發券的瓦匠不是好瓦匠,瓦匠依靠的是經驗和實踐,用科學去反推,更加麻煩,這一點他做不到,只能一點點地摸索。

    用了一天的時間,在村外河邊下風向的斜坡上挖了兩個窯坑,一個燒陶,一個燒磚。

    橡子已經開始用簡單的坑道燒陶了,但是碎裂率還是很高,這一次利用壘磚窯的時間,正好改進一下。

    「知易行難啊……」

    捏著手中的樹皮,看著已經挖出來的坑洞,陳健第一次有了忐忑的心情,他知道以後這種心情只怕會越來越多。

    隨著社會分工和科技的進步,談笑間運籌帷幄如有神啟的日子再不復有了。

    族人們都在等著他,他默默地攥緊了拳頭,給自己打打氣,開始讓族人們用泥坯壘四周的牆壁。

    牆壁容易,吊上線,扯上繩,一層層加高,族人們蓋過房子,眼睛還算有點準兒。

    牆壁很快就壘完了,陳健選了幾個年輕點的人跟著自己,剩下的都去壘另一個窯的牆壁。

    現在族人們已經逐漸開始各管一攤了,考慮到以後需要一個專業的泥瓦匠,這個泥瓦匠的人選就得從這幾個人中培養出來了。

    很是沉重地摸起了石鏟,站在了已經堆砌好的牆壁上,稍微傾斜著放下了第一塊泥坯。

    下面幾個人端泥、遞磚,井井有條。放在學徒制的年代,這些遞磚和泥的學徒們需要天賦和眼睛,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出徒,也可能一輩子都只能遞磚和泥。

    作為嘗試,這個窯的穹頂跨度並不大,也就兩米多一點。做做好這個,才能嘗試更寬的跨度。

    黏黏的黃泥或多或少,縫隙裡塞進石片,儘量擠住這些泥坯,一點點地向上延伸合攏。

    想知道是不是合格也簡單,因為這些泥坯不是靠黃泥粘住的,所以壘出幾層有了弧度後,就上去踩一下,看看會不會坍塌。如果坍塌了,就證明不合理,是靠泥巴黏住的,就需要拆了重新弄。

    一天的時間,那幾個遞磚和泥的族人就看到陳健壘砌又拆、拆了又壘,來來回回地折騰。

    而旁邊壘牆的族人不但壘完,而且已經開始用小一點的陶模開始做磚了,遠處的平地上已經晾曬了不少。

    金烏西垂的時候,陳健看了看自己一天的勞動成果:零。

    自嘲地笑笑,衝著族人揮揮手道:「散了吧,照例去河邊排隊。」

    一連三天,一如既往。

    多數的外族走了,他們學到了想要的東西,自己住的地方也有河岔,也有樹皮,有了罐子也可以熬油,換了鹽也可以醃肉……

    比起這幾天制磚和泥的疲憊,他們覺得還是捕魚狩獵更好一些,帶著他們認為足夠的學識回去了,想像著族人會是怎麼樣的歡騰。

    還有一些人留下了,想要再學學再看看,甚至一些人已經喜歡上了這裡的生活。雖然疲憊,卻有一種不一樣的感覺。

    在他們看來,一切都很好,唯一看不懂的就是健一連幾天都在那壘泥坯,壘完之後又拆下來……

    旁觀的樺卻看出了一個不太一樣的問題:這個部族,竟然可以支撐十幾個輕壯人口瞎折騰,這簡直太神奇了。

    他自己的部族,以前就算先祖指引學會燒磚,也沒時間去燒。每天都要為食物奔波,怎麼可能還會去幹別的,更別說毫無成效的折騰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1章 文明的幸福和痛苦

     折騰到第六天的時候,第一個拱頂總算被弄出來了。為了檢驗能否承重,陳健站在上面,用力地踩著,如同新登基的狼王。

    三百雙眼睛看著這個古怪的建築,便有三百個形狀。

    有人覺得像是年輕的、還在哺乳的女人的胸脯,陳健站在最上面就更像了;還有人覺得像是一個倒扣的大陶碗,或是遠處鼓起的山丘。

    有人低頭看看自己的胸口,嗤嗤地笑,陳健只好跳下來,免得被人當成世情小說中的殷紅一點。

    問了問那幾個給他遞磚和泥的年輕人學了多少,卻全都搖頭,被陳健嘲笑和鼓勵了好半天,總算才有兩個人有點害怕地說自己可以試試。

    不試永遠不知道會不會,這將近十天的時間陳健也等於是從零開始,一點點地嘗試。

    堆砌的這個和專業泥瓦匠的根本沒法比,但是因為跨度小,所以湊合用是沒問題的,拱形結構的擠壓力一般不對塌陷。

    「這個用來燒陶,那個用來燒磚,那邊的草也幹了,咱們要分開幹了。」

    陳健指著陶窯,提出了再次分工的意見。

    族人們覺得應該分,比如石狸貓割草很慢,但是壘磚很快。同樣的活不同的人幹起來需要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燒陶、燒磚、以及後來的燒炭陳健決定用同一批人,只有不斷地積累經驗,重複同樣的工作,才能提升效率。

    剩下的人就要和自己去刨地了,於是一個艱難的抉擇擺在了族人面前。

    和泥還是鋤地,這是個問題。

    是彎腰搬動沉重的泥坯,攪拌沉黏的陶土製坯成型?

    還是與蚊蟲烈日為伴,翻動黑色的望不到邊的草地?

    兩種選擇,究竟更喜歡哪個?

    回到那種狩獵穴居的生活,自然沒有這樣的問題。但是啊,也同樣享受不了飽腹的食物甘甜的****溫熱的火炕。

    從人類走出蠻荒的第一天開始,便異化成社會中的勞動者。絕大多數人的勞作,只為生存,極少部分的人勞動和興趣是統一的。只有生產力極度發展,才能讓大多數人將興趣和勞動統一起來,才能使勞動成為第一需求,這太久遠以至於看不到盡頭。

    文明的幸福與痛苦總是毗鄰而居的,所幸的是族人們享受到了幸福,根本沒有考慮放棄痛苦,三三兩兩地站到了不同的地方。

    即便作為局外人的客人,在思索了自己部族的生活後,覺得還是這樣的生活更好些。

    他們盼著自己有一天也能過上一樣的生活,於是樺問陳健,自己學的這些,多久才能讓部族過上這樣的生活?

    陳健微笑著伸出了兩根手指,樺當然不會認為是兩天,用新學到的那個詞語問道:「兩個月?」

    「不,二十個月。」

    樺嚥了口唾沫,嚇得不敢作聲,他算不出二十個月是多少天,但能猜到至少要等到下一次吃杏子的時候,甚至更久。

    「可是你們才用了一個多月。」

    族人們都笑了,他們很相信陳健的說法,二十個月,可能還少說了呢。

    陳健也笑了,拉過來一旁的榆錢兒道:「若是要論蓋房子,你都不如我妹妹。」

    樺看著瘦小的榆錢兒,搖頭道:「我能搬三塊泥坯,她能搬幾塊呢?」

    「可是你知道一間屋子需要多少泥坯?需要多少木頭?木頭怎麼運過來?怎麼分配幹活才能最快?儲存的食物能夠幾天吃?萬一吃完了再去捕獵沒捕到怎麼辦?」

    一個又一個的問題被榆錢兒用清脆脆的聲音問出來,如同一聲聲的夏雷炸響在樺的耳朵裡,他回頭看看那些蓋起的屋子,以為自己學會了一切,可到頭來才發現自己什麼都沒學會。

    陳健微笑著制止了還在滔滔不絕的榆錢兒,衝著樺說:「想要過上我們這樣的生活,不是蓋一間屋子就可以的。回去也不要蓋屋子,等到下一次吃杏子的時候,你再來看看,到時候或許先祖會指引你們該怎麼樣生活。畢竟我們都是同一個先祖。」

    他指著自己的頭髮,樺順從地點點頭,覺得很有道理。既然這樣說了,他決定下次杏子成熟的時候一定要過來看看。

    兩天後,樺和族人們在溪邊仔細梳洗著,束起了頭髮,莊重而又嚴肅。

    這些人已經習慣了這裡的一切,但終究還是要回去的。

    這兩天又幹了不少的活,有十七八個人選擇去制磚燒陶砍樹壘窯,還有幾個女人也跟著去壓磚,和泥的活她們幹不了。剩下的人都在捆紮乾草,剩下的一把火燒掉後,開始用鋤頭刨開草根,翻出下面的黑土。

    不論是和泥還是鋤地,樺和族人們都嘗試過了,雖然很累,但看到堆砌在一起的泥磚;看到筆直的、陳健稱之為壟的東西出現在了燒焦的土地上,他們覺得這些疲憊是值得的。

    晚上疲憊的族人會聚在一起,吹著骨笛,說著閒話,或是異姓的男女湊在一起圍著火堆起舞歡唱,那些疲憊也隨著笛聲消散了。

    而他們自己的族人卻沒有這樣的夜晚,所能說的無非是今天有魚明天捕獸,至於說這裡男女唱的那些讓人聽得心砰砰跳的歌謠,更是不要想——總不能唱給自己的姐姐妹妹姨媽母親聽吧?

    身臨其境地對比之下,每個人都懷揣著近乎相同的念頭。蹲在溪邊對著倒影,鄭重地用一根木棍插進挽好的頭髮,期待著下一次杏子黃的時候。陳健說了,到那時候,或許先祖會指引他們該怎麼走。

    做完了這一切,背起自己的柳條筐,和這裡的族人們告別。

    老祖母和石頭送給樺一些路上吃的食物,並且向他們的族人問好。

    陳健則又叮囑了一遍,他需要一些植物的種子,有多少要多少,換什麼都行。每一個離開的人,他都會這麼叮囑,樺和族人們早已知曉,並且牢記下是那幾種種子。

    秋天會有很多的橡子,他們不用將那些種子當成食物,當然可以交換。

    等一切說完,他們沿著草河一步步地走向了回家的路。

    背筐裡有食物,這一路不需要狩獵,可以省很多時間,相信族人們得到這些陶罐陶碗弓箭石斧,也一定會很高興。

    走了很遠,樺回身看了一眼遠處的村莊,那裡的人已經開始了忙碌。

    每一天都有新的變化,每一天都有太多驚奇。

    來的時候,那裡還是一片割倒的草地,現在一條幾百步長的壟在那裡蜿蜒,每一天都在延伸;原本空曠的山坡如今已是陶窯,正在冒著白煙,每一天都有幾十上百個陶罐陶碗被燒出來,壞的越來越少;來時蔫了的葫蘆也被澆灌地活泛起來,伸出長長的藤蔓纏住了柱子,成了一片翠綠的牆。

    一瞬間,樺甚至湧出了個想法。別走了,就留在這,他喜歡這樣的生活。

    隨後就被這可怕的想法嚇了一跳,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肩上沉重的不僅僅是陶罐,還有族人的期待,那裡還有自己的親人。

    「下次來的時候,會是什麼樣子呢?」

    「草籽很快就熟了,到時候就知道了。」

    擦了擦額頭的汗,想到了熱和成熟,於是又高興地邁開了步子。

    他覺得這一次的經歷,可以和族人們說很久,而且一起來的族人可以證明自己不是吹。或許,下次杏子熟的時候,族人們也可以過上這樣的生活了吧?

