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從酋長到球長 作者:茅屋秋雨(已完成)

 
Babcorn 2017-3-26 20:47:0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80 232586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50章 養蜂和思考

     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偉力,將在很長時間內不經意地影響著文明的進程。

    或許某次溫暖濕熱,就會讓原本弱小的高原草原民族崛起;或許某次寒冷乾旱,就會讓一個帝國分崩離析。

    人類文明的進步是為了將這種偶然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低,而進步的伊始是思考。

    陳健不知道遠處部族也同樣派出了斥候,所以他在花時間試圖讓族人學會思考。

    在桃月的最後一個旬休日裡,他帶著族人,抬著蜂箱去捕捉蜜蜂。

    因為附近的野蜂已經基本被族人弄沒了,只能去更遠的地方。

    途中無聊,他拾起了一枚落在地上的野生豌豆,笑呵呵地指著豌豆的豆臍,當個笑話般問族人:「你們說咱們將來種這個的時候,它的肚臍眼是朝上呢?還是朝下?」

    「當然是朝上了,你看它們的葉子都是向上的,得有葉子才能長」

    「當然是朝下了,你看它們的根須都是向下的,得有根須才能長。」

    兩伙人想當然地爭辯了起來,都覺得自己說的很有道理,並且誰都不能說服誰。

    爭論到最後,這個問題又被踢回到了陳健身上。

    「健,你說到底是朝上還是朝下?」

    陳健攤手道:「我也不知道啊。這樣吧,咱們爭論是沒有結果的,等以後咱們種的時候試一試。輸了怎麼辦呢?」

    這些人都覺得自己想的一定是對的,紛紛喊道:「誰輸了誰就去幫贏得多鋤三百步的地。」

    「那好,撿些種子帶回去吧,榆錢兒,你記一下誰說朝上,誰說朝下。」

    「欸。」

    榆錢兒仔細地記下了,悄悄跑到陳健耳邊道:「哥,你肯定知道是不是?」

    陳健笑道:「那你說是朝上還是朝下?」

    「我才不說哩,我要說的話,也得等親自種出來之後才說。」

    她晃著小腦袋,狡黠地笑了笑,然後才悄悄說道:「我以前以為火的裡面烤肉最快,但是前幾天烤肉的時候才發現是火的上面烤的快。以為的不一定就是對的,得靠眼睛才行。」

    陳健很是高興,讓榆錢兒把這件事和族人們說一說。榆錢兒問是說烤肉和火的事嗎?陳建說不是,是後面那句。

    為了證明榆錢兒後面的那句話,陳健從地上抓了一把被風吹掉的楊樹葉子,楊樹不是只有秋天才落葉,所以他想趁著說起這個話題,讓族人們記住一些東西。

    正好無風,他把樹葉拋向了天空,讓族人猜猜樹葉落下的時候,是正面朝上的多還是反面朝上的多。

    各種古怪的答案層出不窮,這些樹葉不需要等幾天,很快就有了答案,族人們驚奇地發現大部分的樹葉都是背面朝上的。

    「為什麼會這樣呢?」

    族人們也紛紛抓了一把樹葉扔下,嘖嘖驚奇,這些他們原本沒有注意到的東西竟然這樣的神奇。

    陳健笑道:「為什麼呢?我也不知道。可是咱們得知道樹葉是朝下的,才能問為什麼,或許有一天我們能知道為什麼。如果以為它是正面朝上就去問為什麼,恐怕一輩子都不會知道。」

    他把手裡的一枚豌豆彈開道:「和種豌豆一樣。如果弄錯了朝上朝下,咱們可就白費力氣了。所以以後做什麼事啊,都要先用眼睛看過之後才能去想為什麼。不要以為自己以為的就是對的。」

    族人們低下頭琢磨著這個問題,可能有的人會記住這番話,可能有的人會當時一個玩笑。

    可總有人會記住,這就足夠了,他不想讓族人日後一拍腦袋就得出個結論,更不想鬧出一些想當然的笑話——五代的養馬技術已經有了回血交配法,現在純血馬的育種雛形。大約好像是讓馬的外甥和小姨交配從而實現馬匹的純化,但到了宋時,有人想當然地認為這有悖人倫,有違天道,並且得意洋洋地著書立說,認為五代短命和違背人倫有極大的關係。這便是拍腦袋拍出的笑話。

    他當然知道豆臍朝哪都一樣,族人們今後也會知道。但想當然的理所當然和觀察後的理所當然並不同,他還是希望潤物無聲般地影響著族人的思考方式,用理性去代替想當然。

    不管是那尊可證偽的神,還是今天這個想當然和事實的區別,過程都將是漫長而又無趣的。

    可能需要幾百年,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今天算是邁出了理性思考的第一步。等到豆子發芽後,這些人會在土地鋤地時學會別太想當然,這就夠了。

    族人們還在為豆臍向上還是向下爭論不休,直到在前面的狼皮跑過來說看到蜂巢了,這才讓族人們停下了爭論,抬著蜂箱急匆匆跑去。

    還沒有看到蜂巢,就聽到了嗡嗡的聲響。陳健抬頭看去,一個半人大小的蜂巢在一棵大樹的樹枝上,現在正是山花爛漫的季節,蜜蜂們忙著採蜜,進出有序。

    這個時節的蜜蜂只能有半個月的壽命,比起人要勤勞的多,所以不會把時間浪費在蜇人上。

    剩餘的人退到遠處看著該怎麼弄,陳健帶了幾個不怕蜇的人靠近到樹下,打開了蜂箱的蓋子。

    喝了一口古怪味道的杏子酒,含在嘴裡噴到裡面。下面兩個人抬著蜂箱,高高舉起放在了蜂巢的正下方。

    陳健找了些柳樹枝和野草綁了一個簡單的笤帚,帶著狼皮爬到了樹枝上,幾隻警戒的蜜蜂立刻圍著他倆轉悠,不知道該不該蜇下去。

    「別打它們,越打越蜇。」

    儘量忍住想要伸手把嗡嗡亂飛的蜜蜂拍死的衝動,拿起小笤帚一掃,將那些聚在蜂巢上的蜜蜂全都掃到了蜂箱裡。

    看準了那個正在蜂脾上四處遊蕩準備產卵的蜂王,只要將她掃到裡面就簡單多了。

    於是看準了,輕輕一揮,嗡的一聲蜜蜂四散分開。兩個人用力抖了抖樹枝,將上面的蜜蜂全都晃下去,這才用石刀割下蜂蠟,將蜂蠟也扔到了蜂箱裡面。

    跳到樹下,蓋上一層纖維布,最後才蓋上木板。

    大量的蜜蜂在外面嗡嗡地飛著尋找它們的王后,看著很嚇人,但此時它們並不蜇人。

    蜂箱小心地放到地面上,出入口朝著南面,人都退到了後面。

    榆錢兒指著那些亂飛的蜜蜂問道:「它們什麼時候才能回去啊?」

    「不用急,一會它們自己就會住進新家了。咱們先走,傍晚時候再過來,等在外採蜜的蜜蜂都回來後再給它們抬回去。」

    他叫來狼皮,讓狼皮繼續帶著人去尋找別的野蜂巢,自己和族人要守在這裡。

    蜂蜜對森林裡的熊來說有著無限的誘惑,如果放任不管回來的時候恐怕看到的就是被熊砸成碎片的蜂箱。

    剩下的族人坐在附近,欣喜地發覺那些蜜蜂真的如陳健所說,由亂哄哄的飛舞轉而一個個地爬進了新家。

    傍晚天氣一涼,這些蜜蜂就會安安靜靜地在家裡過夜,到時候只要不用力搖晃就能把他們安全地帶回去。

    村子附近的蜜源很多,採蜜是不成問題的,以後這也應該是族內女人的工作之一。

    陳健準備找出一天時間來,告訴女人們什麼是蜂王,什麼是雄蜂,讓他們認清楚。

    一窩不容二王,一旦有新的蜂王出生,就會帶走一部分人另覓新家。和人有些像,等到人口多的時候就分開遷徙。

    到時候還要在養蜂的地方移植幾株柳樹,新蜂王會帶著臣民在附近的樹上等一會,等到族人都齊了後才會飛走。

    分群的時候,用同樣的辦法把蜂王掃到蜂箱裡就可以防止它們逃走了。

    這都是很簡單的東西,很容易就學會。再多一點的就讓女人們學學認識什麼是蜂王的王台,人為地控制分群的次數,蜂群越壯可以得到的蜂蜜和蜂蠟也就越多。

    採蜜的工蜂和蜂王都是一樣的受精卵,但同卵不同命,一個喝王漿長大,另一個喝少量的王漿主要吃花粉,長大後也就不一樣。負責喂食的工蜂只通過房間的大小來選擇喂養的方式,它們不會考慮王后預備役是不是多了,所以只能靠人為幫它們切掉一部分王台。

    陳健算了一下,這個東西也很容易理解,對現在的族人沒什麼難度。無非就是分清楚哪個大哪個小就行,孩子都可以學會。

    只是他瞭解個大概,卻分不清這是什麼蜜蜂種群,物種重新分佈的狀態下他也不知道這到底是中華蜂還是意大利蜂的始祖。

    前世記憶中的中華蜂和中華民族一樣承受了苦難,隨著鴉片戰爭的炮聲,中華蜂也迎來了它們的宿敵意大利蜂。

    意大利蜂的振翅頻率和中華蜂的雄峰一樣,所以中華蜂會放任這些強盜自由出入,而這些強盜進入蜂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殺死蜂王,回去報信,讓自己的強盜同夥一起飛來盜走中華蜂的蜂蜜。

    有時候很多事都有著宿命般的巧合,想起來總會有些唏噓。

    「但願這個世界的蜜蜂會有不同的命運。」

    他輕拍了一下蜂箱,喃喃自語。

    榆錢兒聽到了這句話,卻沒聽懂哥哥在說什麼,正想問點什麼的時候,遠處的叢林中發出一陣聲響。

    狼皮急匆匆地跑過來道:「健,山那邊有煙。」

    煙從可以示意友好到成為族人心頭的驚懼,只用了兩個月的時間。樺和松的遭遇讓他們明白了還有一種比野獸更可怕的東西,那就是和他們一樣直立行走的同類。

    「怎麼辦?」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51章 伏擊

     慌亂的時候,總會不經意間顯現出信任和信服。

    「別慌。狸貓,你跑的最快,告訴村子的人躲到山崖上。男人跟著我來,女人躲在這裡。」

    「哥!」

    榆錢兒喊了一聲,伸出手拉著陳健,心裡亂亂的有些害怕。

    「別怕,一會兒我就回來。」

    陳健摸了摸榆錢兒的頭髮,沒有再說什麼,帶著同行的四十多個男人朝前走去。

    榆錢兒不知道該說點什麼,當她聽完樺講的那個故事後,哥哥就告訴她不用怕,因為擋在她前面的還有哥哥,所以她就不怕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喜歡上了這種被保護的感覺。

    明明不怕蛇,自己不知道掐死過多少條給小狼崽吃了,可每次看到蛇的時候,都會躲到哥哥身後,看著哥哥用帶著分叉的小棍兒摁住蛇這才從哥哥身後跑出來拍手叫好。

    有時候分魚之類的事,明明能算清楚,卻總是蹙著眉頭去找哥哥,看著哥哥一點點地給自己講解,眉頭逐漸舒展開,杏子般的眼睛眯成彎彎的月牙兒。

    她知道這一次或許會有危險,可她看著哥哥的背影,終究不知道該說什麼。

    等到陳健的身影快要被樹木擋住的時候,她才大聲喊道:「哥,早點回來。你還沒告訴我陶輪為什麼會轉哩,我們的秤也要做好啦,你說的好玩的不准忘啦!」

    陳健轉過身,一臉嚴肅地看著榆錢兒,忽然將手擋住了自己的臉,迅速一抹後變成了笑呵呵的模樣,衝她點點頭。

    以往榆錢兒肯定會笑出來,可這次想要努力讓自己的嘴角兒往上翹都做不到,愣愣地看著陳健的身影被樹叢擋住。

    陳健沒有說些生離死別的話,既然狸貓說對面只有三百多人,能打的也不過是百十人,自己帶著族人練了這麼久要是連他們都打不過那可真是笑話了。

    等到爬到山頂後,遠遠眺望著河邊的一縷青煙,拿過一縷原準備綁蜂箱的繩子,在腳上彎了個8字形,靠著繩索的摩擦力爬到了一株粗大的松樹上遠遠看去。

    這裡距離河邊並不算遠,可以隱約地看到河邊有幾個人影,圍著火堆正在烤食,旁邊地上臥著幾隻他沒見過的動物,看起來體型很大,頭上有角。

    從樹上下來後,族人們都圍過來,陳健笑呵呵地看著狼皮道:「哥,那邊就五個人,你怎麼那麼害怕?」

    「五個人?我不知道,看到煙我就想到樺說的事兒,就趕緊跑過去告訴你了。」

    族人們一聽只有五個人,再沒有了緊張的情緒,取笑著狼皮,狼皮尷尬地低著頭道:「下次我一定先爬到樹上看看再說。」

    陳健穩定下來族人的情緒,心中卻在思量。

    那幾隻長著角的野獸就是狸貓說的四條腿的人,這野獸是肯定要抓到的,只有這樣才能消除族人內心的恐慌。

    現在跟在身邊的有四十多個人,而且自己在明敵人在暗,對付五個人綽綽有餘,

    那五個人應該就是上游部族的斥候,從生火這件事來看,他們並不專業。或許只是原本的獵手,並不明白人比動物要狡猾和可怕的多。

    「狼皮,你帶著幾個人拿著弓的悄悄到村子中間的路上堵著他們,射一輪。」

    他估算了一下距離,指著很遠處的一棵大樹,狼皮看了一下,點頭道:「好。」

    河邊是一片平原,樹林距離河岸還有一段距離。遇到埋伏的話,這五個人肯定會沿著原路往回跑。因為他們騎乘的動物有很長的角,不會喜歡鑽樹林的,而且他們應該還沒有伏兵這個概念。

