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7 30474
nicolas- 發表於 2010-5-3 10:51
本帖最後由 nicolas- 於 2010-5-3 10:53 編輯

有時""這個字,若是被沒智慧者或者是有心人利用的話,
將會造成作姦犯科者的避罪藉口,若一再的誤用"",
可能台灣沒人想當好人了,偷搶殺人強暴都不用受到制裁,
因為台灣是用"愛"來服人的,這樣的影响對社會,有多嚴重?
妳有智慧判斷嗎?
ecoli0803 發表於 2010-5-3 11:02
如果我有幸在路上遇到廢死聯盟的人,我一定當場甩他兩耳光、再踹他兩下,反正他那麼有愛心,而且我在犯後又深有悔意,他們一定會原諒我,不會對我提告的。
okdhueyal 發表於 2010-5-3 11:03
而這次法務部私下執行死刑,為何要草率快速執行,為何不公開讓大眾知道,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有問題
axa 發表於 2010-5-2 21:52


哪邊草率了??
都拖多久了~~

你們這些人腦袋都有問題

錢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錢卻是萬萬不能
死刑不是絕對,但萬萬不能去廢除掉死刑

不去犯重大惡極的罪行....哪會被判死刑
tsengzine 發表於 2010-5-3 11:12
依法行政,那麼法律是錯的,也要依法行政嗎

憲法明明規定人民有生存權自由權
但是法律卻用死刑來剝奪生存權,用監獄來剝奪自由權
axa 發表於 2010-5-2 14:19


如果死刑這法律是錯的,那請告訴大家錯在哪裡!您認為該如何才是對的。
憲法是規定人民有生命權自由權沒錯,當一個人去侵犯了另一個人或數個人的生命、自由而使他喪失了享有應有的權利。
那誰去制裁、制止這類的方法再發生。法律是人民賦予政府的公權力,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線,既然大多數的人民認為應有死刑,執行 何錯之有。
我們當然尊重生命,所以大部分的人不會去傷害他人及自己的生命,檢視那些被判死刑的犯人,大多身負數條人命,如此製造了多少家庭的悲劇,為何無辜的人需要承受。
恨與寬容都不能徹底解決殺人與被殺的問題,如果死刑犯的伏法,能讓正處在某個角落有著極高犯下傷害他人生命那個的人產生一些警惕,那死刑犯伏法就會一些意義。
sunny631 發表於 2010-5-3 11:27
版主可能是一個非常慈悲的教徒,所以才會有這種想法,不過在我的周遭同樣有很多非常虔誠的教徒,我只知道這些人並不贊同版主的想法,犯了什麼過錯就該付出什麼代價,這才是身為人應該有的行為及應該自己擔負的責任,別妄想用任何"合理化"的藉口來逃避責任
sony 發表於 2010-5-3 11:28
開此版的傢伙...你一直在強調這一句
『憲法明明規定人民有生存權自由權
但是法律卻用死刑來剝奪生存權,用監獄來剝奪自由權』

請問你
依你的主張
剝奪他人生存權自由權的犯人
是可以凌駕於憲法之上了

就是因為死刑犯違反了憲法規定...違反了法律規定
所以經三審定讞判決死刑
殺人者償命天經地義
你別再練屁話了
husband3105 發表於 2010-5-3 11:38
今天~如果你的親人、另一半、兒女被殺人犯殺了~
我看你會不會希望他被判死刑~
殺人者~不用償命嗎~?
如果是這樣~都不用判死刑~
那麼~找不到工作的人~
乾脆去當殺人犯~
反正又不會死~~頂多無期徒刑~
在獄中~又有免費的牢飯吃~
又不用怕失業~~
頂多沒有自由一些些~
但~判無期徒刑的人~
我看~在牢裡是橫著走~也沒人敢動他吧~~~

或是今天~我看你不爽~我就殺了你~
反正~錢~~我沒有~我等著被關沒差~
關了~又不會死~頂多關到死~
說不定哪天~~運氣好~~給我來個假釋~
那我不就又到外面世界~

別把廢除死刑講的好像你多高尚~
今天~事情發生在你身上~
你就會後悔當初為什麼要廢除囉~~
scsa.lsb 發表於 2010-5-3 11:48
如果今天是你的至親(父母或兄弟姐妹)被殺害了~~
你能原諒他嗎
你能如北此心平氣和的說算了嗎
將心比心吧
棒棒糖 發表於 2010-5-3 12:02
當你殺人的時候有沒有將心比心
ss910092 發表於 2010-5-3 12:20
每個地方的風俗民情不同
不能這樣相比較
舉例來說
美國是可以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
但是捫心自問....你們覺得美國的治安很良好嗎
如果台灣也學美國合法擁有槍支
你們敢放心的在大街上逛街走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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