    低下頭,不經意間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束髮的形狀很是清晰,於是堅定地點點頭,相信這一天一定會來。自己和他們一樣,可都是一個祖先呢。

    每一次抬起腳,距離自己的親人也就越近,肩上的背筐彷彿也輕省了許多。臨走的時候,榆錢兒給了他幾個陶制的小羊,因為榆錢兒聽說樺也有幾個妹妹,這是她自己燒的,是屬於她的,可以自主地送給別人。

    樺幻想著妹妹看到這些玩物時高興的神情,他笑了。

    「妹妹們肯定會搶著玩這個小陶羊,不過等到杏子再黃的時候,我們也能過上那樣的日子了。我就給妹妹們捏幾個,捏個大的。對了,等草籽熟了的時候,就去換個骨笛,也要吹的好聽……」

    想到這,忍不住衝著遙遠的山邊呼喊著,那裡便是親人居住的洞穴。

    身邊的族人們也都發出了同樣的叫聲,他們知道還很遠,看不到,但他們想讓親人早點知道自己回來了。

    連綿的呼喊匯在一起,宛如草河漲水時的轟鳴,驚走了飛鳥,卻沒有得到族人的回應。

    「大約是在摘青桃吧?」

    他如是想著,翻過了最後一個山坡,卻沒有看到族人的蹤影,反倒是幾頭狼遠遠地看著他們。

    樺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扔下背筐,拿起石斧和身邊的族人一起衝了下去。

    那幾頭狼畏縮著,遠遠地逃開了,一股惡臭的味道從洞穴中傳出,樺嗅到了這種味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來。

    許久,他才喊著那些正在嚎啕大哭的族人,拿著石斧,走進了原本居住的洞穴。

    嗡的一聲飛起了無數的蒼蠅,樺也差點被一個東西絆倒。他深深地吸了口氣,低下頭,自己的妹妹就在腳下,兩隻手保持著向外爬的姿勢,後背和肚子已經被撕爛了,頭上一個巨大的傷口,那不是野獸的撕咬,而是石器的砸擊。

    白色的密密麻麻的蛆蟲在身上爬著,一道血痕在小女孩的後面延伸著,露出的身體已經糜爛,長出了一層灰色的黴菌,皮膚凹陷了下去。

    樺的雙手顫抖著,扶住旁邊的石壁,搖晃著身體看著洞穴內的一切。

    這個他出生到長大的地方,再也不是以前的樣子。

    碎裂的陶罐旁是族裡老人的屍體,旁邊是自己的弟弟,火堆裡還有一塊已經燒焦的塊莖……

    鮮血浸入了石頭,殘留著搏鬥過的痕跡,一支折斷的沒有箭羽的箭支落在地上,上面是獸骨箭頭,這不是族人的,因為族人的箭支上都有羽毛。

    洞裡的屍體大多是老人和孩子,自己所期待的一切,如今全都化為了泡影。幾個沾滿鮮血的足印向外延伸著,洞裡的一切器物都沒有了,甚至來那個碎掉的陶罐,大部分的碎片也被帶走了。

    地上有幾柄碎掉的石斧,捆紮的方法也不是族人的,石斧上還有黑色的凝固的血漬。

    他發瘋一樣拿起那柄破損的石斧衝到了外面,舉起了石頭狠狠地砸了下去,砸得粉碎,砸的自己沒有了力氣,趴在地上大聲地哭嚎著。

    剩餘的族人們爬到了高高的樹上,衝著遠處高聲地嚎叫著,發瘋似地呼喚著那些不是屍體的族人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天黑了、聲音啞了、樹枝斷了。

    七八個人的哭聲迴蕩在山谷裡,把那些熟悉的名字化為聲音,飄蕩在她們曾經采過杏子挖過蕨根的每一個地方,卻沒有一丁點的回應……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2章 同音

     百餘里之外的村莊仍是一片祥和,陳健根本不知道樺和他的族人所遭遇的變故。

    他還沉浸在明天秋收之後忽悠人來種田的美夢當中呢。

    明年夏收後將那幾個部族的人忽悠來,教他們開墾土地,分化聯姻,三五年內成親戚,軍事優勢壓制野心,對外掠奪人口種田。

    兩百里方圓,近萬平方公里,加上草河南岸的土地、明年收穫的種子,應該可以支撐起一個小小的千人邑城。

    前世的華夏文明本就是先擴散,然後如星星般密佈,形成數百上千的小方國,最終融合而成。始於祖先,遷徙外擴,最終又重歸於一,否則也不會留下堯舜時萬國的傳說,更不會有八百諸侯伐紂的故事。

    以現在的通訊能力,一個方國所能控制的範圍也就在百里之內。

    計畫中只要把附近的部族綁上戰車,安安靜靜地種幾年地,掠奪奴隸快速發展青銅器,形成方國,基本上三十年之內就能形成一個不太可能被湮滅在歷史長河中的族群了。

    只是這個看似完美的計畫最終只是計畫,沒有考慮外部威脅,甚至哪怕某年一次大旱,就足以把部族打回原形重新散開居住。

    前世的華夏文明遺蹟中,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曾經孕育了卓絕文明的紅山文化遺址,有祀無戎,玉文化發達,定居農業,崇拜女神,冶銅坩堝、連室陶窯,甚至玉龍都已經出現,陪葬品中唯獨沒有戰爭兵器,可以說簡直是個桃源之國。

    但這個強大的文化族群的遺址是在內蒙草原上,因為400毫米等降水線的忽然南移,半乾旱對於這種族群定居文化的打擊是巨大的,最終衰敗。

    而乾旱的原因,可能僅僅是因為太陽活動忽然頻繁或者地球一不小心多轉了一點。

    這就是現實的殘酷,文明這種東西,有太多的偶然性。就比如那個隕星部落,要是隕鐵落在自己部族旁邊,陳健有信心讓族人的發展速度再快一些。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偶然之外,更多的是有規律可循的必然。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他現在只期待這兩年風調雨順,只要兩年內和族人熟悉了種地,就算乾旱來臨也不怕,大不了南遷。

    這幾天已經開墾了幾十畝的土地,速度也在加快。開墾出的土地現在是凹凸排列成行,等到種的時候破開壟頂,兩側壟頂變為壟溝,而壟溝變成壟頂。年年往復凹凸變換,逐漸會形成習慣,在土地部族共有奴隸存在的前提下,勞動力完全可以實現這種精耕細作。

    等到土地分開後,牛應該也能找到了,年年灑的糞草堆積,土地會逐漸變熟的。而這種破壟的耕種方法,直到千年後也會有人使用,技術難度也不算高。

    可能初期因為種子的原因,產量會低一些,配合上漁獵是可以撐到改良種子成功的。

    那個磚窯還沒有壘好,陳健也不準備去管,他要讓那些人自己摸索,用時間堆出來。

    將來那些孩子要用學徒的方式跟著這些人學習生活技能,他分身乏術,而且大多數略知皮毛,一些生產中常見的問題他肯定比不上這些一線的人。

    往長遠了看,部族的女人已經有些懷孕的。到時候那些孩子由他啟蒙,稍微大一些就去一線當學徒,邊學邊用。

    哪怕那些人能在這一批還沒出生的孩子長大前才從經驗中總結出燒炭燒磚的種種注意事項,就是值得的。有些不是生死存亡的事,可以考慮的長久些。

    因為考慮的太長久,所以這幾天晚上他都沒有和族人們一起歡鬧,而是找了個安靜的地方琢磨著語言的問題。

    語言比文字要早,文字需要時間積累,既然決定走象形會意字,就需要提前確定發音,為後世做準備。

    字母文他連想都沒想,將來走出去之後,難免會遇到十里不同音的情況,怎麼統一發音這是個問題。

    前世古代華夏學字發音,用的是直音法和反切法。直音法就是「鯉」這個字念「李」。反切法則是類似於拼音,幾個字組合取聲母韻母,比如「囡」這個字,用反切法注音大約就是「腦殘」,取腦的聲母和殘的韻母。

    考慮了一下,肯定是用反切法,但還是想要改良一下。

    他想創造四十七個字,發音是二十三個聲母,二十四個韻母。而且這四十七個字一定要簡單,還必須要將來生活中非常常見的東西,這就需要改變一些東西的發音。

    到時候用這四十七個字,作為反切表注音,推廣下去至少能形成近似統一的發音,只要能把這四十七個字的發音學會就行,剩下的就自己拼讀。

    反正現在大部分後世的東西還沒出現,想弄出四十七個日常常見的字還是比較容易的。

    比如「燭」這種東西還沒出現,自然也就沒有發音,那麼可以變動下發音。寫作「燭」,卻只取聲母,讀作「知」;而「麻」這個馬上要出現的詞,則去掉聲母只剩韻母,寫作「麻」讀作「啊」。

    這樣後世學字的,遇到渣渣這個字的時候,後面的注音就是「燭麻」,實際上讀起來的時候是「知啊渣」。

    之所以不選原本就這麼發音的字,是因為燭和麻都極為常見,哪怕是種地的也能知道。

    這幾個字怎麼寫也需要稍微改動,最好能讓絕大多數人一個月就能認識。

    這是個長久的工程,短期看毫無收益,但為將來的大一統,同文同音做準備,還是值得浪費這個時間的。

    就算找不到四十七個常用的東西,還有別的東西可以利用。榆錢兒觀察著月亮,總有一天族人們會發現一年有十二個月,十進制十二進制融合的天干地支也會出現,到時候發音一改。

    寫作「子午卯酉」,但讀起來的時候是「波潑摸佛」或是「啊喔呃」那就最好了,這可是連不識字的老太太都能熟練掌握的東西。

    仔細想著族人們已經命名的東西,寫下來。再把將來很快就能出現的東西也記下來,現在就要準備改動了。

    至少計畫中的這四十七個字有一些不能按照以前的讀法了,剩下的則順其自然,否則工程量太大,累死他也完不成。

    實際上這個東西他早已經開始準備,就比如那一次族人們討論姓氏的時候他捏的那棵植物,說這是稷,將來會讓陶網黯然失色。

    然而實際上他拿到卻是一棵野生小麥,而這個發音只是因為「稷」是個單聲母,事實上前世的稷卻是小米子,和小麥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對他來說有些不習慣,但對於從頭開始接受的族人來說卻很合適,因為那些根本沒出現的東西怎麼發音,都是他命名的。

    湊了幾天,總算是湊出了四十七個已經出現的和將要出現的東西,而他要做的就是改變習慣,不要等到新東西出來後,下意識地用前世的習慣命名,而是要改成自己想要的聲韻母效果。

    這是一種比學習外語更難的過程,感覺就像是那明明是個耗子,卻偏偏要讀成貓。好在只有四十七個,如果再多一點,他真的要瘋了。

    現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打基礎,從一開始就潛移默化地改變,總比到後來再移風易俗要強。

    在工業時代來臨之前,識字率必然是極低的,這種辦法雖然不能直接提升識字率,但卻可以隱性提升蒙童認字讀音的速度,而且易於形成官話推廣。

    他看著樺樹皮上的那些將要出現的東西,默默地一遍又一遍地記在腦子裡,到時候千萬不能脫口而出,否則再改就麻煩了。

    就在他自己在那喃喃自語的時候,一陣腳步聲傳來,他急忙把樹皮藏好。

    遠遠地就聽道榆錢兒喊道:「哥,出事了!」

    陳健一驚,他來了這麼久還從沒遇到過這種緊急情況,幾乎就是一瞬間,整個村莊都喧鬧起來。

    狼崽的叫聲,族人們的喊聲,腳步聲彙集在一起,榆錢兒拉著陳健的手,朝著火堆旁跑去。

    邊跑邊說道:「樺回來了。」

    「什麼?」

    陳健大吃一驚,急忙跑過去,樺靠在火堆旁,渾身發抖,身上濕漉漉的,看到陳健過來,他指著草河喊道:「有人在河裡。」

    族人們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都有些慌亂,陳健喊道:「來幾個女人照看他,給他弄些熱湯,使勁兒搓他,搓熱為止。男的跟我去河邊,快!」

    他大約猜到了是什麼情況,從樺居住的地方到這裡要走好幾天,而樺竟然這麼快就跑回來了,只有一個可能!

    他在跑到沒勁兒的時候,砍了木頭趴在木頭上順著河飄來的,看來真是出了大事了。

    族人們扛著樺皮船到了河邊,天黑漆漆的,估計也幸好是村子的篝火當了燈塔,不然樺也根本找不到這地方。

    「點火!點火!快!」

    族人們急忙跑回去抗來木頭,升起了幾個大火堆。

    陳健一把奪過狼皮的弓,在羽箭上綁上一截松枝子點燃,射到了河心中,族人們也紛紛學著。

    遠遠地望向河的上游,正有幾根原木朝著下面飄來,上面隱隱有幾個人趴在上面,生死未卜。

    「到底出了什麼事?」

    陳健看著那幾個瘋了一樣的樺的族人,心中驚駭萬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3章 歷史

     幸好這些天沒有大雨,草河不曾漲水。

    劃著樹皮船到了河心,陳健脫了獸皮,拽著繩子游到了原木附近,將繩子綁上,船上的族人們拉過去。

    河裡泡著的七個人已經死了四個,劇烈奔跑後體能消耗巨大,再加上泡在河裡失溫嚴重,已經救不回來了。水的導熱性比空氣強,所以不算冷的水也能快速帶走人的體溫。

    抬著死人和半死的人回到了村子,這七個人中有一個陳健不曾見過,並不是上次和樺一起來的人。

    「到底出了什麼事?」

    他心裡有些惶恐,野獸襲擊基本不太可能,人類學會協作後就處在食物鏈的頂端,偶爾有猛獸襲擊也不可能全滅。染病?也不太像,哪怕是埃博拉也不過七成的死亡率,不可能就剩一個。

    一種不安的情緒在他的心裡升起,迫切地盼著樺和族人早點醒過來,想要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每個族群的發展模式不同,他重生後的這個族群是以血緣為紐帶的親族而非部落聚集,所以更平和一些,但未必是部落的常態。

    百里的訊息範圍也讓他喪失了緊迫感也警惕,陳健不安的原因是想到了會不會是別的部族?