    狼皮帶著十個人朝著那株大樹跑去,陳健則帶著剩下的人悄悄來到了那五個人的後面,草河更上游的地方。

    這一次沒帶那麼全的武器,只有石矛石斧和弓箭是為了防備虎熊的。

    陳健知道那五個人騎乘的肯定是食草動物,膽子一般來說都很小,就算是馬沒有經過訓練見到尖銳的長矛也會下意識地避開,很長一段時間內戰馬衝鋒是帶眼罩的,並不用擔心。

    看了一下河邊的這片開闊地,半人多高的草正適合隱藏。將剩下的這三十人分成了兩隊,一隊跟著自己埋伏在中間,另一隊讓松帶著埋伏在側面。

    至於什麼被嚇跑之類的事暫時不用擔心,這群族人熊虎都見過,據老祖母說很久前連更大的有著長鼻子的動物都殺死過。

    反倒是這些該死的蚊蟲嗡嗡地叮咬讓他們難以忍受,陳健弄來一些野薄荷和艾草,涂的滿身都是,族人們也有學有樣。

    就像是狩獵一樣小聲地交談著,以往狩獵鹿之類膽小的動物時都是這樣藏著的。

    焦急的等待中,不知道過了多久,忽然間傳來一陣奇怪的叫聲。族人們立刻握緊了手中的石矛,撥開草看著前面。

    遠處有兩個披頭散髮的人正騎著角鹿朝前狂奔,時不時地回頭張望,一個人的身上還插一支羽箭。

    族人們這次看的清晰,原來是人,只不過是騎在了什麼動物的身上,心中最後的一點緊張也全都沒了。

    看樣子狼皮已經帶人射死了三個,只剩下了兩個。

    遠處的那兩個人手中什麼都沒有,兩手空空,只是不斷地用腳踢著角鹿腹部柔軟的地方。

    這些角鹿氣喘吁吁,主人仍在不斷催促,但體力終究有限,速度已經很慢了。

    陳健看著這兩個人逐漸靠近,大喊了一聲,帶著十幾個族人忽然從草叢裡跳了出來,挺著長矛就向前衝了過去。

    兩名騎手根本沒想到草叢裡會有人,下意識地拉了一下鹿角上的籐條。

    角鹿看著那些嗷嗷叫喊的人拿著尖銳的矛衝了過來,本能地朝著右邊的樹林跑過去,想要躲開這十幾個身上塗滿了綠色的怪物。

    騎手的遲疑,角鹿的本能,讓族人們又往前衝了幾步。

    陳健扯著嗓子朝著附近的草叢裡大喊了一聲:「撞!」

    躲在草叢裡的松和族人已經訓練了一個多月,縱然手中沒有柳條盾只有石斧,可還是下意識地站了起來,嚎叫著衝向了近在咫尺的兩頭角鹿。

    距離很近,近到這些人的隊形十分緊密,沒有因為速度差異而分散。

    七八個人幾乎是靠在了一起,和平時撞擊草垛一樣,拚命向前奔跑著。

    靠近後不是舉起石斧,而是沉著肩膀,側著身體狠狠地撞了過去。這是被罰了多少次背石頭後養成的習慣。

    密集的陣型如同是翻滾的浪潮,齊刷刷地撞到了角鹿的身上,轟的一下直接將兩頭茫然的角鹿撞倒在地。

    角鹿驚恐地蹬著蹄子,想要重新站起來,可這群人卻死死地壓在角鹿的身上,連帶著那兩個人也一同被摁在下面。

    兩個人咕咕嚕嚕地不知道在叫喊什麼,只能聽出聲音中的驚恐。

    松死命地抓著一個人的腳,那個人的另一隻腳被角鹿壓在了身子下面,動彈不得,揮著手尋找著能用的武器。

    這裡沒有石頭,他薅出了一把草,叫喊著,用盡全部的力量將草砸向了松,卻徒勞無功,象徵著最後反抗的草葉在空中就被風吹散了。

    松的手掌就像是河蚌一樣死死地捏著對方的腳腕,心頭忍不住地驚詫。

    他雖然很信任陳健,但卻從未想過這種並排衝擊的力量竟然如此巨大,這種巨大的野獸竟然會被他們直接從側面撞倒在地。

    眼睛瞟了一下旁邊,另一個騎手也好不到哪去,滿臉都是血和草汁,摸到了一塊石頭向後砸過去,砸中了一人的額角。

    憤怒的族人用石斧狠狠地砍斷了他的腳腕,血汩汩地流出,匯聚在地面上就像是一條毒蛇,正在噬咬著鮮活的生命。

    松想到了自己族人被隕星部族殺死的時候也是這般的情景,嗅著濃重的血腥味,心中想著總有一天他們的血也會這樣流出來。

    陳健等人也衝了過來,他大喊著告訴族人別用矛扎,族人們只好抓住了鹿的蹄子或是壓在了鹿的身上。

    角鹿驚恐萬分,可惜連喘息都困難,根本爬不起來。陳健這才看清楚這群人騎的是什麼,微微有些失望。

    這是一種馬鹿或者角鹿,體型巨大可以騎乘,但鹿很容易受到驚嚇,根本不適合當成騎兵坐騎。耕地更是遠遠不如牛馬,它們身上的脂肪太少,沒有足夠的耐力。

    「把這個能活的綁起來,兩頭鹿也拴上繩子。」

    族人們立刻忙碌起來,角鹿瞪大了眼睛,呦呦地嘶鳴著,不住地想要翻身,又被這群經驗豐富的獵手壓住了腰腹。

    地上兩名騎手有一個顯然是活不了了,族人們沒有管他。

    他的腳腕斷了,沒辦法站起來,只能向前爬。

    兩隻手抓著地面上的草,一點點地朝著自己村落的方向挪動著,身後留下了一道血痕。

    爬了幾步,他又爬了回來,咕咕嚕嚕地說著什麼,雙手抱著自己被砍斷的腳,慘叫著試圖安上去,可還是掉了下來。

    他哭嚎著,一隻手抱著自己的斷腳,用陳健和族人聽不懂的話語咒罵著,翻過身一點點地朝前爬著。

    他想回家,想坐在火堆旁喝著鹿奶,想和族人一起狩獵,哪怕是和很久前一樣每隔一段時間都遷徙。

    眼前逐漸變得模糊烏黑,身上很冷,好像是下雪了一樣,眼前似乎就是那一排排聳立的、樺樹皮堆出的屋子,似乎看還看了村落裡的那塊用赭石畫著紅魚的石頭,彷彿伸手就能抓到。

    「或許紅魚有辦法安上我的腳……」

    他這樣想著,腳腕已經感覺不到疼了,又告訴了自己一遍,紅魚有辦法安上他的腳,於是他自己都信了。

    一隻手向前抓著草,另一隻手死死地抱著自己的腳。

    他不想要圓潤的陶罐了,只想要自己的腳。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52章 殺人和殉葬

     斷了的腳當然接不上,那個人肯定會死,這些血染紅了草,畫出的這道血線總要到頭的。

    這個時代的戰爭是殘酷的,也基本是毫無章法的,不能像後世一樣排兵佈陣堂堂正正,族仇親恨,很難化解。

    陳健過去看了看那個已經斷氣了人,許是捕殺的野獸太多了,他並沒有太大的感觸。

    「點把火燒了吧。」

    害怕傳播瘟疫,族人們堆積上柴草升起了火堆,空氣中瀰漫著一股讓人噁心的焦臭味。

    那個被俘獲的人看著遠處的火堆,嘰嘰咕咕地說了些什麼,即便被綁著還是在奮力地掙扎,被松打了兩拳這才老實。

    族人們都在看著陳健,這一次族人沒有一個受傷的,而且還搶到了兩頭奇怪的野獸。

    這算是他作為軍事首領以來帶領族人打的第一場仗,一場三十個人打兩個的戰鬥,實在沒什麼值得吹噓的。

    但是松看到了排隊衝鋒的可怕;其餘人感受到了勝利的歡愉,讓心頭最後一抹擔憂也消散無形,總是個值得慶祝的事。

    族人們如同狼一樣朝著天空叫喊著,用籐條綁好了那兩頭角鹿,十幾個人拉著一頭,在這裡等待著。

    有人去了山頂告訴那些還在擔驚受怕的族人,族人們紛紛下來,榆錢兒本想和哥哥說幾句話,可是很快就被這兩頭角鹿吸引住了,走到角鹿旁邊,好奇地看著那兩頭古怪的鹿,她可沒見過這麼大的鹿。

    這兩頭鹿有些驚慌,不過反抗並不激烈,看來已經被馴化了很久,不是那種野生捕獲的。

    馴化和馴養的區別極大,馴養的隨時可能恢復野性,但馴化的已經不再懼怕人,即便換了主人也最多緊張不安。

    幾個女人靠近後摸了摸角鹿,角鹿有些畏縮地動了動耳朵,輕輕踢了一下蹄子,卻也沒有躲開。

    「這是什麼啊?」

    陳健歪著頭看了看,這鹿的鹿角是分叉的,長得很高大,應該是馬鹿的一種,並不是大角鹿,大角鹿的鹿角是連成片的。

    但此時並沒有馬,他也不想指鹿為馬,將來真要是於道馬還得編個詞,於是說這是角鹿。

    女人們很喜歡這種高大的動物,紛紛去草地裡摘了一些種子,放在手心裡喂給它們。

    兩頭角鹿嗅了嗅,有些遲疑,最終還是沒有吃。

    女人們有些失望,陳健笑道:「餓兩天就吃了。」

    榆錢兒撇撇嘴道:「上次喂養小狼崽你也是這麼說的,可還是有一頭不吃餓死啦。」

    「這個不一樣。」

    陳健覺得一時間解釋不清楚馴化和馴養之間的區別,也就沒多解釋。

    等了好一陣,狼皮等人才從下游急匆匆地趕過來,老遠就喊了幾聲。

    等他看到這兩頭活的角鹿之後,也是歡喜的不得了。他可是看到了那幾個伺候騎在角鹿身上的樣子,可惜那三頭鹿被族人們弄死了兩頭,還有一頭腿被箭射傷了,後面幾個族人正在看著呢。

    陳健看看天道:「現在還早,咱們的蜂箱要拿回去。回去些人告訴一下家裡的人沒事了。」

    「有人回去告訴了。」

    「嗯,那咱們就在這等一等。去幾個人把那兩頭死掉的鹿分掉先背回去吧。松,你還記得我是怎麼治傷的嗎?」

    「記得,那種草我采了很多。」

    「你去試試吧,看看能不能治好那頭鹿。」

    松點點頭帶著幾個人朝下遊走去了,剩餘的族人都圍著那兩頭鹿,有人想要上去騎乘,可是又覺得有些害怕,不由自主地看著陳健。

    陳健看了看鹿光滑的脊背,自己可騎不穩。琢磨了一下,用繩子繞了兩個圈,慢慢靠近了角鹿,輕輕撫摸著它的毛皮,直到對方不再警覺後,這才悄悄把繩子搭在了角鹿的背上。

    下面也綁好後,一隻腳踏進了繩套中,用力一翻身坐到了角鹿的背上。

    族人們擔憂地看著陳健,角鹿覺察到背上有人,而且並不是自己的主人,有些不情願,然而最終也只是輕輕踢踏了幾下便不再動了。

    人群終於爆發出一陣歡呼聲,雖然陳健坐的很高,比他們都高,而且看起來是那麼與眾不同,可是族人們並沒有什麼等級觀念,歡呼只是因為自己的部族也可以騎乘角鹿了。

    陳健雙手抱著角鹿的脖子,把腳離開了繩套,萬一鹿驚了,沒有繩套最多也就摔下來,可有了繩套可能會被拖死。

    榆錢兒在下面仰著頭看著陳健,喊道:「哥,我也要上去。」

    「我們也想……」

    族人們都叫嚷著,陳健跳下來,把榆錢兒扶上,讓她側著坐在鹿的背上,榆錢兒輕輕摸著角鹿的脊背,滿心歡喜。

    族人們一個接一個地在上面盡了盡興,直到角鹿有些不耐煩了,這才算完。

    「回去的時候可以騎著它嗎?」

    「不行。在養熟之前,誰也不准騎。」

    陳健怕出危險,族人們也只好同意,攜帶著「勝利」的光環,他的話比以前更有份量了。

    至少在族人看來是場很大的勝利,族人一個沒傷,對面卻死了四個,還抓了兩頭角鹿和一頭受傷的,另外兩頭死掉的也可以吃兩天。

    今晚上村莊裡肯定會很熱鬧,族人們不禁期待著晚上的篝火。好容易盼到了傍晚,幾個人去用繩子拴住了蜂箱,輪流抬著朝村子走去。

    遠遠地就能看到村子裡升起的煙,一群人站在河邊等待著歸來的隊伍,隔著很遠就發出了興奮的叫喊聲。

    樺的頭還是很疼,但他仍然站在了村口,回望了一眼遠處的族人的墳墓,內心充滿了希望,他相信總有一天陳健會幫他將仇人都殺死。

    當初看到自己姐姐被殺時的衝動導致挨了一棍子,可他一點也不恨,而是有些感激地看著狸貓。如果沒有那一棍子,自己已經被人殺死,再也看不到殺掉仇人的那一天。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個被捆著的俘虜,雙拳緊握著,指甲刺進了手心,身體不知道是因為仇恨還是興奮,有些顫抖。

