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7 30447
sonice 發表於 2010-5-3 21:37
你是被害者家屬嗎??不是的話你沒權利說這種屁話...
要講道去教堂..不要來這被人砲..= =
月夜微光 發表於 2010-5-3 21:40
本帖最後由 月夜微光 於 2010-5-3 21:43 編輯
每個都是,人性本善

他們都是因為被人歧視,被環境給逼迫,才因此心理有扭曲,而不小心犯下大錯
axa 發表於 2010-5-2 22:16


真是太神奇了
居然還能看到這種懷有"大愛"的人

人性本善
一堆屁話吧

我都不敢摸著良心說我是個善人了
你憑什麼能說這句人性本善?

故事書看太多了嗎?
快醒醒吧~~

如果你們所說的"愛"有用的話
世界上就不用法律~不用警察啦!!

大家盡可以把自己作姦犯科的行為歸於環境、歸於社會、歸於上天對他不公平之類的八拉八拉....
然後你就可以傳教播道、普渡眾生.......

我x你的!
你以為你是誰啊!

那些被殺死的被害者,凶手又對他公平過嗎!!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pink75516 發表於 2010-5-3 21:44
豬八戒  如果你是被害人家屬 你就不是在這支持廢死
hongweiyang 發表於 2010-5-3 22:02
只有受害者直係家屬同意死刑犯不死....
我認為這才可不死.....
我門都沒有權利決定....

以我而言....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
死刑犯不死又放出來...
那怕我會下18層地獄...
我也要讓他生不如死.....
hongweiyang 發表於 2010-5-3 22:08
憲法明明規定人民有生存權自由權
但是法律卻用死刑來剝奪生存權,用監獄來剝奪自由權...

錯...法律用死刑防止死刑犯繼續剝奪其它善良人民生存權,
用監獄來防死刑犯剝奪善良人民的自由權...
csking28 發表於 2010-5-3 22:09
在現今的台灣法律下,會被判刑為死刑的大都是"求其生而不可得"
   也就是說,會被判到極刑的通常都是罪大惡極之人~!(犯案時根本沒有人性,幾乎是畜生了)
   
    雖然不能肯定的說:從來沒有死刑犯能真的有悛悔事實,改悔向上的從心做人,

   但是通常這些人也通常都是"核心犯罪者",基本上犯罪對他們來說跟吃家常便飯一樣!

除非有"完整"的配套措施,能百分之百的保證放出來的死刑犯真心悔改不會在犯,我就贊成廢除死刑~!!
(如果有廢除死刑的話,刑期屆滿1/2或累犯2/3可以假釋,但是我不贊成終生監禁!!!  1.浪費社會資源 2.監獄的負荷量已經超載 )

讓我想到最近上路的速審法案。我想這法案的本意是好的,因為通常一個案件如果超過漫長的訴訟,就算未來的被告者是真的無罪,也會造成一些傷害,得到的只有一張勝訴的紙張!!(漫長訴訟帶來的傷害   時間,離婚,工作,他人的眼光...等)
但是我覺得這法案上路卻帶給一堆人有鑽法律漏洞的機會
(律師只要上訴拖時間,最後時間到了就算有罪還可以減刑!!!!)
配套措施根本是完全沒有就上路...這個法案上能真正受到最多益處的人,很明顯的天平是往壞的那一方面倒...
littlaan01 發表於 2010-5-3 22:17
各位大大都誤會A差A版主開這篇文章的意思了..其實他是反廢死聯盟派來的臥底.大家看他每發一篇文.就讓我們知道.原來有這麼多人是反對廢除死刑的..而且讓我們的力量在網路上連結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來對抗邪惡的假道學聯盟..開板大是用心良苦阿.(當然..他也有可能是真的被火車撞過)...回正題..
..海珊被絞殺的時候.歐盟有出來放個屁嗎.?你有出來放個屁嗎.你是什麼東西阿..歐盟又是個什麼東西阿..法律是你們說了算的喔..還有拜託妳..愛是一個很神聖的字.但是從你嘴巴講出來卻像屎一樣那麼臭.請妳不要汙辱..跟濫用這個字..樓上有位大大說的好..跟你認真就真的輸了..靠..
csking28 發表於 2010-5-3 22:30
本帖最後由 csking28 於 2010-5-3 22:36 編輯
看到網路上許多網友都失去理智被某些人操作,認為廢除死刑才是最好的方法,這是錯的,死刑不能讓治安變好,死刑是一種讓全民都變成殺人兇手的慘忍工具,民眾支持死刑,才會去執行死刑

而死刑只會讓仇恨不斷延生,因為沒人 ...
axa 發表於 2010-5-2 21:52



其實最近廢死刑炒的非常兇,什麼理由都聽過~!!!
不過我最賭爛聽到的還是              歐盟xxxxx,人家歐盟等西方國家都廢死刑了,我們也要
~~!!(本人認為最腦殘的理由)

要你個ooxx!!!! 廢死刑也可以跟流行喔!?
一個法律的訂定都是根據自己國家而訂定的,因為別人有,而我們也要跟進。這什麼狗屁倒灶的理由阿!!!

你要廢死刑,你可以去歐盟國家隨便選一個入籍!!!
winnyetw 發表於 2010-5-4 00:05
我知道了

我同意廢死

不過要他只剩下一個頭

我才安心

不然

他留下手,會砍人致死

他留下腳,會踢人下海

留下命根,會強暴強姦

留下身體,會叫人不安

我個人認為,留下頭最好

不過我怕他罵人,把聲帶毀掉

怕他瞪人,把眼睛挖掉

怕他不爽,把耳朵灌鉛封掉

這樣一個頭,你安我安大家安

現在想想,用辯論實在太累了
kolo259 發表於 2010-5-4 00:27
那麼想用愛感化他們阿
送到你家跟你零距離接觸
讓你好好愛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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