    出現部族戰爭的原因是有利可圖,而這個有利可圖的基礎就是有剩餘的產品,否則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狀態,打仗是賠本的,因為武器沒代差兩邊都要死人的。

    剩餘產品這個概念,必然是發動戰爭的部族擁有的。他們有了剩餘產品,所以才會想到去打別的部族,人都是以自己的生活狀態來猜測別人的。

    剩餘產品的出現意味著什麼陳健很清楚,自己的附近有可以真正稱之為敵人的部族存在了。

    兩族的人全都聚在火堆邊,紛紛看著陳健,到了這種慌亂的時候,他們第一個想到的是陳健,包括老祖母和石頭。

    陳健也在等待,過了很久,樺才甦醒過來,眼睛無力地看著周圍,似乎在尋找什麼東西。

    「河裡的族人我們救上來了。」陳健急忙告訴了他一生,但沒有說死了四個人的事。

    他這才不再費力地轉頭,休息了一會,伸出了手臂。

    族人們以為他想要河水,幾個女人趕緊捧來了陶罐,但樺卻沒有接,而是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頭髮,意識到髮髻還在,只是有些散亂。

    用顫抖的手微微整理了一下,他摸著自己的頭髮問道:「咱們是同一個祖先是嗎?」

    陳健點點頭,樺這才放下手說道:「我的族人親人沒啦!被人殺了,被搶走了。幫幫我們找回來。」

    嗡……

    兩族的人立刻爆出了混亂的生意,紛紛詢問著是怎麼回事,老祖母和石頭呵斥著族人道:「都別亂說話,讓健問。」

    安靜下來後,陳健皺著眉頭道:「是哪個部族的?」

    樺搖搖頭,指著一個還在昏迷的族人說道:「我弟弟知道,他當時在外面上廁,逃到了山林裡,就剩他一個了。」

    他還想說點什麼,滿腦子都是洞穴裡的屍體,既然被他一把火燒了,可還是忘不了自己妹妹臨死前向前爬著的慘狀。想到了陳健當初的許諾,想到了同一個祖先,這才跑到這裡。

    可越想說越說不出,體力實在支撐不住,說一句話要想太久的時間。

    陳健示意他先別說了,讓族人們騰出一間屋子,將活著的人送進去,死的人暫時停放在外面。

    族人們圍過來,想要詢問什麼,都有些不安。

    陳健揮揮手道:「去睡吧,多留幾個人守夜,剩下的等明天再說。」

    一整夜,族人們睡的並不好,躺在那裡還是在討論這件事,尤其是松更是想到了以前的族人。

    很顯然,有別的部落襲擊了樺的族人。

    是誰?是這二百里範圍之內的部族?還是別的地方遷來的部族?

    陳健第一次遇到松的時候,是在草河的下游,而且松是從太陽升起的方向遷來的,那個隕星部落是在東北方。

    可樺的族人是在草河上游,在西邊,當初陳健問孔雀石的時候就知道了。

    按照老祖母所言,這附近的十幾個部落應該都是幾十年前從東南方遷徙來的,之後也就沒遇到了從東南遷徙的部落。

    這裡應該是東南方那支部族遷徙的最西端,他本以為西邊暫時是空白,現在看來並非如此。

    陳健翻來覆去地想了很久,天還沒亮,就有人跑過來告訴他,樺的弟弟醒了。

    急忙跑過去,那裡已經圍了一群人,樺的弟弟有些驚恐地看著陳健等人,直到看清楚熟悉的發髻,這才不那麼慌亂。

    鎮靜之後,他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那天樺等人前往這裡來交換東西,族裡的人捕獵回來後一切如常,他肚子疼就去外面。結果看到了一群人披散著頭髮,拿著石斧,叫喊著他聽不懂的話,衝進了洞穴。他嚇得躲在草裡,一直沒敢出聲,直到那些人抓了好多的族人離開。

    講訴完這一切,樺也醒過來,想要說點什麼,陳健擺擺手道:「我問,你說。」

    這種夾雜不清和過度驚慌後的問話,一定不能讓他們主動開口。

    「他們披著頭髮?」

    「對。」

    「他們用石斧?是打孔的還是綁著的?」

    「綁著的。」

    「有弓箭嗎?」

    「有,但是沒有羽毛。」

    「穿著獸皮?這也有獸皮嗎?」他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樺的弟弟搖搖頭。

    樺回憶起那支羽箭,陳健拿過一支族人的箭,指著箭尾刻出的弦槽問道:「有這個嗎?」

    樺搖著頭道:「我不記得,就記得沒有羽毛。」

    沒有羽毛什麼問題也說明不了,在近距離使用的時候,箭沒有羽毛也可以,而且速度更快,再遠一些才會因為沒有羽毛翻滾。

    他問這個問題,是想知道這個部族到底是哪來的。是附近的受自己部族影響的?還是外面遷來的?

    想到這,他取來一柄弓,來到樺的弟弟身邊問道:「你當時離得近嗎?」

    「近,我就躲在草裡,看著他們把媽媽姐姐搶走了。」

    陳健用食指無名指和中指拉開弓,問道:「是這麼拉的嗎?」

    「不是。」

    他有用拇指勾弦問道:「這樣?」

    「也不是。」

    最後用拇指和食指捏著箭尾,樺的弟弟立刻點頭道:「是這麼拉的!我們拉弓像哥哥走那天的月亮,他們拉弓像這幾天的月亮。」

    陳健放下弓,確定了一個不屬於自己族群影響範圍內的新部族就在西邊。

    自己再教別的部族拉弓的時候,都是教他們刻弦槽的。不論是食指無名指,還是拇指勾弦,附近的部族都用,但唯獨他沒教過拇指食指捏箭法。

    這種捏法拉弓的距離很近,所以才像是彎彎的月亮,而不是圓月亮。

    弓箭任何原始人都可能用,走的是原始撒放的路子,如果受到了自己影響,不可能放著成熟的辦法不用而用這些原始辦法。

    所以,這個部族是獨立發展出的弓箭。

    關鍵的一點是抓人而不是把所有人都殺了,這也是個問題。

    用奴隸未必是奴隸制,只要能保證幹一天活能創造出夠兩天的生活,哪怕夠一天半的,理論上剝削奴隸就有利可圖。

    原始的戰俘既可能作為人殉殺掉,也可能被強迫做一些本族人不願意幹的事,不需要考慮他們的壽命,食物豐富的時候就用,沒有的時候就殺,很殘酷,但也很正常。

    文明是多樣的,非線性的。誰都不是昊天上帝,自然看不到其餘文明發展的視角。

    而在族人眼裡,這草河岸邊,就是整個世界。以己度人,以為一切都是和睦融融,事實上卻並非如此。

    那些被抓走的人,是去做暫時性的奴隸,利用夏秋食物豐盛的時候幹什麼活?還是僅僅是為了祭祀或者某種原始崇拜的人殉?

    原始信仰的力量對一些部族的影響是巨大的,比如某個崇拜女神的族群,定居後風調雨順。然而連續幾年的持續乾旱,讓部族砸碎了女神像,而在砸碎前或許嘗試過人殉,或許嘗試過所有祭司想出的辦法,最終於事無補,信仰徹底崩潰。而那些做人殉的人,永遠都不會知道他們為什麼會被抓被殺。

    這些都是陳健的猜測,那些人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根本不可能有答案。這個世界的地理環境和物種分佈已經完全發生了變化,太多的未知和偶然。

    如果真的是抓去當奴隸,哪怕是暫時性用完就殺的,那麼這個部族也是個巨大的威脅。松部族的遭遇也很悲慘,可陳健根本就沒把那個隕星部落當回事。

    隕星部落只是靠武力壓迫周圍部族提供貢品,他們不抓奴隸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善良不忍用奴隸,而是他們的生產力不夠用不起奴隸。這樣的部族那怕是撿到了從天而降的飛碟也沒用,只要一仗就能給他們打回原形。

    能抓奴隸,就證明他們到了幹一天活夠吃兩天飯的地步,這樣奴隸幹一天才有剩餘的價值。否則幹一吃一等於零,還得付出管理鎮壓成本,是賠的。

    從捆紮石器和箭支來看,要麼是原始遊牧,要麼是刀耕火種加漁獵,肯定是是從遠方遷來的。

    至於到底是什麼人種,那也得自己看了才知道。地理環境和物種分佈的變更讓他的一切歷史經驗毫無用處,因為已經沒有了狹義概念的那個歷史。

    這個世界還沒有歷史。

    自己,族人,這個星球上所有的人,最終用手和腦捏出一段故事。一段與天抗爭、與地奮鬥、最終與人相愛或者相殺、為利益你死我活的故事。這段故事,便是這個世界的歷史。

    唯一敵人只有蠻荒天地的日子,終要成為歷史的。

    ……………………

    第一捲走出蠻荒(完)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4章 準備

     正陽之下,男人們在挖坑。

    這是他們第一次用一種沉悶的心情挖坑。以往每一次挖坑的時候,要麼是為了引水,要麼是為了泥陶,那都是為了生活而勞作,汗是甜的。

    如今,卻要將屍體埋葬,心是苦的。

    墓葬之地就在存在的北邊,以前都是一把火燒掉,這一次樺卻希望得到陳健族人的幫助,讓他的親人埋在土裡,將來會將仇人的血滴在上面。

    一個深深的筆直的土坑挖成,四個人被抬進了坑裡,陳健一直沒說話,只是看著這一切。

    四個人被擺成了側臥躺著的動作,身體彎成一張弓,就像是側躺著睡著了,一場永遠醒不來的睡,安詳而又沒人打擾;又像是初生的嬰兒蜷縮在母親的腹中,或許會有新生。

    樺蹲在地上,離開了族人他一無所有,但他還有手。

    於是他撿起了兩塊石頭,用力撞碎摔出棱角。

    找了樹枝長草,捆紮成四柄簡單的石斧,放在了族人側臥的懷抱中。讓四個族人用手抱著這柄簡單的石斧。

    他不知道族人死後會去哪,只是知道石斧可以抵禦野獸,可以殺掉敵人,也可以砸碎榛子核桃。或許到了那個世界用得上,要是沒有石斧遇到了敵人可怎麼辦呢?