    陳健遠遠地就看到了樺,心裡默默地嘆了口氣,知道這個俘虜肯定要死。

    自己定好的計畫就是秋天的時候去打那個部族,留著這個人也沒什麼用。逼著他幹活的話,這麼一個人是賠的,因為需要有人看著他,還要防備他暴起傷人,而且語言不通,完全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果不其然,樺和三個族人立刻衝到了那個俘虜身邊,大聲地叫吼著斥罵著,訴說著自己的仇恨。

    俘虜的眼神裡略微露出了慌張,可仍然昂著頭一言不發。

    樺哭喊著一遍遍地敘述著自己親人的名字,直到聲音沙啞,這才懇求陳健能將這個俘虜給他,他要用這個俘虜的血告慰自己的族人。

    陳健將孩子們都趕回去,老祖母和石頭也找了幾個人看著孩子,不准他們出來,剩下的人則都跟著樺到了墳墓邊。

    那個俘虜好像知道了什麼,扭動著身體掙紮著,可惜無濟於事。

    樺和僅存的三個族人在墳墓邊說著什麼,陳健盯著這個將死的俘虜,想要從他身上搾取最後的一丁點價值。

    最後,樺請求陳健和族人們幫他挖一個坑,他要將這名俘虜活埋在坑裡。並且他還準備等到將來有一天擊敗那個部族後,將所有的人都埋在坑裡。

    看得出這只是仇恨的殺人,族人們並不反對,覺得這理所當然,因為這是血仇。

    然而殺人是一回事,人殉又是一回事,陳健擔心這件事讓族人學會了人殉。

    總不可能有那麼多戰俘,一旦這個口子開了,等到階級分化之後,總有一天會輪到那些苦命的同族之人頭上。

    任何事情都是從合理開始的,理論上只殺敵人沒什麼不好。

    但統治階級的下限無法衡量,總有一天會殺到自己人的頭上,所以還是防微杜漸的好。

    其實他現在很想念一首詩:此去泉台招舊部,旌旗十萬斬閻羅。

    如果族人懂的話,估計以後也不會有人琢磨著殉葬之類的事了,然而族人肯定聽不懂這首詩。

    後世的帝王們肯定琢磨著死後也想享受有人服侍的感覺,只是難道就沒人想到萬一那些被殉葬的人在下面造反怎麼辦?

    想了一下,他問道:「樺,你是準備把那個部族的人都殺了嗎?」

    「對。」

    「那你覺得你殺他們,他們恨你嗎?」

    「當然恨,就像是我恨他們一樣。」

    「那你覺得你們部族的人能打過他們嗎?」

    樺搖搖頭,這是顯而易見的,否則自己也不可能出現在這裡。只是這幾天的夜晚,他總會夢到那些死去的親人。他覺得那些親人是去了另一個世界,否則怎麼會在夢裡和他相見呢?所以他希望能把這些人殺掉,讓族人們知道這些敵人都死了。

    可陳健的一番話讓他流出了冷汗,如果死後真的是去另一個世界,這些被殺掉的人當然會恨自己,同樣也會恨自己的族人,那麼在那個世界自己的族人該怎麼辦?

    陳健的族人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他們本來覺得理所當然,可再想一想又覺得陳健說的也有道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紛紛看著他,希望他能給出個建議。

    「你說他們沒有樺皮船,能從河對岸到這邊來嗎?」

    樺搖搖頭。

    「那這個人就交給你了,這是你的血仇,他殺的是你的親人,由你處置。殺了他,送到河對岸一把火燒了吧,不要讓他去打擾你的親人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了。」

    他拍了拍樺的肩膀,帶著若有所思的族人們離開了。

    新塑造的靈魂觀是帶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的,現在還未成型,但一代代傳下去,總會給那些統治者一點警醒。現在扯什麼無神論是可笑的,總得適應這個時代,既然族人們將做夢認為是死去的親人在另一個世界的證據,那就可以用他們能接受的理念說這件事。

    人殉之後,小心造反,這個比什麼仁慈之念的說教強一萬倍。

    指望良心,只能是可笑的幻想。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53章 慶賀

     樺最後到底怎麼處理的那個人,陳健並不知道。族人們也只是略微了討論了幾天便不再在意這件事了。

    在他們看來,活著很好,而且越來越好。

    地要開墾、麻快漚好了、門窗還沒做、蜜蜂還太少……哪裡有時間去想自己死後的事呢。

    那五名斥候的死也讓族人們的心態變了許多,既然可以輕而易舉地打敗他們,而且還能搶到角鹿,當然不再害怕。

    甚至於在幹活的時候,有人甚至幻想著抓來那個部族的人,讓他們在這裡彎腰鋤地,自己坐在樹下乘涼,只需要拿著弓箭嚇唬他們就可以了。

    族人要做的活越來越多,很多都是幾個月之前前所未見的,而生活也被這些繁多的工作改變著。

    比如幾窩蜜蜂如今在村子裡安了家,蜂窩前幾十步之外移植來幾株小柳樹,女人們並不怕蜇,總會時不時地掀開蜂箱的蓋子看看裡面的蜜多沒多。

    又比如給三頭角鹿安置了一間可以擋雨的草棚,也需要有人給他們喂草,等到熟悉後才能出去放養,陳健用了一把鹽和煮熟的塊莖豆子讓這三頭角鹿放棄了矜持。

    一切都在悄然改變著,小狼崽越長越大、雁鵝也開始褪去身上的絨毛長出了灰白色的羽毛,牆角裡的葫蘆落去了白花垂下了一個個的果實。

    族中有女人開始了乾嘔,族人們慶賀著一個新生命的開端,祈求著先祖的護佑。陳健則打開了一壇釀了將近兩個月的醋,讓那幾個懨懨不喜吃飯的女人有了胃口。

    不久後村落裡迎來了第二批訪客,這一次來的人更多,因為魚的緣故,他們可以交換的東西也多了,往常這時候可不會捨得把種子拿出去。

    樺和族人的經歷利用這次交易傳遍了附近的族群,那些和樺的部族近一些的族群有些惶恐,而那些稍遠一些的則沒有那麼緊迫。

    於是交換的東西也不一樣,惶恐的換了打孔的石斧弓箭、不緊迫的換個陶罐陶盆,或是將這些背來的東西換成了陶環以備以後使用。

    那幾個惶恐的部族想要早點回去,最終還是被陳健多留了半天。

    他讓族人準備了足夠多的卡魚鉤,在河邊排成一排在這些外人的面前展現了一下新的技術。

    原本那些部族的人對這種看起來很小的東西沒有什麼興趣,甚至懷疑真的能弄上來魚嗎?

    可不一會的功夫,他們的下巴就掉了下來,陳健用蠐螬和蜻蜓當誘餌,弄上來一條七八斤重的大魚,張著嘴根本無法閉合。

    這種卡魚鉤只能釣大魚,小魚反而會因為嘴太小逃過一劫。

    那幾個部族的人看著不斷被釣起的大魚驚奇萬分,原本那個不屑一顧的小東西現在成了好東西,不斷地用手觸摸著,想要詢問怎麼用。

    這一次他們在來之前,族裡已經商量過了,換一些他們認為可以換的東西,因為在家中的人根本想不到那裡會有什麼,似乎那個部族什麼東西都是好的。

    有人提出用更多的麥穗或者豆莢來換,陳健拒絕了,他把如何使用這種卡魚鉤的方法教給了所有前來的部族。

    但有一個條件,一個半月之後,每個部族要出至少七八個輕壯來村子裡,不需要帶食物,陳健會供給給他們食物,而且最多用十天的時間就會讓他們回去。

    這些部族的人考慮了一下,覺得很合算。有了這種卡魚鉤,自己的部族可以有更多的魚,這可遠比幾筐麥穗豆莢之類的要重要。一個半月後,橡子還沒有成熟,也不妨礙回去後去山上撿拾橡子。

    老祖母和石頭出面,和十四個部族的人盟誓,他們在得到了卡魚鉤和使用方法後都表示到時候一定會來,一定是族中最好的獵手和最強壯的人。

    而那幾個靠近西邊的部族更是準備讓更多的輕壯前來,他們猜測到陳健是準備和那個可怕的部族打仗了。

    十四個部族每族出七個人來算,這就至少有一百多人,用他們來保護側翼和負責輜重運輸應該沒有問題。

    陳健深知自己打仗的本事,也不會因為四十個人打死了五個就沾沾自喜。既然要打,那就無所不用其極,人多些總是有好處的。

    反正自己部族的食物足夠,夏秋之交可吃的東西很多,完全擔負的起多出了百十人。

    在盟誓之後,這些人便紛紛離開了,他們想要將交換來的各種東西帶回去讓族人高興。

    陳健和族人們看著那堆積到一起的麥穗和豆莢以及其餘的種種,大多都是還沒有完全成熟的時候就被摘了下來,現在已經曬的幹了,有些干癟。

    從這之後,族人有多了一項工作,就是將這些麥穗豆莢中的種子弄出來。以往都是用手剝,這一次陳健弄出了個連枷。

    弄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踩實之後將豆莢之類的平堆在上面,趕走那些虎視眈眈的哆哆鳥和雁鵝。

    找了兩根棍子,一長一短,用繩子連在一起,就像是雙節棍一樣。揮動著長桿,短的棍子就會砸下去,一下下地將乾燥的豆莢或者麥穗砸開。

    這種活當然是該男人來做,女人們則用樹枝和草做的小笤帚仔細地將豆粒麥粒一點點地掃起來,哪怕只有幾十個落在外面,也會細心地堆成堆。

    榆錢兒更是快要被這項工作逼瘋了,笤帚總不可能掃的那麼幹淨,而綠白色的豆粒在土地上又是那麼顯眼,每一次連枷砸下都會有崩飛的豆粒,她便急匆匆地掃成一堆……

    陳健笑看著榆錢兒在那跑來跑去,心說強迫症果然不適合看打麥子,這要是以後種了地,難不成要將地裡剩下的全都撿回來嗎?

    族人們看著這些以往要用手剝開的豆莢一個個裂開,自己的嘴也像是這豆莢一樣。

    陳健說今天先不用排隊了,他要給族人做一頓晚餐,也算是慶祝下一次杏子黃的時候族裡會多出新的生命。

    人們笑的更開心了,排不排隊的無所謂,反正已經習慣了。倒是陳健做出的東西那可是很好吃的,以往沒有陶罐陶碗,這些東西都是直接砸碎了生吃,不知道這一次這些東西吃起來會有怎樣的味道。

    陳健想總要讓這些人看到希望,看到他們用汗水澆灌出的土地會給他們帶來什麼樣的生活,才能讓他們疲憊的同時還帶著喜悅。

    既然要慶祝,從羊圈裡牽出一頭公羊殺掉,這還是族人第一次從羊圈裡殺羊,這種觸手可得的感覺好極了。

    所有人都忙碌起來,火升起,陶盆架上,女人分到了一些豌豆、麥粒、或是別的什麼種子,用石頭輕輕砸碎麩皮,稍微露出裡面的白色。

    麥子的皮很厚,而且很難吃也不好消化,但現在又沒有石磨和碾子,沒辦法弄成麵粉。

    「等有時間是該弄個石磨碾子了,最起碼等到冬天的時候能吃頓餃子……」

    這是他頂喜歡的食物,也是他頂喜歡的習俗,沒有碾子石磨的年代,即便馴化了這些植物,也要吃很久的麥粒飯之類的食物。

    今晚上吃麥粒飯是不可避免的,不過既然是慶祝,總要有點與眾不同。

    切成塊的羊肉和蔥扔進陶盆裡,放上各種能找到的調味品煮成白色的湯汁,將麥粒豌豆高粱之類的糧食放進去,上面再鋪上一層塊莖。

    幾個大陶盆一起發出了咕嚕咕嚕的聲音,誘人的香氣從裡面傳出,族人們忍不住抽動著鼻子,早早有人拿著陶罐去取來了水,準備好了一切。

    主食為飯,總要有菜,弄來幾條大魚,幾個女人一起切開,用鋒利的石刀弄成片,不需要煮熟,就這樣生吃。

    菜畦裡種的芥菜還沒有成熟,吃不到黃芥,不過還有替代品。

    《禮記》曾言:膾,春用蔥、夏用芥。寄生蟲的問題古人也早有防備,「膾不得其醬不食」,蒜蔥都是可以遏制裡面的寄生蟲。

    搗碎的蔥蒜沫,倒上一勺酸酸的杏子醋,加上一點鹽半點楓糖,算是調好了醬,少了份辛辣,多了份酸甜。

    慶祝的晚餐就這樣簡單的開始了,孩子們捏著陶盆底的焦糊鍋巴咯吱咯吱地嚼著,顯示著他們的好牙口;老人們則吃另一盆裡故意加多了水的類似於粥的,用不壞的牙咂摸著裡面的味道,讚不絕口。

    「健,你說咱們開的那些地,是不是以後每天都能吃上這樣的飯?」

    族人們覺得一定能,但還是希望陳健親口說出來,這樣他們才能更加安心。

    「是啊,等到杏子再黃的時候,咱們每天都可以吃上這樣的飯。」

    聽到了肯定的答覆,族人們都笑了起來,摸摸手上的繭子,覺得這些天的疲憊是值得的。活著,不就是為了吃的更好嗎?

