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7 30472
BACONIA 發表於 2010-5-3 12:24
開板的口口聲聲 的  愛啊~ 教導啊

請問你做了多少?

你愛了這些死刑犯多少年?
你教導了這些死刑犯多少年?

輔導死刑犯20年的張x舟藝人(中間的字忘了)也表示
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
因為悔過的死刑犯極為少數,假釋出獄再回籠的比率超高

請問
你閃躲這麼多問題
就是只會大喊愛啊~教導啊
除了屁~還有沒有些實質的東西?
BACONIA 發表於 2010-5-3 12:28
本帖最後由 BACONIA 於 2010-5-3 12:32 編輯
甲有言論自由,乙也有言論自由,丙也有言論自由,難道言論自由只限定某人擁有嗎,甲有言論自由就表示乙不能有言論自由嗎

所以-----被害者有人權,受刑人也有人權 ...
axa 發表於 2010-5-3 01:46


自由?

自由是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提之下
才是自由

當你已經侵害了無辜他人的人權
自然就該受到法律的剝奪  以保障其他遵守法律的人

你不斷的鬼打牆
請問你回答這些問題即可
別只會假仁假義的繞口令
這些是無意義的廢話屁言
AXA
你是受害者家屬嗎?
你去訪問過受害者家屬嗎?
你見過兇案現場嗎?
你自己的父母被殺害分屍吃掉,你也能愛兇手嗎?
你的女兒被姦殺砍成碎肉,你也能愛兇手嗎?


如果你不能做到,就別來害更多無辜的台灣老百姓
如果你能做到,就請你把你的薪水所得拿去供養這些人神共憤的畜牲
為了你口中的死刑犯人權,我必須擔心我不曉得哪時候路上會遇到一個假釋出來的死刑犯
我奉公守法的生活,卻必須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天理何在!

就為了你這種人的假仁假義?
我呸!
要愛~你自己帶回家裡去愛!
要敎~你自己花錢去慢慢敎!
別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錢~來做些往自己臉上貼金的事情!
高雄晉仔 發表於 2010-5-3 12:29
嗯嗯! 說什麼將心比心這種不切實際的話幹麻~
等你的親人一個個被歹徒傷害的時候 你在出來表現你的大度再說!  
廢話連篇, 不懂別裝懂  什麼有機會做好人的話誰會想當過街老鼠! 幹麻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
lhp 發表於 2010-5-3 12:34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這個好像是劉邦打進洛陽.發布的命令.
當一個人殺害同為人類族群的生命.他就已經不被這個族群所認同.
這是大罪.無可赦.
樓主心地不錯.用愛來感化.只不過個人認為你的愛心用錯地方了吧.
大家都在提醒你."受害人的感受".當你用愛去感化死刑犯的時候.
你用哪種情感去安撫受害人家屬?.
愛?你的愛抵得過父母.子女.兄弟姊妹親屬之間的大愛.
愛?你的愛能幫忙因為家中有人受害.產生的經濟.撫養責任跟問題.
愛?你的愛能彌補家中有人受害.那種刻骨銘心直達靈魂無法彌補的哀與痛?
樓主.你信哪種宗教?
佛教?基督?天主?回教?道教?
哪一個宗教的典籍中有教導殺人無罪?
在現世生前害人.當受現世律法所定法條處理.....此為現世報.
死後.當下地獄.受天心所定之天地法則處理.......此為天罰.
樓主.哪一個宗教典籍沒有地獄的存在?
天地萬物.只有人.只有人.會殺同一族群的同類"人".
對於這種"異族".請樓主參考法務部在這次執行槍決的對外公文中所描述:
"罪無可赦".
KEN天才 發表於 2010-5-3 12:36
說的好 將心比心  如果你的小孩被殺了 結果兇手關個幾年就出來 不用被判死刑 我就不信你還可以在這唱高調將心比心 犯人也是有人權的  很好笑 都把別人生存權力剝奪的人 還要講什麼人權!!!!
盛月五 發表於 2010-5-3 12:37
只要不犯錯.當然可以完全避免被判死刑
但是犯錯了.就接受處罰
並不是每一個殺人犯都會被判死刑的
但每一個死刑犯都是罪有應得
joe16811 發表於 2010-5-3 12:50
假如這些死刑犯是只因衝動犯一次錯.那還情有可原.但有些確是一錯再錯.
如果社會原諒這些人.必定會有更多人危害社會.造成其它受害者家庭的悲
劇.那這社會還會有正義嗎
a24211369 發表於 2010-5-3 13:06
為什麼總有一些
仁義道德的人盡說
這些讓人很不高興的話
gp125039 發表於 2010-5-3 13:17
想學國外廢死

也要考慮國民風氣問題

我想  這也不用多說了吧

畢竟國外的教育和我們國內差很多

請版大好好想一想吧
0rz 發表於 2010-5-3 13:46
將心比心
樓主你應該去跟死行犯說吧
如果他們當初將心比心不要殺人
這樣死刑就跟他們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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