    最後看了一眼族人,抓起一把草木灰,輕輕灑在了族人的身上,低沉地哭泣著,將土蓋上。

    看看四周,自己身邊只剩餘了三個親人,再無其他。許久,他和三個族人就那麼蹲在土堆旁,默默不語。

    陳健叫走了族人,讓樺和那三個人在這裡呆一會兒。

    榆錢兒緊緊地挽著陳健的胳膊,一步都不敢離開。

    白天聽樺講了族人的悲慘,那個死掉的妹妹讓樺印象深刻,情之所至,雖然言辭簡陋,卻讓榆錢兒彷彿看到了那一幕。

    陳健拉著榆錢兒的手道:「別怕,你還有哥哥呢,有我們在,誰也傷不到家人們。」

    榆錢兒點點頭,可還是不松手,陳健走到哪她就跟到哪,似乎只有這樣才讓她安心。

    不止是她,很多族人也露出了不安的神色。隕星部族雖然毀掉了松的部族,可因為遠,也因為松不善言辭只是悶頭等待,遠沒有今天這般讓她們心悸。

    陳健看這樣可不行,只好說道:「今天不要燒陶開地了。」

    帶著族人來到了村莊後的山崖邊上。這道山崖正面的斜坡有將近七八十米寬,上面是天然形成的懸崖,當初選擇在這裡安家一是怕洪水,而是為了今後的防禦。

    本來並不著急,但樺族人的事讓他有了擔心,如今的一切都太脆弱,只要死掉幾十個人,可能就要重頭再來。

    走到山崖前的斜坡上看了看,和族人們說道:「在這裡挖一條深溝吧,這幾天最重要的就是這件事,只要吃得還夠,別的都可以停一停。」

    挖溝是為了防禦,本來他想把整個村子圍上的,只是以現在的勞動力根本不可能完成這麼龐大的工程。

    不需要取直,不需要太深,將所有的土都堆到靠近山崖的那一側。下午時分,樺和那幾個人也過來了,沒有說話,只是低著頭背著土筐。

    他大約是明白不勞動者不得食的簡單思想的,雖然不知道將來要怎麼辦,可總不能白白地吃他們的食物。

    自己如今一無所有,四個人和天地相比太渺小了。陳健也沒有著急和他們說話,只是小聲地叫來了松,讓他帶著他們四個一起幹活,順便和他們說說自己的故事。

    停止了一切其餘的勞動,男女老少全都過來挖這個坑,唯一沒停的就是傍晚河邊的排隊和一批人的捕魚。

    便是這樣,仍然用了四天的時間才挖完。

    壕溝有一人多深,將近四米寬,下面扔進去一些有棱角的碎石和燒製過程中碎掉的陶片,土全部被堆到了東側,也有將近半人高。

    在東岸的中部留下了一個缺口沒有堆土,幾個人嘗試了一下,從壕溝中往東岸爬,發現很難爬上去。

    從村莊的一側往東岸跳,根本跳不上去,因為東側太高。而從東側往村莊那邊跳,男人是可以跳過去的。

    引來了溪水,將這條壕溝灌滿,中間橫上三根圓木,形成簡單的橋。

    族人們走到了橋的對面,站在土坡上,心裡安然了許多,這些天壓在心底的擔心彷彿隨著這條溝散去了。

    人是需要點安全感的,樺覺得如果自己族人的洞穴邊也有這樣一條溝就好了。可是他也知道,自己族人是沒有精力也沒有時間來挖這樣一條溝的。

    而在陳健的構想中,僅僅是這條壕溝是不夠的,於是他帶著族人背著泥坯,在半山坡上蓋了幾間小屋。

    山崖頂上,找了幾塊天然的巨石,和族人編了長長的籐條繩索拴在上面,做了幾個簡單的吊筐。又往山上背了兩天的木頭和石頭,堆放在平整的地方,這才算是完事。

    萬一輕壯族人不在的時候有敵來襲,就要撤到山崖上,靠石頭和原木來爭取時間。遠處河邊就藏著幾隻樺皮船,每個人都知道樺皮船的位置。

    搬出了大鼓,放在了村子中,告訴晚上守夜的人,如果發現了情況就用力敲擊大鼓。

    他將老弱和女人都聚在一起,告訴他們要是聽到鼓聲就立刻往山崖上跑,至於跑過去後怎麼辦,陳健也分了人。

    誰該掀掉原木,誰該拉著吊籃,誰該往山下推石頭都細分到了人。

    男人則又不同,他們要練的只是怎麼迅速跑到壕溝的對面就行。若果是夜晚來襲擊,先跑到壕溝對面,再整理隊伍,哪怕有人跑丟了,也好過亂成一團被人當豬羊宰殺。

    混亂才是最可怕的,只要十幾分鐘的緩衝時間,就足可以展開反擊。

    最堅固的城牆永遠是人,身後的壕溝山崖,不過是爭取時間,爭取到讓這些血肉鑄成城牆的時間。

    第一聲鼓一響,族人們亂哄哄朝著河對岸跑去,根本沒有章法,這也是必然。

    於是這些女人在空閒的時候也多了一件事,練習往山崖上跑,每天練一次。跑過去後誰在橋邊,誰在山頂,必須要記住。

    有了樺和松的故事,女人們天生缺乏安全感的心讓她們對這件事很重視,不過短時間內看不出成效。

    樺這些天沒有和陳健說別的,他相信陳健是個說到做到的人,當初在山頂盟誓,只要是同一個祖先的後裔,有了事情可以找他。既然那些殺死親人的部族是披散著頭髮的,他相信陳健會管的。

    因為信任,所以不需要多問,他和三個族人跟在陳健的後面,到了河邊。

    排隊和以前沒太大的區別,速度更快,靜的時間更久。那五人的小隊也不再是空手,而是多出了長矛短矛和籐條盾石斧。

    三人在前,一長兩短矛。兩人在後,石斧籐條盾以防敵人繞到側邊。每個五人小隊之間距離三步,旁邊人的短矛正好可以協助。四個小隊為一組,兩組中間留出空隙作為弓手射箭的地方,因為他不准族人拋射,所以必須抵近平射。缺口處還有兩個小隊在後面,一旦敵人衝過來的時候,可以堵住缺口。

    計畫是完美的,但計畫和現實的差距有多大?只需要一通鼓聲,族人們便用事實展現出了現實和計畫的巨大鴻溝。

    陳健原本覺得二十步一整隊就足夠,然而真正移動起來的時候,七八步的距離,隊伍就出現了崎嶇和散亂。

    料敵以寬,他打仗的本事太低,所以只能依靠族人的隊形。

    每隔六七步就會急促地敲鼓,示意停住整隊。等到隊伍重新平整後,再往前走,只要隊伍一散亂就重新整隊。

    百步的距離,竟然走得如此漫長。想像中那種整齊如一震天徹底的腳步聲就從未出現過,那種長槍如林身軀如牆的情形更是只能出現在他畫在樹皮上的炭畫中。

    祭祀後開始用鼓作為軍令,按著六一兒童節的鼓點敲出節奏,從一開始排不齊,到五六步一停整隊,再到現在的七八步一停,總是進步了些。

    這些進步在陳健看來並不滿意,可站在前面看的樺還是覺得振奮。眼前是一排整齊的隊伍,隨著咚咚的鼓聲不斷前進,如同一根從山頂滾落的圓木。

    每當這圓木出現了彎曲的時候,鼓聲就會變化,最邊上的小隊就會停下,旁邊的隊伍或是挪動或是不動,重新又站的平整。就像是那一夜他在草河上飄著時看到的浪花,似乎可以衝開一切;又如那岸邊的巨石,任憑水流的沖刷巋然不動。

    他從未見過這樣打仗的方法,但這略微有些散亂的陣型卻讓他心中最後的一點擔憂都化為了烏有,他相信很快那些人的頭顱就會被堆放在墳墓邊上。

    於是他希望也加入到其中,可陳健卻拒絕了。

    這種滿心仇恨的人在隊伍中需要太久的時間磨掉急躁,就算是放到石斧衝鋒的隊伍中也不行。一旦有人提前衝鋒,會引動整個隊伍都不由自主地衝上去,時機不到的話,衝鋒適得其反。

    他不要勇士,更不要什麼萬夫不當,只要能聽得懂鼓聲的人,只要知道什麼時候停下什麼時候往前衝的人。

    而仇恨,恰恰是紀律最大的敵人,這遠比狂熱更持久,比榮譽更難忘。

    陳健看著樺問道:「我知道你想報仇,可是敵人在哪?他們有多少人?他們住在什麼地方?這些你知道嗎?」

    樺頹然的搖搖頭,想要說聲可是,卻被陳健打斷。

    「狼捕獵的時候,需要有追逐的,有堵截的,何況人呢?這樣吧,你去找到那些人住在什麼地方。」

    樺低著頭,握著拳頭有些悔恨地說道:「可我不知道他們在哪。」

    陳健拍拍他的肩膀,示意眾人繼續練習。每隔兩天,族人們除了排隊還要練習別的,比如那些拿著柳條盾和石斧的人,會背上些石頭朝著三十步以外衝鋒,用肩膀和盾牌撞擊草垛。

    不遠,只有三十步,但卻遠比別的訓練都要疲憊,縱然三天一練,初期仍舊難忍,腿酸脹又疼的疲勞期連上廁所蹲著都很痛苦,好在這些天已經好了不少,逐漸習慣。

    嗷嗷的叫喊聲中,草垛被這些人用盾牌和肩膀狠狠地撞擊著。陳健喊來了石姓部族的狸貓和本族的一個年輕人。

    算上樺和弟弟,一共四個人,樺的另外兩個族人被補到了第三排的位置。

    「你們四個,去找找那個部族所在的地方,看看他們有多少人。狸貓,你能數到一百,只數男人不數女人,過了一百就折一根木棍再數。」

    「嗯,可是去哪找啊?」

    「沿著河向上。到樺部族的洞穴後,沿著河向上走三天。如果沒有,就沿著河岔小溪往上走,也是三天。」

    絕大多數部族現在應該還是沿河而居,這裡偏北,降雨不算太多,河水並不常氾濫,所以沒必要跑到高處琢磨出挖井技術。三天,是一個部族活動的極限,兩者結合大致就是那個部族的範圍。

    帶著他們回到了村子,拿出了這幾天讓女人們準備的東西——四張編織出的樹皮網。

    找了一棵樹爬上去,將網的兩端系在了樹枝上,形成一個簡易的吊床。

    「晚上不要生火,就睡在網裡,野獸咬不到。吃的也給你們準備好了,都是不需要生火的,你們一個人在最前面,後面三個人拉著樺皮船,食物都放在船裡。一旦被他們看到了,就划船沿河往下跑,回來是順流,他們追不上的。」

    陳健給他們拿出了食物,裝好後看看天色道:「明天早晨你們就走吧,早點回來。樺,你記住,你一個人殺不了敵人。」

    樺點點頭,陳健拉住一旁的石狸貓道:「要是樺非要和他們死拼,不要拉著他。你直接划船回來。」

    石狸貓點點頭,他脖子上掛著一枚野豬牙匕首,那是上次祭祀後兩位族長給他掛在脖子上的。他相信只要自己想跑,沒有人能抓住自己。

    第二天清晨,當這四名最早的斥候出發的時候,陳建送他們到了河邊,檢查了罐子裡的鹽豬油和塊莖幹後,祝願他們早點回來。

    看著他們的背影,陳健暗暗做了個決定。

    「就算那敵人人數不多,也不會近期去打。」

    他準備把這場一定要打的仗拖到秋天。

    一則能讓族人做到十五步一整隊;二則要打便要搶到東西,不管那個部落是原始遊牧還是刀耕火種,只有秋天才能搶到東西;三則就算他們跑了,一把火燒掉該收穫的一切,讓他們感受下冬日女神的魅力吧。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5章 旬休日義務勞動

     斥候走後的第三天,便是桃月的第二個旬休。

    既是桃月,自然有桃。

    族人們看了看天色,望著遠處的山巒,最終還是決定只休半天,用上午的時間去摘桃子。

    因為榆錢兒按照陳健說的,將一旬之內的時間都安排好了,平時不能更改,只好動用休息的時間。

    這時候摘桃,早已形成了習慣。陳健將這個習慣打破,不需要一整月都靠桃子度日。可族人們看到那些掉落在地上、被蟲蟻啃的亂糟糟的桃子,總會覺得心疼。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青草被踩的伏在地上哀嚎,赤腳的族人們卻根本聽不到,只是嘻嘻地笑著,比著誰摘得桃子更大更紅。

    沒有人工選培的桃子並不大,偶爾也有稍大一些的。以往沒有柳條筐,裝桃子都是用獸皮兜著,現在卻可以安心大膽地將桃子放進筐子裡。不怕多,只怕你沒有力氣背。

    原本桃子是作為桃月的主要食物的,因為桃子很難儲存。只是族人們想到既然杏子可以那麼儲存,桃子當然也可以,於是並不會顧及壞掉,反正陶罐還有許多,有二十多個男女專門負責燒陶呢。

    陳健擦了擦桃子上的毛,咬了一口,有些酸澀,而且很硬,需要放軟了之後才能好吃。

    他本來是準備用桃子釀酒,只是這個含糖度是在太低,和前世所見所想的桃子根本不一樣,只有一代代地選育才有可能有這麼大那麼甜的桃子。

    榆錢兒在筐子摸出一個大的,也學著陳健的樣子,隨便擦了擦就咬了一口。許是這些天被陳健養的嘴叼了,呸呸地吐了出來,擰著眉頭道:「酸,怎麼不如在陶河那裡吃的好吃了?」

    人們都笑了,幾個人咬了幾口道:「哪裡是不如陶河的好吃了,是這些日子又是吃楓糖,又是吃蜜的,讓榆錢兒的嘴變甜了,這桃子自然就酸了。」

    這倒是是真的,這裡的桃子其實比陶河附近的桃子大不少。然而以前要當食物吃,不然會餓;現在陳健帶著她們有了別的東西吃,這桃子的味道竟也不如從前了。

    陳健笑著說道:「想吃甜可要先吃苦。你吃了人家蜜蜂的蜜,人家就要來蜇你。你吃了人家桃子的娃娃,桃子免不得要哭幾滴眼淚,當然又酸又澀。」

    榆錢兒看著那些桃樹上破損的地方,流出了一些半透明的桃膠,她還真以為是桃子的眼淚,心說這桃子的眼淚怎麼這麼黏?用手沾了一點含在嘴裡,很快吐了出來道:「我又不怕蜜蜂蜇,再說哥哥你教我用煙燻,那些蜜蜂就不蜇了。咱們好久沒吃蜜了,今天旬休,下午去找些蜂蜜吃吧。」