    有人指著那些還沒有打碎的麥穗豆莢道:「咱們現在也可以吃啊。這些夠咱們吃好些天呢,我想天天吃。」

    陳健卻搖搖頭道:「這些不能吃了,我要用。」

    「用來做什麼?」

    他摸出一顆瘦小的、只有十粒麥子的麥穗道:「我要讓這上面的種子更多,現在是有十粒,有一天可能一穗就有二十粒。」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19
第54章 育種的可行性報告

     族人現在的觀念簡單粗暴:大的、多的就是好。

    一株麥穗如果真能有二十粒麥子,那麼同樣的一筐麥穗就能多出來不少可以蒸煮的食物,這個道理很簡單。

    陳健既然說可以,族人們當然相信。

    然而還有一些人卻有了不一樣的想法。

    即便陳健講的故事和神話,一直都在潛移默化地灌輸著人才是萬物之靈的道理,可一些人還是覺得冥冥中有種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在控制著一切。

    就像是人有兩條腿、豬有四條腿、天熱的時候開花、天冷的時候枯萎……這一切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這是上天都已經注定好的事情。

    可如今陳健卻說要有一天讓原本十粒的小麥變成二十粒,這些人略覺的有些可怕,他們不明白他們在怕什麼,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

    或許用奇幻些的說法,用族人無法總結的說法,就是凡人涉足了神的領域,打亂了神定下的秩序。

    陳健雖然說得豪氣,卻也知道育種是個極為漫長的過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成功。

    比如小麥,原始的小麥只是普通的二倍體植物,和人一樣,染色體是配對的。

    用簡單和不恰當的說法,好比單眼皮雙眼皮,A和a配對,生娃的時候減數分裂,精細胞和卵細胞把Aa這一對兒分開,再與異性的細胞組合。

    而陳健前世吃的小麥,實際上是六倍體,通俗地講它體內的基因對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麥種子較少,長得可笑,分蘗能力差,結實率不高。

    有一天或許一場春霜,因為寒冷誘導了它的染色體加倍,變成了A1、A2配a1、a2,這就是四倍體小麥。

    這個四倍體小麥變得粗壯了,結出的種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節節麥、黑麥之類的遠親又雜交了,這些遠親都是二倍體,而它是四倍體,所以鹼基配對不完美,形成了三倍體種子。

    必須是偶數對的基因對才能繁育後代,因為奇數對在分化成精卵細胞後沒辦法完美契合。

    這個三倍體植株能夠發芽,能夠生長,能夠開花,能夠長出穗,但唯獨是不孕不育的,穗裡面沒種子。有點像是馬和驢生出的騾子,但還是有點不同。

    本來這種不孕不育的種子是不可能有後代的,然而大自然的奇蹟又一次出現,充當了婦產醫院的角色。

    這些原本不育的種子可能又經歷了一場春霜,或者被火烤了或者被什麼毒氣熏了,總之它的染色體又加倍了,由三倍體變成了六倍體。

    大自然治好了它的不孕不育,也贈送給它更多的異源基因,讓它長得更壯、結的果實更多。

    因為小麥是雌雄同株,大部分情況是自花傳粉,這種天然的雜交不知道古人選育了多少代;而因為春霜秋寒之類導致的染色體加倍,更是偶然中的偶然。

    人們在種植過程中,發現了一些麥子的穗更大、分蘗能力更強,他們不知道這些麥子已經被大自然不經意間改造過了。

    但人們用經驗保存下來了這些麥子作為種子,一代代繁育下去,最終鋪滿了整個世界。

    這可能是個上萬年的過程,裡面的隨機性陳健不能操控,但卻可以借助外力讓染色體加倍的過程加速。

    至於弄出來的四倍體或者六倍體到底是否高產,那就需要漫長的人工選擇了。

    這不算太難,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草莓之類的植物身上,強行讓它們變大,甚至可以讓四倍體西瓜和二倍體西瓜雜交弄出無籽西瓜。

    聽起來很高大上的技術,前置科技卻很簡單。

    釀酒、制陶、蒸餾酒。有這三樣技術,憑人工是可以完成這種準備的,無非就是需要的時間燒多一些罷了,這也不是什麼高端科技,高中生物的水準。

    想讓植物的染色體加倍,可以用秋水仙素誘導,將種子或者幼苗放在秋水仙素中浸泡,濃度是多少他不知道,但卻可以分上百次浸泡,記錄下明年的情況就知道了。

    秋水仙素在黃花菜中就有,吃多了黃花菜可能中毒,嚴重的可能死亡,人既然都能中毒,顯然含量足夠。

    這種毒藥極易溶於酒精,易溶於水,只需要高度酒萃取浸泡,然後利用酒精易揮發的特點將它濃縮出來。

    現有條件下肯定不純,裡面會有色素之類亂七八糟的東西,可陳健想要的也只是一定濃度的秋水仙素就行,又不是做實驗,不用搞什麼分析純。

    好比砒霜混在泥土裡吃了一樣會死,如果只是為了殺人,為什麼非要提純砒霜呢?

    如今糧食也有了,酵母菌的曲子已經改良過好幾代了,綠黴逐漸少了,用來釀糧食酒是沒有問題的。

    蒸餾酒也無非是因為酒精的沸點比水要低,七十多度的時候就會沸騰,所以酒會比水更容易變成蒸汽飛出來。

    陳健大約知道原理,這些東西都是常識,包括他之前所作的一切。要做的不過是將這些知識和如今的簡陋條件結合起來而已。

    他沒見過蒸酒器,不過現有的條件也不是不可以有替代的辦法,扣上鍋蓋後留出個小孔,逼著蒸汽從小孔中往外跑。

    在小孔上扣上一根管子,陶管就行,不需要一次成型,如今村子裡有魚鰾膠、魚皮、豬皮、茅草,都可以作為接縫地方的鏈接。十幾根陶管用膠接在一起,越長越好。

    再弄些下面有孔的陶罐穿在這些管子的上面,穿孔的地方用膠和皮子堵住,罐子裡裝上冷水作為冷凝器,讓管子裡的蒸汽冷卻形成液體流淌出來。

    因為酒精的沸點低,越早出來的酒濃度也就越高,這在前世的農村被稱之為酒頭子,第一次蒸餾度數可以達到四五十度。

    古人為了提高酒的濃度,會選擇三蒸三釀,然而實際上這是個事倍功半的辦法。所謂三釀就是用酒當水來再次發酵糧食,可酵母菌在酒精濃度高的時候就不干活了,所以三釀沒有任何卵用,有用的只是三蒸而已,這條死胡同就可以不用走了。

    第一次蒸餾出的酒濃度不夠,就再蒸一次。只選酒頭子實驗用,後面的酒尾子度數低,可以當酒喝。

    不計成本,所以不需要考慮萃取秋水仙素時的酒精回收問題,就算能回收他也不敢喝。

    算起來如果一切順利、蒙對了秋水仙素的濃度、完美地和節節麥與黑麥雜交、並且只留下了有益基因,那麼弄出第一粒六倍體小麥需要三年的時間。

    看似時間很長,不過比起自然條件下的上萬年的偶然變異,這就十分容易接受了。

    對一個將來的農耕民族而言,沒什麼比良種更重要的東西。

    吃的飽了才能多生孩子,多生孩子才能佔據最好的地方,佔據最好的地方才能讓民族和文明有更大的存活機會。

    這一切所需要的不過是一雙手,以及一顆能將初高中知識學以致用的腦袋,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論。

    沒有浮力計沒法計算酒的密度估算酒的濃度?做天平,做同樣大小的陶砝碼,稱一罐子水的砝碼數,再稱一罐子酒的砝碼數,做個除法算出來酒的密度是水的百分比,估算出濃度。

    沒有光譜儀沒法算秋水仙素的濃度?靠人工分成數百份,每份兒的濃度按照千分之一遞減,分別浸泡種子或幼苗,多花一年的時間觀察哪些是四倍體,哪些長得粗壯變形,選擇出合適的濃度。

    沒有回流管循環加入冷卻水?靠人拿著陶罐不斷往裡面倒冷水,無非就是多出幾個人的事,又不需要太多,也不是準備批量生產。至於沒法回收酒精之類的就更簡單,不要了就是,不計成本。

    釀酒發酵的時候不知道發酵物是酸性還是鹼性?采朵喇叭花泡一泡,變藍了就是偏鹼性了,裡面加點高溫蒸煮過的醋就行,酸性條件下比較適合酵母菌將糖分轉化為酒精。

    所有的問題可以一點點的解決,十四個部族交換了兩三千斤的糧食,足夠他折騰的了,這些糧食如果吃的話,也不過是族人十天的飯。

    土辦法有時候是有效的,他習慣性地在樹皮上勾勒出所有可能遇到的問題,估算了一下解決的可能性,覺得這個計畫是可行的。

    於是在晚飯後,他和族人請了幾天的假。

    如今腦力和體力並未完全分工,他對自己的定位是「不脫產幹部」,如今很多活他必須要干,現在所作的一切都是打下一個好的基礎。

    就像前世的學習一樣,為什麼要吃那麼多苦看書?為什麼不能愉快的玩耍?為什麼不學人家國外快樂學習?

    因為愉快地玩耍幾年,結果可能是不愉快地玩耍一輩子。那些快樂學習的子女都在公立學校蹲著呢,而那些在私立學校苦熬到半夜的跑到了常青藤,繼續忽悠著更多的人快樂學習。

    現在還是起步階段,縱然想驕奢淫逸也是沒那機會,自己離開了族人毛都不是,餓就餓死了;而族人離開了他,仍舊一樣生活,無非進步慢一點而已。

    他提出了建議後,族人們很愉快地答應了,男人們聲稱會把他該鋤的地開完的,這是信任。

    蒸酒的活,女人可以干;馬上要漚好的麻,女人可以紡;幾個月後的生孩子,也只能女人做。

    陳健忽然覺得有些悲哀,自己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的角色定位……將是村婦聯主任。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20
第55章 出征

     凡事非一朝一夕,朝夕交替間過了桃月、繞過瓜月,終於到了果月。

    往常這是一年中族人最忙碌的時節,各種果子已經成熟,如今除了偶爾在旬休之時去採摘一些,人們並不會離開村落。

    酒還在發酵冒泡、麻從漚池中撈出來要剝皮曬乾,距離紡織成線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大人們忙著收穫那些沒有爆莢掉穗的種子,細心收好等待下一次杏黃之時的那頓麥飯;孩子們也從釀酒的副產品中得到了零食飴糖,他們這才知道原來麥子發了芽這麼甜,卻不知道為什麼釀酒非要用發了芽的麥子,更不知道為什麼健哥哥對著一堆發了黴而濕麥粒歡欣鼓舞。

    果月的第七天,村莊裡迎來了第一批前來的部族,一共十三人,都是強壯的小夥子。

    他們是靠近草河上游的部落,也是對這件事最積極的部落。

    伴隨他們而來的還有一個可怕的消息,又有一個部落被襲擊了。

    據逃出來的人說衝在最前面的是樺以前的幾個族人,他們散開了頭髮,叫喊著聽不懂的語言,為新的部族彰顯著自己的強壯。

    族人們不敢想像這是一種怎樣的情景,為什麼有著殺親之仇卻能生活在一起。沒有經歷過,自然難以想像。

    幾天後,越來越多的人來到了村子,帶著自己的石斧弓箭或者石矛。

    村落裡的人早已經準備好了足夠的食物,一頓普普通通的餐飯在那些人看來已經是極高的款待。

    陳健計算著日子,果月的第十五天,上次盟誓的十四個部族來了十個,有一個部族被襲擊了不算,還有三個沒來,都是距離威脅較遠的部族。

    亂哄哄的村落蒙上了一層肅殺的氣氛,陳健帶著兩族的族人在村子前的黑白旗幟下列好的隊伍,那些原本亂哄哄的其餘部族感覺到一股震懾,不由自主地安靜了下來,暗暗咂舌於他們的整齊。

    松站在隊伍的最左邊,側眼看了一下那些歪七扭八的部族,不由自主地將身子站的更加筆直,昂起了胸膛。他覺得自己帶著這三十個人衝過去,就能把旁邊的那幾十人都撞倒在地。

    陳健站在隊伍的最前面,沒有發表什麼煽情的演說,而是牽著一頭角鹿,故意在人們面前晃了一圈。

    「那個部落殺了我們的人,我們當然要殺回來。那個部落有角鹿,有羊,有過冬的食物,每個參加這次戰鬥的部族都將分到一部分。」

    自己的族人仍舊安靜,因為鼓聲沒響,這時候說話是要背石頭挨籐條的。其餘的部族興奮地叫嚷了起來,他們也想要騎乘在角鹿的身上,這種高大的可騎乘的動物對男人而言有著難以抵抗的魔力。

    陳健只說了這麼一句話,便敲了敲鼓,示意族人們可以散開了。今天晚上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準備的事情不少,整個村子都在忙碌,他要為明天的出征做最後的準備。

    女人們忙碌著製作食物,或是仔細地檢查著兄弟的武器和柳條甲。

    柳條編織的衣服用鹿皮和繩索串在一起,就像是層疊的樹葉,她們細心檢查著沒有沒破損的地方。

    異姓部族還未懷孕的女人默默地看著自己中意的幾個人,小聲地和他們說著什麼,或是仔細地在他們的柳條甲上多綴上一塊鹿皮,就綴在心臟躍動的地方。

    老祖母不斷地在灶火旁轉悠,時不時地提醒那些熬煮食物的人別忘了在豬油裡加鹽、別忘了把豌豆炒熟,自己都不記得說了多少遍。女人們也沒有厭煩,一句句地回應著,雖然她們知道自己肯定不會忘。

    各式各樣的掛墜、獸牙,帶著女人們的希冀和祝福,掛在了她們兄弟或是情郎們的脖子上。夕陽下唱起的不是戰歌,而是那種讓人面紅耳赤的情歌。

    孩子們將自己最喜歡的飴糖拿出來給舅舅哥哥們吃,平時逗弄他們要一塊都要先咬掉一半兒才能給,這一次卻是成塊的。

    便是那些平日經常亂吠的小狼崽彷彿也有些不安,躲到角落裡看著忙碌的人,強忍住想要叫兩聲的衝動,將嗷嗷的狂吠壓低成嗚嗚的低吟。因為今天太不尋常了,平日捨不得打它們的主人嫌棄它們亂叫,用繩子抽了它們。

    那一記繩子是榆錢兒抽的,她現在心裡亂的很,卻又不得不讓自己靜下來。因為陳健讓她計算人數,以及十五天用的食物,還要點數羽箭、石矛和藤甲。

    幾天前就已經開始了忙碌,不厭其煩地一遍又一遍地點數著,生怕算錯了,甚至都沒有時間給哥哥刻一枚獸牙。

    每一天都忙得頭昏腦漲,有時候睡的晚,半邊腦袋就像是有骨針在裡面扎一樣,但是她一聲不吭。隱隱覺得自己如今就在用手編蕁麻,而這些食物和武器就是保護哥哥的麻衣。越疼,便證明自己比那個叫門牙的女孩更擔憂自己的哥哥。

    不同的女人在忙碌著不同的事,男人們卻享受著難得的平靜。

    松和幾個人坐在河邊,狼皮在一旁彎著腰尋找打水漂兒的石頭,並沒有什麼緊張和害怕。

    片石在水中畫出一道道漣漪,狼皮盯著那塊石頭道:「那些柳條能擋住投石索,但是弓箭還是能射透的。」

    「離得遠就射不透了,只要到了三十步,我們就能讓沖垮他們。」

    松接了一句,看著遠處那些外族,小聲道:「那個部族打仗也是亂哄哄的,咱們肯定能贏。」

    彷彿是為了讓自己相信,重重地自行點頭重複道:「肯定能贏。」

    狼皮無所謂地又拋了一塊石頭道:「當然,前幾天樺不是也和他的族人試過了嗎?四個人和五人小隊打了一次,一會兒他們渾身都是泥點兒了。那些五人小隊的任何一個,都打不過我,可能也打不過你,但是聚在一起就很厲害了。」

    松無視了最後一句話,隨意地笑了笑,折了段茅草咬在嘴裡,雙手枕在腦後躺在石頭上,用手摸了摸自己胸前的那枚燒黑的骨頭,低聲道:「媽媽,保佑我。」

    果月第十六天的清晨,河邊站滿了人,幾十條樺皮船上拴著繩索,裡面裝著食物,幾個人一條向前拉動著。

    女人們跟在後面絮絮叨叨地說著已經說過幾十遍的話語,男人們低著頭拉著繩子,回應的卻是些生活的瑣事。

    「那幾個葫蘆可以摘下來曬乾了,別忘了攪拌陶罐裡的麥芽,菜畦裡記得澆水,把芥菜籽收好……」

    瑣碎的囑託聲中,一面黑白熊的旗幟迎風揚起,男人們沒有再回頭,拖著小船兒朝前面大步而行。

    女人們看著男人的背影終於被河灣擋住,急匆匆地跑向了村後的山崖。那裡更高,看得更遠,或許還能看到他們的背影。

    …………

    陳健儘量讓族人們靠近河岸,這樣離遠處的樹叢有百十步的距離,一旦出了什麼事也有足夠的時間反應。

    狼皮和狸貓騎著兩頭角鹿在隊伍前面幾百步之外,警戒著前面的情況。幾個外族的人也在遠離河岸的一面來回跑動,偵察著側翼可能出現的敵人。

    每一天行進的距離不多,傍晚就生火,夜裡有人守夜,第二天可以在船上睡覺。

    一百多名兩族的戰士,外族的也有八十多人,陳健也不準備用突襲之類的手段,而是一步步地推到敵人的家門口,逼著他們出來和自己打。

    一路上儘可能的小心,畢竟這是他第一次指揮將近兩百人打仗,還有將近一半根本不知道衝鋒和撤退的區別。

    慢慢走,打呆仗。

    百餘里的距離走了四天多,第五天中午的時候,狸貓說照這個速度太陽落山前就可以到那個村落了,算了一下也就是十幾里的路程。

    如果繼續走的話,到村落的時候已是傍晚,所以陳健帶著族人又向前走了幾里路,找了一片極為開闊的河岸停了下來。算起來距離那個村落也就剩下十里地左右。

    「做飯,休息,明天早晨天一亮出發。」

    「現在生火他們會看到煙。」

    「看到吧,告訴他們咱們來了。」

    陳健揮揮手,帶著人升起了幾十個火堆,除了做飯用的幾個,剩下的都覆蓋上厚厚的草葉,發出了濃密的黑煙。

    濃密的黑煙在如洗的晴空中格外顯眼,十里外的村莊裡當然看得到,於是那些人驚呼起來,停下了手中的活,愣愣地看著河下游冒起的濃煙。

    不知道是誰驚叫了一聲,村子頓時慌亂了起來,紛紛拿起了武器,用木頭擋住了柵欄的出口。

    幾個被強迫著敲打糧穗的奴隸抬頭看了幾眼,立刻被旁邊的人打了一棍子。

    紅魚和獾也看到了這幾十道濃煙,有些驚恐。

    兩個月前他們派出的斥候一個都沒回來,那時候起紅魚就知道那個部族遠比自己想的強大。

    如今升起的這幾十道黑煙更是證明了她的判斷,只是怎麼會有這麼多人?

    獾拿起弓箭,叫了幾個族裡的獵手,衝著紅魚喊道:「你看著家,我去看看。」

    「打不過就跑。」

    獾揮揮手示意知道了,跨上角鹿,讓族人打開了木柵欄,十幾個人沿著河岸小心地朝前跑動著。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20
第56章 我們來了

     狼皮和狸貓就在眾人前面兩里左右的地方,草河在那裡轉了個彎,前面的一切一覽無餘,也將自己族人的秘密遮掩住。

    遠遠地看到了從村落裡衝出了十幾個人,狸貓翻身跳上了角鹿道:「回去告訴健。」

    狼皮摸了摸自己一人高的長弓,盯著遠處那十幾個人道:「你回去吧,健說讓我告訴他們,咱們來了。」

    狸貓點點頭,雙腿夾緊了角鹿,先行離開了。

    狼皮把角鹿轉了個方向,從樹皮環成的箭袋裡摸出一支長長的羽箭,箭尾是蒼鷹羽的,有些捨不得用。

    獾自然也看到了孤身一人的狼皮,有些奇怪地問著族人。

    「他就是健?一個人?」

    族人們並不知道,但還是如同狩獵時候一樣,呼嘯一聲後很自然地朝兩邊散開,形成了一個半包圍的形狀。

    在靠近到百步的距離時,正面的幾個人紛紛從角鹿身上跳下來,因為騎乘著角鹿是沒辦法射箭的。弓太長,也沒有腳踏的地方,用不上力,就算射也只有十幾步的準頭。

    狼皮看到了這群人包過來,側面的人騎乘著馬鹿看樣子是準備繞到他的後面,暗暗稱讚了一句,這是群好獵手。

    他如同狼一樣環顧著四周,眼睛卻始終在盯著獾。他不知道獾是誰,但卻知道獾騎乘的角鹿是白色的,和別人不同。

    正前方的敵人一步步接近,幾個人已經舉起了弓準備拋射,狼皮知道這麼遠的距離,這群剛剛學會控弦的部族是不可能射的准的,所以他沒有動。

    幾支羽箭落在距離他很遠的地方,不屑的一瞥,終於等到那幾個人靠近到六十步左右距離的時候,忽然拉開了弓。

    弓弦卡在鹿角刻出的扳指上,食指壓上拇指,靜了口氣對準了慢慢靠近的獾,手臂向後微微一抖,羽箭化為流星直飛出去。

    在空中略微顫抖著尾巴,最終化為平直,直奔獾的臉。獾的瞳孔一縮,感覺到了箭的力量和威脅,下意識地一偏頭,羽箭擦著他的額角飛過去,耳邊還迴蕩著微微的風動。

    他驚訝地看著遠處的狼皮,心中驚駭莫名。

    這麼遠的距離便是他也不可能射的中,於是他更加確定,這個人就是健,只有這麼好的獵手才能是一個部族的首領。

    回頭望了一眼斜落在地上的羽箭,心有餘悸地大吼了一聲,族人們快速地衝了上去,他想要抓住健,抓住這個他一直擔憂的對手。兩翼的族人已經圍了過去,他跑不掉了!

    狼皮有些惋惜地嘆了口氣,卻沒有停留,腳踩在繩套上的同時已經催動了角鹿,一翻身騎了上去,從側面的繩索上拿下了一根長長的石矛。

    如同陳健教給他的那樣,將長石矛舉到肩膀上,就像是狩獵時拿的投矛一樣的姿勢,而不是在地上那樣正握著。

    側面衝過來的幾個人顯然只想著驅趕他,騎在角鹿的身上大聲吼叫,狼皮的雙腿夾緊了角鹿的腹部,對準了一個人直直地衝了過去。

    那個人看到了長長的石矛,有些慌張,取出弓箭想要射一箭,但弓太長,只拉到一小半就被膝蓋擋住了弓弦,胡亂地鬆開了手指,卻不知道羽箭飛到了什麼地方。

    想要再去摸箭的時候,狼皮已經衝到了他的身邊,控制著角鹿跑到了那個人的左側,那個人仍在慌張地摸箭,手指有些發抖,根本不能把弦卡進弦槽,驚慌中竟然惱怒於這種學到的刻弦槽的辦法。

    狼皮的雙眼盯著那個人,就在角鹿錯身的一瞬間,將石矛半投半扎地刺進了那個人的胸口,迅速地鬆開了手。

    嗤……

    角鹿的加速與自己手臂的揮舞,讓這支石矛直接穿透了那個人的胸口,一聲慘叫後狼皮已在幾步之外,扭過身子把腳踏在繩套上,手指含在嘴裡挑釁一般吹了聲口哨。

    他用獾根本聽不懂的話大聲喊道:「健讓我告訴你們,我們來了!」

    獾顧不得去查看那名被刺死的族人,喚來了角鹿喊道:「追!抓住健!」

    那些族人跟在他的後面朝前跑動著,經過族人屍體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看一眼,那名族人躺在地上,身上插著一柄長長的石矛,已經死了,角鹿並不知道主人死掉了,還在附近啃食著青草。

    等轉過河灣的時候,獾的耳邊聽到了一陣彷彿雷鳴般的聲音,接著便看到了一排人整整齊齊地站在河岸上,手中是長長的矛,整齊的如同遠處的山巒,除了那咚咚的雷聲再沒有半點聲響。

    隊伍的後面有一個人,正在用錘子敲擊著一個古怪的東西,就是那個東西發出的咚咚聲響。而敲擊那個東西的人,並不算太強壯,也沒有騎乘一頭白色的角鹿。

    獾看到剛才那個輕而易舉殺死了自己族人的傢伙騎著角鹿繞到了隊伍的後面,跳下來正和那個敲鼓的人說著什麼,似乎還在對自己指指點點。

    接著那個敲鼓的人大聲地和那些人說了些什麼,那些人用石斧敲擊著柳條編織的盾牌,或是將石矛用力在地上一頓,發出了驚天的呼嘯聲。

    獾胯下的角鹿有些驚慌,不安地晃動著,尤其是看到那一排排鋒銳的石矛,再也不敢向前。

    「他不是健,那個發出咚咚雷鳴的人才是!」

    獾忽然間明白過來,身體不自然地抖動了一下,最後看了一眼那整齊如山巒般不可撼動的人群,知道自己這些人不是對手,撥轉過角鹿,帶著族人離開了。

    陳健沒有讓人追擊,也根本追不上,而是讓眾人休息,繼續向前面派出斥候,一切等明天早晨再說。

    晚上打仗有太多的偶然性,他要做的就是把偶然性降到最低,平平地壓過去。

    十里外的村落裡,紅魚和獾的族人們聚在了一起,氣氛變得驚慌,尤其是那幾個殺死過自己族人的人,心頭更是掀起了驚濤駭浪。

    他們沒想到這麼快,也沒想到能讓獾這個最好的獵手如此驚慌,健,到底帶了多少人來?