    狼皮湊過來,找了個最紅的桃子遞給榆錢兒道:「附近的蜂蜜都被我弄回來了,前些天你不是吃蜂蟲了嗎?那,嘗嘗這個,這個又大又紅,或許甜呢。」

    榆錢兒捏著桃子,陳健笑道:「你真的不怕蜇?你要不怕的話,我能讓你天天吃上蜂蜜。但是不準被蜇的哭鼻子。」

    她歪著頭,手捏著自己的辮子想了下蜂蜜的味道,又回憶著被蜇時候的疼痛,還是點了點頭。

    蜜蜂蜇人的疼忘得很快,最怕的是在身邊嗡嗡飛而未哲的時候,真要是蜇了也就那麼回事。倒是蜜的味道,卻讓人久久不忘,尤其是如今山花爛漫,連風都帶著一股醉醺醺的香味。

    榆錢兒這麼一說,也是巧了,起了一陣風,將遠處開的正旺的椴樹的花香吹來。族人們停下摘桃子的手,閉著眼睛嗅著椴樹花的香氣,不由地嚥了口唾沫。

    幾個族人嚷嚷道:「健,你說了,肯定就能做到,我們真不怕蜇。」

    松也說道:「是啊,上次你用蜂蜜裹在傷口上,咱們以後要和樺的敵人打,還要和隕星部族打,總要準備些新鮮的啊。」

    榆錢兒更是扯著他的手,求著他。榆錢兒知道自己只要一求哥哥,肯定會答應的。

    陳健笑道:「那咱們這旬休可就休不了了,下一旬的活,榆錢兒可是都安排好了。」

    這幾天不是挖土就是搬磚,的確有些累。可想到若是能在鋤地最熱的午天,喝上一罐子蜂蜜加冰涼的泉水,那才真叫愜意。

    權衡了一下,都覺得這次不休,還有下次,反正今天傍晚時不用排隊,不用聽著鼓聲往山上跑,晚上的時候洗洗就是,點上艾草也不怕水邊蚊子多。

    「那就下午弄吧,不會耽誤了明天的活的。」

    紛紛加快了摘桃子的速度,男人們往家裡背了幾筐,堆在了一間屋子裡,上面蓋上一些毛皮和草葉,將這些酸澀發硬的桃子焐熱變軟。

    陳健琢磨著養蜂的可能性,發現可行性還是比較高的。這些桃子引出的話題給他提了個醒。

    蜜蜂不需要太多打理,用的東西族裡也都齊全。蜂蜜是其次,蜂蠟才是最主要的。

    這裡沒有白蠟桿子,也就沒法養白蠟蟲,想要弄到足夠的蠟,就只能用蜂蠟。將來冶煉青銅器雖然可以用別的辦法,只是失蠟法更好些。等到要用的時候再準備可來不及,這一件件的事都得提前安排。

    人多事情就好辦,唯一少的就是鋸,這玩意沒有金屬之前是不用想了。幾塊破河貝弄出的鋸子也就能割斷楓糖,大木頭可不行。

    讓幾個人抗來了幾棵干樹,沒有鋸子就得靠人一點一點得用石頭削。不需要削成板,只要弄出一個平面方便黏合成蜂箱就行。

    大舅帶著幾個經常弄卯榫的年輕人在那弄,剩下的男人在削木頭,這活不算累,而且不需要太平整,石頭也能完成。

    生上火,將一大筐的魚鰾魚泡帶過來,從開始吃魚到現在,魚肚子裡的魚泡堆在一起,也比在陶河洞穴裡族人一年吃的魚都多。

    這些魚鰾早就曬乾了,不是湟魚這種極品,只是各種雜魚,但是用來熬製黏合木頭的魚鰾膠還是沒問題的。

    魚鰾膠是傳統木匠的粘合劑,用了幾千年,直到化學合成膠問世才退出歷史的舞台。前一世裡三寶太監的寶船,很多地方就是用魚鰾膠黏合的,極為堅韌而且防水。

    將這些風乾的魚鰾弄碎,放進陶碗陶罐裡泡著,陳健便去弄木頭去了。

    等到吃過午飯,那些魚鰾也稍微泡開了,本來就是雜魚,遠沒有鱘魚湟魚上等,泡的時間也不用一整天。

    藉著篝火,在大陶盆中橫放著幾根木頭,高出水面。

    把裝著魚鰾的陶罐放在上面,蓋上蓋子,用火開始蒸煮。

    族人們好奇地看著,心說這是要做什麼?這些古怪的東西陳健從不讓他們扔掉,上次的豬尿泡也沒扔,這些魚泡泡也沒扔,還有那些魚骨頭之類的。

    不過既然是健要弄得,肯定是很有用的好東西,而且是他們沒見過的,所以一個個充滿了好奇。

    白氣蒸騰了很久,族人們漸漸失去了興致,心說不一定要等多久。當初健說挖廁,以後給他們看雷電的力量,如今這麼久也沒看到。

    陳健掀開蓋子,拿箸捻了一點,發覺差不多可以了,撈出來捏干裡面的水分,繼續蒸了一陣,把好幾碗蒸的黏糊糊的魚鰾拿出來,燙的他直摸耳朵。

    那幾個人的木頭也算是弄完了,好奇地看著這些黏糊糊的東西,卻並不陌生,有幾次熬豬皮熬的沒水了,也是這般黏糊糊的。

    陳健給一人分了一點道:「給你們個累的活,找塊石頭,把這東西砸碎。」

    一百多人,每人分了一小點,幾個人看看沒有個桃子大的東西,笑道:「這算什麼累活?」

    然而約莫兩個小時候,一個個全都累的在那甩手腕兒。凹石頭加石塊組成的簡單杵臼中,這些黏糊糊的魚泡似乎越來越沉。

    一開始砸起來的時候,根本不費力氣。可是砸的時間越長,那魚泡泡的黏度也就越大,每一次都像是把兩塊石頭黏在一起了一般,胳膊裡像是著了火,又像是胳膊裡喝了健用杏子釀的叫醋的東西,巴掌大的石塊,如今卻彷彿十幾斤重。

    有人琢磨了下自己一頓能吃榆錢兒定的二斤飯,可這破石頭現在可比十個二斤還要沉。

    陳健看著累的齜牙咧嘴的族人,心說好漢打不出二兩鰾,這玩意越來越黏,以後倒是多了個形容人有力氣的話。

    估摸著黏度也差不多了,將這些魚漂都收集起來,每個人的都團成團兒。

    將大陶盆裡的木頭去掉,將小陶罐裡裝上熱水,直接坐在鍋裡,找了塊纖維布包上魚鰾,放在裡面讓兩個人合力用棍子夾,將纖維布里被開水溶解的膠質都擠到水裡。

    白濁色的水,看起來頗像是某種不雅的液體,而且還有濃濃的腥味兒,色味俱全,更是黏糊糊的。

    幾個男的不知道想到了什麼,盯著那個陶罐在那嘿嘿的笑,陳健無語地拿出那個陶罐,心說你們笑個屁,一會我還得用手摸呢!

    蜂窩的框架已經弄好,每十幾個人分了一個,陳健弄來了些毛皮當成小刷子,沾了些魚鰾膠刷在被刮出的木頭上,上下對接著黏在了一起。

    「這能撐住嗎?」

    陳健笑道:「你是覺得剛才砸的力氣,還不如這塊木頭沉?」

    那人想到剛才砸魚鰾的恐怖,下意識地抖了一下手腕,不再多問。

    厚重的蜂箱用魚鰾膠黏在一起,沒有鉋子和鋸,很多地方不平整,到處是縫隙,有找了些小木頭片,像是打補丁一樣把這些縫隙都粘好。

    一個將近一米長,半米寬高,像是棺材一樣的東西就這樣黏了出來。裡面鋪上纖維布,前面預留出兩個讓蜜蜂出入的孔洞,最上面的蓋子是活動的,可以取下來,方便看看蜜蜂是否生病,以及掠奪蜜蜂的食物。

    剩下的,就是等幾天後這些膠自然風乾就行。船都能黏住,況於這小小蜂箱?

    簡單點看,找個機會把野蜂弄進去,蓋上蓋子撒上一點酒,讓蜜蜂暫時失去信息素的敏感,只要蜂王在蜂窩裡,蜜蜂八成就會把家安在這裡。到時候可以隨時捏死只交配不干活的雄峰,割掉將要出生的蜂王,保持蜜蜂種群的壯大而不是分窩,至少在夏天是能夠保證充足的蜂蜜的。

    複雜點,弄出幾個框架,裡面拉上幾條細線,將融化的蜂蠟弄成蠟板兒貼在框架裡,靠細線固定住,蜜蜂就會順其自然地在蠟板兒上繡蜂巢。

    到時候取出蠟板兒蜂巢,用皮子和陶輪傳動做個簡單的離心機,跟甩干桶一樣把蜂蜜從蜂巢中甩出來,這樣蜂巢可以重複使用,蜜蜂也可以有更多的時間採蜜而不是蓋房子。

    考慮了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基本上是可行的。

    族人們盯著這個蜂箱,問道:「什麼時候裡面才有蜂蜜?」

    陳健看了看還濕著的魚鰾膠,知道自然風乾後就會堅固的如同長在了一起,於是很自信地說道:「下一次旬休的時候。」

    族人們想了一下,覺得十天並不長,於是像看寶貝一樣看著蜂箱,互相猜測著這東西怎麼會有蜂蜜。

    陳健則盯著那些魚鰾膠,心說族裡又多了一樣簡單好用的東西了。有了魚鰾膠,反曲弓、木船、簡單家具、門、窗櫺、木桶……這些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便可以出現。

    想必當他做出第一件用魚鰾膠製出的家具時,族人們的旬休日恐怕又多了一件他們看來很有趣兒的「放鬆」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6章 豌豆射手和艾麗莎公主

     在等待下次旬休的這些天裡,族人們一切如常,一切按著上旬定好的活在勞作。

    每一天翻開的土地都在增加,遠遠望去就像是幾條黑色的蛇在草地上翻滾。先是一條,逐漸有了兄弟,最後連成一片密密麻麻。

    中午吃飯的時候,村子的鼓聲就會響起,在地裡挖土的人會聽到,邊交談著邊扛著各種石器往家裡走。

    族人的一切都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但陳健這幾天卻做了兩件在族人看來不正常的事。

    先是一件小事,再是一件大事。

    小事是一天晚飯前,陳健找了兩個樹皮藤,在兩排房子的柱腳間連了起來。

    族人們一開始以為是用來掛鹹魚燻肉的,然而太高又太細,顯然不是。

    於是問陳健,陳健說他想看這些在屋簷下做窩的燕子傍晚時停在那兩根線上。

    陳健說的向來都會實現,在拉起了兩道繩子的當天,那幾窩黑色的燕子便站在上面嘰嘰喳喳。

    族人們逐漸習慣了這種黑色的鳥,除了偶爾落在人們頭頂的鳥糞外,倒也沒什麼不好,更別提多出了幾分生機,他們很喜歡這種讓人看著舒服的鳥,並且告誡那些孩子們,不要去捅燕子的窩。

    七隻小狼崽更是喜歡這些小燕子,因為常常有試飛的燕子因為羽翼未豐掉在地上成為它們的點心,所以它們總喜歡仰著頭看頭頂的燕子。

    陳健此時也和那些狼崽一樣,盯著頭頂的那兩根繩子愣愣出神,想著不知道需要幾千年,這上面的繩子才能變成包裹著絕緣皮的銅線。

    很多常見的東西在悄悄改變著人的生活,人卻往往沒有注意到。諸如喜歡站在線上的燕子,又如冬天北風颳起後那嗚嗚的如同口哨般的聲響,那是電氣時代獨有的音階,因為有了電線才有了冬天的風聲。

    族人們好奇地看著愣愣出神的陳健,不知道這些燕子為什麼對他有這麼大的吸引力,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吹著嗚嗚的口哨,聽起來像是冷風吹的感覺。

    如果這件事算作奇怪的話,第二天發生的事則更加奇怪。

    桃月很熱,很多植物的種子已經成熟,這裡的植物大部分冬天凍不死可以越冬,不需要草黃秋霜的時候便有成熟的植物。

    既然陳健說要種植,族人們覺得應該空出來一天去採摘那些植物的種子。

    陳健卻拒絕了,說要再等一段時間去採摘。

    族人們告訴陳健,再過一陣完全成熟之後,那些植物的種子會落到地上,很難找到了。

    陳健點頭說他自己知道,所以才要等。

    這附近可利用的原始作物很多,可能天氣還是微冷,所以沒有玉米之類的植物,就算重新分佈也要遵守自然法。不過野生小麥、高粱、菽豆、豌豆之類的還是有的,這些都是將來可以培育的植物。

    真是因為這些植物將來都可以栽培,所以他才不讓族人現在去採摘。

    植物孕育種子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繁衍後代,從不是為了方便人吃。方便人吃的,都是人為選擇的結果。

    諸如野生小麥,正常的野生小麥會在成熟後麥穗脫落,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種子掉在地上,才能萌芽才能延續血脈。

    那些成熟後麥穗不脫落的麥子,其實都是基因突變的殘疾。

    因為麥穗如果不脫落,下雨後那些麥子就會在麥穗上發芽,夠不到泥土,發了牙最終會被太陽曬死。

    問題是那種沒突變不殘疾的野生小麥根本不適合種植,一旦成熟了麥穗脫落,難道讓族人滿地去撿麥粒嗎?