    獾告訴紅魚,人並不多,和自己部族的男人差不多。但他的耳邊似乎還迴蕩著那支羽箭的風聲,迴蕩著那個人臨走前喊得那句充滿了不屑和挑釁的話語,而這個讓他驚慌的人,根本不是健,似乎只是一個普通的族人!

    紅魚蹙著眉頭,知道族人們等待她給出一個辦法,給出神的指引。她想了一會,嘆了口氣緩緩說道:「咱們離開吧,帶上種子,帶上那些俘虜,遷徙到別的地方吧。」

    族人們立刻亂了起來,獾瞪著眼睛大聲喝問道:「這是你的主意?還是神的指引?」

    紅魚看了看自己的族人,鄭重而堅定地說道:「這,是神的的指引。」

    「我們不想再過遷徙的日子了!」

    「對,很久前這條河裡躍起的紅魚才是神的指引,這是我們的土地,這是神賜給我們的河流!」

    「這麼多的糧食,咱們能帶走多少?不久就要下雪了,咱們的角鹿冬天吃什麼?」

    獾聽出了族人語氣中的不滿,眼神中忽然充滿了狂熱,耳邊羽箭的風聲似乎也消散了,只有熱血上湧到腦袋裡的快感,踏前一步擋在了紅魚的身前喊道:「咱們不走!這是神賜給咱們的土地,我將帶著大家守在這裡,咱們再也不遷徙了!」

    「對!」

    「她已經得不到神的指引了!就像故事裡大旱的那幾年的祭司一樣!」

    「神是讓我們定居在這裡,不是讓我們像狍子一樣被人趕走。」

    紅魚看著獾的背影,擋住了自己全部的視線,嘆了口氣,默默地離開了那張虎皮。

    從上次掠奪回了奴隸後,從奴隸們修好了柵欄收穫了糧食後,獾的地位越來越高。而自己不如以往的祭司那樣隱藏著一些不為人知的東西,而是為了部族一次性說了出來,譬如煙道陶罐做飯、譬如怎麼接生角鹿……而現在她已經說不出什麼有用的東西了,她真的已經很久沒有得到「神」的啟示了。

    最後一次「神」的啟示,還是讓族人沿著河岸去尋找健的部族,可那一次卻是慘敗,五個人一個都沒回來,五人的親族姐妹兄弟已經有些不滿。

    看著被鼓動的族人,她遙望著遠處愣愣出神,那個健,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自己族人的命運又會怎樣?

    獾回來後,她分明從獾的眼神裡看出了恐懼,可最終那些恐懼還是被那種狂熱所沖走,只剩下站在虎皮上的興奮。

    「我才是真的為了族人……」

    她喃喃地告訴自己,握緊了拳頭,可只有自己聽得到。如果勝利了,族人們當然可以在這裡生存下來,整個草河都是自己族人的獵場,自己縱然不再是紅魚,那也值得。

    只是,真的能獲勝嗎?

    …………

    果月的第二十一天,是個好天氣。適合勝利,也適合死亡。

    清晨的薄霧散去後,陳健讓族人們將樺皮船留在了原地,留下了幾個人看著,剩下的人吃了早飯,開始穿戴上各種古怪的東西。

    他的身上披著一張用魚鰾膠黏合的鹿皮,鹿皮外面綴著一片片的柳枝編織的長條片,能夠擋得住流矢,卻擋不住三十步的直射。

    族人們也都開始了穿戴,五人小隊的身上只有一層柳條甲,而那些衝擊斧兵的身上是雙層的,對於苦練了兩個月負重跑的他們而言並不沉重。

    兩人一組,互相幫著對方繫上繩索或是皮帶,看的其餘部族的僕從軍有些羨慕。

    將鼓綁在了角鹿的身上,陳健騎乘在另一頭的上面,摸出了笛子,吹著一曲族人聽過的曲子,族人們定下了心神,期待著回去耕種那些開墾出的土地,甚至哪怕只是看看那個長的古怪而又巨大的葫蘆……

    十里的距離並不長,戰鬥還要很久,不需要排的那麼整齊。族人們走的很平穩,就像是走在壟溝裡,很自然地平直。

    在接近到距離那個村落還有一里遠的地方,隊伍停了下來,在陳健的催促聲中開始整隊,靠近河岸,用草河保護自己的左翼。

    十個五人小隊排成一排,兩名舉著柳條盾的人站在三根石矛的中間,為身後的族人擋著流矢,而真正戰鬥的時候他們會站在矛手的後面。

    弓手錯開,站在各個小隊的間隙中。

    隊伍的右翼是僕從軍,陳健不擔心這些僕從軍的狂熱,但卻知道他們狂熱而不持久,所以把石斧衝擊兵也放在了兩支隊伍的結合部。

    一旦對方是個打仗的好手,選擇從右翼突破形成半包圍的時候,這些石斧衝擊兵會直接衝擊焦灼的戰場,不分是敵人還是僕從軍,在僕從軍崩潰之前為主力矛兵爭取反包圍的時間。

    這是以防萬一的應對,是右翼先崩還是自己的左翼先繞到敵人的後面,決定了這種萬一情況的勝敗。

    對面的柵欄也打開了,亂哄哄的一群人高喊著,從村落裡出來,女人在後面高聲吶喊。

    陳健看著亂哄哄的一群人,嘴角露出了笑容,跳下角鹿,用鼓槌敲擊了一下戰鼓,咚咚的聲音開始響起。

    站在矛兵最左邊的橡子用力地踏了一下地面,因為他覺得太安靜了,彷彿能聽到自己的心跳,他不喜歡這麼安靜,將腳步和鼓聲混合在一起。

    咚……踏……

    隊伍如同一座山,平直地移動著,那些僕從軍很是散亂,隨意地走著。

    陳健數著隊伍的腳步聲,在第十三次踏步的時候,隊伍已經不自然地出現了偏斜,立刻快速地敲擊著戰鼓。

    最左側的橡子下意識地停住了腳步,整個隊伍都將看他的方向重新整隊,站齊後才再次隨著鼓聲前進。

    他的手心裡滿是汗水,身上也有些熱,嘴裡有些干,不知怎麼,他想到了上一次自己很渴時候喝到的那罐冰涼的攙著蜂蜜的水,忍不住嚥了口唾沫。

    「打贏了,就能喝到了,我要喝整整一罐……」

    他沒有想著馬上要開始的戰鬥,身體只是機械地隨著鼓聲一點點地向前挪動,甚至看到了一隻大牛虻落到了旁邊族人的手臂上,心想這要不是打仗就能拍死它了,不一會就會被螞蟻搬走啦。

    或許是因為距離還很遠,羽箭射不到;或許是因為旁邊就是族人親友,挨得很近,不用擔心自己的側面;也或許是因為每天傍晚的訓練已經成為習慣,畢竟已經三個多月了。總之,很平靜。

    遠處的獾看著這山巒移動一樣的隊伍,有些奇怪,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停下來,挪動的竟是如此緩慢。

    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在河邊抓到的一隻河龜,也是如此,走的很慢很慢,每走幾步就會停下來縮頭縮腦。

    覺得這算是什麼打仗?自己和族人用箭不也把他們射死了嗎?他們之所以這麼整齊,是因為還沒有被箭射到。

    這是打仗,不是怎麼學著平齊地走路。於是,他也笑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20
第57章 戰機

     五百步的距離,兩支完全不同的原始軍隊在逐漸接近,接近的速度奇慢無比。

    陳健俘獲的那三頭角鹿證明了很多東西,比如對面不能衝鋒、只能用來騎乘作為戰術機動,戰鬥的時候需要從角鹿身上跳下來作為騎馬的步兵。沒有弓身更短的反曲弓,也沒辦法用騎射,而一體長弓太短話箭也毫無威力。

    對面的組織力不能允許他擔心的繞後戰術,人少了沒有意義,人多了正面空虛,而正面是他們的家,他們是不可能放棄的。

    所以他沒有擔心背後掩殺之類的「妙計」,只是重複地敲擊著戰鼓,跟隨著隊伍一點點地向前挪動。

    三十多名穿著雙層柳條甲的衝擊石斧兵跟在了隊伍的後面,與第一排足有三十步。

    在靠近到一百二十步左右的時候,已到了弓箭拋射的距離,右翼的僕從軍明顯地和自己的隊伍有些脫節,稍微靠前了一些。

    獾估摸起了弓,將箭鞋上搭上,射出了第一箭。他的族人們也紛紛學著他的樣子,開始了拋射。

    一百多沒有經過專業訓練過的弓手,將手中的箭搭向不同的角度,落下的箭支也是參差不齊。

    落地的時候這些羽箭已經沒有了什麼力量,除非扎到眼睛上可能造成傷害。不能阻擋近距離平射的柳條甲將那些耗盡了速度的羽箭輕易彈開,偶爾有幾支紮了進去,但也沒有傷到皮肉。

    看到對方射箭,隊伍微微有些慌亂,但在經受了第一輪箭雨後,又逐漸安靜下來。

    陳健不允許自己的弓手拋射,告訴他們一定要忍住,忍到四五十步的時候再射。

    樺和三個族人站在陳健的身邊,舉著柳條盾保護著戰鼓。陳健沒有讓他們在一線,害怕他們因為仇恨而自主衝鋒以至帶亂了隊伍。

    鼓聲咚咚,又前進了十三步之後,對方又射了一輪,兩支羽箭插在了樺舉著的柳條盾上。

    遠處的獾指著正在敲鼓的陳健,衝著族人喊道:「射那裡!」

    他不喜歡這咚咚的鼓聲,配合上那些正在緩緩前進的隊伍,讓他覺得有些窒悶,於是第二輪羽箭幾乎全都朝著那個方向拋過去。

    陳健儘可能讓自己不去看天空中飛來的那些羽箭,不斷地提醒自己不用怕,這麼遠的距離他們射不準。這是他的第一戰,以後可能還要經歷無數次的戰鬥,他必須要克服自己的恐懼。

    和族人不同,這些族人有足夠的勇氣,不是前世封建時代沒見過血的徵召兵,每個人都在和自然的搏鬥中變得足夠堅強,在他們看來敵人無非就是能夠站立的狼熊虎豹。

    自己的族人和右翼僕從軍唯一的區別就是稍微的那麼一點紀律性,此時距離還有不到百步距離,右翼的僕從軍已經不再聽從鼓聲,更別說讓他們停頓了,那些攜帶弓箭的紛紛抽出羽箭射向對面。

    明知道這麼遠射不中,可射出之後心裡還是會舒服一些,至少自己不再像是待宰的羔羊,能否射中反而不重要。

    他們已經站的過於靠前,前出了約六七步,一些拿著石矛石斧的人明顯有些焦急了。

    這些人的移動,帶動了自己族人的右側,最右邊的大舅的步伐明顯比平時快了不少。

    他急忙來到了結合部,大聲地告訴最右側的大舅,不要亂動,和河岸的橡子平齊。

    左翼有河岸天然掩護,也沒有僕從軍的騷動,所以仍舊是保持著原本的步伐。

    陳健只好站在更加靠近結合部的地方,用話語和鼓聲儘量讓右側的族人安靜下來。

    在停歇了一下重新整隊後,敵人又射出了一輪羽箭。這一次終於出現了傷亡,六支箭射中了右翼的僕從軍,自己的族人也有兩人的手臂被扎傷了。

    「繼續前進!」

    鼓聲再一次響起,手臂中箭的族人拔下羽箭,忍著刺痛和恐懼,一點點地向前挪動著。

    敵人就在前面,族人沒有和右翼的外族一樣慌亂,因為他們的左右都是親人,這讓他們很安心。只是這種慢吞吞的速度讓他們感覺很不舒服,心中想要立刻衝過去的想法被三個月的訓練勉強壓住。

    他們能壓制住衝動,右翼的僕從軍已經忍不住了。

    他們的耳朵裡沒有戰鼓聲,只能看到自己在慢吞吞的前進,敵人的羽箭卻不斷地射過來。

    有一個人中箭,發出了慘叫,這種壓抑的感覺伴隨著慘叫,終於完全地爆發了。

    不知道誰大喊了一聲,嘶吼之後一個人拿著石斧就朝前衝去,剩下那些人也都亂喊著跟在了後面。

    他們只想靠近敵人,寧可死在石斧下,也不願意被人如同獵物一樣攢射。

    八十步!陳健目測了一下距離,這麼遠的衝鋒毫無意義,可那些人根本就不聽從自己的命令,甚至於帶動了自己的族人,他們的腳步也明顯比剛才快了。

    這時候不能亂,寧可再慢一點。於是明明才走了七八步,急速的鼓聲再一次響起,陳健大聲嘶吼著:「不要衝!慢下來!慢下來!」

    可大舅還是沒有忍住,被陳健摸出籐條狠狠一下抽在了他的臉上。

    「你想被流放出部族嗎?」

    火辣辣的痛楚讓他冷靜了下來,這才想到陳健以前的話,戰場上不聽命令的最嚴重的會被流放出部族,而這個提議是所有人都同意的。

    三個月來養成的習慣,以及被流放的恐懼終於發揮了作用,族人們再次整好了隊伍。兩個一直跟在第二排的五人小隊被陳健叫到了右側,那些僕從軍已經衝到了二三十步外。

    獾敏銳了發現了這次騷動,正如平時打獵一樣,那些亂哄哄衝過來的人就是被驅趕出鹿群的小鹿。

    但這一次和打獵不同,他不是為了獵殺這頭小鹿,而是為了消滅掉鹿群中的頭鹿,就是那個在敲鼓的人。只要把他幹掉,他相信對方肯定會慌亂的。

    機會轉瞬即逝,而現在就是個機會,陳健的右側已經空了,只要繞到右邊,那些慢吞吞的人就會亂掉,自己的族人更多一點,必然會贏。

    「扔掉弓箭,拿起石斧!」

    獾的族人們立刻從地上拾起石矛石斧,他分了四十多人喊道:「你們沖那些亂哄哄的人。」

    亂哄哄衝來的有七八十人,他沒指望自己的族人能夠消滅掉他們,只是盼著能夠給他爭取到時間。

    自己帶著剩餘的一百五六十人,只要沖散了那些緩慢移動的敵人,再回來消滅掉剩下這些就可以,這些驚慌的小鹿根本沒被他放在眼裡。

    四十多個族人拿著石斧石矛,毫無章法地衝向了那一團亂哄哄的僕從軍,兩隊人在距離獾二十多步遠的地方撞擊到了一起,用著平時和虎豹搏鬥的技巧廝殺著。

    獾握緊了石斧,帶著剩餘所有的族人朝著陳健的右側衝了過去,那裡已經出現了破綻,這些慢吞吞的人只有百人,他有足夠的信心。

    「衝!」

    吶喊一聲,帶著人從亂鬥的邊緣擦過,徑直向前衝去。

    他想的很完美,帶著所有的族人衝擊陳健的右翼,這些慢吞吞前進的人正面很難打得過,但只要衝到側面,他們就會徹底亂掉,和自己的族人沒有任何區別。

    然而等到衝起來的時候他才發現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這麼簡單,自己的族人在衝出十幾步之後就拉成了一條散亂的平線,只有五十多人緊跟著他,更多的人則是分散到了戰線的正前方。

    他想叫喊讓族人到這邊,可是到處都是嘶吼聲,自己的聲音根本傳不遠,瘋跑起來的族人也聽不到。

    看了看身邊的這些人,盯著遠處正在敲鼓讓族人整隊禦敵的陳健,他咬緊了牙。

    「這些人也夠了,只要殺了健,這些人就會徹底亂掉!」

    他是部族最好的獵手,沒有人能打過自己,只要對面亂起來,自己一定能殺死那個正在敲鼓的傢伙。

    於是再不管那些亂衝的族人,帶著身邊的五十多人衝向了陳健的右翼。

    陳健這邊的兩個五人小隊,已經在右側站好。所有的族人都聽到了鼓聲,站立不動,等待著即將到來的廝殺,小隊中兩名手持石斧和柳條盾的人也站到了矛手的側後,防衛側翼和後方。

    松帶著三十人在最後面,大聲詢問著陳健,陳健吼道:「聽鼓聲!不要亂動!亂動的流放出部族!」

    嚴禁拋射的弓手終於等到了機會,狼皮終於等到了四五十步的距離,十五名弓手抽出了羽箭,平直地對準了那些嘶吼著衝來的敵人。

    張著大嘴叫喊的敵人在瞳孔中逐漸變大,終於到了四十步距離的時候,十五支羽箭一同射出,立刻將十一個人射倒在地。

    再次抽箭的時候,那些人已經衝到了十步之內,前面有矛手的保護,弓手們並不擔心,再次射出了羽箭。

    十步的距離,狼皮對準了一個最為強壯的傢伙,他手裡的石斧比別人都大,看樣子比自己的力氣還大。

    然而一支輕飄飄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咽喉,飄出了一抹血花,因為慣性他還保持著向前衝的姿勢,最終在距離矛尖還有半步的時候瞪著眼睛倒在了地上。

    轟……

    正面散亂的人群撞上了那些石矛,一些人想要從側面繞過去,可是縫隙的距離正好是大半根矛的長度,縱然旁邊的人沒法分心,還有舉著柳條盾和石斧的人在縫隙中等待著。

    河岸邊的橡子戳死了正面前的一人,他的小隊前面只有一個人,五個人配合很容易就殺死了。

    朝著右邊看了一眼,越靠近右側的地方人就越多,自己這邊只有一個敵人,可最右邊已經開始混亂。

    身邊的人都在詢問他該怎麼辦,沒有陳健的鼓聲他們不允許自由戰鬥,可是現在自己的正面已經沒有了敵人。

    如果違反了鼓聲,是需要背石頭挨籐條甚至流放出部族,這是大家都同意的事,三個月來養成的習慣讓族人們有些茫然。

    那些弓手也已經扔掉了弓箭,拿起腰間的石斧和對方混鬥在了一起。最右邊的幾個小隊已經圈成了一個圓弧,可是圍著他們的足有兩三倍的人。

    橡子盯著遠處被圍在中間的陳健,希望能夠聽到鼓聲,至少讓他知道現在該怎麼辦。

    是向右挪動?還是保持不動?是慢吞吞地保持隊形走過去?還是散開直接衝過去?可是健沒說過這種時候該怎麼辦啊!

    他有些茫然地看著右邊的戰鬥,看著那在隊伍後面三十步外的松等人,焦急地拍了一下自己的柳條甲,皺眉道:「健在等什麼?」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20
第58章 獲勝

     陳健站在人群中揮舞著一柄石斧,砍在了擠進來的一個敵人的頭上,看了看自己茫然的左翼,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族人是真聽自己的話,站在那不知所措。

    如果有個能夠洞悉戰場的人,帶著左翼的幾個小隊捲過來,這場戰鬥就算是結束了。可惜並沒有,族人們只是死記硬背般執行著自己的命令,他們還不明白這種戰鬥的方法。

    現在右翼這邊在死撐,左翼卻還在等他的命令,三個月的時間,所能訓練的也就是聽懂鼓聲前進後退,他也沒有訓練一些能夠獨當一面的能夠指揮幾十人的人物,更別說左右轉彎之類的技術動作了。

    自己身邊的四個小隊已經被壓成了一個凸月,面對的方向也不再是正前方,而是逐漸向後傾斜,形成了一個斜面。

    右側不是河,而是一片完全沒有遮掩的空地,族人們下意識地向右移動著腳步,儘可能不讓對方從右側包過來,卻也擋住了後面那三十名石斧衝擊兵的衝擊路線。

    理論上松如果帶著那些人提前向右移動十幾步,不是在現在的位置,敵人圍到右翼的瞬間就可以擊鼓衝鋒,從側面沖垮敵人;理論上左邊的橡子如果現在帶著左翼的小隊捲到敵人的後方,這就是一場完美的殲滅戰而不是擊潰戰。

    可理論和現實的差距就是兩個人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還沒有完全理解這種戰鬥的方式,只是機械地執行著陳健的命令。

    獾也發現了那些站立在三十步之外的人,他也沒明白為什麼這些人到現在還沒動,但他眼中現在只有陳健,甚至能夠看到陳健臉上滴落的汗珠。

    他有足夠的信心,即便那三十個人現在衝過來,自己也能夠在他們衝來之前殺掉陳健。因為從他揮舞石斧的姿勢來看,那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獵手。他想不通為什麼這樣的人可以成為這群人的首領。

    三柄石矛齊齊地朝著獾的胸膛扎過去,獾吼叫了一聲,呼喚著自己的族人,手中的石斧用力一蕩,撥開了石矛。雙腿瞬間爆發出了驚人的力量,想要從兩個小隊的中間穿過去。

    然而他的眼前忽然多出了一個舉著柳條盾的人,想要擋住缺口。在他看來這事毫無意義的,雙手掄起石斧,直接將那個柳條盾砸開,直接砸到了那個人的頭頂,將他的頭顱砸的粉碎。

    前面就是陳健,他的身邊只有四個人,獾衝著陳健發出了野獸般的叫吼,似在挑釁,想讓這個兔子一樣膽小的人和自己打一場。

    獾的族人也已經從這個缺口擠進來三個,最右邊的那個小隊已經徹底崩潰,沒有絲毫的隊形,挺著石矛石斧各自為戰,兩個人已經被自己的族人砍倒在地。

    陳健身邊的樺看著如同猛虎一般的獾,知道那就是殺死了自己族人的首領,瘋了一般舉著石斧就衝了過去。自己還有弟弟,還有兩個族人,他要和族人們親手殺了這個人。

    扔掉了礙事的柳條盾,舉著石斧朝著獾的頭頂砍下去,可獾用石斧一架,立刻震得樺雙臂發麻,隨後石斧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肩膀上,劇痛襲來,肩胛骨碎掉,整條手臂軟塌塌地垂了下去。

    獾的眼中滿是狂熱,他距離陳健是如此的近,只有十步的距離!只要殺掉他,自己帶著族人就能從後面徹底讓這群傻乎乎慢吞吞的蠢貨徹底崩潰。

    他眼中的陳健扔掉了可以戰鬥的石斧,卻拿起了一柄小小的石錘,連孩子都能拿的起來的小石錘。

    陳健只是看了他一眼,便回身用那柄小小的石錘敲響了戰鼓,似乎根本沒有意識到一個強大的敵人就在身旁。

    獾踢開了樺的弟弟,又朝前邁了一步,可是自己的腿卻被剛才劈碎了肩胛骨的樺死死抱住。

    樺只剩一條左臂,卻環在胸口,甚至用牙齒撕咬著他的腳踝。

    拖動了半步,獾舉起石斧朝著樺的頭頂劈落。樺聽到了石斧的風聲,卻沒有躲,而是最後看了一眼在那敲鼓的陳健,喃喃道:「健活著,仇會報的……」

    咚!

    石斧劈碎了樺的頭顱,可樺僵硬的身體還是死死地抱住了獾的腿,最後活著的兩個族人也舉著石斧衝了過來,獾毫不懼怕,拖著樺的屍體迎戰這兩個人,在後面留下了一道血痕。

    只有八步的距離了!這些古怪的咚咚聲也無法改變這一切!

    三十步外,已經等的焦急的松終於聽到了衝鋒的鼓聲,正前方還有幾個族人,但他還是和身邊的人一起,吶喊了一聲後,舉起了柳條盾全速地向前奔跑著。

    和平時訓練的一樣,不管前面有什麼都要撞過去。三十個人齊聲吶喊著,三十步的距離一閃而過,在靠近了敵人的時候,將柳條盾斜抵在肩膀上,不管前面是什麼,就那樣凶狠地衝撞過去。

    砰砰……

    整齊入牆的一排人直接沖散了混亂的戰場,七八個人被撞到在地,可是松沒有停留,也沒有用石斧劈砍倒地的人,而是如同平時訓練一樣,撞倒了這些人後不停留,繼續朝前衝十步,在十步之外整隊,反向投入戰鬥。

    三排人衝過之後,獾的族人已經徹底崩潰,他們從沒有見過這樣打仗的辦法,那一排緊密的人群同時衝擊的震撼,就像是一座山忽然平移到了自己身邊,每一個試圖阻擋的人都被撞倒在地,根本無法阻擋。

    十步之外,氣喘吁吁的松已經帶著人重新整隊,然而眼前已經不再有值得衝擊的東西,那幾個倒在地上的敵人連滾帶爬地逃離著,或是被人踩踏,或是被人用矛刺死。

    敵人已經沒有了戰鬥的勇氣,最後的一抹希望已經被衝來的這三十人徹底擊碎,再也忍受不住這樣的屠戮,瘋狂地四散奔逃著。

    松看著眼前的一切,第一次沒有等待鼓聲響起,而是衝著族人叫喊了一聲,分散去追擊那些逃散的敵人。

    獾又打死了一個人,卻也聽到了身後傳來的響聲,驚詫中回頭一看,自己的族人已經徹底崩潰,除了自己,再沒有一個人將胸膛對著敵人,而是露出了可恥的後背。

    勝負已然決定了。

    「不!」

    獾仰起頭吼叫了一聲,仰頭的這一瞬間,一支羽箭從遠處飛來,刺中了他的咽喉。

    一股甜腥的味道在嘴裡迴蕩,他已經發不出任何聲音,只是用最後的一點力氣搜尋著是誰殺了自己,終於看清楚了不遠處的那個人,就是昨天騎著角鹿差點射到自己的那個……

    他揮舞著手臂,想要告訴近在咫尺的陳健:「你不是勇士,你就像兔子一樣弱小,只知道敲敲那小石錘……」

    強壯的身軀倒在了地上,至死他都不明白,為什麼是這個弱小的人成為了首領,為什麼那個強壯的獵手還要聽他的命令?