    還有豌豆,之所以有豌豆射手的故事,是因為「正常」的豌豆在成熟後會炸莢,如同BB彈一樣彈開。

    只有這樣才能讓子孫們在大地上繁衍,否則困在豆莢裡很難乾燥過冬,最終會悶在裡面發霉失去活性。

    人們種植的豌豆,從豌豆的角度來講,都是些不正常的豌豆,因為它們成熟後不會爆莢,這樣才方便收割。

    如果將人馴化植物當成一段童話,那人大抵會是天使一樣的角色。

    豌豆媽媽有很多孩子,他們長大後就會離開媽媽的懷抱,唯獨一個天生有病的弟弟妹妹,他們天生沒有腳,所以便是長大了也離不開媽媽的懷抱。

    豌豆媽媽惋惜地看著這幾個孩子,知道當自己老去的那一天,這些沒人照顧的孩子也會和自己一同老去。但她沒有辦法,只有看著這些孩子哭泣。直到有一天,天使的手伸了過來,將這些離不開媽媽的孩子帶走,豌豆媽媽終於放下了最後的心事老去。那些孩子們,也被這雙手剝去了外面的枷鎖,埋進了大地之母的懷抱,開始一段嶄新的旅行。

    直到很久後,那些被天使拯救的孩子,可以用一種鄙棄地目光看著自己的哥哥姐姐們,告訴他們:「看!你沒有我圓,沒有我大,沒有我結的多。」

    哥哥姐姐們委屈地說自己會爆莢,卻被這些曾經最弱小的弟弟妹妹們反問一句:「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我不爆莢不照樣子孫滿天下?你們呢?還剩多少血脈留在這世界?」

    陳健推測馴化植物的故事大抵是這樣的,從人的角度來看,不爆莢的豌豆才是好豌豆,不脫穗的麥子才是好麥子。

    既然要種,陳健自然要找這些植物界的殘次品作為種子,這種突變的幾率極高,並不用擔心數量的問題。其餘部族採集的那些他本來也沒準備種,而是準備用來釀酒,來做一件大事的。

    算起來再有半個多月,正常的種子都會脫落了,這時候才是去收集那些不爆莢不脫落的種子的時候。總不能種了那麼多地,撅著屁股趴在壟溝裡撿豆子。

    族人們只當陳健不想浪費一天時間,所以這時候還沒覺得奇怪,反正可以和別的部族交換。

    直到陳健說出了另一件事後,與這件事結合在一起後,終於變得格外奇怪。

    陳健看了看第二天的安排,衝著眾人說道:「明天還是空出一天時間吧,咱們去割草。」

    當晚,陳健弄出了一些硝好的皮子,比量著自己手的大致形狀,用石頭裁開再用魚鰾膠將上下兩層粘上,做了一副簡單的手套,並讓族人們每人做一副,說是為明天割草做準備。

    「到底要割什麼草呢?」

    「蜇人草。」

    陳健笑嘻嘻地說出了答案,就看到一旁的狼皮下意識地摀住了自己的屁股。上次在野地裡他去拉粑粑,順手抓了一把蜇人草當做清理工具,結果隔著百步之外的族人們都聽到了他的哀嚎聲,一下午都是叉著腿走路。

    蜇人草便是蕁麻,或者叫蠍子草,是一種侵略性很強也很頑強的植物。族人們在狼皮哀嚎之後管這種草叫蜇人草,因為狼皮說就像是被一群蜜蜂蜇了屁股一樣。

    蕁麻的分佈很廣,整個溫帶到處都有他們的蹤影,看起來沒什麼特別,但上面的小毛有毒,當真是酸麻難忍,也有管它叫蜇麻子的。

    可這種草用開水一燙後味道鮮美,豬羊都很愛吃,而且它是一種麻,一種可以紡織的麻。

    前世的記憶中,關於蕁麻最出名的便是野天鵝的故事:後母將艾麗莎公主的十一個哥哥都變成了天鵝,公主得到了啟示,必須要用蕁麻為哥哥們作出十一件衣服,這樣才能解除詛咒,於是艾麗莎用手編織著讓男人都覺得痛苦的蕁麻,最終讓哥哥們變回了王子。

    第二天族人們一隻手帶著手套,另一隻手揮舞石鐮或是用手薅蕁麻的時候,榆錢兒跟在陳健的身邊聽到了這個故事。

    自然沒有王后巫婆主教,天鵝也變成了雁鵝。艾麗莎這種音譯的名字也被陳健改了,艾麗莎在古北支德語裡應該是愛笑的、微笑的女孩的意思。

    族人沒有用表情作為自己名字的習慣,陳健想到笑不露齒這個詞,於是艾麗莎公主變成了一個叫門牙的女孩,他覺得自己翻譯還是很信雅達的。

    事實上族人還沒有見過門,當然也就沒有門牙這個稱呼。但門牙這個東西卻不是有了門之後才有的,總會有個別的稱呼,所以故事可以用讓族人聽得懂的方式講述著。

    這是榆錢兒聽到的第一個童話,不算曲折的故事在剛剛脫離蠻荒的人們聽來格外好聽。

    只是榆錢兒沒有想到裡面所蘊含的不屈和抗爭,而是頗為羨慕地看著那些蕁麻愣神。

    很久,她覺得自己很羨慕那個叫門牙的女孩,真的很羨慕。

    如果有一天哥哥也被變成了小雁鵝,自己肯定也會和那個叫門牙的女孩一樣,別說是編蕁麻,就算是荊棘自己也能忍受。

    彷彿是為了證明這一點,她摘下了手套,用手攥住了一棵已經開花的、渾身都是毛的蕁麻,緊咬著牙不出聲,因為故事中發出聲音會被雷劈死的。

    刺痛麻癢的感覺從手心裡傳來,榆錢兒沒有鬆開手,不知道想到了什麼,扁起了嘴。

    她不是因為疼,而是覺得哥哥那麼厲害,怎麼可能有人把他變成雁鵝呢?自己雖然和門牙一樣也能為哥哥忍受那麼多的苦楚,但哥哥恐怕永遠都不會知道了。

    不知道為什麼,她有些嫉妒那個叫門牙的女孩,至少她有機會讓哥哥自己可以為他們做多了痛苦的選擇,自己只怕永遠都沒有這個機會了,因為哥哥才不會那麼笨被人變成雁鵝。

    於是她負氣地鬆開手,有些委屈地嘟著嘴,不高興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7章 漚麻情歌

     「告訴你了讓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錢兒點點頭,手掌上麻癢的感覺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陳健一把抓著她的手拽到身邊笑道:「活該,誰讓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紅紅的滿是小點兒。走到小溪邊弄個些濕泥巴,糊在了榆錢兒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幾下,把這些你把都搓掉,又換了一些。

    原本刺癢的感覺逐漸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來。

    榆錢兒看著正在數落自己的哥哥,心說那個叫門牙的女孩就比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個哥哥都不知道這個辦法。

    陳健搓了一會,知道已經沒事了,說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將這個辦法告訴了正在收割蕁麻的族人,很簡單的土辦法,農民的基本技能。

    發散思維一下,這也是很有技術的行為。前世裡一些貴族為了繼承權撕逼,往往會在對方的飲食中加入金剛砂粉,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麼病,可以用毛肚羊腸之類代替泥土從胃裡沾出來;一些妒婦禍害小妾,用絞碎的頭髮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類似的辦法,不過是用切出黏面的裡脊肉一點點沾出來。

    族人們很容易就理解了這個被蜇後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連草綁在樹枝上粘蟬吃的辦法嘛,很好理解。

    其實族人並不笨,因為族人是人,不是猩猩,他們的學習能力還是不錯的。

    陳健如今所用的任何一項技術,都沒有超脫這個時代——除了那個遙不可期的廁所刮硝。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項,都是前一世的這個時代的先人玩剩下的。

    甚至一些技術還未必比得上前世的一些部族,比如那些玉器上直徑一毫米的鑽孔、三星堆的青銅神樹、紅山文化中的微笑女神、栩栩如生的玉龍……這些他的族人都做不到。

    如果不帶著前世的知識,來到蠻荒時代從小長大,需要多久能想出怎麼鑽孔?怎麼冶銅?怎麼織布?怎麼種植?沒有前世的知識,能做到這些的百萬中無一,又怎麼可能會覺得這些人是猩猩?

    前世中的北美印第安人和自己族人的狀態稍微強點,北美原本是沒有馬的,直到殖民者帶去的馬從農場跑掉,這些印第安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馴化了野化的馬,學會了開槍、甚至一些印第安人會英、法、西、荷等幾國語言。

    他們會保養槍支,會將破損的槍管做成煙斗斧,甚至特庫姆塞酋長還有過一篇充斥著先生們女士們的西式演講,在加拿大火燒白宮的戰爭中印第安人也出過一份力。

    紅雲戰爭中,印第安人全殲了騎一師騎七團,這支部隊的姊妹部隊騎八團,在朝戰雲山戰役中又被另一支黃種人部隊重創。雲這個詞,總是騎一師繞不過去的歷史。

    紅雲酋長卻給那些殖民者留下了印象,於是某遊戲中象徵印第安人的牛頭人出生地,便是紅雲台地。

    這樣的學習能力,只怕不能用猩猩來理解。

    難的不是知其然,難的是知其所以然。每一個能背出圓周率的人,都能做到用微積分推出來嗎?可這影響這些不會微積分無限分割法的人計算圓的面積嗎?

    陳健沒有期盼族人能夠把這一切都知其所以然,只是學習知其然問題不大,他並不擔心。沒有理由前世印第安人能做到的事,自己的族人做不到;更沒理由一些聰明的印第安人用三年學會了英語法語,自己的族人在有人教的情況下三年連一千都數不到。

    正如腳下的這堆蕁麻,族人們不需要知道為什麼分解後的纖維能夠紡成線,只需要知道怎麼紡就行。至於原理,靠時間堆積和以待後來人吧。

    他如是想著,低下頭繼續收割著野生的蕁麻。每個人的手套裡都是汗水,和皮子混在一起,發出一股腥臭的蛋白質腐敗的味道。這種前世裡赫哲族用魚鰾膠黏衣服法作出的手套一點都不透氣,如果此時有一雙蕁麻線的手套就好了。

    臨近中午的時候,已經收割了許多的蕁麻,用籐條打成捆,兩個人抬一捆,帶回了村子。

    女人們下午負責用棍子敲擊這些蕁麻,弄掉上面的葉子,順便讓木質纖維碎裂。

    男人們則到了河邊,利用天然的河岔弄成了幾個簡單的漚麻池。麻是需要漚爛後才能用以紡織的,利用天然的微生物分解纖維之間的粘合物,讓纖維全都散落出來。

    算起來需要十幾天的時間才行,漚爛的過程中蕁麻上的毒毛也會脫落,最後形成的麻纖維和棉花纖維類似,利用簡單的紡輪或者紡車絞成麻線即可。

    紡車的原理也不難,就是大輪帶動小輪,讓小輪用極快的速度旋轉,將那些短的纖維絞在一起。

    簡單點理解,就好比在人的身上拴上幾根繩子,另一端固定,然後瘋狂地做前滾翻,自然而然的這幾根繩子就被絞成了一股。

    大小輪技術已經不需要陳健自己做了,整天燒陶的橡子等人完全可以做出來,難點就是怎麼讓線越來越長而不是短短地就崩斷,這需要女人們用極大的耐心慢慢琢磨,並且在千年之內,恐怕都是女人的基本技能,也是將來女人家庭地位的保障。