    陳健走到獾的身邊,用石斧切下了他的頭,掛在了矛尖上,高高舉起,讓整個戰場都能看到這裡發生的一切。

    於是族人們發出了一聲歡呼,最後還在抵抗的那些人徹底失去了勇氣。

    顧不得查看傷亡,他盯著不遠處的村落,那裡還有兩百多女人和奴隸,於是敲響了戰鼓,告訴族人分散開自由行動,佔領那個村落,不需要停頓和整隊!

    然而就在他下達了命令的同時,村落的柵欄忽然打開,一群奴隸被推了出來,亂哄哄的跑成一團,哭喊著尋找著他們熟悉的發髻,身上還纏著繩索和籐條,衝亂了正準備進村的戰士。

    村落裡,紅魚帶著僅存的一些族人和幾個歸附的外族,騎上了角鹿,打開了羊圈的柵欄,扔掉了一切可以扔的東西,打開了村落的後門,準備逃走。

    在那三十人衝鋒的瞬間他就知道自己的族人輸了,不可能贏了,就算獾殺了那個健,族人也不可能贏了。

    於是她做出了決定,打開村落的正門,將那些奴隸推出去,讓他們的哭喊為自己爭取時間。

    男人沒了可以再找,哪怕是這些歸附的外族也可以。

    只要自己不死,只要自己的族人不死,在自己老死之前,又會有一群孩子長大,他們不會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只會記得自己是被媽媽養大的。

    這些歸附的外族他們已經沒有退路,因為他們在族人的眼前殺過親人,即便回去也不可能再被族人接受,只有跟隨著自己才有活路。

    角鹿還有,秋天還有橡子,自己和殘餘的族人是可以撐下去的。還有七八個男人,孩子當然也會有的,自己完全可以控制住這七八個蠢笨的男人,只需要讓自己和族人懷孕就夠了,等到孩子長大這些人就可以死了。

    然而就在她準備躍出柵欄的瞬間,身後響起了一陣山呼海嘯般的叫聲,是一句她聽不懂的話。

    身邊那幾個歸附的男人身體猛然一僵,紅魚的心頭一涼,一種不祥的預感在心頭升起。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20
第59章 俘獲

     紅魚聽不懂身後的那些人在喊什麼,可叫喊的人卻明明白白,陳健讓他們喊的是:「就那麼幾個男人活不下去的,會被別的部落殺死。把那些女人和角鹿帶回來,健不殺你們。」

    狼皮緊跟在陳健的旁邊,好奇地問道:「你真不殺他們?他們可是殺過自己親族的啊。」

    「我不殺他們。但是他們以前的族人殺不殺他們我就不知道了。再說,有時候活著比死了更可可怕。」

    狼皮撓撓頭,心想怎麼可能活著比死了更可怕?。再想問幾句的時候,陳健朝他招招手,叫來了九個人,找了幾頭沒有被帶走的角鹿。

    「你們去追,靠近後就喊之前我說的那些話,儘可能帶回來更多的女人和角鹿。」

    「他們不會相信吧?」

    「那些人怕死,哪怕知道是假話,他們也會告訴自己這是真的。會不會信,在於你們追上去的時候有多少人。」

    狼皮有些不解,不過還是和這九個人騎乘著角鹿追了過去。

    剩餘的族人或是在漫山遍野地抓羊,或是在查看那些戰死的人,救治自己方的傷者。

    缺醫少藥的年代,受傷和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遙,而且大多數鈍器傷,就算活下來也喪失了勞動能力,後遺症逐漸會顯現出來的。

    從對方開始衝鋒到戰鬥結束,其實只用了十分鐘的時間,總共三四百人,也就是村子械鬥的水平。

    這一仗打的稀里糊塗,但陳健這邊還是憑藉陣型取得了不錯的傷亡比。敵人衝鋒的距離太遠了,近百米的距離亂哄哄地衝過來,跑得快的和跑得慢的相距最大有十幾米。

    在雙方接觸的瞬間,除了焦灼的右翼之外,己方其實都是多打一的狀態。沖的最快的都已經死了,可能那些跑的慢的才剛剛過來投入戰鬥,這就是為什麼要整隊靠近敵人後再衝鋒的目的——單位時間內,在正面堆積最多的人,否則就是添油送菜。

    兩族的人戰死了十七個,受傷的也不少,大多數都是右翼的戰鬥中造成的。那些僕從軍傷亡大一些,沒有陣型的冷兵器亂鬥,傷亡比基本就是一比一。

    陳健覺得有必要在回去後和族人們做個戰鬥總結,還需要培養幾個能夠指揮三十人左右的指揮官。

    這種一二百人的戰鬥,戰機轉瞬即逝。通訊基本靠吼,自己這邊多出個鼓,但讓族人記住很多不同的號令也是需要時間的。

    他明明發現了戰機,可也沒辦法傳達給族人,軍隊要如臂使指,但只要不是六指兒的話,也最多使五個手指頭,這就需要自己當大腦,弄出更多的手臂,手臂再指揮手指頭。

    可能自己打仗的辦法和族人之前的打法完全不同,因此族人的第一次戰鬥有點混沌,甚至出現了左邊的小隊在看熱鬧的情況。

    而且自己這邊戰線太單薄,對付這群半原始人還行。如果對面的首領不是百步之外衝鋒,而是整隊集中到自己三十步左右的時候,集中一點衝擊突破,只有一層半的五人小隊根本擋不住,突破後將自己的陣線一切為二,自己的整條戰線都會崩潰,打成村中械鬥的狀態。

    這些問題都需要一一總結,回去後再琢磨琢磨以後怎麼打仗。

    他低頭沉思著這些問題,正在整理屍體的族人看到他,不由自主地叫一聲他的名字。

    在族人看來這是一場不可思議的大勝,打仗哪有不死人的?以往和別的部族紛爭,基本上就是一命換一命。不算其餘的部族,自己這邊只死了十七個,而對面死了六七十個,剩下的也都基本被抓住了。

    既然死後還有靈魂,或許戰死的族人只是去了另一個世界。雖然健說沒有來生,但是死後的世界卻是有的啊,否則為什麼以前死掉的親人會出現在自己夢裡呢?

    他們覺得覺得自己有兩條命,肉體一條,靈魂一條,只是誰都不知道靈魂世界是什麼模樣,所以更珍惜現在活著。真到臨死之前,總會盼著靈魂世界和現實一樣。即便死亡沒有降臨在自己的頭上,也會為那些死去的族人期盼著。

    活著的人慶幸自己活著,也知道這樣的勝利是靠陳健得來的,於是更多的人歡呼著他的名字。

    聽著耳邊響起的聲音,陳健知道自己的地位又穩固了一些。這次勝利會讓族人對列陣戰鬥的最後一點疑慮都消散的,直觀的勝利比他講幾千次都重要。

    歡呼聲中,他走到了戰鬥最激烈的地方,樺和弟弟躺在這片土地上,最終還沒有盼到自己族人被救出的時刻。樺臨死前死死抱著獾的腿,頭顱被獾敲碎,族人在清理著他的屍體。

    幾個人再狠狠用石矛戳著獾沒有頭的軀體洩憤,這個猛虎一樣的人自己殺死了五六個族人。

    陳健拿起穿著獾頭顱的石矛,扔給一旁的松道:「撒上鹽。」

    「什麼用?不如扔掉。」

    「帶給那幾個背叛盟誓的部族看,在先祖面前盟誓,背叛了誓言,總要受到懲罰的。」

    「你還要去找那幾個沒來的部族?」

    「當然要去,要讓他們知道敬畏,也要讓他們知道背叛誓言的後果。」

    松點點頭,用手提著那個頭顱,很隨意地向後一甩,搭在肩膀上。這裡沒有鹽,下游那些船上才有。

    戰場已經基本被清理了出來,族人的屍體堆在一起,敵人的屍體也堆在一起,只不過他們的更多。

    血腥味還沒有被風吹散,陳健將剩餘的人都集中到了村落裡,查看這一次的收穫。

    解救了八十多個奴隸,都是輕壯,都來自那兩個被襲擊的部族,這時候正在那哭訴自己的經歷,看到這些人頭上的發髻終於安心了。

    抓到了四十多個敵人,受傷的也都是輕傷,重傷的都被砍死了,也算是做件好事結束他們的痛苦。

    這個村落還剩下了五十多個老幼,他們在剛才逃離的時候就被拋棄了,現在被繩子捆成一團,一些救出的奴隸正在用石頭砸她們,陳健也沒管。

    族人們還牽回了十幾頭受驚的角鹿,有公有母,大部分的角鹿都被那些逃走的人騎走了。

    羊也被留了下來,足有一百三十多頭。那些收穫的糧食堆滿了幾個樺樹皮做的帳篷,還有很多豆莢麥穗堆放在柳條筐裡,看編織的樣式也能猜到是從他這裡學到的。

    手捏的陶罐之類族人當然看不上,隨意地丟棄在地上,從每一個樺樹皮帳篷裡尋找著可用的東西,有人從一間帳篷裡拖出了一張虎皮,引來不少人的觀看。

    更多的人則是看著那些滿是憤恨和恐懼的俘虜,商量著該怎麼辦。

    這一次不需要陳健引導什麼,族人們沒有提議將這些人都殺死,而是不約而同地想到了可以讓這些去耕地、去挖坑、去和泥……這些最累的活人手正不夠呢。

    其餘十幾個部族的人則在商討著該怎麼分這些羊和糧食,也有人想要一頭角鹿。

    陳健敲了敲鼓讓人都安靜下來,說道:「這些東西回去後再分,我說過會分給你們就一定會給你們。現在還有一件大事要做。」

    他指著村子裡那塊巨大的石頭,上面畫著一條破水而出的紅色大魚,上面還沾著不少的血,已經乾涸發黑。

    「把它推到河裡,這裡是我們祖先的地方,不是他們的。」

    「對!」

    所有人都叫喊了一聲,想到了那面黑白色的旗幟,這裡當然不是屬於這條魚的。

    人們找來了木棍,籐條,綁好石頭,百十人用力撬動,將這塊大石頭推到河邊,呼喊了一聲後推了下去。

    濺起水花的瞬間,那些被俘獲的敵人忍不住放聲大哭,這裡應該是他們的土地,而現在一切都沒了,連自己祖先的神話也被這群人扔到了河裡。

    這片土地上,除了那些聳立的樹皮帳篷,再也沒有能證明他們曾在這裡生活過的東西了。

    可這些樹皮帳篷也被拆掉了,陳健和族人將所有敵人的屍體都堆積在一起,拆掉了他們生前用手搭建的樹皮帳篷,點起了一把火。他們生前不會想到自己搭建的帳篷會成為燒葬自己屍體的柴禾。

    陳健擔心這些死屍堆積在這裡會引起瘟疫,一把火燒掉把骨灰骨渣拋到河裡,也算是符合族人的靈魂觀,讓他們遠離自己的土地,別去打擾那些死掉的族人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

    火焰熄滅之後,陳健一直在等待狼皮等人回來,那些女人和角鹿都是好東西,必須要得到。

    一直到傍晚,遠處才傳來了一陣叫喊聲,族人們都站在高處朝著上游看去,幾十頭角鹿正慢慢地朝著這片走來,跟在後面的還有一堆女人。

    幾個原本背叛了族人、散開的頭髮的男人騎在角鹿上,此時卻又將髮髻重新胡亂地梳了起來,狼皮等人跟在後面,幾頭角鹿的背上還綁著幾個女人,剩下的女人都慢吞吞地跟著角鹿朝前走。

    村落裡那些曾經的奴隸,看到遠處那幾個曾經的族人,憤怒地叫喊著,從地上拾起了幾塊石頭,狠狠地朝著遠處扔了過去,雖然明知道扔不了那麼遠。

    他們有些憤怒,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說,是陳健解救了他們,可難道真的不殺那些人嗎?

    那幾個人也躲閃著原本族人的目光,似乎有些猶豫不敢靠近,但看到了站在了最前面的陳健,終於不再猶豫。

    他們這一路已經不止一次地告訴自己,想辦法讓自己相信,既然是健說的,那麼一定說話算話,他不會殺自己的。

    尤其是剛才狼皮帶人追來的時候,他們知道自己打不過,有的人放棄了一切逃走了;也有人卻更加相信這句話是真的,自己可以不死。

    有的人,總會選擇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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