    無論是更好的生活還是更高的家庭地位,都是靠雙手創造出來的。這些女人的手指上,將來會佈滿被麻線勒出的痕跡,或許連指甲都會留下被線割出的印記。但這些手指上的凹凸和傷口,也將是女人的一份榮耀,不亞於男人掌心的繭子。

    女人此時還不知道將來要經歷的痛苦,嬉笑著將一捆捆紮成團去掉了葉子的蕁麻拎過來,好奇地看著這些辛苦割來的蕁麻被扔進了漚麻池中。

    男人跳進齊胸深的水裡,用石頭將這些麻捆壓住,讓水淹沒過去。

    剩下要做的就是等待,如果麻不漚的話,上面的乾枯的皮會粘在纖維上,根本撕不掉,而且那樣的麻線很容易斷掉。

    漚麻不算太難,族人們嘻嘻哈哈地就干完了,陳健看著這一堆被水淹沒的麻,卻生出了懼意。

    這些池水經過十幾天的分解後,會比陳年茅坑的味道更難聞,用令人作嘔來形容簡直就是對漚麻池的侮辱,到時候還得是自己這些人跳下去把漚好的麻撈上來。

    想要享受生活,總得忍受些苦楚,這些活在奮鬥初期做一做還是可以的,真到族人們有了財產概念和貧富分化,讓一些人再跳進漚麻池可就不那麼容易了。

    此時男歡女笑,倒真有幾分詩經陳風中漚麻情歌的意思:東門之池,可以漚麻。彼美淑姬,可以晤歌……一對對男女在一同勞動,休息的時候對唱著情歌,聊得來便去來一發,這便是今後很長時間內普通男女間的感情基礎,有共同話題和勞動基礎的對等對話。

    暮光之下,陳健坐在河邊,看著兩族異姓的男女在一起潑水打鬧,也不知道他盼著的男女間因為嫉妒吃醋打起來的事什麼時候能發生,好為以後做個榜樣。

    他心說自己葫蘆和酒都準備好了,就是不知道族人的第一杯合巹酒啥時候才能喝上,看這架勢怎麼也得十幾年後了……

    「健,下來玩啊!」

    幾個石姓部族的女人大聲呼喊著,衝著他擺擺手,陳健喊道:「我不想動彈。」

    「那你就吹笛子唄,就吹上回那個咱們的村子一條大河那個。」

    陳健看著歡鬧的眾人,心說這曲子當情歌未免可惜了,於是扯著嗓子,也不知道是什麼調子胡亂地唱了幾嗓子。

    「小女人哎,你長得真好看吶。十指尖尖像茅草芽,皮膚白的像凝羊油,頸項頎長像天牛的角,牙齒就像是葫蘆子。毛毛蟲一樣的眉毛啊,荷花池一樣的眼睛……咱這村邊的漚麻池啊,漚爛了蕁麻漚爛了石泥,可我啥時候才能漚爛了你的心呦……」

    下面的女人哪聽過這樣的誇獎,石姓部族的一個個臉紅撲撲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著他。自家的姐姐們則望著別家的男人,也盼著他們唱出這樣的歌。陳健唱的根本連調都沒有,只是胡亂唱了幾句。

    後世詩經賦比興,如今就先弄個比興,以後族人們唱的多了,自然也就好聽了,也算是開了個頭,等著族人們去創造些用比興來訴說的歌謠。詩經大部分都是情歌和勞動的歌,不需要專業的詩人,不過是人們情之所至唱出的,這些普普通通的山民才是文化的創造者。

    下面玩耍的族人們學著陳健唱出的模式,開始了自己的嚎叫,夾雜著各種稀奇古怪的比喻,或是在唱主題之前加上一堆鋪墊。

    雛形倒是有了點,就是這比喻聽得陳健面紅耳赤,諸如蘑菇陶碗蛤蜊之類的詞層出不窮,只怕當年孔夫子把詩經三千刪的只剩三百思無邪,裡面除了反詩便是這樣的詞句。

    歡笑聲中,陳健半躺在河邊的石板上,聽著族人們唱著這些沒怎麼有調的曲子,覺得自己是不是該琢磨下找個女人了。

    草河中,一艘樺皮船正從上游劃下,坐在船裡的狸貓聽著遠遠飄來的歌聲,加快了划槳的速度。

    四個人一個不少,但他卻在上游看到了一些從未看過的東西,此時有些不安,想要快點告訴陳健。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8
第48章 技術交流

     屋前院內,艾煙正濃,因為快到月初,月亮半圓,不需要太高的火焰也能看清楚每個人的面容。

    從草河上游回來了四個人,坐在這裡的只有三個。

    樺在發現了那個部落後,果然做出了衝動的舉動,所以被狸貓用棍子敲了一下腦袋,現在頭還疼,被族人們抬到屋裡睡了。

    族人們都圍了過來,七嘴八舌地問著他們想知道的一切,各種各樣的問題雜亂亂的,聽起來就像是狼崽又跑進去雁鵝的窩裡一樣。

    老祖母拿起鼓槌敲了一下陶鼓道:「都別亂問,讓健問。」

    族人們這才安靜下來,狸貓正在狼吞虎嚥地吃著熱騰騰的食物,聽到眾人安靜下來,這才使勁兒嚥下去。

    「那個部落有多少人?」

    狸貓拿出了三根小木棒道:「至少有這麼多。我們沿著河向上走,就在草河的岸邊看到他們了,他們也住在河邊。」

    「洞穴裡?」

    「不是,他們用樺樹皮和木藤綁成的屋子,有點像是倒扣的碗,都很小,每個屋子也就能睡一兩個人,而且也不算高。」

    說到這,狸貓有些害怕地說道:「他們有些和我們長得一樣,但還有一些好像長著四條腿,很高,離得遠我看不清楚……」

    原本安靜的族人一聽這話,頓時亂了起來,他們想不明白怎麼會有四條腿的人?

    「你會不會看錯了?是不是什麼野獸?」

    「不會,雖然離得遠,但我看到那些四條腿的人手裡拿著棍子,哪有野獸拿棍子的?」

    一陣亂哄哄的爭論中,陳健也在琢磨是什麼意思。四條腿絕不可能,至今沒有絲毫向魔幻世界靠攏的現象,想了半天,忽然間明白過來了。

    「狸貓,你在那是不是看到什麼奇怪的長得大的野獸了?」

    「對,他們和我們養羊一樣養著那些野獸。那些野獸很高,和我肩膀一樣高,也很寬,好多好多。」

    除了一些年歲較大的族人,很少有人見過這麼大的野獸,紛紛問道:「那些野獸吃人嗎?」

    狸貓搖搖頭道:「吃草,我看到它們吃草呢。」

    陳健皺皺眉頭,心說難道是馬?要是的話,那就太好了,正好省了自己馴化的時間,而且剛剛學會騎乘步行的這些人未必會用馬打仗,最多也就是當成交通工具。

    那族裡只有三四百人,這些馬恐怕也是當做肉食的。在馬鐙、高橋馬鞍之類的東西出現之前,以現在的脫產訓練水平,是不可能出現強大騎兵的。自己一直在找大型動物,這可真是件好事!

    可隨後狸貓的話又讓陳健懵了。

    「那些野獸頭上長著角。」

    他展開手指頭道:「像手指頭這樣的角,就像樹枝。」

    陳健聽到有角以為是牛,可再一看手指頭,就知道不可能是牛了,沒聽說牛能長出這樣的角。

    族人們想像著這種比孩子要高的野獸,想像著那種樹枝一樣的角。

    雖然仍然有些奇怪,但不如之前那麼害怕了。按照他們的經驗,凡是有角的動物,肯定都不是吃肉的,吃肉的才懶得長角呢。

    狸貓試圖形容出這種野獸的模樣,說了半天族人們還是一頭霧水,沒有親眼看到根本想不出來。

    「對了,那個部落的人還和小羊羔一樣,趴在那些野獸的下面喝奶呢。」

    陳健急忙問道:「那些能喝奶的母獸,頭上有角嗎?」

    「沒有角。比那些有角的也小一些。」

    族人們都看著陳健,希望陳健給出一個答案,然而陳健也沒法給出答案。

    這個時代有很多古怪的動物,隨著人類的活動,很多大型的動物滅絕了。古印第安人為了吃肉殺光了北美的所有馬群,而馬這種動物實際上起源於北美,直到滅絕後的幾千年才重新坐船來到了故鄉;毛利人吃光了恐鳥,這種將近兩米的大鳥即便恐怖暴力,卻還是抵不過會動腦子的人。凱爾特蠻子吃光了大角駝鹿,只能在精靈故事中重現出那種角巨大的生物。

    如今他也說不準那個部落養的是什麼,本以為是馴鹿,或許這個時代可能有適合溫帶的亞種,這是最容易被馴化的鹿,前世的鄂溫克人和拉普蘭人都馴化了這種鹿。

    沒有親眼看到,還是不要下結論的好,於是也搖了搖頭。喝奶這事容易解釋,那個部族肯定是還不會擠奶,但卻通過觀察知道了奶可以喝。

    陳健想要瞭解更多,便問道:「除了這些外,還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狸貓看看四周,確定樺的弟弟正在屋裡照顧頭疼的樺。

    這才壓低了聲音說道:「樺的姐姐被他們殺了,好像是在祭祀……有幾個樺被抓的族人也把血塗在自己身上了,剩下的都被籐條拴著呢。」

    族人們又一次騷動起來,他們經歷了過一次祭祀,可是卻從沒把祭祀和殺人這兩件事聯繫在一起過。在他們看來,祭祀應該是快樂的。喝那酸甜的酒、比比誰跑得快誰射的准,怎麼會殺人呢?

    「那些人都要被殺死嗎?」

    「不是,那些被抓住的人去砍樹,看樣子是想把他們住的樺樹皮房子圍起來,有人想跑被殺死了。他們還養了一些羊,比咱們的還多,有好幾十隻呢。他們住的附近,很多能吃的植物,和別的草長在一起。」

    石狸貓儘可能將自己看到的一切說出來,別的他都不怕,唯一擔憂的就是殺人和祭祀聯繫在一起這件事,還有那些將同族的血塗在自己臉上的那幾個人。

    這件事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那可是自己的親族,怎麼可以把他們的血塗在自己身上?

    陳健仔細聽著,偶爾問上幾句在他看來根本不重要的事。

    到最後,狸貓忽然想到了什麼,急匆匆地從一個裝豬油的罐子裡拿出了一個很小的木頭和蘆葦做成的東西,遞到了陳健手裡。

    「他們用這個捕魚,有個人在遠處捕魚我搶了一個,把那人扔河裡了。我親眼看到他捕上來一條像我胳膊這麼長的魚。」

    陳健看著手心中這個小巧的東西,不得不發出了驚嘆,這些人為了生存,在勞動和生活中想到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物。

    應該說自己手中的這個東西是個魚鉤,但不是前世那種魚鉤,而是用削的很薄的有彈性的木頭片和蘆葦做成的。

    原本平直的木頭片彎成一個U字形,將U口插在一小截蘆葦上卡住,上面栓上蟲子。

    大魚吞下去之後,因為吞嚥蘆葦鬆開,U字形的彈性木頭片就會彈開,變成個「一」字,卡在魚的嘴裡。

    很實用,操作也很簡單,值得族人學習。柳條筐捕魚,很難捕到太大的;這種辦法卻可以捕到很大的魚。

    他將這個東西傳給了旁邊的幾個人,演示了一下,彎好之後用手輕輕一捏,薄片立刻彈開。

    把這個東西放在了嘴裡,做了個比方,族人頓時想通了這東西是怎麼捕魚的。

    類似的手段一些生活在極地的因紐特人也一直在使用,他們用有彈性的鯨魚骨上面塗抹一些動物油脂,彎好後放在外面凍上,扔到雪地裡。那些因為漫長冬季而飢餓難忍的狼會吞下這枚鯨魚骨,被胃轟熱後鯨魚骨會伸直,刺穿他們的胃。

    這都是人的智慧,而智慧是可以交流的,於是族人多出了一種新的捕魚法。

    與之相對的,就是那個部族肯定學會了在羽箭上黏合羽毛。還有新的拉弓法,原始捏箭法沒辦法瞄準,只能憑感覺,無法蓄能,沒法發揮出弓的全部威力。

    這種智慧和經驗的交流也是人類文明發展所必須經歷的,隨著今後生產力的發展,活動範圍的增加,這種交流的速度也就越來越快。

    沒有交流的大陸就會如同澳洲一樣,數千年後還在用著石頭弓箭。

    這種技術交流對於越落後的部族效果越好,在陳健看來這次不經意的技術交流自己的族人是賠的,因為這種捕魚法只是錦上添花,而羽箭和拉弓法則是雪中送炭。

    仔細分析了一下,那個部族應該是馴化了某種野獸,知道喝獸奶,有簡單的弓箭,用樺樹皮做的類似蒙古包一樣的帳篷,而且應該有人學會了騎乘,也只有這個能解釋四條腿的人。

    狸貓說他們住的地方附近有很多能結果實的植物,和其餘的草長在一起,應該是連刀耕火種都沒達到,只是滿天撒籽自行生長的狀態。

    一個原始的漁、牧、農和狩獵的混合部落,將來要是佔到了好地方便可以發展成農耕,佔不到好地方就是漁獵,最次的混成遊牧。祖先能不能佔到好地方,直接決定了後世子孫的文明程度和發展方向。

    他盯著那個沖充滿智慧的卡魚鉤,知道這是一個必須要面對的敵人。

    這麼近的距離,早晚會有一戰,而且越早越好。

    否則隨著技術擴散的開始,時間越久雙方的差距也就越小,自己弄得這些東西都太容易學了。

    草河沿岸百里只能有一種文明。

    那個部族要麼臣服,同文同音束髮易俗;要麼,就讓他們成為一段歷史。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49章 很久以前的偶然

     在陳建想要毀滅一個初生的文明時,那個初生的文明也在考慮著這個未曾謀面的對手。

    村莊百餘里之外的草河上游,那個部族的軍事頭人獾正在端詳著一支羽箭,腳下還有一個陶罐,這是他帶著人從遠處的部族搶來的,還有五十多名輕壯俘虜。

    獾的身體很強壯,是部族最好的獵手,所以被族人們推舉成為了軍事首領。

    部族真正的首領並不是他,而是坐在一張虎皮上的名叫紅魚的女人,那是整個部族的祭司。

    紅魚並不是她的名字,部族中每一個成為祭司的女人都會用這個名字。因為很久前部族有一個傳說,族人們會在河邊看到一條躍起的紅色大魚,看樣子就像是要跳過天邊的彩虹。據說看到這一切的時候,便可以選擇在那裡定居,會受到上蒼的保佑。

    樺樹皮做成的簡單帳篷外,獾的族人們都聚在這裡,包括那幾名剛剛加入到部族的人,他們將原本族人的血塗到了自己的臉上以示和以往斷絕了關係。

    獾站起身,用新學來的拉弓法拉開了弓,保持著姿勢,黏著羽毛的箭支飛出,準確地射中了不遠處的一株小樹,心頭充滿了驚訝。

    這種拉弓的方法太好了,以往他需要用手捏住箭尾,只有手勁兒最大的人才可以保持住穩定,而現在即便射箭最差的族人也能保持住!

    加了尾羽的箭支,更是可以飛行的更遠。近距離看不出區別,但稍遠一點就能發現沒有羽毛的箭支在空中翻滾傾斜……

    他想知道這一切,可惜聽不懂被俘獲的人在說什麼。

    指著羽箭,這些人會嘟嘟噥噥地說幾句話;指著陶罐還是如此,但這些話中都有一個讀作「健」的詞語。

    於是他去請教了祭司紅魚,紅魚懇求上天的指引後,告訴他那應該是一個人的名字,是那個人發明了這些東西。

    聽到這個解釋後,獾有些震驚。

    自己部族的傳說中,發明了弓,發現了馴養那些動物的人是受到上天護佑的,他們或者成為了祭司,或者成為了最強大的軍事首領,至今族中還有他們的傳說。

    難道這個叫健的人難道也是被上天護佑的嗎?他不由地有些害怕。

    三天前族人們在河邊找到了一具屍體,一具自己族人的屍體,淹死在河邊掛在了蘆葦蕩裡。

    他懷疑是被人殺死的,很可能就是那個未曾謀面的部族,想到那個叫健的人,些微的恐慌。

    尤其是看到那些正在奮力將木頭砸到地面築起籬笆的那些俘虜,這種恐慌就更為嚴重。他們都梳著奇怪的頭髮,和自己完全不同。即便紅魚也沒法解釋這是為什麼。

    加入部族的那幾個人都是強壯的,他們自己解開了頭髮,並且用獾聽不懂話語求乞活下來。於是才有了那場祭祀,這是部族的傳統。

    在上一任「紅魚」還活著的時候,獾和現在的紅魚知道了自己的部族是從太陽落山的地方遷徙到這裡的。

    據說原本他們的部族很強大,有很多不同的部族聚居在一起,飼養著羊和角鹿,用火燒掉附近的樹林扔下種子,秋天拾獲那些種子作為食物。

    有二十個部族居住在遷徙前的地方,他們會數數,因為十個手指和十個腳趾,所以他們每隔二十進位;他們住在河邊,用樺樹皮縫出能夠遮蔽風雨的帳篷;他們的每一任祭司都能教會他們不同的東西,春夏喝角鹿奶和羊奶,秋天冬天吃種子,用蘆葦刺來捕魚。

    直到有一年忽然發了洪水,村子被毀掉。

    那些部族沒有氣餒,而是準備重建家園。可第二天開始大旱,數不盡的螞蚱飛到了他們居住的地方,吃光了一切。冬天又寒冷無比,凍死了許多的羊和鹿,第二年這種情況仍然沒有緩解。

    祭司說是神發怒了,需要鮮血來喂養它們,於是他們去劫掠附近的部族,帶回人來獻祭給神,然而仍舊沒有緩解。

    祭司為這句話付出了代價,部族的憤怒之下將她投進了火堆作為祭品。有人仍舊堅持著,有人卻有了不同的想法。

    幾個部族暗中商量後,趁夜搶走了其餘部族殘存的羊和鹿,只帶著輕壯離開了村落,他們不知道那些留在村落的人是否還活著,只是想要尋找一片沒有被神拋棄的土地。

    他們不會知道,那些年的洪水和大旱是否也造成了別的部族遷徙,他們以為眼前的一切就是整個世界。

    有一天的夜晚,在太陽升起的方向落下了許多的流星,伴隨著流星,部族裡多出了兩個新生命,一男一女。

    祭司祈求著神的指引,想到了村落的傳說:沿著河前往太陽升起的方向走,直到看到一條紅魚躍起,彷彿要越過彩虹,那便是神護佑的地方,也是可以定居的地方。

    於是兩個孩子隨著部族一直朝著太陽升起的地方遷徙,每到一處河邊,他們會燒掉樹木扔下種子。

    幾年後神會放棄這片土地,扔下的種子長得不再茂盛,而且水會沖走上面的泥土,原本清澈的小溪每到下雨都會渾濁,於是他們再度向東。

    歲月匆匆,兩個孩子長大了。

    一個強壯而狡猾,如同獾一樣堅韌;另一個孩子聰明而睿智,接替了上一任的祭司成為了紅魚。

    直到二十個月圓之前,這些人沿著這條碧綠的河向東遷徙的時候,忽然下起了一場大雨,驚雷中兩頭角鹿跑掉了。

    雨後族人們去尋找那兩頭角鹿的時候,驚奇地發現河水中躍起了一尾巨大的紅魚,彷彿正要跳過遙遠天邊的彩虹。

    那一刻,不管是獾還是紅魚,以及所有的族人都跪倒在地,他們知道神再一次護佑了他們,這將是他們可以安身的土地,他們終於可以結束這幾十年的遷徙了。

    於是一個小小的村落就這樣建了起來,上一次收穫的種子很多,這裡的土地肥沃,風調雨順,角鹿多了,羊也多了,還有秋天山上數不盡的櫟樹,而今年神更是展現了他的護佑,滿山的橡子和野果……

    紅魚和獾都知道,不管是自己出生時的流星,還是這次看到的一幕,只要族人穩定下來,自己的名字將會和那些發明了一切的先祖一樣,會被族人永遠記住,成為傳說。

    今年灑下的種子更多,需要更多的人收穫,既然不在遷徙,紅魚和獾商量後決定在附近用紮上一圈木頭籬笆。

    在一次騎乘著角鹿捕獵的途中,獾和族人們發現了遠處的煙,那個部族人數不多,於是衝進去殺死了老人和孩子,將那些還能幹活的人帶了回來。

    反正神在護佑著,數不盡的橡子和野果足夠這些人活到明年,這些砍木頭紮籬笆的事就交給這些人去做吧,等到種子成熟後再去收割。

    這一次的成功,穩固了獾的地位,也讓族人更加確信這裡是神賜之地。

    於是用赭石在村落中的一塊大石頭上畫出了一條紅色的魚,將兩個年輕女人獻祭給了神。

    獾是好的獵手,他知道怎麼殺死敵人,卻不知道該怎麼才能馴服敵人。於是他去請教了紅魚。

    紅魚微笑著告訴獾:「只需要分清楚恐懼和憤怒。」

    獾仍然不解,紅魚在那些俘獲的人面前殺死了一個人,從眼神中分出了仇恨和恐懼。

    那那些透露出恐懼的人正如她想的一樣,散開了頭髮將族人的血塗到了自己身上。

    選出的幾個女人和男人,是為部族將來的子嗣考慮,更是為了瞭解那個「健」到底是什麼。

    如今男人們在學著將自己的羽箭上黏上羽毛,學著用更好的辦法拉弓,而女人們則傳遞著那幾個搶來的陶罐,想知道為什麼會這麼圓。

    他們的陶罐都是用手捏出來的,很小很難看,對這個時代的人而言,對稱就是最好的美,這個陶罐給了女人無限的遐想。這個問題即便他們之中最睿智的紅魚也沒法給出解釋。

    紅魚想起昨晚族人們用小陶碗煮種子時,那幾個歸順的人用手比量出了一個巨大的意思,並且又一次提到了「健」,紅魚聽懂了,那個部族有一種巨大的陶罐。

    族人們的罐子都很小,她嘗試過捏出更大的,可是根本不行,稍微一曬就會裂開。

    小罐子有小罐子的辦法,她想到在地上用土壘出一道溝,上面覆上泥土,每隔一個陶罐的距離就留出一個孔洞。生火的時候,火從泥煙道里走,一排排用手捏出的小陶罐並排在上面,一樣可以節省時間,然而終究是沒有大陶罐方便。

    「那個叫健的人,到底是怎麼弄出那麼大的陶罐的呢?」

    她盯著自己族人歪歪扭扭的陶罐,又看著那個搶來的圓潤的陶罐,陷入了沉思。

    沉思的時候,獾也不敢打擾,許久,紅魚仰起頭衝著族人們說道:「這片土地是神賜予我們的,只有我們才應該住在這裡,只有我們才應該得到上天的恩賜,那個叫健的人搶走了本該是我們的東西。」

    她指著不遠處的那塊畫著赭石紅魚的石頭,族人們親眼看到了魚越彩虹的一幕,從未懷疑。

    「你們想要這樣的陶罐嗎?」

    她拿著那個陶罐,大聲地問著,族人們齊聲呼喊著想要。

    「那就找到他們,掠來那個叫健的人,或是掠來他們部族中會燒陶的人,總有人會恐懼死亡,而他們的恐懼將會把這些原本是神賜給我們的東西還給我們!」

    獾點點頭,他也很想知道那個叫健的人到底是什麼模樣,但他不知道那個部族在哪。

    紅魚又一次微笑起來,她知道燒陶需要用水,知道梳成辮子很好看,而想看到自己的美,就要水面才行。

    但她不會把這一切告訴族人,只說上天的啟示,很篤定地說他們就在河岸邊上。

    獾選出幾名族人騎乘著角鹿,沿河尋找這個部落,看看這個部落到底有多少人,是什麼模樣。

    五名最好的獵手出發了,他們帶著弓箭,帶著燧石,用籐條拴在鹿角上方便騎乘,沿著河水朝下走去。

    紅魚在想,如果那是一個小的部族,就要消滅掉他們。因為她覺得有些可怕,這樣的部族就像是一頭小老虎,總有一天會長大,長大後自己的部族或許就要再一次遷徙了。而她已經厭倦了遷徙的生活。

    縱然聰明,她也不會知道,幾十年前的一場天災,讓兩個原本距離很遠的部族用不同的方式開始了遷徙,直到幾十年後在這片原本空白的地方撞擊到了一起。

    更不會想到,她出生時的那場流星,也給另一個遙遠的部族帶來了改變。

    這,只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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